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任务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在医疗机构内部设立的,负责药品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制定药品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二、组织结构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药剂师、护理人员等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制定药品使用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3. 审核药品采购申请,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4. 监督药品的储存、分发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5. 收集和分析药品使用数据,为药品使用提供依据。
6. 监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7. 对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8. 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四、工作程序1. 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2. 药品采购申请的审核和批准。
3. 药品储存、分发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4. 药品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5.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
6. 药品使用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7. 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五、工作制度1. 委员会会议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药品使用相关的事项。
会议应由主任召集,参会人员应包括委员会成员。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 报告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药品使用相关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药品使用中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3. 培训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培训内容应包括药品的性质、用途、剂量、用法、不良反应等。
4. 监督制度。
委员会应加强对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5. 保密制度。
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药品使用相关的敏感信息。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六篇)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核准并监督本院的药物使用计划,新药采购计划须由主任委员签署后方可实施,由药剂科负责执行。
2、协调相关专业人员对院内新制剂进行审查。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确保在会前一周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委员。
4、每季度安排一次委员会成员的随机抽查,评估临床医师的处方合格率,进行详细记录,并对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针对院内的重大医疗用药问题进行研究,进行临床用药分析,以促进合理用药的实践。
6、监督本院对《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政法规的执行情况,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7、规划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编制工作总结报告。
8、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会议及协调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9、在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时,决策须获得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一、监督实施并管理医院药品事务1. 确立并执行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与《处方手册》的规范。
2. 审核医院新药采购申请,包括新制剂配制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3. 构建新药引进评审体系,明确医院新药引进标准,设立评审专家库,负责新药引进的专业评审工作。
4. 定期开展全院药物使用情况分析,组织专家团队评估药物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药品淘汰建议。
5. 严密监督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使用与管理,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6. 强化药学教育与培训,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特别是加强对抗生素使用的管理。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1. 原则上,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 会议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必要时可由秘书受主任委托召集。
3. 会议前,秘书需准备充分资料并通知所有成员。
4. 参会人员需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议事与决策。
决策如需投票,则需实到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并形成会议纪要,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执行。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全面负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工作可以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为了使药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药事管理委员会需建立一定的工作制度来规范其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
一、委员会的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应为多方面的,其成员应包括厂商、政府、医院、药店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同时,为了保障群众的利益,非政府组织及行业协会等亦应作为观察员参与其中。
二、工作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药品药剂监管负责制定药品药剂监管的流程和标准。
对于药品上市前的审批、批准,以及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都应有相应的流程和标准;(二)药品信息发布负责药品的信息发布工作。
对于药品的临床试验结果以及使用后的效果等信息应及时发布,并对其真实性进行验证;(三)药品安全评估药事管理委员会还应负责对药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工作,确保药品使用安全可靠,落实药品的质量标准;(四)药品价格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还应负责对药品的价格进行管理,确保药品价格合理公正,一个价格禁止药品存在垄断行为;(五)药品经济适用性管理负责药品的经济适用性管理,即鼓励使用经济适用的药品,控制使用名贵药品和劣质药品的情况,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
三、工作流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应该非常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立项阶段,药事管理委员会需要讨论、制定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时间表等;(二)操作阶段,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上述职责制定相应的流程,协调完成项目任务;(三)审核阶段,药事管理委员会需要对项目的最终结果进行审核,初步确定是否可以发布药品监管结果、报告和其他数据;(四)发布阶段,药事管理委员会向社会发布工作结果。
四、工作计划为了使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得到有效地实施,需要提出全面合理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的制定应基于项目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整体工作的安排、个人成员的时间安排和资源利用,在最短的时间里最大化资源的利用。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前言为了确保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患者的利益,我们成立了药事管理委员会。
