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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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

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

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法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认识事物的思维⽅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的⼀种思维⽅式。

在逻辑思维中,事物⼀般是“⾮此即彼”、“⾮真即假”,⽽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时间⾥“亦此亦彼”、“亦真亦假”⽽⽆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

1 定义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认识事物的思维⽅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的⼀种思维⽅式。

在逻辑思维中,事物⼀般是“⾮此即彼”、“⾮真即假”,⽽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时间⾥“亦此亦彼”、“亦真亦假”⽽⽆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

辨证思维指的是⼀种世界观。

世间万物之间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辨证思维正是以世间万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为基础,⽽进⾏的对世界进⼀步的认识和感知,并在思考的过程中感受⼈与⾃然的关系,进⽽得到某种结论的⼀种思维。

辨证思维模式要求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时,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

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观点、规律完全适⽤于辩证思维。

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映,联系、发展的观点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

对⽴统⼀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即对⽴统⼀思维法、质量互变思维法和否定之否定思维法。

2 发展过程⼈类对辩证思维的认识有⼀个从⾃发到⾃觉的发展过程。

⼈们远在知道什么是辩证法之前,早已辩证地思考问题了,然⽽这不过是⾃发的辩证思维。

⼈们只有懂得和运⽤辩证法理论时,才能真正认识思维的辩证本性,达到⾃觉的辩证思维。

对辩证思维的研究早在古代就有了萌芽。

古希腊哲学家爱利亚的芝诺关于运动的诘难,就已经涉及到如何在概念中表达运动的辩证法问题。

亚⾥⼠多德已经研究了辩证思维的最主要的形式。

但是,他们对于辩证思维的观点是直观的、素朴的,只是到了近代才对辩证思维有充分的研究。

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随着⾃然科学的进⼀步发展,不断涌现辩证思维出魅⼒出⼤量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这就需要⼈们⾃觉地进⾏辩证思考。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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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2(2)偶然性与必然性:概念
必然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
➢ 它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所决定的,体现事物的本质 联系和发展前途
偶然性: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 它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对事物的 发展起加速或延缓作用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本质联系 一秧几瓜、一荚几豆----非本质联系
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 两者关系:对立统一,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
闪电的本质是云 层中的正电与负 电相遇而发生猛 烈放电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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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2(4) 现象与本质:方法论意义
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 物本质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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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整体性思维与个体性思维
• 在西方,古希腊时期人们就持有这样一种观念: 要了解宇宙的构造,就追问最后的元素是什么。 大的物质是由小的元素构造的,小的元素是由更 小的粒子构造的,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现代。可 以说,西方人的思维模式是个体的、分析的。
• 中国文化略有不同,重视整体思维是中国传统文 化的重要特征。我国的先哲从一开始就认为,微 观的元素与宏观的天体是分不开的。
种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
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
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
恩格斯,1995:《反杜林论(之一)》,
《选集》第3卷3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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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2(1)原因和结果:方法论意义
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 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 预测性和调控性
➢ 文化创作要有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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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唯物辩证法是伟大的认识工具

第八章 从客观辩证法到主观辩证法

第八章 从客观辩证法到主观辩证法

农耕实践活动的方式决定的。 2、近代以机械工业和力学为主的工业实践活动方 式,决定了近代哲学中辩证法与认识论、方法论 的分离。 3、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辩证法、方法论与方法论 相一致的观点是人类实践和时代发展的反映。 4、现代:辩证法与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具有重 要意义。 思考题: 简述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2、简述概念的辩证本性。
(4)概念是共性和个性的对立统一 二、概念体系构成的思维之网(P282) (一)判断 1、判断:是在概念内在矛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一种更复杂的思维形式 2、概念和判断的关系 (1)任何一个判断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 所构成,因此,没有概念就没有判断; (2)任何概念的内容都是由判断来提示,没有 判断也就没有概念。 3、辩证判断的类型: (1)主词辩证判断。即S是非S 例:肯定就是 肯定。 (2)宾词辩证判断。即S是P又是非P。
2、假说向科学理论的转化 (1)把假说运用于实践 (2)假说向理论转化除了解释性条件外,还应具 有预见性条件。 (3)假说转化为科学理论是一个复杂的辩证过 程
第二节 辩证法、认识论、方法论 一、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辩证法(P288) (一)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一致性 1、辩证法为科学认识论奠定了根本前提和出发点。 2、唯物辩证法的规律贯空于认识全过程。 3、辩证法离不开认识论。
第八章 从客观辩证法到 主观辩证法
第一节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及其关系 (一)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 重要组成部分 (二)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1、区别: (1)含义不同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是自然 界、社会和人的活动的辩证法,是指以客观事 物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
生了经验论和唯理论。 3、黑格尔将辩证法与认识论结合在一起,但将哲 学立足于绝对精神的神秘运动之上。 4、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就是认识论 (二)方法论和发展历史 1、古代哲学中,方法论作为独立的分支并没有产 生。 2、方法论随着现代大工业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发 展。 3、马克思主义哲学:确立了辩证法与方法论相统 一的基本原则。 (三)辩证法、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一致是历史和 实践的产物 1、古代认识论与方法论尚未独立,这是由古代的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探析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探析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探析作者:冯璞来源:《西江文艺·下半月》2015年第06期【摘要】: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两种表现形式,不是两类不同的辩证法。

