开发商迟迟未拿到预售许可证 购房者签不成合同心里慌
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例

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例在房地产市场中,房屋买卖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交易活动。
其中,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例屡见不鲜,引发了诸多法律纠纷和社会问题。
让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案例。
小李一直梦想着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经过一段时间的寻觅,他看中了某开发商正在建设的一个楼盘。
尽管该楼盘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开发商以优惠的价格和美好的前景诱惑小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小李支付了一笔不菲的定金。
起初,小李满心欢喜地期待着新房的交付。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楼盘的建设进度缓慢,甚至出现了停工的迹象。
此时,小李开始感到不安,他向开发商询问情况,却得不到明确的答复。
后来,小李了解到,由于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擅自销售房屋,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并责令开发商停止违规销售行为。
得知这一消息后,小李意识到自己签订的合同可能存在巨大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小李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这意味着小李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他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小李之所以陷入困境,主要是因为他在购房时没有充分了解开发商的资质和楼盘的情况,被低价和所谓的前景所迷惑,从而忽视了预售许可证这一关键因素。
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诸多风险。
首先,对于购房者来说,合同无效可能导致他们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前期支付的款项也可能面临无法追回的风险。
其次,这种违规销售行为往往伴随着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楼盘烂尾等问题,购房者的居住梦想可能化为泡影。
此外,由于合同无效,购房者在维权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为了避免陷入类似的困境,购房者在购房时应当保持警惕。
首先,要仔细核实开发商的资质和楼盘的相关证件,确保其具备合法的预售条件。
其次,不要被低价和虚假宣传所迷惑,要理性看待购房交易。
房地产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要求双倍赔钱

●法条原文: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适用要点:我国对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依法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可进行预售。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却经常违法操作,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由此引发了许多纠纷。
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适用要点如下:一、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该认定为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从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出,行政法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开发商没获取许可证售房的范文

开发商没获取许可证售房的范文
大家来听听我的糟心事啊。
我最近碰上了一个特不靠谱的开发商,那可真是把我气得够呛。
我原本满心欢喜地想有个自己的小窝,就去看了这个楼盘。
售楼处的人把这个房子夸得跟朵花儿似的,说这也好那也好,周边配套齐全,房子户型绝佳,说得我心动得不行。
我当时就想,这就是我梦想中的家呀,于是就和他们深入聊了起来。
结果呢,聊到后面我才发现,这开发商竟然没有获取售房许可证!这就好比一个厨师没有健康证就给人做饭一样,简直是乱来嘛。
我就纳闷了,这开发商怎么能这么大胆呢?这可是大事啊。
咱们购房者买房,那可是花了自己辛辛苦苦积攒多年的血汗钱啊。
这就像是一场豪赌,我们把所有的信任都交给了开发商,可他们倒好,连最基本的售房许可证都没有就开始卖房。
这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我们购房者可就惨了。
比如说房子质量不过关,到时候找谁去?或者说这房子的产权有纠纷,我们又该怎么办?
我就想问问这些开发商,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你们这么着急卖房,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啊?你们没有售房许可证就卖房,这不是把我们购房者当成小白鼠,当成你们赚钱的试验品吗?
而且啊,这种行为还违反了规定呢。
相关部门应该好好管管这些开发商,不能让他们这么肆意妄为。
我们购房者的权益可不是能随便被践踏的。
要是让这些开发商这么干下去,以后谁还敢买房啊?整个房地产市场不就乱套了吗?
