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品标签

合集下载

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

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

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1. 前言散装食品因其价廉物美,备受消费者的欢迎。

然而,由于散装食品没有统一的包装,容易导致质量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需要建立一套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规范散装食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过程。

2. 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包含以下几个方面:2.1 生产环节散装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在产品包装箱的明显位置标注以下信息:•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标识代码。

其中,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比较重要的两个数据,生产日期应当明确标注,保质期应当明确准确,以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时注意保质期限制。

同时,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也是比较重要的数据,其可以帮助消费者在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时寻找到生产企业并维权。

2.2 销售环节销售散装食品的企业需要在商品的包装或者明显位置标注以下信息:•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企业名称和地址。

销售企业还需要在销售商品时向消费者提供以下信息:•商品的产地;•商品的贮存条件;•商品的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商品,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2.3 使用环节消费者在购买散装食品后,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留意商品的保质期限;•注意商品的贮存环境,不要让商品在过高温度和潮湿的环境下存放;•在食用之前,仔细检查商品的质量,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应当立即联系销售企业或者生产企业寻求解决办法。

在食用散装食品时,消费者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注意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注意保持食品的卫生和卫生;•注意饮食搭配,避免摄入过多的同一类食品。

3. 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的意义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商品,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信任度。

同时,它也可以促进食品生产企业的规范生产,规范市场秩序,对行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4. 结语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各个环节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消费者都共同遵守。

超市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守则

超市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守则

超市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明确了超市销经营的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加工后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
(一)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超市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着位臵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商场超市应保证消费者能方便获取上述标签。

? (二)超市销售需清洗后加工的散装食品时,应在销售货架的明显位臵设臵标签,并标注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超市应保证消费者能方便获取上述标签。

?
(三)由超市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须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
(四)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一致。

? (五)《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散装食品标签标注规定

散装食品标签标注规定

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为了规范散装食品的销售,避免引起消费者的投诉,根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及咨询工商部门相关人员,对本店销售的散装食品标签特作如下规定:注:生产日期标注方式①××年×月×日②当天按照实际进行标注保质期标注方式①×天②×个月⑧常年按照实际标注例:12个月保存条件①冷藏②冷冻⑧常温按照实际的保存条件标注例:冷藏食用方法①直接食用②加工食用按照实际的食用方法标注例:直接食用l、标签设定依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定》①第三条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

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②第七条第三款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③第十一条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

2、新增食品添加剂的标注方式:配料表:各种配料按照牛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添加剂:按照实际使用的添加剂进行标注,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m2760 2()(]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牛标准)第十一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

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

食品添加剂的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注:甜味剂类:异麦芽酮糖、糖精钠、甜蜜素、蔗糖素、甜菊糖苷、安赛蜜、木糖醇、三氯蔗糖、麦芽糖醇、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等防腐剂类:苯甲酸、亚硝酸钠、山梨酸、丙酸、单辛酸甘油酯、对羟基苯甲酸酯、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硝酸钠、硝酸钾等着色剂类:红曲米、红曲红、茶黄色素、叶绿素铜钠、栀子蓝、诱惑红、姜黄、苋菜红、亮蓝、二氧化钛、日落黄、辣椒橙、辣椒红等(以上添加剂的具体品种变化根据国家的最新规定执行)其他类别详见“GB2760 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店2013年12月20日。

散装食品标识依据

散装食品标识依据

散装食品标识
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
食品通用检查项目(34项)
3.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
*3.7销售散装食品,是否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4、GB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贮存散装食品时,应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散装食品,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明确和易于理解的信息。

散装食品标注的生产日期应与生产者在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一致。

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标签标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适用于所有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场所和经营者。

二、术语定义1. 散装食品:未经包装的食品,以散装形式销售。

2. 标签标注:散装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或其他信息。

3. 耐货架期:指散装食品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稳定和安全的时间。

三、标签标注内容1. 产品名称:应明确散装食品的名称,如酱油、大米等,不得误导消费者。

2.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明确标注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以年、月、日表示,保质期以日期或者日期和月份表示,不得使用模糊或不易识别的表示方法。

3. 生产者信息:应明确标注散装食品的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消费者能够找到相应的生产者。

4. 成分表:对于需要标注成分表的散装食品,应明确标注散装食品的各项成分及其含量。

5. 营养成分表:对于需要标注营养成分表的散装食品,应明确标注散装食品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营养成分含量。

