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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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一_________烟草专卖局责令整顿通知书烟整[ ]第号______________:经查,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日因_____________的行为,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___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并于_____年____月___日___时前将整顿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威海市烟草专卖局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印章)年月日说明: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送当事人,第三联送卷烟销售部门。

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二建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建工商处字…20__‟75号当事人:陈维柱,男,现年36岁,汉族,初中文化,身份证编号:__-__,家住湖北省建始县业州镇奇洋坝三组4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

经营范围及方式:)、卷烟零售百货;经营期限:2022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8月11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在本县业州镇解放路1号门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在上述经营场所销售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卷烟,不能提供合法的进货发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为查清事实,在检查当日由谢昌文、唐宝成填写了《立案审批表》,经本局领导批准依法对当事人立案,并指定由谢昌文(执法证号__-__1)、唐宝成办理。

经查:你称在其经营门店从事卷烟经营活动时,有人于2022年6月份给你上门推销商标标识为“哈德门”(盖)共计10条(进价28.00元/条销价:45.00元/条,至案发时已销4条另5包),“红金龙”(盖)共计10条(进价25.00元/条销价:36.00元/条,至案发时已销2条另5包),“软中华”(盖)共计1条(进价500.00元/条,销价:600.00元/条)。

收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后如何申请复议?

收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后如何申请复议?

Make yourself happy every day, happiness is given to yourself.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收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后如何申请复议?《烟草专卖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现实生活中销售烟草是一个利润蛮不错的行业,但是销售烟草并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需要有关机关批准,获得相关许可证等证件,如果证件不齐或者销售过程中存在问题,就可能会受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对于这一处罚,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两个方式进行救济。

下面是收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后如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一、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被处罚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对于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被处罚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烟草专卖法》和《行政诉讼法》作出了不同规定,《烟草专卖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因而有些人认为二者产生矛盾,实际上两部法律并不矛盾。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在规定三个月的起诉期限时,特别规定了一个除外条款,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由于《烟草专卖法》是法律,所以应当适用《烟草专卖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也就是说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被处罚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而不是三个月。

应当注意的是,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这里的15日内的起算点不包括本日,例如烟草专卖机关6月1日送达处罚通知,那么提起诉讼的期限是从6月2日开始计算,即6月16日期满。

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

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

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就 xxx 公司(下称被处罚单位)在 xxx 期间存在的烟草专卖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一、违法事实和证据1.被处罚单位在 x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x 年 xx 月 xx 日期间,未按照规定向当地烟草专卖管理机构申报销售烟草的销售额,未及时缴纳烟草专卖税。

相关证据:xxx。

2.被处罚单位在同一期间内,违反规定向未取得烟草专卖资质的投资人放贷,为其投资烟草销售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相关证据:xxx。

3.被处罚单位未按照要求向顾客提供烟草专卖许可证,欺骗消费者。

相关证据:xxx。

二、行政处罚决定1.被处罚单位因未按要求自行向当地烟草专卖管理机构申报销售烟草的销售额及未及时缴纳烟草专卖税,构成简单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xxx 元。

2.被处罚单位因向未取得烟草专卖资质的投资人放贷,为其投资烟草销售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构成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xxx 元。

3.被处罚单位存在欺骗行为,未按照要求向顾客提供烟草专卖许可证,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xxx 元。

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单位应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同时整改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机关报告,经确认合格后方为了结。

四、处罚决定的告知方式本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本机关将决定书副本交付被处罚单位,或者邮寄送达被处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烟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烟草处罚程序规定

烟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烟草处罚程序规定

烟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烟草处罚程序规定范本一:烟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一:总则1.1 为加强对烟草行政处罚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对违反烟草专卖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程序。

二:案件受理及立案2.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烟草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烟草相关违法行为。

2.2 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对举报人的身份进行保密。

2.3 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如果初步认定属实,应当立案,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三:调查取证3.1 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询问、勘验、检查、查封、扣押等措施,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3.2 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有权对其进行核实。

3.3 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调查取证情况进行记录,并形成调查取证报告。

四:听证程序4.1 对于需要听证的案件,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听证应当公开进行。

4.2 听证程序中,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4.3 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听证程序进行记录,并形成听证报告。

五:处罚决定及执行5.1 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取证和听证结果,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5.2 处罚决定应当明确违法事实、适用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处罚理由,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3 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

5.4 当事人应当按照处罚决定执行,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附件附件一:烟草行政罚款决定书范本附件二:烟草行政查封通知书范本附件三:烟草行政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烟草专卖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对烟草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管理的法律。