但是,国内外学术界对此问题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对辩证法的具体解释和运用上仍存在不少偏见,甚至有人对这种划分本身提出疑义。

本文对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概念及其关系试作剖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辩证法,发挥辩证法对我们实践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客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关系众所周知,唯物辩证法作为自然、社会、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但是,人们在对辩证法的具体解释和运用上仍存在着不少偏见,甚至会陷入语义矛盾之中,认为辩证法不存在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之分,在这种错误的思想斗争下就不能很好地发挥“辩证法”这把利剑的作用。

我们要明确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辩证关系,从而更深刻地理解辩证法的内涵。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唯物辩证法是思维把握运动的理论,只有辩证运动的思维才能反映辩证的运动。

这样,思维对运动的反映就有两类:一类是反映在它之外的、不以它为转移的客观世界的运动,表现为客观辩证法;另一类是反映它自身的运动,即对自身运动的反思,表现为主观辩证法。

(一)客观辩证法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指与人类意识相区别的自然运动、社会过程的辩证法,是以客观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运动发展的规律。

概括来说,客观辩证法就是指客观事物的辩证法,即客观规律。

因为客观物质世界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独立地存在着,并且是一个充满着矛盾的、相互联系和不断发展着的过程,这就是客观世界本身的辩证法,即客观辩证法。

(二)主观辩证法辩证法的规律,即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人们很据这个规律去认识世界,形成了辩证法的世界观,这就是概念的辩证法,也是主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引言:辩证法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核心内容,涉及到对宇宙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

在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是两个基本的组成部分,相互依存、相互渗透,都是辩证思维和辩证方法的重要表现形式。

本文将详细阐述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内涵和相互关系,并探讨它们的统一关系。

一、客观辩证法的内涵客观辩证法是指对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

它是唯物主义哲学的最根本、最基本的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及其发展的基本观点和方法。

客观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由于内在矛盾而发生运动和变化的,矛盾是事物运动和发展的源泉。

矛盾既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又是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动力。

事物不断地通过矛盾运动、矛盾斗争和矛盾统一而发展前进,形成世界的丰富多样性。

客观辩证法的核心思想是对立统一法则,即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是矛盾的斗争和统一。

对立是指事物内部的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源和推动力;统一是指矛盾的解决,是事物发展的结果。

对立统一的观念强调矛盾的普遍性、重要性和积极作用,指导我们深刻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二、主观辩证法的内涵主观辩证法是指对主观思维、意识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辩证思维和辩证方法的认识和运用。

它突出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强调人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在社会变革和个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主观辩证法的核心思想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指人的主观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是人的意识与事物的本质的统一,是人的实践活动与客观规律的统一。

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一种辩证的、主体的、积极的关系,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能够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三、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相互关系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是辩证法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没有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就缺乏实践的主体;没有客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就缺乏客观的依据。

客观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的根据和基础。

客观与主观辩证关系

客观与主观辩证关系
主观辩证观辩证法是人们的一种理论形态或者思维方法,体现在人们的思维过程中,使思维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而客观辩证法则是客观事物本身的辩证内容,是事物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运动,是事物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联系。在实际应用中,主观辩证法必须以客观辩证法为前提和基础,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客观事物本身的辩证法,才能形成科学的主观辩证法,从而更好地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同时,主观辩证法也不是消极的、被动的反映客观辩证法,而是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不断地验证、丰富和发展客观辩证法。因此,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都是辩证法的重要分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思想的客观辩证法和以唯心论为指导思想的主观辩证法,其历史源远流长,二者又有着复杂的联系,交织在一起的。

一是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相联系。

客观辩证法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思想,其内容有实践,决定论,及斗争论,从客观角度揭示了事物、社会发展的内涵。

以唯心论为指导思想的主观辩证法,它强调从主观角度揭示事物及社会发展的规律,强调调节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关系。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关系就是客观到主观、主观到客观,从客观角度分析科学思维的理解过程,从主观角度提高科学思维的认识水平。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联系就是要发现问题,从各个角度全面分析,从中发现其联系和内在规律,通过实践对其予以验证。

