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案例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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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事故案例(精)

尘肺病事故案例(精)

有矽肺或可疑矽肺,且大多数为II期以上,其 中已死亡两人。一名35岁的农民,从1993年起 和老乡前往金矿打工,发现咳嗽带血时,因无 知和为了多挣钱,一直在矿里挺着,直到今年4 月实在挺不住了才回村,已是II期矽肺患者。 由于当时矿主都与打工者签有“生死合同”, 矿主拒绝出示打工者的职业史证明,致职业病 诊断机构无法确诊为尘肺病,患者无法享受职 业病待遇。
尘肺病事故
位于大别山腹地的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 西河口乡、石板冲乡、独山镇等三个乡镇属 贫困地区,每年约有2万名青年外出打工。其 中1989--1996年约有1500人在海南东方市一 些金矿务工,直接从事井下作业300余人。据 打工者反映“风钻一开起来,眼前就像蒸气 炉放气时一样,什么都看不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许多矿井没有任何卫生防护设施,不配备 个人卫生防护用品,更谈不上对工人进行定 期体检了。自1995年起务工人员中陆续出现 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乏力等症状。由于 缺乏尘肺病的知识,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 疗和妥善的安置。 直到1998年10月,该三乡镇赴海南务工 返乡人员才相继有10余人到省职业病防治所 求治,现已发现
这些矽肺患者,大多数是青壮年,只因 “生死合同”患病后无人管,为了治病 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乡镇政府已意识到 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建立劳动服务站, 完善管理职能,加大劳动保护的宣传力
度,增强外出务工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分析:开胸验肺事件带来的思考

案例分析:开胸验肺事件带来的思考

05
案例总结
案例概述
时间
2009年
地点
中国河南省新密市
事件经过
一位名叫张海超的青年因工作导致肺部感染,多次就医未 能确诊。为寻求真相,他到郑大一附院进行了开胸手术以 证明自己肺部的损伤。
影响
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于职业病防治、医疗公正 等问题产生了深刻反思。
案例分析总结
医疗公正问题
制度缺陷
THANKS
感谢观看
03
事件反思
劳动者权益保护
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
开胸验肺事件凸显了劳动者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的权益保护问题。职业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 重威胁,因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键环节。然而,开胸验肺事件反映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存在缺陷 和不足。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确保科学、公正、及时地诊断职业病,并给予劳动者应 有的赔偿和补偿。
02 建立健全工会维权机制,完善工会维权工作的制度建
设,确保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增强劳动者法律意识
03
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增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
高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推动企 业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关注劳动
者的健康和权益。
公正性是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灵魂。开胸验肺事件中,由于诊断程序的不公正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因此,需要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程序规则,确保程序的公正性,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公开与舆论监督
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 透明度

陶瓷工人尘肺合并肺癌案例分析

陶瓷工人尘肺合并肺癌案例分析

陶瓷工人尘肺合并肺癌案例分析摘要本案例研究旨在深入探讨陶瓷工人尘肺病与肺癌合并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

通过对陶瓷工人尘肺合并肺癌的案例分析,提高对这一职业病的认识,为预防、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依据。

一、病因分析陶瓷工人长期接触陶瓷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容易引发尘肺病。

尘肺病是一种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要病变的职业病。

尘肺病患者肺部功能受损,抵抗力下降,易受到各种感染,包括病毒、细菌、真菌等。

这些感染可能导致肺部疾病的发展,包括肺癌。

此外,陶瓷生产过程中还可能接触到其他有害物质,如放射性物质、苯并芘等,这些物质也具有致癌作用。

二、临床表现陶瓷工人尘肺合并肺癌的临床表现多样,早期症状可能不明显,容易被忽视。

随着病情的发展,患者可能出现以下症状:1. 呼吸困难:尘肺病患者本身就有呼吸困难的表现,合并肺癌后,呼吸困难症状可能加重。

2. 咳嗽:患者常有干咳或咳痰,痰中可能带血。

3. 胸痛:患者可能出现胸痛,尤其是在深呼吸、咳嗽或变换体位时。

4. 乏力、消瘦:随着病情的发展,患者可能出现乏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等症状。

