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的人性思想-文档资料
康德的人类学

康德的人类学
康德是德国启蒙思想家之一,他的哲学思想涉及到伦理学、政治哲学、形而上学、认识论等多个领域。
他的人类学思想主要表现在他的《判断力批判》中,主要解决人类认识世界和人的本质的问题。
康德的人类学思想可以分为“形态人类学”和“实质人类学”两个方面。
形态人类学主要关注人的理性和普遍性,研究人的思维结构和形态。
而实质人类学则主要关注人的感性和个体性,研究人的社会和历史的背景影响下的感性特征。
在形态人类学方面,康德认为人的理性是万物之王;而普遍性则是人类认识的先决条件。
他提出的“先验概念”包括时间、空间、因果关系等,都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先决条件。
在这里,康德区分了两种认识:“直观认识”和“概念性认识”。
直观认识是指我们通过感觉来获得的认识,而概念性认识则是通过理性来获得的认识。
康德认为直观认识是有局限性的,只有通过概念性认识,才能达到真正的普遍性。
在实质人类学方面,康德强调了人的感性和个体性。
他认为人的道德价值和社会行为是受到社会和历史的影响的,有着明显的文化特征。
他认为文化对于人的发展和成长至关重要。
文化不仅是“自然境遇”的补充,更是影响人类价值和思维方式的基础。
总之,康德的人类学思想虽然不是他哲学思想的核心,但是在他的哲学思考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他强调了人的理性和普遍性,同时也关注了人的感性和个体性,把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整合在了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中。
这都为人类认识自身提供了新的角度和思考方式。
康德的伦理学和人类学思想的启示

康德的伦理学和人类学思想的启示康德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其伦理学和人类学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本文将从道德的来源、人性的本质以及自由意志的观点三个方面阐述康德的思想,以探究其对于现代社会的启示。
一、道德的来源:自律康德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德原则- 它是纯粹道德律,它的含义就是:“行事应当以这样一个准则为基础:你的行为规则如果变成普遍行动规则的话,则你愿意在你自己的立场中被人家以同等的方式对待。
”这个道德原则要求我们都要按照规则行动,而这个规则必须是公平的,即可以普遍适用的。
道德规则的正当性是不是基于其实际后果,而是基于其是否可以普遍适用。
康德认为道德的源泉是人类自身,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人们应该理智,自律自己,不受外部压力和诱惑的影响。
这种自律是为大家谋求幸福的。
这点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也有启示意义。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道德问题似乎越来越被忽视,特别是在人们日益追求物质财富的时代,很多人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违背道德。
康德的思想提醒我们,我们要从内部维持道德标准,自律自己,不只是在道德方面,也包括其他方面,为了我们以后的幸福,不能抵制短暂的利益诱惑,坚守自己的底线,As康德所说的“个人自律” 是一种强大的生活态度,对我们的健康和发展至关重要。
二、人性本质:理性康德认为人类在本质上是有理性的,和其他动物不同,人类有能力反思和做出决定。
人类有别于其他生物的不仅仅在于人类有思维和理性,而且是这种理性的运用使人类成为了人类,为了使人成为人,康德认为我们应该发扬理性,就张欣的名言:“做一件事情之前,你要确定它是否合乎逻辑大众营养餐怎么办”,遵循理性去决策,不再盲目从众,这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发挥我们的潜能。
