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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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营业厅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营业厅的安全稳定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营业厅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和安全问题发生,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所有营业厅,包括直营和加盟的营业厅。

第四条营业厅安全管理工作应全面、常态化、预防为主。

第二章营业厅安全责任第五条营业厅经理是营业厅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营业厅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相关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营业厅经理应制定并组织实施营业厅安全管理制度和一线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七条营业厅经理应配备足够的安全巡逻人员和安保设备,确保营业厅内外的安全。

第八条营业厅经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演练,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九条营业厅经理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营业厅安全设施第十条营业厅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灭火器材、防盗门窗等。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应由专人负责,工作记录应详细详实。

第十三条营业厅应对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进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操作要领。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营业厅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营业厅的安全设施和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员工的安全投诉,并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方案。

第十七条营业厅应做好场所日常卫生、消防和保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无障碍。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八条营业厅应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台风等各类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以及抢劫、盗窃、纠纷等人为事故的应对措施。

移动营业厅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移动营业厅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移动营业厅管理制度范本1、营业前台现场管理制度是否有以下规定内容①工作区域的卫生整洁状况要求。

②受理业务时全面落实“四无”要求,即无忌语、无责难、无顶撞、无推诿情况。

③“暂停服务”报告执行要求。

④首问负责制要求。

2、营业厅安全制度有价卡、备用金没有置于桌面,应立即将百元面值人民币投入投币式保险柜或放置抽屉中,面值百元以下零星钞票可临时放抽屉中,但总额不得超过____元。

3、信息保密制度①各种统计数据、客户资料、业务资料、统计资料等由专人负责保管。

②各类密码必须分类,按职责划分,严格保密,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坚守各自职责,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工号与密码,不得相互探听、偷窥他人的权限密码。

定期更改操作密码。

③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客户信息、系统信息和操作密码等公司机密,泄露给第三方或与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④营业受理等工作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若有参观学习者,须报请营业主管部门同意。

若有维修等需求须报请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佩带工作证进入前台。

前台电脑需在每周一、周五受理业务之前清理ie浏览器临时文件。

4、交接班制度①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写好交班日志及各项文字记录单,点清卡品和现金,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

②接班服务人员提前____分钟到班,值班长提前____分钟到达营业厅,做好当班票、据、物等各项准备工作,并与上一班值班长作当面交接。

③若接班人未能及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需向值班长请示同意后方能离岗,严禁出现无故脱岗现象。

④各岗位交接完毕,分别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和签注交接时间。

(全天班需在中标注.)5、班前班后会及例会制度6、统计分析制度①每日填报营业日报表,当天账、款、票据存根三者相符,当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②营业厅卡品、终端、票据等的出入库帐务管理、核对库存保证帐务无误。

③每日的工单进行分类排序、装订,每月汇总整理存放。

7、工号权限管理制度是否有以下规定内容①服务人员使用自己的工号进入营业操作系统工作,并注意密码保管,严禁将工号、密码告知他人。

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8320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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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消除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风险,保障营业场所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营业场所是指各公司自建、购买或租赁房产,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自行设立或委托运营管理,面向公众开展营销服务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

第三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条件,有效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对直营店、委托经营店的安全管理。

带店加盟店、授权代理店等渠道店面以及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和专业公司设立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各公司应按照本规定,履行对委托经营店和外包合作柜台的安全管理职责,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

移动营业厅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移动营业厅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移动营业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移动营业厅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统一移动营业厅的运营管理,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保障公司的利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1.3 定义1.3.1 移动营业厅:指中国移动公司经营的营业网点,提供客户服务和销售移动通信产品和服务。

1.3.2 工作人员:指移动营业厅的员工,包括销售人员、客户服务人员和其他相关岗位的人员。

第二章移动营业厅的组织和管理2.1 营业厅的组织架构2.1.1 移动营业厅应设立明确的组织架构,并按照职能和职责进行划分。

2.1.2 营业厅的管理层应设立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2 人员管理2.2.1 移动营业厅应根据业务需要招聘合适的人员,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2.2.2 移动营业厅应根据员工绩效和能力进行合理的薪酬激励。

2.3 客户服务管理2.3.1 移动营业厅应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热情接待、快速办理业务和解决客户问题。

2.3.2 移动营业厅应设立客户满意度评估机制,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2.4 销售管理2.4.1 移动营业厅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要求进行产品和服务的销售。

