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银行营业场所、员工及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营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银行行长是银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是个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当遵守本制度,履行个人安全职责。
三、安全防范措施1. 营业场所安全:(1)营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门、报警装置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3)加强对营业场所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人员安全:(1)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银行安全。
(2)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3)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营业场所。
3. 财务安全:(1)严格财务管理,加强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贵重物品的保管。
(2)设立专门的保管库房,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库房安全。
(3)加强运钞车辆和押运人员的管理,确保运钞过程安全。
4. 消防安全:(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知识掌握程度。
五、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银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专业制度营业场所安全管理细则分行

营业场所安全管理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适用范围2第三章:管理工作原则2第四章:相关部门职责3第六章:现金区域准入规定第七章:安全管理工作6第八章:安全检查流程7第九章:案事件防范工作9第十章:附则11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银行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营业场所安全管理, 保障银行财产、人身安全,保证营业网点稳定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防控各类内外部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分行辖内各营业网点的大堂及现金区域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本细则纳入上海分行辖内各营业网点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工作原则、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营业网点的安全管理,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网点银行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落实管理,明确责任的原则各单位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将营业网点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
三、积极防范,确保安全的原则各单位针对营业场所范围内各重要区域的特征,积极做好火灾、盗窃、抢劫、诈骗、恐怖袭击、群体性等不良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应对工作。
四、抓好“四个重要”安全管理工作即重要部位、重要时段、重要环节、重要人员的安全管理。
五、落实“四个围绕”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围绕现金流的路径,防范漏洞隐患,落实督导工作;二是围绕反恐破坏工作,加强对营业场所、金库、保管库的安全措施;三是围绕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营业结束后检查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四是围绕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有效抵御台风、暴雨等灾害性侵袭。
第四章:相关部门职责、营业网点安全管理工作由各区域支行保卫部牵头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区域支行保卫干部、各网点负责人、网点安全员、网点员工、网点保安积极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分行保卫部不定期予以检查,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 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三级责任制。
、分行保卫部加强对营业网点安全举措的检查监督和工作指导,并制订、实施安全管理办法,不断针对营业场所大堂、现金区域实际情况,通报阶段性、突发性案列预警,汇总安全检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商业银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确保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维护银行声誉,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保卫组织架构1. 商业银行设立安全保卫委员会,负责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分支机构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本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安全保卫职责,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三、安全防范措施1. 营业场所安全防范:(1)营业场所出入口设置门禁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
(2)设置安全报警系统,确保报警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3)加强巡逻力量,提高巡视频率,确保营业场所安全。
(4)定期对营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金库安全防范:(1)金库实行双锁管理,确保金库钥匙安全。
(2)设置金库报警系统,确保报警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3)加强金库巡查,确保金库安全。
(4)严格执行金库出入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金库。
3. 押运安全防范:(1)押运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押运安全。
(2)押运人员配备防护装备,提高自身安全防护能力。
(3)押运路线规划合理,避开高风险区域。
(4)加强对押运人员的培训,提高押运技能。
4. 网络安全防范:(1)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
(2)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事件。
(3)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加强员工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四、安全应急预案1. 制定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抢劫、恐怖袭击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银行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银行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银行员工、客户以及银行资产的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总行、分行、支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重点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1. 办公场所:行长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风险管理部等。
2. 营业场所:网点、自助银行、贵宾室等。
3. 仓库:现金库、金库、重要凭证库等。
4. 信息系统机房:服务器房、网络中心等。