范本二:烟草处罚程序规定一:总则1.1 烟草处罚程序规定制定的目的是规范烟草行政处罚的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3)

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3)

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3)第三节审查和决定第三十七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卖执法机构在将案件处理审批表报送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前,应当先由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定性意见、处理建议及其法律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三十八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案件处理审批表及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意见进行综合审查,依法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等决定。

对于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应当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成立的,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并撤销立案;(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的期限。

口头告知当事人的,应当将告知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或以其他方式确认;书面告知当事人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三条向当事人送达告知书。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纳。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四十二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和日期。

杨玲玲涉嫌无证零售烟草制品案(文市监处罚〔2021〕200号)

杨玲玲涉嫌无证零售烟草制品案(文市监处罚〔2021〕200号)

杨玲玲涉嫌无证零售烟草制品案(文市监处罚〔2021〕200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文市监处罚〔2021〕200号【处罚日期】2021.09.02【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文成县【处罚对象】杨玲玲【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9 14:48:30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文市监处罚〔2021〕200号;案件名称:杨玲玲无证零售烟草制品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杨玲玲;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杨玲玲于2021年4月底起,从文成县赵汉村副食品店购进康师傅香辣牛肉面等食品及白猫?柠檬红茶洗洁精等日用品,摆放于文成县大峃镇碧桂园工地进门右手边小卖部内进行销售,该小卖部的实际测量面积为13.883㎡。

截至2021年7月9日被本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时,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登记多证合一备案,且当事人于经营期间未制作购进及销售记录,其违法所得无法查清。

另查明,自2021年4月底起,当事人陆续从临海市的部分商店、大峃镇的部分卷烟店以及文成县赵汉村副食品店购进烟草制品摆放于文成县大峃镇碧桂园工地进门右手边小卖部内进行销售。

截至2021年7月9日,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经营场所内被查获烟草制品的经营情况如下:1.利群(新版)共购进0.5条(10包/条,下同),进价为170元/条,售价为180元/条,售出0.3条计54元(以售价计,下同),利润计3元,未销售0.2条(检验损耗0.2条)计36元(以售价计,下同),货值金额为90元(已销售+未销售,以售价计,下同);2.中华(双中支)共购进1条,进价为600元/条,售价为610元/条,售出0.4条计244元,利润计4元,未销售0.6条(检验损耗0.2条)计366元,货值金额为610元;3.黄鹤楼(硬奇景)共购进1条,进价为260元/条,售价为300元/条,售出0.9条计270元,利润为36元,未销售0.1条(检验损耗0.1条)计30元,货值金额为300元;4.利群(软红长嘴)共购进1条,进价为215元/条,售价为220元/条,售出0.6条计132元,利润计3元,未销售0.4条(检验损耗0.2条)计88元,货值金额为220元;5.利群(软长嘴)共购进1条,进价为345元/条,售价为360元/条,售出0.8条计288元,利润计12元,未销售0.2条(检验损耗0.2条)计72元,货值金额为360元;6.芙蓉王(硬细支)共购进1条,进价为240元/条,售价为260元/条,售出0.8条计208元,利润计16元,未销售0.2条(检验损耗0.2条)计52元,货值金额为260元;7.中华(硬)共购进1条,进价为400元/条,售价为450元/条,售出0.4条计180元,利润计20元,未销售0.6条(检验损耗0.2条)计270元,货值金额为450元;8.芙蓉王(硬)共购进2条,进价为230元/条,售价为250元/条,售出0.5条计125元,利润计10元,未销售1.5条(检验损耗0.2条)计375元,货值金额为250元;9.红双喜(硬8mg)共购进3条,进价为95元/条,售价为100元/条,售出1.2条计120元,利润计6元,未销售1.8条(检验损耗0.2条)计180元,货值金额为300元;10.云烟(紫)共购进2条,进价为100元/条,售价为110元/条,售出0条计0元,利润计0元,未销售2条(检验损耗0.2条)计220元,货值金额为220元;11.黄鹤楼(软蓝)共购进2条,进价为168元/条,售价为180元/条,售出0.8条计144元,利润计9.6元,未销售1.2条(检验损耗0.2条)计216元,货值金额为360元;12.黄果树(长征)共购进2条,进价为60元/条,售价为70元/条,售出1条计70元,利润计10元,未销售1条(检验损耗0.2条)计70元,货值金额为140元;13.玉溪(软)共购进1条,进价为210元/条,售价为230元/条,售出0条计0元,利润计0元,未销售1条(检验损耗0.2条)计230元,货值金额为230元;14.红塔山(硬经典100)共购进2条,进价为100元/条,售价为110元/条,售出0.9条计99元,利润计9元,未销售1.1条(检验损耗0.2条)计121元,货值金额为220元;15.哈德门(纯香)共购进2条,进价为60元/条,售价为70元/条,售出0条计0元,利润计0元,未销售2条(检验损耗0.2条)计140元,货值金额为140元;16.双喜(软经典)共购进7条,进价为105元/条,售价为110元/条,售出0.9条计99元,利润计4.5元,未销售6.1条(检验损耗0.2条)计671元,货值金额为770元;17.雄狮(红老版)共购进17条,进价为60元/条,售价为70元/条,售出1.3条计91元,利润计43元,未销售15.7条(检验损耗0.2条)计1099元,货值金额为1190元。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5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1号公布,自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烟草专卖局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烟草专卖局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烟草专卖局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二)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局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烟草专卖局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条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内部监督制度,保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章管辖和适用第六条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管辖。