5. 其他症状: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声音嘶哑、吞咽困难等症状,这些症状可能与肺癌侵犯周围组织有关。

三、诊断陶瓷工人尘肺合并肺癌的诊断需要结合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多方面资料进行综合判断。

以下为常见的诊断方法:1. 影像学检查:胸部X光片、CT扫描等影像学检查是诊断肺癌的重要手段。

影像学检查可以发现肺部结节、肿块等异常病变,为诊断提供依据。

2.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常规、肿瘤标志物检测等。

肿瘤标志物检测有助于肺癌的诊断和病情监测。

3. 病理学检查:通过纤维支气管镜、经皮肺穿刺等手段获取病变组织,进行病理学检查,是确诊肺癌的金标准。

四、治疗陶瓷工人尘肺合并肺癌的治疗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常见的治疗方法包括:1. 手术治疗:对于早期肺癌,手术治疗是首选方法。

尘肺病民事赔偿的案例

尘肺病民事赔偿的案例

尘肺病民事赔偿的案例尘肺病是一种职业性疾病,常见于煤矿工人、石英砂制造工人、建筑工人等长期暴露在粉尘环境中的从业人员。

由于尘肺病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健康问题,许多患者和家属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

下面列举了10个尘肺病民事赔偿案例。

1. 某煤矿工人张某在工作期间长期暴露在煤尘中,导致患上了尘肺病。

他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煤矿公司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

2. 某建筑工人王某在施工现场连续工作多年,由于长期吸入水泥粉尘,患上了尘肺病。

他起诉施工单位,并要求赔偿医疗费、工伤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等。

3. 某石英砂制造工人李某在工作期间长期接触石英粉尘,导致患上了尘肺病。

他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和抚养费等。

4. 某纺织工人陈某在工作过程中长期暴露在棉尘中,患上了尘肺病。

她将纺织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等。

5. 某煤矿工人刘某在工作期间没有佩戴防护设备,长期吸入煤尘导致患上了尘肺病。

他向煤矿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

6. 某锡矿工人赵某在工作期间长期接触重金属尘埃,患上了尘肺病。

他将锡矿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医疗费、工伤赔偿金和抚养费等。

7. 某陶瓷工人杨某在工作过程中长期暴露在陶瓷粉尘中,导致患上了尘肺病。

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陶瓷公司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

8. 某石膏制品工人王某在工作期间长时间接触石膏尘,患上了尘肺病。

他向石膏制品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抚养费等。

9. 某钢铁厂工人张某在工作过程中长期暴露在金属尘中,导致患上了尘肺病。

他向钢铁厂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医疗费、工伤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等。

10. 某化工厂工人刘某在工作期间接触到有毒化学品粉尘,患上了尘肺病。

他将化工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抚养费等。

这些案例中,尘肺病患者通过民事诉讼向相关单位索要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等。

职业病案例: 一例锑冶炼工尘肺病故事分析

职业病案例: 一例锑冶炼工尘肺病故事分析

一例锑冶炼工尘肺病故事分析事故案例患者男,56岁,1962~1981年在锑冶炼炉前岗位工作,其岗位空气粉尘浓度平均34.69mg/m3,超过允许浓度(10mg/m3),其中锑尘浓度平均8.95mg/m3,超过美国24届工业卫生学者会议建议标准浓度(0.50mg/m3),粉尘中SiO2含量4.14%。

该患者自1976年起,出现咳嗽、咯痰、胸闷及体力活动后气促等症状,以后反复发作加重,多次健康体检均列为尘肺观察对象(0~Ⅰ期),未确定尘肺(Ⅰ期以上)诊断。

1985年因“肺部感染”(住院诊断),病情加重,死于呼吸衰竭。

我们对肺组织进行光谱半定量测定后,作三氧化二锑(Sb2O3)、SiO2等主要成分测定,结果如下:Sb2O31.37%,SiO21.50%,Al2O30.34%,Fe2O30.24%。