二是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是两种密切联系的方法。

客观辩证法从物质客观实践的角度追求事物发展的规律,而主观辩证法则从主观世界的角度去探讨社会发展的规律。

因此,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需要相互协同,互相补充,联系起来,以更深入更准确地认识事物。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是统一的,它们都认为:只有以实践为基础,以主观认识为前提,才可以准确认识和发掘客观事物的规律。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联系是深刻的,是客观实践和主观认识的辩证统一,是科学研究的必要条件。

在实际应用中,应在充分认识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内涵和特点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和实践
上认真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把它们有机联系起来,使它们的协同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以此来有效地解决社会现实中复杂的问题。

辩证思维方法论文

辩证思维方法论文

辩证思维方法论文为了正确和有效地进行理性思维,人们必须把握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等方法。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准备的辩证思维方法论文,仅供参考!辩证思维方法论文(一)(一)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1辩证思维及其客观性在客观世界中,我们可以找到与知识相对应的实体,诸如原子、分子、基本粒子、商品等,却找不到诸如与“分析”、“综合”、“抽象”等方法相对应的实体。

但我们不能由此认为思维方法是纯主观的思维方法本质上是主体化了的客观规律和关系,是人们在客观规律和关系基础上依据主体需要而形成的思维规则、工具和手段。

思维方法是有客观原型的,思维方法的原型就是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客观规律。

例如,比较法是客观事物统一性与多样性关系的反映,有“统一性”才有“同”,有“多样性”才有“异”,这才有“异中求同”和“同中求异”的比较法。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外部世界(自然和社会)运动的一般规律和人类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2辩证思维ǖ奶氐主观辩证法是以概念、判断、推理和理论体系诸形式表现出来的思维发展的辩证法,可以概括地把主观辩证法称为概念辩证法,或者说,主观辩证法是在概念辩证本性的基础上展开的。

概念之所以成为主观辩证法的基础,不仅在于概念凝聚着以往人类的认识成果,是人类思维史的结晶,而且在于概念又是人的思维的“细胞”,在概念的内在矛盾中包含着尔后判断、推理和理论体系深化的“萌芽”。

人的思维反映和把握客观世界正是通过“概念之网”或“范畴之网”进行的。

3辩证思维ㄓ肟凸郾缰しㄔ谑导基础上的辩证关系尽管概念的运行有着自己的特点,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是“自己构成自己”,但归根结底,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而实践辩证法则是连接二者的基础和中介。

主观辩证法之所以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是因为,作为主观辩证法基础的概念本身有其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世界现象、关系、过程的一种抽象,而且一种概念体系向另一种概念体系的变革也不是随意产生的,它本身是人们新的实践所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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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dialectics
区分辩证法的客观内容和主观反映的哲学概念。

客观辩证法指客观世界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

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指思维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恩格斯指出,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和人类思维的运动规律,“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不自觉的、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

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39页)。

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两者的关系实质上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客观辩证法是第一性的,主观辩证法是第二性的,后者是前者的反映,它依赖于前者。

主观辩证法以客观辩证法为实际内容。

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辩证联系、发展和矛盾运动,归根结柢是事物的辩证联系、发展和矛盾运动在观念形态上的再现;人的辩证思维能力,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规则和规律来源于客观辩证法,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由于客观事物之间、主客体之间的辩证联系,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头脑中以逻辑的格等形式确定下来而形成的。

辩证思维所遵循的是和自然界相同的一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体系,就其所反映的客观内容说,它是客观辩证法,就其理论形态或观念形态说,又是主观辩证法。

主观辩证法不是主观随意的,不存在完全脱离客观的纯主观的辩证法。

而对客观辩证法的把握又是在不断发展的辩证思维和认识过程中达到的,并且,只有把客观辩证法变成人的辩证思维,客观辩证法才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意义。

研究客观辩证法,归根结柢,是为了把握指导人们实践活动的客观规律和科学方法。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区分,以及对二者关系的正确解决,是辩证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科学解决的重要内容,是它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本质上的一致性、它们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理解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的统一原理的基础。

正确把握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关系,对于贯彻唯物主义的一元论,在实践中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防止主观主义和片面性,具有重要意义。

唯物辩证法包括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包括自然界、社会以及人的实践活动的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的认识和思维活动的辩证法,是以概念、判断、推理和理论体系等形式表现出来的思维发展的辩证法,也称概念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内容和本质上是同一的,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在表现形式上,二者又是不同的,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的形式,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人的思维所特有的。

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辩证统一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和中介的。

人的实践活动的辩证法既包含和体现客观事物(主要是自然界)的辩证法,又内化和升华为主观辩证法。

主观辩证法既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辩证法,又表现出实践辩证法的水平,同时又指导人的实际行动而作用于整个现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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