本文档旨在规范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工作制度,以保障药品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作为医疗机构关于药物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1. 药品采购管理•制订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采购渠道合法有效;•审核、备案药品采购合同、供货商相关资质文件;•审核及督促有关部门执行药品采购控制,防止超预算采购、重复采购、过期库存等问题;•指导药品供应商管理、药品期货管理等工作。
2. 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定药品使用规范,审核和监督各临床科室开展用药工作,并指导病区药品管理工作;•建立药品管理制度,规范库存、分发、使用、退库以及废弃药品的管理;•制定药品的审核、审批和知识产权维护制度,监管药品的注册和备案情况。
3. 药物安全监测•建立药物汇报制度,监管药品的不良反应、药品事件和药品安全问题,并加强药品风险管理工作;•参与药品的临床试验和医药卫生研究;•制定和完善药品监测流程和机制,确保药品使用效果和问题汇报的及时性。
三、工作流程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及多名委员组成,主任由医疗机构院长兼任,委员由医疗机构内部相关专业人士和外部专家组成。
1. 任职与换届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任职期限均为三年,一般情况下,同一人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换届时间为三年一次。
2. 会议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会议内容包括部分常规安排和特定议程,具体要求如下:•常规议程:主任汇报工作、自查汇报、部门通报、课题研究、总结和反思;•特定议程:讨论区域内药品审批和流动、热点问题的讨论、讨论本院的药品采购、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3. 工作安排工作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采于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取得临床需要药品的采购和及时供应;•严把药品准入关,审批新药进入临床使用的申请,对药品安全性进行严格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风险控制,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2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药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综合化发展,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药品的监管,提高药品质量和合理用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和工作人员,并应当严格遵守。
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
第三条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的质量监管、注册管理、生产监督、流通管理、临床应用指导等相关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严守机密,维护工作正常秩序。
第二章药品质量监管第五条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包括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药品抽样检验计划,按照规定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抽样检验,并及时公布检验结果。
第七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制度,及时收集和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药品安全使用。
第八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药品准入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新药、特殊用药等进行审批和注册,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第九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许可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许可审批条件,加强对许可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药品注册管理第十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法组织开展药品注册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性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注册申报和审评制度,明确申报材料的要求和审评流程,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审查。
第十二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对药品注册申报进行评审和审查。
评审和审查的过程应当公开、公正、透明,确保注册申报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药品注册咨询和技术服务制度,提供注册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和问题解答等服务,促进药品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引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是在医院内部设立的药事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医院药事管理政策,确保药品的采购、供应、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
药事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是确保药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旨在阐述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决策机制和监督考核等方面。
二、组织结构药事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专家、临床科室代表、药剂科工作人员等组成。
药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事宜。
药事委员会下设药事管理办公室,负责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会议组织、资料整理等。
三、职责分工药事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医院药事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审核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采购合同;监督药品采购、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理;组织药学教育和培训;开展药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向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药事管理建议等。
四、工作程序药事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药事管理相关事宜;根据会议决议,药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药事管理办公室定期向药事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药事委员会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以改进药事管理工作。
五、决策机制药事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应遵循民主、科学、公正的原则。
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充分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在紧急情况下,药事委员会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决策。
药事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医疗原则。
六、监督考核药事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药事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药事管理工作进展和成果。
药事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应作为医院药事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药事委员会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药事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
七、总结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是确保药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五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审定本院用药计划,新药申购计划由主任委员签字生效,由药剂科执行。
2、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审核本院新制剂。