三、自由意志的观点康德认为人类有自由意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性决策,本质上可以做出选择。
康德所谓的自由的意志是指,我们不受内部和外部的限制可以自由的作出决策,而这个决策也可以自我彻底的接受和理解,我们可以批判自己的偏见和错误,并重新审视和改变自己。
康德对人的认识

康德对人的认识
康德是十八世纪德国哲学家,他对人的认识被称为“康德的人类学”。
在康德的人类学中,人被视为既是自然界中的物种,又是理性自由存在的个体。
首先,康德认为人类是一个独特的物种,具有生命、感觉和思考的能力。
人类的生理特征使其能够适应不同环境的生存需求,人类的感知和知识能力则使其能够理解和应对各种问题。
在这个意义上,人被看做是一种自然物种。
但是,康德认为人类和其他动物不同之处在于人具有自主性和理性。
人类的自主性表现在其能够自由决定自己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而不受外界的支配。
人类的理性则意味着人能够理解和使用普遍的理性法则,对于道德、政治、宗教等复杂问题也能够独立思考和做出决策。
康德认为,人类的自主性和理性是相互依存的,只有通过自由决定的行为才能体现出理性的价值。
因此,康德强调人应该追求自由和理性,这是人类作为独特物种的核心价值。
康德还提出了“人格”的概念,认为人格是一种自主和具有理性的存在方式。
人格不仅反映了人类的普遍性和自身内在的特点,还强调了个体的独立性和尊重。
因此,康德反对将人视为一种工具或资源,而应该将人视为具有尊严和自由决定能力的主体。
他认为,这个主体应该受到社会正义和人权的保护,其自主和理性的表现也应该受到道德赞扬。
康德谈人性与道德

康德谈人性与道德第22章道德法则可以说,人(即使是最恶的)在任何一种行为准则指导下都不会反叛地放弃道德法则,不会不服从它。
与此相反,这一(法则)力量本身会凭借一个人的道德本性而不可抗拒地施加到他身上,如果没有其他的动力源与此相对立,他就会也把它作为能选择意志的决定原则纳入他的最高行为准则,也就是说,他道德上是善的。
但由于他的生理特性,他还要依赖于行为的可感觉的动力源,并且也接受它们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出于主观的自爱原则)。
然而,如果他无视道德法则(这些在他内心里都有),把这些作为自身就可单独地决定他的意志的充分要素,那他在道德上就是恶的。
当他自然地把这两者都纳入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当他发现,如果它是单独地起作用,每一个都能有效地决定他的意志时,那么结论就是,如果这些行为准则的区别仅仅是依赖于动力源的不同(有关这些行为准则的内容),即,依照它们是被法则或某一感觉的冲动装备起来的,他可能立刻就成为道德上既是善的又是恶的,这(正如我们在前言中所见到的)是一个矛盾。
于是,一个人是善的还是恶的区别一定存在于主从关系之中,即,二者中他把哪个作为另一个的条件;而小是存在于他纳入自己行为准则的动力源之间的区别中(也就是说,它不是在行为准则的内容之中,而是在它的形式中)。
因此,一个人(即使是最善的)只有当他在把这些接受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的行动中,颠倒了动力源的道德秩序时,他才是恶的;事实上,他的确同时接受了道德法则和爱己原则;但当他发觉这两者不可能以平等的条件共同维持下去,而其中一个又必须从属于另外一个,并把它作为自己的至高条件时,他就把爱已的动机和爱己的倾向作为遵从道德法则的条件;但是,与此相反,道德法则应该被作为惟一的动力源,纳入一般行为准则当中,因为这才是爱己的动机和倾向能获得满足感的至高条件。
因此,这些动力源会被他的行为准则所改变,而与道德法则相对立,然而他的行动可能会与法则相一致,就好像是它们源自真实的原则:假设理性广泛地使用行为准则的统一性,这是适合于道德法则的,其目的只是要把那本不属于它们的统一性,以快乐的名义(例如,真诚,如果将此作为一条原则,它就能解除我们为了使谎言保持一致的焦虑,并能逃脱被卷入这些谎言的一交一错盘绕的圈子的危险)引入偏好的动力源之中。
康德论人性中的“根本恶”

哲学史学研究康德论人性中的“根本恶$王晓艳(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荆州434023)摘要:善恶是道德哲学的首要关切。
在此问题上,康德认为善与恶不能从行为的后果判断,应从行为者的意念和动机出发,根据“准则”断定善恶。
