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完整版
动火作业工作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工作票管理规定1、在禁止动火区域内需要动火才能完成的工作必须在办理检修工作票同时办理动火作业票,禁止动火区域包括以下范围:1.1燃油罐区、燃油泵房四周围栏以内及所有充油管线两侧10米以内。
1.2乙炔站及其周围10米以内(现场用的移动式乙炔罐周围5米以内),乙炔管道上及其两侧5米以内。
1.3 氧气站、露天油库、蓄电池室和油处理室内及其周围5米以内。
1.4汽轮机油系统、油泵、油管道和附件。
2、动火工作票根据动火区域防火级别分为三级:特级动火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
2.1三级动火工作票适应的动火区域规定如下:2.1.1特级动火区,是指燃料油罐在罐体动火消除设备缺陷等火灾危险性特别重大的部位和场所。
2.2.2一级动火区,是指防火重点部位及场所内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时损失大以及后果严重的部位和场所。
凡在下述区域、设备、系统范围内动用明火称为一级动火。
2.2.2.1 燃油罐区及四周防火隔墙或围栏范围内;2.2.2.2 充油管线以及与充油管线直接连接的设备管道附件上;2.2.2.3 在有泄漏情况的充油管线周围5米以内;2.2.2.4 乙炔站及其周围5米以内、现场使用的移动式乙炔瓶周围5米以内和乙炔输送管道上;2.2.2.5 在燃料系统主体上工作;2.2.3 二级动火的设备及区域:2.2.3.1 燃油罐区内上述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明火作业;2.2.3.2 乙炔站5米以外,10米以内;2.2.3.3 汽机油系统、油泵、管道和附件周围5米以外,10米以内;2.2.3.4 输料系统主体以外附属设备上;2.2.3.5 氧气站、露天油库、危险品库、蓄电池室、油处理室、输料系统等部位周围5米以外,10米以内;2.2.3.6通讯机房、档案资料室内。
3、明火作业票审批权限:3.1 特级动火措施:厂部应成立特级动火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或指定的生产技术负责人任组长,安全主管任副组长,下设动火组、安全措施组、现场监护组,由安全措施组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动火措施,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厂长审批后,报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本制度编制。
第二条发电厂动火工作票是指在发电厂发生大火灾、爆炸等灾难性事故前,组织动火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有爆炸、火灾隐患的区域进行防火治理和对动火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文书,其编制和由发电厂的专职动火工作人员使用。
第三条动火工作人员是指经过特定培训,能独立完成动火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的编制、审批、签发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发电厂动火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发电厂的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计划实施动火工作。
第六条发电厂动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火灾、爆炸隐患或者其他危险情况,应及时向动火指挥部或上级报告。
第二章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的编制和审批第七条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的编制由发电厂的专职动火工作人员负责。
第八条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动火区域和动火作业的位置。
2. 动火工作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以及工作部门。
3. 动火工作的时间安排。
4. 动火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5. 动火安全措施的要求,包括灭火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等。
6. 动火工作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措施。
7. 动火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措施。
8. 动火工作的监管和检查要求。
第九条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编制完成后,由专职动火工作人员提交给动火指挥部进行审批。
第十条动火指挥部对发电厂动火工作票进行审批时,必须确保编制的动火工作票符合发电厂的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计划的要求。
第十一条动火指挥部对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的审批材料需要齐全、准确,如果在审批过程中发现问题,动火指挥部应当及时提出改正意见。
第十二条动火指挥部在审批完成后应及时签发发电厂动火工作票,并将动火工作票的编制、审批情况进行记录。
第三章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的签发和使用第十三条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签发者必须是具有签发动火工作票的权限的专职动火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签发者在签发前,必须对动火工作人员进行动火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动火工作人员有足够的动火安全知识和技能。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1. 引言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高温设备或其他具有火源的工作操作。
由于动火工作涉及较高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必须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动火工作票的申请、批准、执行和核查流程,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对动火工作的管理。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动火工作票的种类根据作业地点和作业性质的不同,动火工作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3.1. 标准动火工作票标准动火工作票用于常规的动火作业,作业性质和风险较低。
3.2. 高风险动火工作票高风险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具有较高风险的动火作业,如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周围进行动火作业。
3.3. 特殊动火工作票特殊动火工作票适用于特殊情况下的动火作业,如在高温、高压设备周围进行动火作业,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动火作业。
4. 动火工作票的申请流程动火工作票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4.1. 填写动火工作票申请表申请人必须填写动火工作票申请表,包括填写作业地点、作业性质、动火时间、安全措施等信息。
申请人还需注明是否需要停工或限制通行。
4.2. 动火工作票经批准申请表提交后,相关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并批准动火工作票。
批准人需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动火要求,且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3. 领取动火工作票一旦动火工作票经批准,申请人应到指定地点领取工作票,并确认所领取的票据准确无误。
5. 动火工作票的执行流程动火工作票的执行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5.1. 动火前准备执行动火作业前,申请人必须到作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确认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同时,申请人应向相关人员说明作业计划和安全注意事项。
5.2. 动火作业在获得动火工作票后,申请人应按照作业计划进行动火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符合动火工作票的要求和安全措施。
5.3. 动火作业监督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作业符合安全要求和动火工作票的限制条件。
井下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打磨、烘烤、焊接维修等。