第七条县级烟草专卖局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

地市级烟草专卖局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国家烟草专卖局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八条两个以上烟草专卖局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烟草专卖局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局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局指定管辖。

第九条烟草专卖局发现所查处的案件应当由其他烟草专卖局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局。

受移送的烟草专卖局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局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处罚决定书范本

处罚决定书范本【篇一: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行政处罚决定书x烟专罚〔xxxx〕xx号当事人:陈xx性别:男年龄:xx岁身份证号:32070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32070xxxxxxx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xx字号:xxxxxxxxxx经营地址:xxx市xxx县xx路1号门面委托代理人:无违法事实:经过审理查明,上述卷烟均系当事人从上门推销卷烟的男烟贩处购进并全部放在经营场所销售。

具体情况如下:84`s南京(精品)5条(进价150元/条,售价200元/条)、84`s南京(红)5条(进价60元/条,售价110元/条)。

因均未售出即被我局查获,无违法所得,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其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违法销售总额为人民币1550元。

上述卷烟经检测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均属非法生产卷烟,该检测结果已告知当事人。

证据: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一)程序部分。

证明我局对当事人陈xx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程序合法。

1.x烟专处立[xxxx]xx号《立案报告表》,书证,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立案批准程序;2.《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书证,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批准程序;3.x烟专存处[xxxx]xx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书证,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在7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进行了处理;4.x烟专检告[xxxx]xx号《卷烟鉴定结果告知书》,书证,证明按照法定程序告知了当事人鉴定结果以及申请复检的途径和期限;5.x烟专处终[xxxx]xx号《调查终结报告》,书证,证明按照自立案之日起30内调查取证终结。

(二)事实部分。

证明当事人陈xx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行为的时间、数量、销售总额等。

1.xxxx年x月x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在现场销售有明显假冒特征卷烟的事实;2.xxxx年x月x日对当事人所作的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1份,书证,证明对当事人的涉案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履行了告知义务和告知当事人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的具体状况;3.xxxx年x月x日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书证,证明当事人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特征确认无误;4.xxxx年x月x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的现场照片4张(店面、涉案卷烟、价格标签等),视听资料,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场状态、涉案卷烟及销售价格等情况;5.鉴别检验抽样单1份,书证,证明抽样产品名称、抽样日期、抽样数量和抽样基数,符合抽样的标准和程序;6.鉴别检验委托书1份,书证,证明受委托的检测单位为具有资质的合法的检测单位;7.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产品质量检验站出具的鉴别检验报告1份(编号:xxxxxxxxx~0xx);鉴定结论,证明涉案卷烟的检测结论,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8.调查询问通知书1份,书证;证明已依法告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期限和相关权利义务;9.当事人陈xx的身份证照片1张,视听资料,证明当事人本案身份; 10.对当事人陈xx的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陈述,证明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11.工商营业执照照片1张,视听资料,证明当事人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适格主体;1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照片1张,视听资料,证明当事人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适格主体;13.从当事人经营场所提取的卷烟价格标价签2张,书证,证明当事人对外销售涉案卷烟的销售价格;14.卷烟零售户诚信经营承诺书1份,书证,证明当事人明知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行为为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通知书范本

行政处罚通知书范本【篇一: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行政处罚决定书x烟专罚〔xxxx〕xx号当事人:陈xx性别:男年龄:xx岁身份证号:32070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32070xxxxxxx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xx字号:xxxxxxxxxx经营地址:xxx市xxx县xx路1号门面委托代理人:无案件来源:x年x月x日,我局在位于xxx市xx县xx路1号门面,当事人的经营场所(xx超市)内,查获下列卷烟:84`s南京(精品)5条、84`s南京(红)5条,合计10条,案值人民币1550元(市场中间价)。