病理检查肉眼可见全肺体积增大(气肿),表面满布直径约0.1~1.0cm大小的黑褐色斑点(块),肺门及其支气管淋巴结增大、变硬。

镜检肺内多见散在或堆积的粉尘及其尘细胞,以小支气管及小血管旁居多,肺实质损伤、肺泡破坏或扩张,形成肺大泡及气肿。

病灶区慢性炎性细胞浸润、网状纤维增生,其间可见少量胶原纤维增生。

支气管壁增厚,上皮化生,腺体增生,淋巴结内粉尘沉着与尘细胞聚集。

讨论锑冶炼工尘肺的临床诊断,国内外均有报道,其发病工龄一般15~20年,其中一些接尘者在脱离接尘后,病情继续加重。

该例锑冶炼工由于长期吸入超标浓度的含锑粉尘,致使其肺内Sb2O3、SiO2粉尘大量沉积,肺组织出现广泛受损,病灶间质纤维增生,肺气肿及慢性炎症,并导致呼吸功能障碍,最终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有关对锑冶炼工尘肺的诊断和深入研究,尚有待于积累更多的临床和病理材料。

尘肺病法律经典案例(3篇)

尘肺病法律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男,45岁,某市某煤矿工人。

被告:某市某煤矿,法定代表人:李某,职务:矿长。

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尘肺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告张某自1990年起在某市某煤矿从事井下工作,长期接触粉尘。

2008年,原告被诊断为尘肺病。

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赔偿,但被告一直未予理睬。

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1. 原告张某于1990年起在某市某煤矿从事井下工作,长期接触粉尘。

2. 2008年,原告被诊断为尘肺病,病情严重。

3. 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赔偿,但被告一直未予理睬。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作为煤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原告的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病人依法给予赔偿。

”被告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原告因尘肺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赔偿原告因尘肺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

2.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尘肺病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以下对本案进行分析:1. 尘肺病的成因及危害尘肺病是一种职业病,是由于长期吸入高浓度粉尘而引起的肺部疾病。

煤矿、矿山、建筑等行业是尘肺病的高发领域。

尘肺病的成因主要包括:(1)粉尘浓度高:粉尘浓度越高,对人体的危害越大。

(2)接触时间久:长期接触粉尘,人体难以承受其危害。

(3)防护措施不到位:用人单位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导致劳动者暴露在高浓度粉尘环境中。

尘肺病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呼吸困难:尘肺病患者的肺功能逐渐下降,呼吸困难,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尘肺病诊断与鉴定案例分析

尘肺病诊断与鉴定案例分析

尘肺病诊断与鉴定案例分析
特发性肺结核(PTS)是一种弥漫性肺结核的另一种系统性疾病,经常发生于免疫力较低,但受到长期或短期职业性暴露于粉尘或其它致敏物质的环境中的人群。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特发性肺结核的病例有所增加。

甲是一名年龄为30岁的男性,他有慢性咳嗽,呼吸困难和疲劳症,多年曾在粉尘污染的环境中工作,曾多次在临床检查中被诊断出有肺结核。

因此,为了确定甲是否患有特发性肺结核(PTS),首先进行影像学检查,通常表现为肺外放射检查,包括胸片及胸部CT。

影像学检查可以发现风湿性病变,肺外炎症结节,以及气管和支气管增殖。

其次,进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检查可以为支持性治疗提供重要的佐证证据,并可以直接检测结核菌的存在,如肺炎肽突变检测(PFU)。

此外,培养血清试验(BST)可以用于持续监测PTS患者的感染状态,以判断临床治疗的有效性。

此外,进行客观评估检查,肺功能测定以及肺活量检查可以用以评估病情,确定疾病的临床严重程度。

最后,进行诊断性植入物检查可以作为最终诊断特发性肺结核(PTS)的检查方法。

以肺组织活检为代表,对血液、病理及免疫学标志物、药敏试验结果作出综合诊断,考虑到患者的暴露史。

因此,根据甲的病史、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客观评估检查结果,以及诊断性植入物的研究结果,可以诊断出甲患有特发性肺结核(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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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煤矿尘肺病案例篇一:每年煤矿工人因尘肺病死亡的则有6000余人每年煤矿工人因尘肺病死亡的则有6000余人时间:201X-05-03“全国煤矿有265万接尘人员,据测算,每年有5.7万人患上尘肺病,因尘肺病死亡的则有6000余人,是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两倍。