第三条井下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矿井成立井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井下动火作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井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审查井下动火作业工作票;(三)监督井下动火作业的实施;(四)对井下动火作业进行验收;(五)处理井下动火作业事故。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井下动火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井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监督井下动火作业的实施;(三)对井下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四)对井下动火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五)对井下动火作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作业单位负责井下动火作业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井下动火作业方案;(二)组织井下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三)办理井下动火作业工作票;(四)实施井下动火作业;(五)做好井下动火作业记录。
第三章动火作业工作票管理第八条井下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由作业单位填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动火作业工作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二)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人员;(三)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四)审批人、审批时间;(五)验收人、验收时间。
第十条动火作业工作票的填写要求:(一)工作票内容应完整、准确;(二)工作票字迹应清晰、工整;(三)工作票应由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四)审批人、验收人应具有相应资质。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工作票的审批流程:(一)作业单位填写工作票,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二)安全管理部门对工作票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三)作业单位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工作票;(四)安全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签发工作票。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动火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见作业活动,但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以规范动火工作的操作流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内进行动火工作的全体员工,包括外包单位工作人员。
三、动火工作票的编制与审批1.动火工作票的编制动火工作的编制由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包括以下内容:(1)动火工作的名称、地点和时间;(2)动火必要的准备工作,如防火措施、通风措施等;(3)动火工作的责任人和监护人;(4)动火工作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工作票的审批动火工作票在进行动火前需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批,包括以下步骤:(1)动火工作票的填写和签署;(2)动火工作票的报送审批;(3)相关领导对动火工作票进行审核和批准;(4)批准后,将动火工作票复印,分发给相关工作人员。
四、动火工作的操作流程1.准备工作(1)动火前需要对动火地点进行彻底检查,排除存在的火源、易燃物等安全隐患;(2)动火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包括防火措施、通风措施等;(3)动火前需将动火区域围挡起来,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动火操作(1)动火操作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动火作业人员进行;(2)动火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护眼镜等;(3)动火作业人员需严格按照动火方案进行操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处理(1)动火作业结束后,需对动火区域进行彻底检查,确保动火不会引发火灾;(2)动火区域需及时进行清理,清除易燃物、火源等;(3)将动火工作票交给相关领导进行审核和存档。
五、责任及处罚1.动火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不遵守动火工作票的要求,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2.对于动火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和事故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罚款、甚至法律处罚。
六、培训与演练1.公司将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掌握动火工作安全操作规程;2.公司将定期组织动火演练,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与环境。
第三条定义1.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和管理的,用于申请、审批、执行、监督和关闭动火工作的一种凭证。
3.动火人员:指参与动火作业的工作人员。
4.动火作业现场:指进行动火作业的具体地点。
5.火种:指用于点燃及维持燃烧的火焰。
6.热点:指可以诱发火源的危险源,如明火、高温设备等。
第二章动火工作票的编制与审批第四条动火工作票的编制1.动火工作票内容包括:动火的日期、时间、地点、动火负责人信息、动火人员名单、动火工作内容和所需工具材料以及安全预措施等。
2.动火工作票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动火负责人需在动火作业前至少3日提交审批。
第五条动火工作票的审批1.动火工作票应由动火负责人提交给安全主管领导(或其指派的人员)审批。
2.安全主管领导应在收到申请后的2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3.审批决定的内容应包括:动火地点、时间、动火条件、安全措施等。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与安全措施第六条动火施工前准备1.动火负责人在动火施工前应在动火现场张贴“禁烟、禁火、禁点明火”的警示标语。
2.动火负责人应确保动火现场无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火源。
3.动火负责人应检查动火所需工具材料是否完整,是否配备满足安全要求的消防器材。
4.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人员安排至合适的位置,确保其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流程1.动火作业前,动火负责人应召开动火安全教育培训会议,对动火人员进行安全措施的说明和动火要求的告知。
2.动火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并将其告知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
3.动火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动火现场的安全情况,确保动火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安全措施1.动火人员应佩戴防火工作服,穿戴防滑鞋。
2.动火现场应设立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3.动火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范本(2篇)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范本一、工作目标和背景1.1 目标:为了确保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减少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的事故和风险。
1.2 背景:公司进行动火作业的需求与日俱增,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二、适用范围2.1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火作业。