2.4.2 移动营业厅应设立销售目标和考核机制,确保销售业绩的达成。

第三章移动营业厅的工作流程和规范3.1 工作流程3.1.1 移动营业厅应制定标准的工作流程,包括开业前准备、客户接待、业务办理、问题处理等环节。

3.1.2 移动营业厅应定期审查和调整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高效和顺畅进行。

3.2 业务办理规范3.2.1 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执行正确的业务办理流程,确保办理业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2 移动营业厅应设立准确的业务办理指南,供工作人员参考和培训。

3.3 问题处理规范3.3.1 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响应客户问题,并尽快解决。

3.3.2 移动营业厅应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整理客户反馈信息,并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

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移动营业场所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移动营业场所负责人为场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培训与教育(1)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练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2.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对移动营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消防安全管理(1)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营业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4. 交通安全管理(1)车辆停放规范,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

(2)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5. 电气安全管理(1)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用电。

(2)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6. 防盗安全管理(1)加强营业场所的防盗设施建设,如安装监控摄像头、防盗门等。

(2)制定防盗应急预案,加强夜间巡逻。

四、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移动营业场所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移动营业场所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本制度旨在确保移动营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维护员工、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国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共同维护移动营业场所的安全稳定。

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预防、消除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风险, 保障营业场所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营业场所是指各公司自建、购买或租赁房产, 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自行设立或委托运营管理, 面向公众开展营销服务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

第三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条件, 有效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对直营店、委托经营店的安全管理。

带店加盟店、授权代理店等渠道店面以及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和专业公司设立的营业场所, 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各公司应按照本规定, 履行对委托经营店和外包合作柜台的安全管理职责, 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

委托经营和引商入柜合作单位(或承包人)应服从中国移动相关部门的管理, 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第六条各公司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 严格落实营业场所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责分工, 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 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一)计划部门负责营业场所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 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划配置营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确保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到位。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制订营业场所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开展营业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配合工程建设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或配合行政事务部门做好各类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营业厅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工作人员和顾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营业厅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营业厅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防患于未然,保障营业厅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三条营业厅安全管理涉及营业厅设备安全、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人员安全防范等方面。

第四条营业厅安全管理应由店长或者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营业厅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第五条营业厅安全管理应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以及相关安全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反馈和处理安全事故。

第六条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适用于所有营业厅,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特许经营店等。

第二章营业厅设备安全管理第七条营业厅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安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营业厅设备管理人员应熟悉设备使用说明,正确操作设备,并及时更新设备操作手册。

第九条营业厅设备管理人员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按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第十条营业厅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安全巡检,检查设备的电气、机械及其他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措施修复或暂停使用。

第十二条营业厅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的准备工作,配备应急工具和消防设施,以防万一。

第三章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管理第十三条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是营业厅的重要安全设施,应保持畅通和易于识别。

第十四条营业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并保证出口无障碍。

第十五条安全出口应标明明显的标识,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易于被发现和使用。

第十六条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不得用于临时堆放物品、设置障碍物等,以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营业厅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确保其畅通和有效。

第四章人员安全防范第十八条营业厅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管理的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九条营业厅工作人员应戴好工作证件,保持工作人员的身份清晰和易于识别。

移动营业厅安全管理制度

移动营业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移动营业厅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保障员工及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营业厅经理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营业厅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共同维护营业厅的安全。

三、安全防范措施1. 营业厅内部安全管理(1)营业厅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营业厅内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3)营业厅内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4)营业厅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营业厅内堆放杂物。

2. 营业厅外部安全管理(1)营业厅周边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2)营业厅门前应设置停车区域,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3)营业厅周边应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财务安全管理(1)营业厅内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专人负责。

(2)营业厅内现金、贵重物品存放区域应设置监控设备,确保安全。

(3)营业厅内现金、贵重物品交接时,应有两名员工在场,并做好记录。

四、事故处理1. 营业厅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 营业厅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 营业厅发生安全事故,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 营业厅经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营业厅经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营业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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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消除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风险,保障营业场所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营业场所是指各公司自建、购买或租赁房产,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自行设立或委托运营管理,面向公众开展营销服务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

第三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条件,有效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对直营店、委托经营店的安全管理。

带店加盟店、授权代理店等渠道店面以及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和专业公司设立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各公司应按照本规定,履行对委托经营店和外包合作柜台的安全管理职责,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