当事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证号为32070xxxxxxx。

因上述卷烟均有明显假冒特征,其行为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本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同日立案调查,对上述卷烟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存放于xxx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库,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xxxx年x月x日,我局对当事人下发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告知其被登记保存物品已抽样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产品质量检验站鉴定。

违法事实:经过审理查明,上述卷烟均系当事人从上门推销卷烟的男烟贩处购进并全部放在经营场所销售。

具体情况如下:84`s南京(精品)5条(进价150元/条,售价200元/条)、84`s南京(红)5条(进价60元/条,售价110元/条)。

因均未售出即被我局查获,无违法所得,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其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违法销售总额为人民币1550元。

上述卷烟经检测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均属非法生产卷烟,该检测结果已告知当事人。

证据: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一)程序部分。

证明我局对当事人陈xx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程序合法。

1.x烟专处立[xxxx]xx号《立案报告表》,书证,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立案批准程序;2.《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书证,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批准程序;3.x烟专存处[xxxx]xx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书证,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在7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进行了处理;4.x烟专检告[xxxx]xx号《卷烟鉴定结果告知书》,书证,证明按照法定程序告知了当事人鉴定结果以及申请复检的途径和期限;5.x烟专处终[xxxx]xx号《调查终结报告》,书证,证明按照自立案之日起30内调查取证终结。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全)

行政处罚文书二0一0年三月目录一、立案阶段文书1、举报记录表…………………………………………………………………第页2、立案报告表…………………………………………………………………第页3、指定管辖通知书……………………………………………………………第页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4、检查勘验笔录………………………………………………………………第页5、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第页6、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第页7、抽样取证物品清单…………………………………………………………第页8、涉案物品核价表……………………………………………………………第页9、询问笔录……………………………………………………………………第页10、调查终结报告………………………………………………………………第页11、证据复制单…………………………………………………………………第页12、公告…………………………………………………………………………第页13、案件移送函…………………………………………………………………第页14、案件移送回执………………………………………………………………第页15、移送财物清单………………………………………………………………第页16、协助调查函…………………………………………………………………第页17、撤销立案报告表……………………………………………………………第页三、审理决定阶段文书18、阅卷笔录……………………………………………………………………第页19、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第页20、听证告知书…………………………………………………………………第页21、听证通知书…………………………………………………………………第页22、听证公告……………………………………………………………………第页23、听证笔录……………………………………………………………………第页24、听证报告……………………………………………………………………第页25、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第页26、案件处理审批表……………………………………………………………第页27、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第页28、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第页29、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第页30、行政处理决定书……………………………………………………………第页31、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第页四、送达执行阶段文书32、送达回证……………………………………………………………………第页33、责令改正通知书……………………………………………………………第页34、先行登记物品处理通知书…………………………………………………第页35、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发还清单………………………………………………第页36、抽样物品处理通知书………………………………………………………第页37、违法物品销毁记录表………………………………………………………第页38、罚没烟草专卖品变价处理审批表…………………………………………第页39、罚没烟草专卖品移交单……………………………………………………第页4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第页41、责令整顿通知书……………………………………………………………第页42、整顿终结通知书……………………………………………………………第页43、对协助办案有功单位、个人授奖呈报表…………………………………第页44、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第页五、结案归档阶段文书45、结案报告表…………………………………………………………………第页46、卷宗目录……………………………………………………………………第页47、卷宗封面……………………………………………………………………第页48、卷内备考表…………………………………………………………………第页烟草专卖局举报记录表说明举报记录表是举报受理人员记录举报人基本情况、举报人提供的违法线索,并提交相关领导审批,决定是否进行核查的内部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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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
尊敬的XXX经营户:
经我单位调查,你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行为,即在未取得香烟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香烟。

据此,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规,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一、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销售违法香烟,并限期整改。

二、处罚款人民币(RMB)XXX元。

三、没收违法所得:XXX元。

四、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行政机关交纳罚款,缴纳没收违法所得。

五、收到本决定书后15日内,如对本决定书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作出结案处理。

六、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XXX年XX月XX日
XXXX市烟草专卖局
附:违法香烟品牌列表
【解读】
烟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由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管辖机关依法对违法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的重要文书。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烟草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处罚决定书一经下发,即限期执行,对经营者会产生重要的经济影响。

因此,经营者应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妥善经营,不做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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