5. 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2)对重点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建立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2. 物资管理(1)重点场所物资应实行分类存放,确保物资安全。
(2)定期对重点场所物资进行盘点,防止物资丢失、损坏。
(3)严格执行物资领用审批制度,严禁私自调换、借用、转借重点场所物资。
3. 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4)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4. 设备设施管理(1)对重点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2)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档案,详细记录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更换等情况。
(3)严格执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5. 安全防范(1)加强重点场所的巡逻值守,确保场所安全。
(2)建立健全门禁制度,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场所。
(3)安装监控设备,对重点场所进行实时监控。
四、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银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银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维护客户和银行员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减少和消除各类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人员安全管理(1)银行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银行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银行内部秘密。
(3)银行员工应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 营业场所安全管理(1)营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客户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营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监控设备、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等。
(3)营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金库安全管理(1)金库应设置在安全、隐蔽的地点,确保金库内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的安全。
(2)金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金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3)金库应配备先进的安防设备,如门禁系统、报警系统、监控设备等。
4. 押运安全管理(1)押运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押运资格,熟悉押运业务和安全操作规程。
(2)押运车辆应保持良好的车况,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押运箱、报警器等。
(3)押运过程中,押运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押运物品的安全。
5. 消防安全管理(1)银行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营业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3)员工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 应急处置管理(1)银行应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3)银行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监督与考核1. 银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银行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银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银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银行财产遭受损失,更好地服务客户,本文针对银行营业场所的特殊性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
二、总则1.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银行营业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厅、柜员室、自助设备室、机房等场所。
2.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本制度旨在实现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经营,保障银行职工的人身安全和银行财产的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和形象,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法律法规为基础,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责任制与教育相结合。
三、营业场所出入管理1. 所有进入银行营业场所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后方可进入。
2. 其他非正常出入银行营业场所的人员须接受严格审查,并且由保安或者其他能够保证安全的人员进行监管才能进入。
3. 严格限制未经许可进入银行工作区域。
四、银行营业场所安全设施1. 银行营业场所必须按照规定配置相应的门禁、监控、报警等设施。
2. 对于不合规的门禁、监控、报警等设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造。
3. 银行营业场所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设施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突发事件处置1. 银行营业场所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袭击、恐怖袭击、抢劫等人为安全事件。
2. 发生突发事件后,银行营业场所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控制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
3. 经过突发事件处理后,银行应当及时开展后续工作,对影响银行服务的问题,要及时向客户进行公告,并进行协调解决。
六、职工安全培训1. 银行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有关安全法规及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
2. 对于不同职能的职工,安全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应有所区别。
3. 银行应当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七、责任制1. 银行营业场所领导者应当对银行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银行营业期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银行营业场所和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营业秩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防范组织与职责1. 银行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营业网点设立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本网点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防范工作。
三、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安全(1)员工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2)员工应熟悉本岗位操作流程,提高防范意识,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3)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2. 营业场所安全(1)营业场所应保持整洁、有序,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营业场所入口、出口、柜台、自助设备等区域应配备必要的安防设施。