善与恶是人性中同时存在的两种可能性,自由的任性既受感性自爱影响,又受道德法则影响,行为的恶劣在于道德法则与感性自爱两种动机的次序颠倒;人类作为理性主体拥有绝对自发的“根本自由”,根本恶实质正是人类自由的体现。
关键词:根本恶任性意志根本自由自基督教时代已降,西方人关于恶的理论总是与自由意志纠缠一处。
因为在上帝全知全能全善的创世前提之下,恶的问题难以解释,于是宗教思想家们普遍的办法是从存在论层面将恶解释为善的缺失,取消恶作为实体的存在位置。
但这种解释与恶行在实际生活中出现的事实相矛盾,为了解释何以在现实生活中会有各种恶行存在,自由意志被引入作为恶行出现的原因。
在恶的问题时虽然想以理为宗教奠基,但实是处在这个思想方上。
―、意志与任性的区分在《纯然理的宗教》一书第一版序言中,康德开章明义了自的是问题。
在行中次提书是“为了人上的上的恶的”™一“恶能生自上的恶”™*3。
的思路可以为“恶”的思:将恶与人作为理:体的自由,从个体层面恶的现。
与奥开创的“在意志论”有的关。
因为开将恶思考为恶行,将恶行的生于个体的自由意志,为体之善恶提了能性"刁之处在于“自由意志”这个概念进行了改造,将其一为:一方是法的意志,一方是行的,的一的自由意志"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一书中,:“意志是实理性。
”即呵是理作实践上必然的善的西的能力。
问题是,意志全I 于实理,人能作恶?因此,人:能中的意志和任性做出区%作为的两侧面,意志倾于提并遵循规范,因也被视作实理;指中涉自由的方面。
简言之,意志与是立法和执行的关系%意志本身并采纳准则,相反,足够强烈以至于为中一种持久的动机的源,能被采纳为准并%在诸种准则之间进行的是%若任性以意志所的法则为准,相应的行动是善的,否则行动就是恶的%这种区分体现出康德以道德为宗教奠基的抱负%宗教中的生活现为遵守上帝之言所传达的禁令,因,是宗教生活的一项容。
康德教育思想总结

康德教育思想总结康德(Immanuel Kant)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他对教育的思考和见解,对现代教育理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康德教育思想强调个体的自主性和自由的重要性,倡导培养个体的批判思维、道德意识和自律能力。
下面就康德教育思想的核心理念进行总结。
首先,康德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的自主性,即使个体成为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力的自由人。
他强调个体自主的意义,认为个体不应仅仅是被动接受外界的教育或影响,而是应该通过自主的思考和决策来实现自我发展。
康德指出,人的自主性是其人性的重要特征,是与动物区分开的关键特点。
其次,康德强调教育应该培养个体的批判思维能力。
他认为批判性思维是个体理性的表现,是通过理性思考和判断来寻求真理和改进现实的能力。
批判思维使个体能够对所接受的信息进行审查和评估,并通过独立的判断来决定相信什么和拒绝什么。
因此,康德主张在教育中注重培养个体的逻辑推理和批判性思维能力,使其能够独立思考和做出明智的判断。
第三,康德教育思想强调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他认为道德是个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的表现,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和社会和谐的基础。
康德主张在教育中要注重培养个体的道德感和道德责任感,使其能够通过自律和遵守道德规范来实现自由而有意义的生活。
他强调个体要自觉地遵循道德准则,而不是被外界的奖惩或利益驱使。
最后,康德教育思想还强调美育的重要性。
康德认为美是纯粹感性的表达,是人类共同的享受和理解。
美育不仅可以提高个体的审美能力,还可以培养其想象力、创造力和情感表达能力。
康德主张在教育中注重培养个体对美的鉴赏和理解能力,使其能够欣赏和创造美,并从中获得内心的满足和愉悦。
综上所述,康德教育思想强调培养个体的自主性、批判思维能力、道德意识及美育能力。
这些核心理念为现代教育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