3、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会议前一周把会议内容通知各委员。
4、每季度组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样检查临床医师一天的用药处方,统计合格率,做好登记,检查一次毒麻精神药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5、研究本院的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进行临床用药分析,指导合理用药。
6、督促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药政法规的落实情况。
7、制定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及作出工作总结。
8、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和组织委员会的活动。
9、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时,应取得半数以上通过才生效。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一、绪论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药品行业管理的重要组织,旨在加强药品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为了保证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2. 完善药品供应链管理,提高药品配送效率。
3. 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提升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业务素质。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推动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职责1. 药品监管1.1 开展对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1.2 建立和完善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药品市场动态。
1.3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
1.4 参与药品市场抽检工作,保障药品质量合格率。
2. 药品供应链管理2.1 监督和指导药品配送企业,提高配送效率,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2.2 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认证和注册管理,促进规范经营。
2.3 推动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应用,加强药品追溯管理。
3. 人员培训和学习交流3.1 组织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业务能力。
3.2 鼓励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行业会议和研讨会,增强业务交流和合作。
4. 合作与协调4.1 加强与药品监管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医院药事管理的专业机构,具体负责药品采购、药品配送、药品库存管理、药品使用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为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药事管理的高效运行,建立和完善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从各项工作内容入手,详细介绍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流程a. 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按月份分解。
b. 询价和比较:委员会将采购需求发放给供应商,收集并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选定最适合的供应商。
c.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委员会与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d. 药品验收: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e. 质量监测:对采购药品进行质量监测,避免使用不合格药品。
f. 医院内部库存管理:定期盘点药品库存,及时补充缺少的药品,避免过多库存和过期药品的浪费。
2. 采购管理制度a. 采购审核: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核,确保符合医院实际需求。
b. 采购决策: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采购计划和预算,决定是否采购,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
c. 采购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药品。
d. 采购成本控制:委员会负责控制采购成本,优化采购渠道,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二、药品配送管理制度1. 配送流程a. 开展配送计划: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临床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药品配送计划。
b. 仓库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仓库的管理,确保药品配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c. 配送执行:根据配送计划,委员会负责监督配送过程,确保按照要求配送药品。
2. 配送管理制度a. 配送准确性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配送人员的工作,确保药品配送准确无误。
b. 物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仓库和配送过程中的物流安全管理,保障药品不受损坏和污染。
c. 配送记录管理:委员会负责记录和管理配送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包括配送数量、时间和配送人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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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药事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指导和监督临床合理用药,负责《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的修订,审核临床科室购入新药的申请及用药计划,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2、定期讨论购进新药,原则上一季度讨论一次,特殊情况临时讨论。
在讨论过程中必须公平、公开、公正,对药品质量、价格、服务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一、二类新药优先讨论。
集中招标采购品种优先讨论,并且严格按规定的品牌,价格执行。
3、购进药品,必须由临床科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填写申购单,然后由药剂科交药事管理会讨论通过,方能执行,临床科主任申请时,必须掌握药品质量,使用范围,如果购进的药品,造成积压损失,由该科室承担。
4、同一通用名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 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时,临床需有充分理由,由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方可购入。
5、凡是药事会通过了的药品需由药事管理小组核定药品质量、价格后方能采购。
6、曾经停用过的药品需要恢复使用,必须重新申购,由药事会讨论通过。
处方制度1、开具处方必须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在院登记备案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具处方。
4、处方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药价,病情诊断。
5、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
6、药品名称采用通用名,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如医疗需要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1~23、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一般处方以 3 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7、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 )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8、一般处方保存1 年,到期登记后由经管院长批准销毁。
9、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的应报告药事委员会检查处理。
10、药剂师(士)对每张处方均应审核,有权监督医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并给予用药指导。
药剂科工作制度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院药品监督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本院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药品,确保安全、有效,严防浪费。
