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定价管理办法
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骡马市项目物资采购行为,使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骡马市项目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一、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范围是指由建设方自行采购的建设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
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方式1、招标选择供应商。
主要适用于大宗的的材料和较重要的或较昂贵的大型机具设备。
2、询价选择供应商。
即对3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的标的物进行询价,对其报价经过比较后选择一家与其签订供货合同。
3、直接订购。
主要适用于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具有专卖性质,只能从一家制造商获得,或是关键性部件只有一家制造商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三、骡马市项目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原则1、对工程中使用的金额较大的大型机电设备均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金额较大是指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者单项工程中总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2、对大宗材料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大宗材料是指批量大、价格较高的材料,大宗材料的招标由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对批量建筑材料或价值较小的标准规格产品,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
4、对采购的材料、设备具有专卖性质或唯一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可采用直接订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另外从资金考虑,在供货单位付款条件比较优越的情况下,并认定供货单位的产品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也可采用直接订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四、骡马市项目采购工作的职责与权限1、骡马市项目的采购权集中在公司,任何人自身没有采购的权利,采购人员是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并按公司的要求完成采购过程所承担的任务。
2、由公司经理办公会或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采购原则和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并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3、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内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对外询价、业务洽谈、提供采购方案、拟定协议合同等业务。
材料、设备采购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认质核价管理办法一.认质认价范围(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明确列举材料价差不予调整的材料,不实施认质核价程序。
(二)按合同采用造价信息的材料、设备价格,承包单位在购买前必须将需要采购的材料品牌、厂家、质量标准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审核签发认质认价单后才能采购。
(三)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实施认质核价程序。
二.认质核价相关方职责(一)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工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内容提前15个工作日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
由于承包人填写内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二)监理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同时对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三)设计单位审核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四)项目管理公司重点对材料/设备的数量、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同时对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五)建设单位按会审意见组织开展认质核价工作,审核同意后签发认质认价单。
三.认质核价程序(一)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申报相应材料/设备总体需求计划,并标明采购时间。
针对具体材料/设备认质核价报审表(纸质一式伍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壹份)原则上应在材料/设备采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申报,分别归类至建筑材料、安装材料、装饰材料、市政工程材料、园林绿化工程材料等项目。
(二)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公司等单位对承包单位申报资料进行会审,是否申报准确无误。
若有误,则要求重新填报,若无误,则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申报的材料/设备确定是否认质核价、确定核价方式(直接认质核价、比质竞价、招标方式等)。
认质认价流程四.认质核价方式(一)直接认质核价方式1.由承包单位在申报材料/设备时推荐3~5家供应单位。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通建工〔2011〕3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招标投标办公室(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抄送:省住建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省治工办,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1年1月30日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下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三)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由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四)国家融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设备暂估价及专业工程暂估价。
第四条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及专业工程分包人。
建设项目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中需甲方定价的建筑材料、公共配套设备价格,规合同中由甲乙双方认价材料确认程序,最大程度降低工程成本、避免风险,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保证工程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认质认价设备材料的围1、在招标过程中以暂定价格的方式计入投标总报价、工程量清单中,为或者漏项以及在实施中因变更需认质认价的材料。
2、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甲方对此类材料的质量、价格进行认定,最终确定型号、厂家(代理商)、价格的材料。
3、施工合同中约定需要认质认价的材料。
4、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材料,因某种原因改为施工带我采购供应的材料。
三、认价原则1、材料认质认价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质优价廉的原则。
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以及市场询价的形式确定。
(1)认价材料首先确认技术资料,需封样的由设计或技术中心先封样。
(2)对确认价的材料进行市场询价后,选合理低价做为参考与申报单位协商一致,作为认价基础。
2、材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标、行标、图纸、图集以及施工、验收规的要求。
3、认价材料的价格应明确说明是否包含材料费、税金、货到工地的运输、装卸、到货的损耗、采保、发票等费用在、以行业常用的付款形式结算的价格、其他特殊需包含的容应在询价谈判时提出,认价确认单中明确。
4、施工单位在结算时按照合同、认质认价的方式结算。
四、《材料认质认价单》主要容1、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和实际。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以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工程部总经理审核签字;集团工程部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3、需要认质认价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价格。
4、供货时间、申请时间。
5、认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的参考品牌及。
五、部门负责1、房产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1)房产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审核施工单申报的认价申报表的容,是否复核合同要求及工程要求。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通建工〔2011〕3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招标投标办公室(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抄送:省住建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省治工办,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1年1月30日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下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三)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由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四)国家融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设备暂估价及专业工程暂估价。
第四条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及专业工程分包人。
建设项目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中需甲方定价的建筑材料、公共配套设备价格,规范合同中由甲乙双方认价材料确认程序,最大程度降低工程成本、避免风险,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保证工程进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认质认价设备材料的范围1、在招标过程中以暂定价格的方式计入投标总报价、工程量清单中,为或者漏项以及在实施中因变更需认质认价的材料。
2、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甲方对此类材料的质量、价格进行认定,最终确定型号、厂家(代理商)、价格的材料。
3、施工合同中约定需要认质认价的材料。
4、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材料,因某种原因改为施工带我采购供应的材料。