我希望其他的购房者们也要小心谨慎,可别像我这么傻,轻易就被忽悠了。
咱们一定要确认开发商有了售房许可证再考虑买房的事,不然就有可能掉进他们挖的大坑里,到时候哭都没地方哭去。
哼!。
交了定金发现房子没预售证买房人该如何维权

交了定金发现房子没预售证买房人该如何维权交了定金发现房子没预售证买房人该如何维权?交了定金发现房子没预售证买房人该如何维权?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定金要不回,无奈换房“定金都交了,才发现看中的那套房子没有预售证。
定金能要回来吗?购房合同能签吗?”最近,在河南省电力设计院上班的王先生遇到了一件与房子有关的烦心事儿。
原来,工作较为稳定的王先生春节前就一直在看房,想按揭买个小户型,为以后结婚作准备。
辗转看了几家楼盘之后,王先生最终看中了位于高新区长椿路与莲花街交叉口附近的一个楼盘。
“当时看着房子的户型、价格都还比较中意,再加上之前有同事在这里买了房,置业顾问说折扣优惠也比较给力。
”王先生说,没有多少犹豫,他当场就签订了购房定金协议,交了1万元定金。
回家后,同事的提醒让他猛然惊觉:“没有问清楚这房子的五证是否齐全。
”他打电话给置业顾问丁某的时候,丁某的话彻底让他陷入了恐慌:“这一期房子的预售证都还没办下来,但4月份肯定能下来,到时候再签购房合同。
”同时,丁某承诺,若王先生先交房子首付的50%,则可以继续享受现在的优惠政策。
否则,到4月份时候,“房子就不一定是这个价了”。
王先生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中的确未查询到这个房子的预售证信息。
他打电话给置业顾问丁某咨询是否能够要回定金的时候,丁某的态度很坚决:“定金是不能退的,但是你可以换另一栋有预售证的房子。
”买房先看“五证”是否齐全王先生的同事李先生最近也刚刚在郑州市大学路与政通路附近买了一套房子。
提及房子房产证的问题,他说自己看房的时候,会首先问一下置业顾问房子“五证”是否齐全,看过十几个楼盘的他俨然成了一个买房专家:“房子的‘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齐全了才能说明开发商具备建房和售房的资格,这样的房子买着才放心。
”而且,置业顾问说了之后,他还会自己在郑州市房管局网站上进行预售证查询,若查询不到,“我就不会买这种房子,隐患太多”。
购房合同无法网签原因分析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购房者与开发商进行房屋买卖的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购房合同无法进行网签,给购房者带来诸多困扰。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购房合同无法网签的原因。
一、开发商原因1. 开发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在销售房屋前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
如果开发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就无法进行网签。
2. 开发商未进行现房销售备案:对于预售许可证过期的项目,开发商需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
如果开发商未办理备案手续,购房合同也无法进行网签。
3. 开发商资金缺口:开发商在开发项目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金缺口。
资金不足导致开发商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进而影响购房合同网签。
4. 开发商内部管理问题:开发商内部管理混乱,可能导致购房合同信息录入错误,从而无法进行网签。
二、购房者原因1. 购房者未提供完整资料:购房者在办理网签时,需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等资料。
如果购房者未提供完整资料,网签将无法进行。
2. 购房者对购房合同内容不熟悉:部分购房者对购房合同内容不熟悉,可能导致在签订合同时遗漏重要条款,影响网签。
三、政府部门原因1. 政策调整: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不断调整,可能对购房合同网签产生影响。
例如,限购政策可能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网签。
2. 系统故障:政府部门负责网签的信息系统可能存在故障,导致购房合同无法正常网签。
四、其他原因1. 房屋产权问题: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查封等法律问题,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网签。
2. 地域限制:部分地区对购房合同网签存在地域限制,可能影响购房合同网签。
针对以上原因,以下是一些建议:1. 开发商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购房合同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 购房者应提高法律意识,仔细阅读购房合同,确保自身权益。
3. 政府部门应优化网签系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购房合同顺利网签。
4. 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加强沟通,共同解决购房合同网签问题。
姚庄购房无法签预售合同

据悉,姚庄某开发商在销售房产时,宣称已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者根据开发商的宣传和承诺,纷纷购买房产。
然而,在购房者准备签订正式预售合同时,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预售许可证,导致购房者无法签订正式合同。
这一事件引起了购房者的强烈不满。
购房者表示,他们在购房时已经支付了定金,开发商承诺在签订正式合同后,购房者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
然而,由于无法签订正式合同,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对此,相关部门表示,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房产,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销售房产的重要凭证,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
若开发商无法提供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拒绝签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事实上,姚庄购房无法签订预售合同的事件并非个例。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采取违规销售手段,给购房者带来了诸多困扰。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1. 开发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采取违规销售手段,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
2. 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对开发商违规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监管。
3. 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容易上当受骗。