”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经验交流会暨全国煤矿尘肺病防治现场会上获悉的。

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一项调研显示,多数煤矿井下粉尘浓度严重超标,自1983年至201X年,煤尘最高浓度范围198~3420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49.5~855倍,每年有大量职工患上尘肺病。

截至201X年底,全国煤矿企业累计尘肺病患者31.2万例(不包括乡镇煤矿),尘肺病检出率高达7.2%。

全总劳动保护部负责人表示,煤炭行业尘肺病和职业危害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漠视生产安全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一些直接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也多有发生。

特别是乡镇煤矿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资金投入不足,防护设施匮乏,职业健康工作基本处于空白。

据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长张宝明介绍,一些企业职业健康检查率低,职业病诊断漏诊(来自:WwW. : 煤矿尘肺病案例 )现象突出。

调研显示,部分企业在岗职工的最低受检率只有32.2%;有64.3%的煤炭集团没按照规定对退休工人进行体检。

此外,企业职业病平均漏诊率为3.72%,漏诊率最高达20%。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体系不健全,日常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等现象,也是尘肺病和职业危害未得到根本扭转的主要原因之一。

全总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会议就是为了在全国煤炭企业中推广枣矿集团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发挥样板作用,推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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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案例:
一个尘肺矿工的“还债”之路
35岁的巴东农民刘启勇正在为他自己的身体“还债”,3年的申诉路上,他的尘肺病情还在不断加重。

而与远安两家煤矿签订的一纸“买断”协议补偿书,用23万元将他的半辈子牢牢的与这个目前无法根治的疾病绑在了一起。

不是在申诉,就是在去申诉的路上。

刘启勇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的小布包内,装着几年来的工伤认定书,劳动仲裁书和向各个部门写的求助信。

这个巴东农民经常去找的几个单位,连门卫都已经认识了他。

3年来,他从巴东跑到远安,又从远安跑到宜昌。

目的只有一个,希望被认定为工伤,要曾工作过的煤矿给他一个满意的补偿。

有时候,在途中简陋的小旅馆落脚时,实在喘不过气的刘启勇会用手按着胸前,想想在家务农的妻子和两个孩子。

这使他更有一种紧迫感。

“有些人觉得我不厌其烦的找他们,很会闹,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时间真的不多了。

”说这话的时候,这个壮年男人,有种和年龄并不相称的苍凉感。

和众多患上尘肺病的职业矿工一样,他的肺叶正在渐渐纤维化。

2011年3月10日,他在宜昌疾控中心做了检查,尘肺Ⅲ期。

两年前,检查结论还是Ⅱ期。

他读过与尘肺病相关的医疗书籍,“这种恶化状况不可逆转。


他曾紧迫的去找曾工作过的这家煤矿,甚至会躺在矿上办公室的门口,给所有能够想到的人打求助电话。

“从2009年到现在,我没有回家过年。

”刘启勇说,现在虽然养不了家,也不能去拖累还带着两个孩子艰难谋生的老婆。

有过去的工友会给他支援一点钱,让刘启勇先找地方吃饭。

但再困难的时候,宁可露宿街头,刘启勇也会努力保证自己的手机畅通。

因为,刘启勇总觉得,也许某天会意外接到一个电话,让他的申诉出现转机。

9年井下的代价
1998年,22岁的刘启勇从巴东官渡村来到远安白云煤矿。

“那时还没有什么职业病检测这些,经过别人介绍后,就直接到矿上上班了。

”在煤矿,井下掘进工一般都能拿到较高的工资,但当时并没有很多人能够意识到,弥漫在矿井通道内的粉尘对人身体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