(3)营业场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3. 资金安全(1)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存放在金库或保险柜内,确保安全。
(2)办理现金业务时,应严格执行现金清点、复核制度。
(3)禁止私自携带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出入营业场所。
4. 技术安全(1)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2)加强自助设备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安全。
(3)加强通讯设备管理,确保通讯畅通。
四、应急处理1. 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员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银行资产和客户资金安全,维护银行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银行营业场所安全。
2. 责任到人,分级管理。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覆盖。
3. 严格检查,持续改进。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安全意识,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2)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3)外来人员进入营业场所,应登记个人信息,接受安全检查。
2. 物防设施管理(1)营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抢、防破坏等设施。
(2)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营业场所门窗、通道等应设置安全防范设施,防止不法分子入侵。
3. 技防设施管理(1)营业场所应配备安全监控设备,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
(2)监控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监控录像应按规定保存,以便事故发生后进行调查。
4. 财产安全管理(1)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存放。
(2)营业场所的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贵重物品应设置保险柜,并配备锁具。
(3)营业场所的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贵重物品应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5. 应急处置(1)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2)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银行营业场所安全。
四、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 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五、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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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营业网点撤并和合并时,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收回保管。 十一、凡违反防护设施管理规定,造成设施出现丢失或损坏,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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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七、消防设施和器材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同意,不得任意改装、挪用和停用。 八、营业网点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定标准和防火要求,接、 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严禁擅自接装电源,严禁漏电运行,严禁电 器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各种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用电设备。 九、营业网点内的电器设备(如配电箱、电闸、插座、监控设备、微机等)周围, 严禁放置任何无关物品,特别是禁止放置各种易燃物品,放置水容器,以免发生 火灾。 十、严禁在营业网点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 十一、营业网点柜台内和生活区等区域严禁吸烟。 十二、营业网点严禁动用明火因改建、装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动用明火必须采 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经保卫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使用电炉子、电 炉丝暖气、电暖热垫等取暖设备。 十三、营业网点发生火灾,要立即启用防火处置预案。 十四、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引发火灾并造成等 级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按有关规定予以 表彰或奖励。
营业场所每日安全操作规范
一、营业中安全操作规范 1、 通勤门在营业期间属重点防范部位,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遇有上级行和公 安机关、人民银行检查,要查验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由本 行领导或保卫、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陪同,经陪同人员同意并在《营业场所 出入登记薄》上登记后方可进入;因设备维修需要,专业维修人员需进入营 业室的,须经行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安全员应查验其身份证件,并向保卫 部门核实后,在相关部门人员陪同下,在《营业场所出入登记薄》上登记后 方可进入;发生案件事故等特殊情况下,安全员应注意保护现场,维护秩序,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办案人员由行领导或保卫人员陪同,应准予进入,并做 好出入登记。 2、 通勤门钥匙由安全员和营业场所负责人双人保管;营业中必须做到双道门 全部落锁并打上保险;钥匙禁止插在门锁上,禁止放置于其他人员随手可取 处;工作人员临时出入营业室不得将钥匙带出营业室;工作人员临时出入营 业室,安全员要负责通勤门的开关;安全员在开启通勤门前,要注意观察营 业外厅的情况,在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开启通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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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一、营业网点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 “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立防火责任区和责任人。营业网 点负责人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 织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管理;安全员即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日 常消防工作;全员承担义务消防和灭火责任。二、营业网点负责 人和安全员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时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警示 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防火意识和 预防、扑救火灾的能力。 三、营业网点安全员应结合日常安全检查进行防火情况的检查; 每半月进行一次消防专项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并作好记录,不能及时整改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灭火器应摆放在营业室内固定的、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 得堆放杂物;不可摆放在营业大厅客户区,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 或火灾发生时不能方便取用。 六、应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消火 栓、灭火器的有效和完好,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三、网点安全员和使用操作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故障要迅 速查明原因予以排除,无法排除的要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维修,并将故障情况登记 在案以便备查。