针对这一事件,相关部门提出以下建议:1.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详细了解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避免购买违规销售的房产。
2. 购房者应关注预售许可证的发放情况,确保开发商具备销售资格。
3.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开发商违规销售行为。
4. 政府应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确保市场稳定发展。
总之,姚庄购房无法签订预售合同事件暴露出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
为了维护购房者权益,相关部门和购房者应共同努力,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只有这样,我国房地产市场才能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购房合同无效五种情况说明
购房合同无效五种情况说明购房合同是房地产交易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购房合同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变得无效。
本文将介绍五种可能导致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
在我国,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销售前,必须向政府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
如果开发商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合同,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
第二种情况是购房合同中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查看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
如果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购房者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第三种情况是开发商虚假宣传。
有些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会夸大项目的配套设施、绿化率、容积率等指标。
如果购房者发现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第四种情况是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如果故意隐瞒房屋的瑕疵、土地的使用权问题、规划变更等重要信息,误导购房者,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第五种情况是合同约定的条款不合法。
购房合同中的条款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那么整个合同都可能被视为无效。
总之,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一旦发现合同无效,要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开发商也要诚信经营,合法合规地进行房地产销售,避免因合同无效而引发法律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还可以向政府部门查询开发商的相关资质,确保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
此外,购房者还可以要求查看房屋的规划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等材料,以确保房屋的合法性。
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购房者要密切关注房屋的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的取得情况。
如果开发商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许可证,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购房者还要关注房屋的实际面积。
购房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购房合同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其有效性与否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利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有发生,给购房者带来了诸多困扰。
以下是购房合同无效的五种常见情形:一、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前,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
若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购房者出售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该合同无效。
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虚假广告误导购房者开发商在宣传过程中,如发布虚假广告、夸大房屋品质等误导性信息,使购房者产生重大误解而签订购房合同,该合同同样无效。
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已支付的房款。
三、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包括承重墙、梁、柱等,是房屋安全的重要保障。
若房屋主体结构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房款。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购房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购房合同,因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无效。
若此类合同已签订,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五、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开发商在销售房屋过程中,若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如房屋已抵押、一房多卖、房屋质量问题等,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购房合同无效。
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房款。
总结: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虚假广告误导购房者、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购房合同以及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等。
购房者若遇到上述情形,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保障自身利益。