2.2 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烘干、喷漆等需使用明火或高温设备的作业。
三、工作票申请和审批流程3.1 动火作业申请人应填写《公司动火工作票申请表》,详细描述动火作业内容、工期、作业区域等必要信息,并由相关职责人审核确认。
3.2 动火作业申请应提前提交,并在工作前至少二十四小时得到批准。
3.3 动火工作票申请表应按照流程经过相关职责人的逐级审批,直至获得动火工作的批准。
四、动火作业准备工作4.1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存在,如有异常情况应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
4.2 动火作业前,应准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灭火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灭火器具、防火衣、面罩等。
4.3 动火作业前,相关作业人员应接受动火安全培训,并了解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
五、动火作业执行5.1 动火作业执行时,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
5.2 动火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根据作业票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超出作业范围或擅自改变作业流程。
5.3 动火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觉,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5.4 动火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设立警戒线,确保未授权人员无法靠近。
六、动火作业后处理6.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完成情况的记录和验收,由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确认。
6.2 动火作业后,作业人员应将使用过的防护设备、灭火设备进行清点,如有损坏或消耗应及时更换。
6.3 动火作业后,作业区域应进行清理,并恢复到动火前的安全状态。
七、安全培训和考核7.1 公司应定期开展动火安全培训,包括动火作业流程、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理等内容。
燃气电厂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燃气电厂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燃气电厂进行动火作业时安全可靠,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燃气电厂所有动火作业,包括常规动火和非常规动火作业。
二、工作票的编制1. 动火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编制动火作业票,并在票上明确作业范围、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及相关安全措施。
2. 动火作业人员应事先了解作业现场情况,并与相关部门协调确认作业计划。
3. 动火作业人员应填写动火作业票,并由作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1.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四、动火作业票的备案和管理1. 所有动火作业票应在作业前备案,并交由作业负责人保管。
2. 动火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要及时交回动火作业票,并按规定对动火作业进行评估和记录。
3. 动火作业票应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留,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五、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情况。
2. 动火作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措施进行,包括喷水、喷雾、覆盖等防护措施,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六、监督检查和事故报告1. 燃气电厂应定期进行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2. 发生动火作业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本制度将会有助于确保燃气电厂的动火作业安全可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一、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1.总则为规范动火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动火级别及其它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检修工作票不能代替动火工作票,在动火范围内的检修工作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规》中有关规定,坚持电、气焊“十不烧”,严格遵守“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以及其它制度中的安全措施外,还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通达热电有限公司生产部门、参加各种设施维修的维修部门以及外包工程队。
2.管理及安全职责企管部负责监督、考核动火工作票执行情况,负责动火工作票三种人资格审查。
动火工作票三种人名单与工作票三种人相同,企管部在对工作票三种人进行资格考试时,同时加考部分动火工作票知识。
动火票审批人员和签发人员对工作的必要性、安全性以及安全措施是否完备负责。
动火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除按《安规》规定的责任外,还应在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工作许可人还应在动火工作票间断、终结的1小时、2小时后对现场残留火种分别进行一次检查。
消防监护人员安全职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可燃液体、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时及时扑救。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动火执行人安全职责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许可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检查现场是否符合动火条件,并按要求做好防火的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安全责任人。
3.管理内容和程序动火工作票类别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点火油室、点火气室内。
油管道及与油管道相连的汽水管道、油箱。
气管道上动火。
油设备上动火。
其它部位。
二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动火部位:与燃油系统能加堵板隔离的汽水管道。
油、气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他管道。
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
电缆沟道内。
控制室、电子设备间、档案室。
其它部位。
动火工作票一般规定动火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
动火工作票编号:动火工作票编号格式举例:DHY2016-05-01第一组三个字母代表票种区别“DHY”代表一级动火工作票。
“DHE”代表二级动火工作票。
第二组四个数字代表年份。
第三组两个数字代表月份。
第四组两个数字代表序号。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
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时间按24h计算,年度填写4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2位数字。
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应同检修工作票一起交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许可进行动火工作的事项(包括动火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班长)的运行记录本内。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工作的负责人。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工作过程中不得任意改变原工作方案,如需改变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需延期时也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
检修动火工作票规定动火工作力争当天结束。