营业网点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范
四、紧急报警按钮,在发生盗窃、抢劫等外部侵害紧急情况时方可使用。除此之外,任何人 不得随意触动应急报警按钮。应急报警设施应定期检测,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金融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金融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
营业网点日常安全操作规范
2
营业网点安全检查管理规范
3
营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4
营业网点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范
5
营业网点通勤门安全管理规范
营业场所每日安全操作规范
一、营业前安全操作规范 1、营业场所工作人员上班前,首先应检查营业门(卷闸门、电动门、通勤门) 有无被撬、被砸等破坏痕迹,检查网点门窗有无破损,门窗下方有无异常脚印、 手印,柜台内有无异常,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 入,并向保卫部门报告。 2、工作人员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进入营业场所,在营业前打扫卫生时, 要锁定通勤门,严禁通勤门不锁或将钥匙插在通勤门上。安全员要认真检查报 警设备、通讯设备、电视监控运行情况,保证监控设备上清洁无尘;督促检查 员工的交通工具是否锁定、防卫器械是否放在随手可拿的位置,并如实填写 《网点日常安全检查登记本》。 3、在运钞车送款时(特别是中途送款),各县市支行营业网点员工要认真核 对验视押运钞人员身份识别仪,(包括属邮政局负责运钞的)要认真核对运钞 车型号、车牌号、押运人员、解款员、运钞车驾驶员,接款时人员不少于四人 (不足四人的全员接款)。如发现车辆或人员变动,要提高警惕并立即向上级 行进行核实;接包人员要及时在《缴包记录薄》上顶格大写款包数量,严禁代 签、漏签、或单人签名。在款包接入联动门后,要立即将通勤门反锁。
五、营业网点每日营业前,安全员要对“110”紧急报警、声响报警和入侵探测报警系统进行 检查并按规定撤防。营业终了,对入侵探测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并布防。检查、撤防和布防情况必 须作好记录,布、撤防密码要经常更换,严防密码外泄,不得使用原厂出厂设置密码。
六、录像监控的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了解录像监控系统的基本性能、作用和特点,熟练掌握 操作技能,每天要对录像监控系统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维修。
营业场所每日安全操作规范
一、营业终了安全操作规范 1、当日营业终了,各柜员必须将业务印章统一上交综合柜员封包放入钱箱, 随钱箱入库保管。 2、在运钞车接款时,要严格按照本操作规范第一点第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操作,并核查接包人员在《缴包记录薄》上的签名。 3、营业终了,监控使用管理人员要检查电视监控的运行状况,安全员要认 真检查保险柜是否锁定乱码,各类钥匙是否收起,门窗是否关好上锁,微 机及其它电源是否关闭,并对营业场所进行清场,确认无异常情况后,如 实填写《营业网点安全员检查登记本》和《视频监控每日运行记录》,方 能布防离开。 4、工作人员加班必须由营业网点负责人批准,加班应有两人以上(含两人) 在场。 5、营业场所应每月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四次以上安全会议,并根据本单位实 际情况组织每月组织一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安全会议的重点是:学习安 防知识、掌握安全保卫新动态、查找本网点风险点并讨论解决方案、对本 网点近段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总结点评。会议和学习内容如实填写 《安全会议(学习记录)》台账。
七、营业网点的大门、边门、侧门和后门钥匙要实行专人保管和使用,营业期间要按规定锁 定,人员出入时随开随锁。
八、防卫器具要按规定妥善保管,一般摆放在员工柜台旁侧,既隐蔽又随手可取的地方,不 准摆放在柜台上或脚下。发现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防卫器具只准在本营业网 点遭遇抢劫或员工生命、资金财产遭受威胁时使用,不准擅自借与他人,不准随意摆弄,更不准 带出营业网点柜台外。
营业网点安全检查管理规范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营业前的常规安全检查; (二)早晚接送款环节中安全操作情况检查; (三)营业中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四)营业期间客户的异常反映情况检查; (五)电视监控和报警设备运转情况检查; (六)营业终了的常规安全检查;
(七)营业网点负责人认为必须检查的其它内容等。 安全检查的步骤和方法
(一)步骤
每日的安全检查主要分为早检查(营业前)、营业中检查、晚检查(营业终)三个部 分。
(二)方法和要求 1.每日由当班安全员按照营业前、营业中、营业终三个阶段规定的不同检查内容,实 施逐项的检查。 2.每次安全检查后,要将检查的情况及时、真实地记录在网点安全检查登记簿上,营 业网点负责人应当定期对登记情况进行检查。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属于营业网点可以自行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力自 行整改或自身整改有困难的,要立即报告上级和安全保卫部门,并认真做好记录,协助有 关部门限期搞好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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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每日安全操作规范
一、营业中安全操作规范 4、各柜员的现金、储蓄用重要单证应按照核定的限额量向综合员办理领用、 上缴,柜员只能保管少量保证日常营业所需的储蓄用重要单证。柜员现金超 过核定限额的,要及时上缴;柜员抽屉内存放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各 柜员之间不得自行调剂现金和重要单证,重要空白凭证不得跳号使用。 5、工作人员不得携带自有现金、手袋等物品临柜营业,营业室内不得存放个 人现金、存折、首饰等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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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网点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范
一、营业网点安全防护设施是指为确保营业网点正常经营,保障资产和员工人身安 全及预防灾害事故,抵御和防范外部侵害所必须设置的、具有特殊构造的各种防御性 设施。目前我行营业网点安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
1.专用于预防盗窃、抢劫、破坏等不法侵害的附属于建筑物的基础防护设施,如 防护墙、防护柜台、防弹玻璃、防尾随电控联动门、防护窗、钢板防弹门等。
2.应用探测报警、电视监控、电子通讯等科技手段,对重点要害部位预防不法侵 害而安装的技术设备及其相应的指挥控制系统。如:入侵探测报警设施、“110”联网报 警设施、电视监控设施、通讯设备等。
3.用于应急使用的防卫器具,如灭火器、狼牙棒、电警棍等。 二、营业网点安全防护设施、装备的管理应遵循“分级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 1.市分行综合办公室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安全防护设 施建设适时提出计划,对日常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排除 故障,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正常、有效的运行。 2.网点负责人是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兼职)是安全防护设 施的具体管理人员,要共同遵守安全防护设施操作程序和方法,保证其正常使用,真 正发挥安全防护设施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