同时,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仔细核实开发商的资质、房屋的真实情况,避免陷入无效合同的困境。
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购房合同纠纷逐渐增多。
其中,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纠纷尤为突出。
本文将以一个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及相关法律责任。
一、案例背景某市市民张先生看中了一处位于市中心的新楼盘,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合同约定,张先生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楼盘一套住宅,开发商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然而,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一年后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此时,张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
二、案例分析1. 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因此,无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2. 开发商的法律责任(1)退还购房款:由于无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无效,开发商应退还张先生的购房款。
(2)赔偿损失: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预售许可证,导致张先生无法按照合同约定购房,给张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应赔偿张先生的损失。
3. 张先生的法律责任张先生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开发商的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
若因自身原因未了解清楚,导致合同无效,张先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维权途径1. 协商解决:张先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
2. 诉讼解决:若协商不成,张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同时,一旦发现合同无效,应及时采取维权措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没获取许可证售房的范文
开发商没获取许可证售房的范文朋友们!今天我得和你们唠唠一个特别坑的事儿,就是有些开发商啊,还没拿到许可证就开始卖房了。
这就好比一个厨师没拿到健康证就开餐馆做菜给人吃一样,不靠谱啊!你想啊,许可证这东西就像是开发商卖房的“通行证”。
没有这个证,就像你开车没驾照一样,那是不合规矩的。
我有个朋友就碰到这样的事儿了。
他去看房子,那个售楼处的人把房子吹得天花乱坠,说什么位置好、户型棒,我朋友一听就心动了。
稀里糊涂地就交了定金。
结果后来才发现,这开发商根本就没获取售房许可证呢。
这时候问题就来了。
没许可证售房,首先对咱购房者来说风险超级大。
比如说房子的质量可能没有保障。
你想啊,没有监管部门看着,开发商可能就会在建筑材料、施工工艺上偷工减料。
到时候房子到手,这里漏水,那里墙皮脱落,可就麻烦大了。
而且啊,在产权方面也可能会有问题。
你买了房子,结果因为开发商手续不全,办不了房产证,那这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谁的呢?这就像你买了个东西,但是没有发票,人家随时可能不认账啊。
再说说合同,这种情况下签的购房合同那就是个很悬的东西。
因为没有许可证,这个合同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万一开发商卷款跑路了,或者出现其他的纠纷,咱购房者就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那开发商为啥要这么干呢?有些是为了尽快回笼资金。
他们想着先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办那些手续。
还有些就是心存侥幸,觉得可能不会被发现。
但这对咱们购房者来说,那可是不公平的呀。
所以啊,咱们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
先问清楚开发商有没有售房许可证,要是没有,不管他们说得有多好听,都不能轻易交钱。
咱们的钱可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不能就这么被不靠谱的开发商给坑了呀!希望大家都能买到靠谱的房子,可别再掉进这种无证售房的陷阱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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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迟迟未拿到预售许可证购房者签不
成合同心里慌
昨天,有市民反映,他们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住宅小区看好了房子,也以理财产品的形式支付了部分“房款”。
但从去年10月至今,他们只是签了选房和投资协议,并未签订购房合同。
他们多次催促置业顾问,希望早日签购房合同,依旧未能如愿。
李先生(化姓)介绍,去年10月,他在该楼盘看中了一套约100平方米的房子,当天就付了1万元定金。
当时,置业顾问曾介绍,因预售证还没办下来,他们只能签署选房协议书和投资协议书,并承诺会尽快办好预售证,到时就可以签购房合同。
一周内,李先生又交了6万元,并签订了两份协议书。
李先生的选房协议上注明:选房人选择出卖人开发的某栋某单元某号房……若选房人七天内未按规定办理相应的理财产品,则视为放弃此房源,签订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
另一份签订于2015年10月23日的投资协议书,则是与一家商业理财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金额6万,期限为6个月。
到期后,本息可以抵扣房款,也可以得到现金。
李先生称,当时置业顾问称年前可以办好预售证。
时间到了,却仍没有着落。
现在,他们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钱
也没退。
类似李先生的购房者在该住宅小区还有很多,大伙都担心存在风险。
他们表示,现在房价上涨较快,若到时候签不了合同,或是要涨价,再退钱去买别处的房子,他们资金不够。
“另外,现在因为理财投资发生的纠纷不在少数,资金安全能否得到保障,也是我们关心的焦点。
”不少业主希望房屋问题能够尽快解决。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售楼部,营销中心一位置业顾问表示,该楼盘确实未取得预售证,正在加紧办理之中,开发商将出示一份盖有公章的公告,向业主承诺将于12月31日前办好预售证,尽快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协议价格售房,不会涨价。
而资金安全方面,开发商会时时监管。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正常程序,开发商只有办理了预售许可证,购房者才能和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他们已经接到了相关反映,将介入了解情况。
(记者姚传龙实习生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