在实际教育中,我们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自主思考能力,通过启发性的教学和开放式的学习环境来激发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康德道德原则思想总结

康德道德原则思想总结康德道德原则是德国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在其著作《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一套关于道德的基本原则。
康德的道德理论着重于行动的动机和理念,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性取决于其背后的动机和普遍性原则。
首先,康德强调个体的自由与合理性,他认为人是有理性和自由意志的存在,能够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判断来决定行为。
他认为道德行为应该基于理性原则,而不是基于感觉或欲望。
康德提出了“人是目的本身”这一命题,意思是人不应该被当作一种手段来对待,而是应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性的存在被尊重和重视。
这种对人的尊重需要我们根据普遍性原则考虑我们的行为,从而避免将他人作为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其次,康德的道德原则中最重要的一个是“谁也不要把自己定义为例外。
”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普遍性的道德原则,不论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
康德认为道德行为应该是普遍适用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根据普遍性原则来制定我们的行为准则。
这种普遍性原则是基于理性的、不受个人欲望或感觉影响的,它适用于每个人,而不仅仅是适用于特定的个体。
如果一个人将自己定义为例外,就会违背普遍性原则,从而导致道德问题的产生。
另外,康德的道德原则还包括了“将人作为目的而非手段来对待”和“遵循公正和尊重他人自由的要求”。
康德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被视为一个独立的、自由的存在,我们不能将他人当作一种工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自由和人格,不能剥夺他人的自由权利。
康德还认为,道德行为应该是公正的,即带有普遍适用性的,而不是基于特定的利益或感觉。
这种公正意味着我们应该根据普遍性原则来评判我们的行为,并将他人的利益视为同等重要。
最后,康德的道德原则还包括了“自我责任”和“遵守道义法则”。
康德认为,道德行为需要个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理性和判断来决定我们的行为,而不是依赖于外在的规则或他人的指引。
同时,道德行为还需要遵守道义法则,即遵循普遍适用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按照这些规范和准则去行动。
论康德的人性思想-文档资料

论康德的人性思想伦理学是关乎人与人性的。
康德伦理学更是如此,因为他比他的前人更能彰举人的自由与尊严,更能凸显人性。
如果说,康德哲学是以思考人为核心和目的的话,如康德在《逻辑学讲义》中提到的四个问题( 我能认识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期待什么?人是什么?) ,那么,康德的伦理学就试图回答第二问题。
然而这个问题却是与人性论密切相关的,忽视了人性论的研究,不仅不能理解“我应当做什么”这一问题所触及的理论内涵和意义,同样也无法深刻理解伦理学。
而目前国内对康德人性思想的研究存在着两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对康德的人性思想作了中国式的理解,仅仅集中在人性是善还是恶的讨论。
其实西方对人性的理解是多维度的,不仅仅局限在善恶问题上。
二是仅仅从人与动物对比的维度理解康德的人性思想。
其实康德是在人与兽、人与神的双重维度中来理解人和人性的。