委托经营和引商入柜合作单位(或承包人)应服从中国移动相关部门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第六条各公司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营业场所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一)计划部门负责营业场所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划配置营业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到位。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制订营业场所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开展营业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配合工程建设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或配合行政事务部门做好各类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三)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与营业场所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四)营业场所管理部门配合计划部门开展营业场所安全设施的规划配置,确保安全设施的配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负责营业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定营收款项、有价卡、手机终端等公司财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配合工程建设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对承租柜台及相关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自查;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应急演练;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五)行政事务部门负责或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各类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六)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营业场所内的工作人员(含引商入柜合作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能够识别营业场所内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营业场所常见危险源见附件一),正确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营业场所店面负责人是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营业场所应设立兼职安全员,协助营业场所店面负责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本班组的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和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报告事故和案件情况。

第十条委托经营和引商入柜合作单位(或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规章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自查并落实隐患整改工作;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与其他社会单位或个人产权共有或租赁合用建筑物的营业场所,应按照产权归属或实际使用、管理范围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章营业场所建设安全要求第十二条设置营业场所应充分考虑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并符合以下要求:(一)营业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房屋应有当地住建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二)不宜设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的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三)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四)不应设置在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和柴油发电机房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临。

(五)营业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数量和布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防等安全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详见附件二)。

营业场所未达到安全运营条件要求、未依法经政府相关主管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营业场所的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要求;内部装修不宜做吊顶装饰;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

第十五条营业台席及营销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做到布局合理、人流顺畅。

主要疏散走道应直通安全出口,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其他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第十六条营业场所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一)营业台席内侧营业员工作场地。

(二)疏散走道。

(三)公共出入口处。

第十七条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或出口的顶部。

第十八条营业场所内疏散走道的地面上应设置视觉连续的蓄光型辅助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各类消防安全标志的样式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GB13495.1-2015)的规定。

第十九条营业场所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第二十条营业场所内的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道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第二十一条营业场所在建筑物一层的玻璃幕墙,应至少采用以下一种防护措施:(一)使用防砸玻璃作幕墙。

(二)在内侧安装金属防护网,栏杆钢筋直径应不小于14mm,网格间距应不大于100mm×250mm。

(三)安装卷帘窗,卷帘窗应加装防盗锁。

(四)玻璃幕墙内侧粘贴防爆膜,膜厚应不小于0.275mm。

第二十二条营业场所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 以下的窗户应在内侧安装金属防护栏或在窗户玻璃内侧粘贴防爆膜(已安装防砸玻璃的除外)。

金属防护栏网格间距应不大于100mm ×250mm;膜厚应不小于0.275mm。

第二十三条营业场所内应安装入侵报警系统,报警系统应覆盖营业场所的出入口、财务室、存放现金和(或)手机终端等重要物品的库房等部位,入侵报警系统应有统一的报警信息响应及处置机制。

第二十四条营业场所应按照以下要求设置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一)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疏散走道、营业台席、自助服务区、财务室、存放现金和(或)手机终端等重要物品的库房等部位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控制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出入口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二)视频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三)视频监控系统主机应放置在封闭的房间内,系统宜接入本单位安全监控中心(室)。

(四)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保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技术规范》(GB50348)和《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1081)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门厅、走道、室外坡道等经常有大量人员走动的区域,以及容易受潮湿、结露等影响的地面应采用防滑、耐磨的块材面层或水泥类整体面层。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生产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营业场所内的工作人员(含承租及合作单位人员)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工作人员应掌握和具备以下安全知识和技能:(一)了解本岗位工作流程和工作环境中的危险源,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与岗位有关的生产设备和仪器仪表的正确操作方法;熟悉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二)懂得预防火灾、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能及时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和保护火灾现场,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

(三)熟悉应急疏散流程和疏散路线,会组织引导人员有序疏散。

(四)熟练掌握防抢报警、监控设施及护卫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掌握触电、烧伤、烫伤、扭伤、出血、休克等常见急症的现场急救基本知识。

(六)其他应掌握的安全常识。

第二十七条电脑终端等营销设备,交换机、服务器、光端机等网络设备及安防、消防设施应明确维护责任人,建立设备维护登记台帐,明确设备、设施故障报修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各公司应与委托经营店和外包合作柜台的受托方、承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管理协议、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协议或约定内容应包含以下安全管理事项:(一)管理区域及相应的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工作职责,在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处罚。

(三)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及维护管理责任。

第二十九条营业台席及营销设备、设施应安装稳固,可能与人员接触的部位应避免锋利、尖锐的凸起或棱角。

第三十条营业场所广告设施和招牌标识的设置要求:(一)广告设施和招牌标识应使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进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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