刘启勇在煤矿一干就是9年。

直到2006年9月,因“感冒”回家休养的刘启勇返回了老家。

“从回家以后,就经常感觉到喘气无力,咳嗽。

”刘启勇到巴东的医院看病,医生问到他有矿下工作史后,告诉他,可能是尘肺病。

2009年8月,刘启勇赶到宜昌,做了第一次职业病诊断,尘肺Ⅱ期。

此时的宜昌,关于职业尘肺病的诊断检验都有了明确的标准,他找到劳动部门咨询,被建议先通过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随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由于在1998年进入矿上工作,直至2006年离矿时,刘启勇都没有进行过职业病诊断。

在找到曾经工作过的煤矿后,对方否认了刘启勇的尘肺病是因在该矿工作而造成。

争议由此开始。

协议“买断”后半生
在接到刘启勇的伤残补助要求后,这家煤矿立即派员进行了调查,称刘启勇在2006年至2009年间,还曾去多家煤矿工作过。

“我这几年一直在家务农,哪里都没有去。

”刘启勇翻开他的包,拿出一叠文件。

分别有老家村委会的盖章,当地民政局的盖章,只证明一件事。

“村民刘启勇于2006年10月务工回家,2007年在家种植烟叶,2008年在家修葺房屋,
2009年在家种田。


但在记者找白云煤矿负责人核实此事时,他强调经过专人调查,刘启勇在此期间的确在当地一家已关闭的庙岗煤矿短暂工作过。

在相关部门的斡旋下,白云煤矿、庙岗煤矿、刘启勇三方签订了一份协议。

主要内容为,三方一致承认庙岗煤矿是刘启勇最后的用人单位,但由于庙岗煤矿在远安的经营场所已经关停,无法履行对刘启勇的工伤保险待遇给付义务。

但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白云煤矿和庙岗煤矿一次性补偿刘启勇23万元。

最后特别注明,刘启勇获得补偿后,与两家煤矿再无劳动关系,刘启勇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劳动仲裁。

今后刘启勇不论生、老、病死均不再为此事向两家煤矿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思考再三,刘启勇签了字。

他强调说,他签这份协议的主要原因是再也拖不起。

“为了治病,家里借了几万元的债,而后面还要继续花钱,老婆让我赶紧先拿钱救命。


白云煤矿的负责人承认,这笔补偿数额,“在当时看来,也只是属于中等”。

案例分析
尘肺病是头号职业病,占所有职业病的80%以上,而煤矿尘肺病又居首。

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它的发病和病变程度与肺内粉尘蓄积量有关,粉尘浓度越高,分散度越大,接尘工龄越长,防护措施越差,吸入并蓄积在肺内的粉尘量就会越大,病情也就会越严重。

患上尘肺病,会使呼吸系统的清除和防御机能受到严重损害,患者的抵抗力明显减低,故尘肺病患者常发生各种不同的并发症。

在尘肺病患者死因构成中,呼吸系统并发症占首位,其中主要是肺结核、肺部感染性疾病和气胸;心血管疾病占第二位,主要是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尘肺病病为何如此高发?专家分析,防护装备技术落后是主要原因。

此外,防护措施不健全,防护服、呼吸防护器、头部、听力、眼睛及面部防护、脚部和腿防护等防护用品的使用率低,也使职工身体健康受到直接或潜在的危害。

这其中,既有企业不重视的问题,也有职工自身不了解、不知情,或不知如何防护等因素。

同时,不少企业在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为减少体检费用,往往只安排部分员工或只安排接触最严重的人员进行体检。

其次是政府监管环节失能。

目前,县一级的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处于边缘化的状态,对于地方上的一些职业危害严重的利税大户,根本无从行使监管职责。

除了能力上管不住外,部分地区还存在为了保护利税大户,主观上不愿意管,并配合隐瞒、包庇等行为。

“在各地唯GDP论的情况下,一起群体性的职业病事件就可能对当地的利税大户造成巨大的影响,这也是他们为什么选择包庇的原因”专家表示。

而后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个别企业存在侥幸心理钻法律的空子。

2002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经滞后于当前职业病防治现实的需要。

专家们分析,其存在的核心问题是防治体系与防治现状相脱节,造成防不住、治不了的局面。

此外,尘肺病难以治愈,医疗费用较高,有些企业为节约成本,往往选择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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