这些问题不可避免地影响对康德人性思想的正确理解,从而影响对康德整体的伦理思想的完整的把握。
正是基于此,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去梳理、挖掘康德的人性思想,以期有利于对康德伦理思想的正确而全面的把握。
、兽性与神性之间:人性的定位西方文化传统源于两希文明。
古希腊文化倾向于把人的理性作为人的本性,认识到理性与感性、灵与肉的冲突是人性的一个内在的属性。
这实际上从人与动物的比较中来审视人。
作为希伯 莱文明的最重要的体现的基督教则强调要在神与人的关系中来 审视和界定人。
所以西方文化倾向于在人与兽、 人与神的双重关 系中来界定和解释人,前者体现出人的优越,后者体现了人的有限性。
成长在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康德难免不受其影响。
只不过在 康德审视人的视野中,上帝不再是人格性或具有位格性的神, 是一种形而上的、抽象意义上的存在,是哲学家思想中的为了道德目的所作的一种设定,仅仅充当道德的守护神的角色。
人置于兽与神之间,并从人与兽、人与神的双重关系维度去界定 人及人性,这不仅可以全面地、整体地认识人性,而且也为其伦 理学确定了基调:存在于兽与神之间的人在道德上的整体旨趣就 是克服或逃离兽性,趋向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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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的人性思想伦理学是关乎人与人性的。
康德伦理学更是如此,因为他比他的前人更能彰举人的自由与尊严,更能凸显人性。
如果说,康德哲学是以思考人为核心和目的的话,如康德在《逻辑学讲义》中提到的四个问题( 我能认识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期待什么?人是什么?) ,那么,康德的伦理学就试图回答第二问题。
然而这个问题却是与人性论密切相关的,忽视了人性论的研究,不仅不能理解“我应当做什么”这一问题所触及的理论内涵和意义,同样也无法深刻理解伦理学。
而目前国内对康德人性思想的研究存在着两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对康德的人性思想作了中国式的理解,仅仅集中在人性是善还是恶的讨论。
其实西方对人性的理解是多维度的,不仅仅局限在善恶问题上。
二是仅仅从人与动物对比的维度理解康德的人性思想。
其实康德是在人与兽、人与神的双重维度中来理解人和人性的。
这些问题不可避免地影响对康德人性思想的正确理解,从而影响对康德整体的伦理思想的完整的把握。
正是基于此,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去梳理、挖掘康德的人性思想,以期有利于对康德伦理思想的正确而全面的把握。
、兽性与神性之间:人性的定位西方文化传统源于两希文明。
古希腊文化倾向于把人的理性作为人的本性,认识到理性与感性、灵与肉的冲突是人性的一个内在的属性。
这实际上从人与动物的比较中来审视人。
作为希伯 莱文明的最重要的体现的基督教则强调要在神与人的关系中来 审视和界定人。
所以西方文化倾向于在人与兽、 人与神的双重关 系中来界定和解释人,前者体现出人的优越,后者体现了人的有限性。
成长在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康德难免不受其影响。
只不过在 康德审视人的视野中,上帝不再是人格性或具有位格性的神, 是一种形而上的、抽象意义上的存在,是哲学家思想中的为了道德目的所作的一种设定,仅仅充当道德的守护神的角色。
人置于兽与神之间,并从人与兽、人与神的双重关系维度去界定 人及人性,这不仅可以全面地、整体地认识人性,而且也为其伦 理学确定了基调:存在于兽与神之间的人在道德上的整体旨趣就 是克服或逃离兽性,趋向神性。
这在康德的至善论思想中得到最 充分的体现。
就人与动物相比较而言,人具有的理性和自由意志将二者区别开来,且这种区别是先验的和确定的,从这种意义上而言,人区别则不是先验的。
虽然动物不可能具有道德而成为人, 但人有 可能缺乏德性而沦为动物。
因为在康德看来,人若没有德性,则 与动物无异;而人具有感性本性倾向于使人的意志听命于感性偏 好和本能冲动,而不是道德法则,因而导致人的无德性。