6. 贮存条件和贮存期限:对于需要特殊贮存条件和较短贮存期限的散装食品,应明确标注贮存条件和贮存期限,以确保质量和安全。

7. 净含量:应明确标注散装食品的净含量,以确保消费者得到真实的产品内容量。

8. 批号:应根据产品生产情况,标注散装食品的批号,方便追溯和管理。

四、标签标注要求1. 标签标注应以清晰、易识别的方式呈现,字体要清晰可读,不得使用模糊不清或易脱落的标签。

2. 标签标注应与散装食品的容器相结合,确保标签牢固、不易移位。

3. 标签标注应使用标准、统一的字体和格式,避免使用误导性的描述。

4. 标签标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5. 公开销售的散装食品,应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五、标签标注的管理1. 贮存场所和销售场所应定期检查散装食品的标签标注情况,确保符合要求。

散装食品标志管理规定(3篇)

散装食品标志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散装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及其包装和标识。

第三条散装食品标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依法行政、便民高效;3. 安全、健康、环保;4. 科学、规范、统一。

第二章标志内容第四条散装食品标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产品名称:指散装食品的具体名称,如“大米”、“食用油”等。

2.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指散装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3.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指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预定的保质期限。

4. 净含量:指散装食品的净含量,以克、千克或升为单位。

5. 执行标准:指散装食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生产许可证编号:指散装食品生产者取得的相应生产许可证编号。

7. 营养成分表:指散装食品的营养成分表,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

8. 食品添加剂:指散装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和含量。

9. 食品安全警示:指对消费者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提示。

10. 其他依法需要标注的内容。

第五条散装食品标志的字体、字号、颜色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三章标志制作与标识第六条散装食品标志应当清晰、醒目,便于消费者识别。

第七条散装食品标志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使用耐久、耐腐蚀的材料;2. 标志尺寸应当符合产品包装尺寸和展示要求;3. 标志内容应当准确、完整;4. 标志制作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散装食品标识应当粘贴、印刷或喷印在产品包装或显著位置。

第九条散装食品标识的粘贴、印刷或喷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标识应当牢固、不易脱落;2. 标识内容应当清晰、不易模糊;3. 标识不得遮挡其他重要信息;4. 标识不得使用伪造、篡改、冒用等手段。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散装食品标志的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中有关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规

《食品安全法》中有关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规

在《食品安全法》中,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用户的健康,规范市场秩序,促进食品安全。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食品安全法》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规定:一、标签内容1. 标签上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必要信息,用户能够直观了解到食品的相关信息。

2. 对于散装食品,标签上还应注明相关的营养成分以及含有的可能引起过敏的成分,以提醒用户选择食品时的注意事项。

3. 若是经过加工装箱运输的散装食品,则标签上还应注明食品的净含量。

4. 对于特殊食品,如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还需标注相关法定标准下的特殊标注内容。

5. 标签上的文字、数字、图形应清晰、完整,易于辨识。

若是进口散装食品,标签还需要中文翻译。

6. 标签应具有可靠的监督机构审核的标志。

7. 对于易变质的散装食品,标签上还应注明贮藏条件和方法。

二、标签形式1. 标签应该以贴纸、标签、牌子等形式固定在食品包装上,不能够易脱落。

2. 标签应该与食品包装相协调,便于用户获取相关信息。

3. 对于散装食品,销售者还可以采用打印机喷码等方式在食品包装上直接标识必要信息。

三、标签时效1. 标签的内容应当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真实、及时性。

2. 已过期的食品不得销售。

四、违规行为和处罚1. 对于散装食品上的标签虚假、违规或者标签丢失、脱落等情况,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2. 用户发现散装食品销售中的标签违规情况,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总结: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规定在《食品安全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其规定的严格性直接关系到用户的健康与权益。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才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相关企业和销售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尊重用户的权益,确保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合法、可靠、真实。

散装食品标识相关管理规定

散装食品标识相关管理规定

散装食品标识相关管理规定一、散装食品的定义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版),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散装食品区别于预包装食品,特征之一是称量销售,即不预先确定销售单元,按基本计量单位进行定价、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食品。

二、散装食品经营时应标明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不需要在包装上标注标签,仅要求在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上述内容是法律要求必须标明的信息,也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最基本信息,食品经营者可根据产品的特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等因素考虑,在标注上述内容的前提下,自行标注其他内容。

另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6.8条规定,销售散装食品,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明确和易于理解的信息。

散装食品标注的生产日期应与生产者在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一致。

还有一些产品标准中也会规定散装食品的标识要求,比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 2719)规定散装食醋应在容器或包装外侧标示总酸含量,产品的包装标识上应醒目标出“食醋”或“甜醋”字样。

除了以上法律和标准对散装食品的标识内容作出规定之外,一些省份对于散装食品的标识要求也作出相关规定,比如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等法规文件。

流通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中有关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规定做好标签标注工作。

三、散装食品标识不当的处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