如特殊情况需要连续几天进行动火,按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需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的工作,按照以上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检修锅炉现场需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区域,由于动火点较多,消防人员又少,结合检修锅炉已经停运的实际情况,可不办理动火工作票,但动火部门必须明确现场动火工作负责人及动火监护人,并且公司消防人员要定期、重点进行巡视。
以上未尽条款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执行。
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可以采取不动火的方法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动火工作票执行程序动火工作票填写、签发、审批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应正确清楚。
动火工作票中设备名称、编号、日期、时间、动词、动火内容、动火地点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
每份动火工作票,同一人修改不应超过2处,且修改处应有签名。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发,企管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相关专业工作票签发人签发,企管部经理审核,动火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级动火票应提前办理,有效期24小时;二级动火票有效期为120小时,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动火许可:工作许可人将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完。
动火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班成员将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完。
工作许可人和动火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无误后双方签字。
消防监护人检查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的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合格,随后签字。
各级审批人员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动火部位(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爆气体的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并在监护下进行明火试验。
确认无问题后,动火负责人填写允许动火时间,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动火。
动火工作票第一联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交接,第二联由动火工作负责人收执,工作期间随身携带。
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动火现场监护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综合管理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必须指定专人作消防监护人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做好消防准备。
工作必要时增设几名专责监护人,分片进行防火监控。
动火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气体与粉尘浓度测试,一级动火应每2~4小时检测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是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事故检修或夜间、节假日检修可不开动动火工作票,但要履行好许可手续,并做好安全措施,同时指定专人作消防监护人,一级动火时厂部值班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监督。
动火工作结束动火工作结束,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现场清理干净。
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动火工作结束时间,经四方签名后,并在动火工作票的右上角加盖“已执行”印章,动火工作方可结束。
动火工作票保存已结束的动火工作票,临时由运行班组和检修班组分别保管,每月月初由生产部收集,并按专业分开整理,5日前报送企管部。
企管部对本月动火工作票进行审核,并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提出发现问题及改进措施。
已执行并审核后的动火工作票应按月存放,至少保存6个月。
动火工作票审核标准凡出现下列情况应视为错票不办理终结手续。
动火工作票不完整丢失撕毁。
检修人员或运行人员擅自改变安全措施。
票面上填写的各种时间不符合动火工作票执行的实际情况。
动火工作票开工及结束,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未共同到现场检查。
工作终结后,现场有遗留物件或卫生不清洁。
动火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行为。
设备名称、编号、日期、时间、动词、动火内容、动火地点以及人员姓名出现改动。
已结束的动火工作票未加盖“已执行”章凡出现下列情况应视为不规范票同一人填写内容修改超过两处。
动火工作票票面修改处没有人员签名或盖章。
“已执行”章未盖在指定位置或斜向、颠倒方向盖章。
部分内容字迹潦草,审核人员无法辨认。
票面污染较重。
未按规定时间将动火工作票送达工作许可人处。
检查与考核出现无票作业,处罚动火工作负责人100元,动火工作班成员50元,负责的运行值班负责人50元,班长50元。
出现错票,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各处罚50元/张。
出现不规范动火工作票,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各处罚20元/项。
不按时递交动火工作票,扣相关部门负责人50元/次。
未对动火工作票进行整理就递交企管部的,扣相关部门负责人30元/次。
4.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主要风险无票与错票工作关键控制认真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加强责任监督。
有针对性作好典型无票错票行为的纠正。
5.专业术语及缩略语动火工作票是在有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容器、设备和系统周围,进行明火作业所采取的一项特殊安全措施。
6.引用标准、支持性文件《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附:1.电焊、气焊“十不焊”制度2.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3.一级动火工作票4.二级动火工作票附1:电焊、气焊“十不焊”制度1)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割;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3)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是否能动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5)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割;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做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7)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9)在禁火区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割;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等)不能焊割。
附2: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1)没有经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下严禁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禁动火。
3)容器和设备内部未经清洗、置换和检验合格严禁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掉,严禁动火。
5)不事先和按时作防火分析,严禁动火。
6)没有有效的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附4:二级动火工作票江苏通达热电有限公司二级动火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