人若与 动物一样行为,就会丧失了成为人的自由和自主, 也丧失人格的 尊严。
这是康德所无法容忍的,所以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有 关道德动机那一章中反复申言道德动机的纯洁性, 强调道德动机 不能来自感性冲动和主观偏好的驱使, 只能出自对道德法则的敬 重;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则强调“德性的首要要求就是对自己本身的控制”。
这显然是指控制意志不受感性的支配,而让其受 道德法则的规定。
从这里可以看出康德的良苦用心。
就人与神相比较而言,人是有限的。
在康德看来,这种有限 性表现为人不为纯粹的理性存在者, 即人除了是理性的存在者之 外,还是感性的存在者,从而使得人对道德法则的遵守具有偶然 性。
人的这种有限性,显然是与纯粹的理性存在者一一神相比较而言的。
虽然康德并不很明显地处处将人与神对照, 但在对人及 人性的界定中,神作为隐性的参照一直存在于康德的潜意识中。
康德把 与动物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但从道德意义上而言,这种这种比照,不是以神来取代的人的中心位置,也不是以神来贬低人,而是把神作为一种超越性的坐标来界定人的地位,限定人的行为和能力的界限。
人之为人,而不是为兽或神,不仅在于拥有属人的特性,同时也在于人只能做属于人权限之内的事。
把人降低至兽类或把人拔高至神都是一种不应当,前者是自我作贱,后者是自大与狂妄。
康德既反对人如兽类一样行为,即听从感官欲望和本能冲动而行为,也反对人在道德上的自大与狂妄。
这种自大和狂妄的观点认为,人能够拥有纯粹的意志,能够完全摆脱感性的影响,因而人的意志所动均与道德法则一致,出于义务的行为也是人喜好的行为。
康德认为,人不可能拥有纯粹意志,也不可能达到与道德法则如此之高的一致性,人作为受造物,因而就他为了对自己的状况完全心满意足所要求的东西而言, 他总是有 所依赖的,所以他永远不能完全摆脱欲望和爱好, 也不会自发地 与具有完全不同的来源的道德法则相符合。
对道德法则的遵守, 不是建立在心甘情愿的服从上,而是建立在一定道德的强迫之上;不是建立在对道德法则的单纯的爱上, 而是建立在对道德法 则的敬重之上。
这种自大和狂妄是人的一种僭越, 是人妄图成为 神,在康德看来“是对人类的实践的纯粹理性所建立的界限的跨 越”。
所以成为人有两种维度:面向兽成为人和面向神成为人,性也存在于兽性与神性之间。
兽与神是成为人的两个坐标和价值参照。
兽是成人的起点和价值的反向参照,也是成人所必须要超堕落至兽的内在惯性,所以,面向兽成为人的首先要做的就是克 服这种内在惯性,摆脱感性对意志的控制,让理性成为意志的支 配者。
这是成人的起点,也是伦理道德的起点。
面向神成为人, 就是在与神的比照中,认识到人的不完善和缺陷, 不断地向神靠 近,使人性趋向神性,同时也要防止人成为神的企图。
这两种维度在方向上是同一的,逃离兽性的过程就是趋向神性的过程。
与神是成人的两个“临界点”, 人不可能完全等同于兽,也不可 能完全成为神,所以应该防止人成为兽,也要防止人成为神。
如 果人是兽,伦理道德对人是不可能的;如果人是神,伦理道德对 人是不必要的。
正是人处在神与兽之间, 伦理道德才对人既是可能具有必要。
从某种意义上说,伦理道德存在于人与兽、人与神 的二维张力之中。
这种张力主要表现为:人有堕落成兽的内在惯 八生,但人不可能完全是兽;人有提升至神的企图,但人永远不能 成为神。
伦理或道德的人就是处在不断地从远离兽性但又不能完全脱离兽性,趋向神性但又永远不能达到神性的过程中,人的伦 理或道德就是去揭示人在这一过程中的真实境遇和矛盾状态。
二、理性与感性的对抗:人性的内在矛盾康德的人性观点显然受到古典人性观的影响, 这种人性观主 要是从越的,兽 性也是人性所要克服和逃离的。
但人的感性本性使人有i=r人的理性能力的独特性去理解人,甚或把理性视为人性的根基性的存在。
但康德的人性观又不完全类同于古典人性观,因为康德把理性视为人的本性存在时,也把感性视为人的本性存在。
当康德把理性和感性共同纳入人性之中时,也把矛盾和冲突也纳人人性之中,并且这种矛盾和冲突对人而言是永恒的, 说,只要或者作为人,人性的理性与感性的对抗就会存在。
康德把人界定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就说明了这一点。
人只拥有有限的理性而不是完全的、纯粹的理性,是因为人也拥有感性,而真正是纯粹的理性存在者是不具有感性的,这只能是神或上帝。
