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1995—2013年尘肺病诊断病例资料分析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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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1995—2013年尘肺病诊断病例资料分析及建议

目的株洲是湖南省尘肺病高发地区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体制改革,尘肺病的发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解该市尘肺病发病趋势,进行风险评估,以便制定可行的防控对策。方法对株洲市职防中心1995—2013年的尘肺病诊断病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论株洲市1995—2013年尘肺诊断有1 561例,每5年增长率平均16.2%。发病年龄以40~59岁的诊断为主,有1 149例占全部的73.61%;小于40岁诊断的有270例,每5年增长率平均55.3%;工龄小于10年的诊断病例比例由3.82%增加到36.32%,工龄小于5年的诊断病例比例由1.91%增加到15.42%。结论株洲市尘肺病以煤工尘肺为主,有1298例占全部的83.15%,发病最多的县区是攸县,有1 059例占67.84%。尘肺病合并肺结核病例比往年增加不明显。所以株洲市尘肺病发病结构发展趋势是数量呈增长型;发病年龄呈低年龄化;发病年限呈短工龄化发展形势。

标签:株洲市;尘肺病;诊断病例;分析与对策

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严重的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同时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导致严重影响。株洲市是我省尘肺病发病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尘肺病防治任务重、困难多。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形式和经济发展的产业化,尘肺病的发病规律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为了解近年来株洲市尘肺病发病特征和尘肺病发病形式,开展尘肺病风险评估,以便为株洲市尘肺病防治工作提供可行的防控对策,对该市1995—2013年诊断的1 561例尘肺病病例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统计结果分析如下:

1 资料来源

为1995—2013年在该中心诊断的1 561尘肺病例诊断资料。

2 方法

对1995—2013年在该中心诊断的1 561例尘肺病例的数据库基本信息:工种、尘肺种类、接尘工龄、期别、发病年龄、合并肺结核情况等资料,按每5年分段进行统计分析。

3 资料统计结果

3.1 尘肺病诊断病例基本情况

1995—2013年底该中心累计诊断报告尘肺病1 561例,其中男性为有1 558例,女性3例。诊断年龄最低为23 岁、最高为70岁。尘肺病种类包含了煤工尘肺、陶工尘肺、矽肺、电焊及其他尘肺4种尘肺,行业分布见表1,其中以煤工尘肺和陶工尘肺为多。煤工尘肺主要发生攸县地区,陶工尘肺主要发生醴陵地

区,地区分布见表2。常见的合并症有肺结核、肺部感染、肺心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自发性气胸。诊断级别以尘肺Ⅰ期、Ⅱ期以主。

3.2 尘肺病病例资料特征分析

3.2.1 尘肺病诊断级别构成资料分析表3中显示,尘肺病诊断的总病例数在逐年增加,但在不同级别上呈现不同的表现,一期尘肺病的诊断数在逐年下降,二期尘肺病诊断数变化不大,但三期尘肺病诊断数呈逐年增加之势。合并肺结核的病例有128例,基本上呈稳态形式。

3.2.2 诊断年龄构成资料分析表4显示:1561例尘肺病诊断患者诊断年龄小于40岁者为270例,占总数的16.91%。40~59岁为1 149例,占总数的73.61%。60岁以上者有142例,占总数的9.09%。每个阶段来该中心就诊初次诊断的尘肺病诊断病例,在年龄构成分布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小于40岁的尘肺病诊断病人绝对值在逐年增加。

3.2.3 接尘工龄分布资料表5显示,10年接尘工龄以上者占尘肺病诊断病人的大多数,为71.83%,但尘肺病诊断病人的接尘工龄小于5年的构成比呈逐年增加趋势,而接尘工龄在10年以上者呈逐年降低的趋势。

4 分析

(1)株洲是湖南省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尤其以尘肺病更为突出,重点在以陶瓷业为主导产业的醴陵市和以煤碳开采为主导产业的攸县,在1 561例尘肺病诊断病例中分别为22.36%和67.84%。这两个行业仍然是我市职业病危害防控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1-3]。

(2)尘肺病诊断的总病例数在逐年增加,尤其是在《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后,说明法律的宣贯发挥了作用,认识和力度得以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得到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实施逐步得到落实,健康监护率提高了,尘肺病人诊断数自然就增加了,2000年段比1995年段增加了。

(3)从表3可以发现尘肺病病人的分布发生了变化,在不同级别上呈现不同的表现,一期尘肺病的诊断比例在逐年下降,二期尘肺病诊断比例变化不大,但三期尘肺病诊断比例呈逐年增加之势,这与95年以前发生很大的改变[4]。合并肺结核的病例有128例,基本上呈稳态形式。

(4)表4显示:1 561例尘肺病诊断患者诊断年龄,在每个阶段的构成分布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小于40岁的尘肺病诊断病人绝对值在逐年增加。似乎显示出尘肺病有低年龄化趋势的征象,在我们的诊断资料中发现,诊断年龄最低的尘肺病患者为2010年以后诊断,年龄仅为23 岁,系煤工尘肺。

(5)表5显示尘肺病诊断病人的接尘工龄小于5年的构成比呈逐年增加趋势,而接尘工龄在10年以上者呈逐年降低的趋势,显示出尘肺病发病短工龄化

发展趋势,尤其是在2005年以后更为明显。

(6)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尤其是煤矿,煤矿是该市尘肺病的重灾区,而现在的煤矿绝大部分实行股份制运作,尘肺病发病年龄的降低,发病人数的增加,说明该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存在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不到位,粉尘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现象。企业的管理者追求的是利润,职业防治工作被严重忽视。5 讨论与对策

(1)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企业员工的健康权益,法制化管理是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根本。必须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切实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必须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和监管力度。

(2)必须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全面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实行职业卫生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企业生产环境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安全标准。

(3)政府监管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的监管,尤其是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粉尘及主要岗位等关键环节。

(4)在我们工作中发现,近几年,自主来进行尘肺病诊断的人数在逐年增加,说明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逐年在提高,同时也在提醒我们,政府的监管、社会的保障、尘肺病的诊疗必须适应新的形势,任何一个环节的不到位都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5)规范企业用工制度,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有毒有害岗位培训,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从事粉尘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从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严格执行上岗前、在岗时、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检查。

(6)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收集职业病诊断资料特别是职业史和危险因素接触史相当困难,所以在今后的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要理顺各级监管部门职责,各项监管措施到位,防止企业为了逃避责任而使职业病损伤患者得不到明确诊断治疗。以防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再次发生。

(7)加大推进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建设,设立专门的防治机构、人员,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并做好生产环境的评价、监测、健康检查等管理和实施工作。

(8)做好尘肺病防治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劳动者明确其危害,并树立防护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的权益及其身体健康。

(9)加强尘肺病人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设,让尘肺病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对于目前存在的无工伤保险、找不到用人单位、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可以进行救助机制的探索,设立政府出资和社会出资的职业病救助基金,提供职业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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