2、根据医疗需要,编制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经批准后组织采购,做好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制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的药品不准使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4、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做好用药信息咨询工作。
介绍新药,协助临床做好新药的药品疗效评价工作。
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将淘汰及新增药品的技术资料提供药事管理委员会。
5、做好治疗药物监测工作,协助医师制订个体给药方案,力求达到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6、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7、组织本部门的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专业技术和服务水平。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1、遵守《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文件范本》的各项规定。
2、按时提供同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相关的各种数据、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药品品名、剂型、规格、价格及药品配送单位。
4、严格按购销合同采购中标品种,不能以任何理由擅自采购非中标品种,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规定定点采购,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药品招标办公室汇报、备案。
5、严把药品质量关,严格对购入药品质量的控制。
6、依法接受社会监督,药剂人员必须自觉抵制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不以权谋私。
7、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做到低进低出,批价正确,调价及时;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义务。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 外药品采购工作制度1、严格遵守《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文件范本》的各项规定。
2、因抢救急需、突发性疾病急需或外院专家会诊急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外药品,由临床科室主任书面申请,药剂科主任审核,并签署是否有同种可替代药品,主管院长批准后,及时报药品集中招标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按申购数量一次性购买。
3、严把药品质量关,保证购入药品质量。
4、依法接受社会监督,药剂人员必须自觉抵制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不以权谋私。
药品采购工作制度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使用的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采购人员任职应定期轮换,原则上任期 2 年。
2、根据“医院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和临床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后,采购员及时进行采购。
3、医院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外的品种,仅适用于抢救急需、突发性疾病急需或外院专家会诊急需的药品,由临床科室主任书面申请,药剂科主任审核,并签署是否有同种可替代药品,主管院长批准后,按申购数量一次性购买。
4、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禁采购“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厂牌”的三无药品、伪劣药品及未中标药品。
5、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禁从个人手中或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非法经营单位采购药品。
6、采购特殊管理药品、新特药和危险药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
7、对购入的药品,采购人员应与仓库保管共同验收,合格后及时入库,验收项目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包装、进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招标与否、配送单位、生产单位等。
对不合格、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经营单位联系处理解决。
8、药品采购人员负责与公司联系,对包装破损、近效期( 3 个月)、临床不用的药品及时处理以免造成浪费损失。
9、发票付款前,采购人员负责核对:入库情况、发票号码、供货单位、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发票记录与电脑记录完全吻合后,按时交药品会计核对。
10、采购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向临床反馈市场信息,不得造成人为缺药。
11、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严禁暗中受收药品“回扣”,不准向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提供药品销售数据,收取“劳务费”。
药库工作制度1、根据“医院基本用药品种目录”、依据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报药品采购经科主任及经管院长申批后进行采购。
2、药品入库时,药库保管员应对照药品采购计划、进货单和有效效凭证,认真核对货品包装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企业;内外包装有无破损、外观有无异常;有无药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
所有项目符合要求、方能入库。
入库后采购员及保管员签名。
3、购进药品必须由采购员与药库管理员共同逐件验收、登记。
若发现与原始单据所载金额、数量、规格、质量不符时,应根据情况及时查明更正或办理退货。
4、对在库药品应定期检查,做好养护工作。
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条件,防止霉变、虫蛀、过期失效。
5、对购进的药品及时录入电脑,每月底盘存一次,账物必须相符,各种收支凭证应按月装订成3 年以备查。
册,以便备查。
各种账账册、单据应分类妥善保管,保留6、特殊药品的保管按有关管理规定办法严格执行。
7、发药时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近期或滞销药品,应及时报采购。
8、药库门窗应注意防盗,设有消防器材,严禁烟火及其它火源。
9、严格禁止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严禁在库房做工作无关的事。
10、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严禁暗中受收药品“回扣”,不准向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人员提供药品销售数据,收取劳务费。
11、药品库房应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区,分别存放质量可疑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
药剂科盘点制度为了更好地做好盘点工作,加强药品管理和核算,提高工作质量,现制订药剂科盘点制度。
1、每天发药的打印单、处方必须装订好,手工核算和电脑销售金额要有记录。
每日登记一次,每月底最后一天为盘点日期。
2、各药房、药库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药品盘点工作,认真仔细盘查药品数量、规格,认真填写好药品盘点表,盘点者要签名,以示负责。
因盘点者不认真仔细造成数据错误,将盘点者进行批评并扣发一定数额的奖金。
3、各种原始资料要认真保存完整有序(入库单、出库单、领单、处方、医嘱单等),普通处方、医嘱单保存1 年,毒、麻、精神药品处方、医嘱单保存3年。
且所有的单据须经手双方签名。
手写领单应与电脑打印单相符,并且保存好。
4、盘点完毕后,应将所有的单据进行核对,并进行装订。
实物盘点表要正确填写药品品名、规格、价格并核算出总金额,两天内上交给药品会计。
5、盘点时要同时打印出电脑盘点表,以便与手工盘点表进行核对比较。
若有不相符的地方,要查明原因,是人为造成的,给予处罚(包括发错药、损坏药等)。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1、采购管理:为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严禁采购和使用“无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无厂牌”的三无产品、伪劣药品、过期及未中标药品。
2、验收管理:凡购进药品应确保质量,对购进药品采购人员及仓库保管应及时共同逐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入库药品有效期必须是6个月以上,凡有效期在6 个月之内的药品,一律不准验收入库(除抢救药品等其它特殊情况除外)。
若发现与原始单据所载金额、数量、规格、质量不符时,应根据情况及时查明更正或办理退货。
3、储存管理:药房、药库应注意室内温度、湿度及通风,药库室内温度要求在5〜25 C,相对湿度在40%-75% ;调剂室温度要求在22~26 C,相对湿度45%〜55% ;生物制品及需冷藏药品必须放入冷藏柜内,温度要求在2〜10C,相对湿度60%〜75%,并且对室内温、湿度及冷藏柜内的温度进行每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