既然理性和感性共同构筑了人性,那么,任何把人性单独地视为理性或者感性的做法都是片面的。
对康德来说,感性本性是人性“自然性”的部分,是人存在的物质根基,提供了人生存的多样形态。
它直接表现为人的七情六欲和各种本能的冲动。
人的感性本性在社会生活中会导致盲目、混乱甚至破坏,所以它必须被超越和被克制。
而人的理性本性为人超越和克制感性本性的影响提供了可能。
康德把人的理性本性看成是人性中本质的存在,也是人与动物区别的关键点,因为它体现了人所特有的自由、自主和自立。
这体现了康德对理性的偏爱和确信。
这种偏爱和确信进一步表现在康德把人性的提升和德性的完善都看作是理性对感性的克制和胜利。
这也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什么说康德是理性主义者而不是感性主义者。
康德在其著作中很少直接论及人性,而是通过德性来论人性。
在康德看来,德性是人性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体现,人获取德性的过程也就是人性得以塑造和挺立的过程。
在康德伦理学中,人之为人而不是动物,在于人是自由自主和独立的,但人性的脆弱和人心的恶劣,易使人屈从于被奴役的、依附的、动物般的状态。
也就是说,在人身上存在着使人降低至兽类的内在惯性。
康德力倡德性,是因为在他看来,德性能够确证人的自由,提升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把人从一种动物般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使人真正成为人。
而这种动物般的状态,在伦理学上就是人的意志服从感性原则,人依感性好动和本能冲动而行为的状态。
所以康德认为德性的生活是意志服从道德法则的生活,德性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使理性伏制感性并取得胜利。
既然人的理性与感性处在矛盾和对抗之中,且康德又把伦理置于这种矛盾和对抗之上,那么, 伦理意义上的人就是一个矛盾体,时刻处在理性与感性的对抗之中。
这是人的真实处境。
任何把人的本性置于理性或者感性之上的努力都是对这种真实处境的背离。
人去获取德性也不是对人自身中的矛盾对抗的消解,而是为这种对抗确立一种秩序,即理性驾御和统领感性,而不是对感性的剔除。
人的道德境界越高,则意味着人的理性越能够驾御和统领感性,人离被奴役的、依附的、动物般的状态越远,但无论人的道德境界多高,理性与感性的矛盾对抗依然存在,且这种矛盾对抗在人(伦理)的范围内是无法消除的。
人时刻处于这种矛盾对抗之中,这是人的内在命运。
然而,由于对矛盾的偏见,康德不满意这种矛盾的存在,而是力图消解这种矛盾和对抗。
在至善论中,康德构筑了一个无矛盾的至善境界,在这境界中,人的理性本性的追求(德性)与感性本性的追求(幸福)协调一致,因为至善就是人依照德性配享幸福。
然而,具有不同来源的德性和幸福的这种类似因果式的关联是人力所不能促成的。
因为经验显示二者不仅不具有这种关联,而且处在矛盾对抗中,理性通过推理也无法获得这种关联。
所以康德不得不预设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作为至善可能的条件。
因此,理性与感性的无矛盾不是在伦理的范围内而是在宗教的范围内实现;不是依靠人力所能为,而是依靠超人力的上帝的“关照”。
而这恰恰说明了人性中的理性本性与感性本性的矛盾对抗是人力所无法剔除的。
作为最能体现人性的德性是建立在理性对感性的克制及胜利的基础之上的,这意味着在人通往德性的进程中就充满了人性中两中不同的本性相互对抗和矛盾;至善是一种理想,也是人性完善(最高的德性与幸福的最大总体的完美结合)和德性提升的总体目标,然而这一目标的彼岸性对于身处此岸的且是有限的人来说,通达这一目标之途是漫漫无止境且充满矛盾对抗之旅。
对于现世的人说,重要的不是要去达到这一目标,去享受那种无矛盾对抗的祥和世界,而是在不断地朝这一目标迈进的进程中使我们的德性不断得到提升,我们的人性不断得以完善。
这是康德的至善论在神学的外衣下给予那些不信神的人的最深刻的启示。
三、去恶向善:人性的价值旨趣康德对人性没有基督教因认识到人有不可避免的原罪而导致悲观主义,也没有部分启蒙思想家只看到人性善的一面而具有的乐观主义,康德介于二者之间,既承认人具有“根本恶”,又承认人具有去恶向善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