三、认价原则1、材料认质认价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质优价廉的原则.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以及市场询价的形式确定。
(1)认价材料首先确认技术资料,需封样的由设计或技术中心先封样.(2)对确认价的材料进行市场询价后,选合理低价做为参考与申报单位协商一致,作为认价基础.2、材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标、行标、图纸、图集以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3、认价材料的价格应明确说明是否包含材料费、税金、货到工地的运输、装卸、到货的损耗、采保、发票等费用在内、以行业常用的付款形式结算的价格、其他特殊需包含的内容应在询价谈判时提出,认价确认单中明确。
4、施工单位在结算时按照合同、认质认价的方式结算.四、《材料认质认价单》主要内容1、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和实际。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以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工程部总经理审核签字;集团工程部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3、需要认质认价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价格。
4、供货时间、申请时间.5、认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的参考品牌及电话。
五、部门负责1、房产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1)房产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审核施工单申报的认价申报表的内容,是否复核合同要求及工程要求.(2)项目经理,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认价申报表的内容,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规范等要求、规格型号是否全面、技术资料是否齐备。
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定价管理办法

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定价管理办法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定价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中对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定价进行制定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制定背景、定价原则、定价方法、执行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制定背景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众多,市场竞争激烈。
为了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避免质量问题和价格不合理的情况发生,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定价管理办法。
二、定价原则1.公平原则:采购定价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合理原则:采购定价应考虑市场价格、质量和供需情况,确保价格合理。
3.透明原则:采购定价应透明公开,确保供应商和采购方都能了解定价依据。
4.有效原则:采购定价应能够有效地引导和控制市场价格,保证供应商和采购方的利益。
5.约束原则:采购定价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垄断或操纵价格。
三、定价方法1.市场调研法:通过对市场的调研,了解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市场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2.成本加利润法:根据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进行定价,并适度加上合理的利润。
3.比较法:通过与同类型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进行比较,确定定价。
四、执行程序1.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方根据项目需求和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并明确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类型、数量等。
2.市场调研:采购方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市场价格,并进行比较分析。
3.选择供应商:采购方根据市场调研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明确价格、交货期等细节。
4.确定定价:采购方根据采购计划和谈判结果,确定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定价,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监督执行:采购方应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采购计划,并进行相关的验收工作。
五、定价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定价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2.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价格垄断和操纵行为。
3.鼓励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公开维护价格体系,避免价格波动。
建筑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建筑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和规本项目建设工程所涉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管理工作,确保所有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合同、设计以及规要求。
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参建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2、适用围本办法适用于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
本办法所指的材料/设备为:(一)本项目所包含的土建、安装、装饰、市政、绿化等工程中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二)其他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3、实施细则3.1职责划分1)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位、工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容提前30天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
认质核价工作组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共同派出人员组成。
由于施工单位填写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材料/设备入场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2)监理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同时对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项目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3)项目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核准材料/设备品牌和生产厂家。
4)需设计单位审核材料/设备,重点审查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2 认质核价程序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申报相应材料/设备总体需求计划,并标明采购时间。
针对具体材料/设备认质报审表(纸质一式伍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壹份)原则上应在材料/设备采购前至少30个工作日申报,分别归类至建筑材料、安装材料、装饰材料、市政工程材料、园林绿化工程材料等项目。
流程图1流程图23.3认质核价方式3.3.1直接认质方式(无需核价)(1)由施工单位在申报材料/设备时推荐3-5家供应单位,格式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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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定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XXXXXX相关规定,就工程建设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定价事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定价共分三类:
㈠甲供材料:由业主招标选定并与材料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材料、设备。
㈡甲控材料:由业主选定,施工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等。
1、在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有关暂定价材料、设备,业主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招标(或比价)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或指定供应商范围)、中标价格,由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材料。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需重新定价的材料、设备;施工过程中新增加的材料、设备(未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报价的品牌、规格、型号)。
㈢乙供材料:由施工单位选择材料、设备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的材料。
施工单位所购材料、设备的质量或所选供应商需由监理单位和业主认可。
第三条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程序
(一)甲供材料按照XXXXXX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确认材料、设备供应商及价格。
(二)甲控材料(20万元以上),施工单位需在使用前45日内报现场监理及甲方代表,由现场监理及甲方代表确认后由甲方代表报送XXXXXX进行材料比价工作安排。
投标时,施工单位投标书中所报的材料品牌、系列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该部分材料价格将按照投标时施工所报材料价格下浮20%进入工程结算(如使用材料价格低于投标价格,则按使用材料的市场最低价格下浮20%后进入工程结算)。
施工单位投标书中所报的材料品牌、系列因故需要更换时,在使用前,施工单位打书
面报告阐述原因并由监理及甲方代表审批后报送XXXXXX,否则该部分材料价格不予确认。
(三)乙供材料(20万元以下)需在施工前30日内,由施工方按设计图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具体品牌、产地等相关内容推荐3家以上单位报送监理及甲方代表确认,确认后由监理报XXXXXX审定品牌、型号、价格,承包方自行采购。
如因施工方原因未及时上报材料或上报资料不详造成工期的延误,该延误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材料定价施工单位如有异议,于领取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出面报告(需附价格依据,如发票原件等),过期不予受理。
由此造成的工程结算报审延期将不予顺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缴违约金。
如施工单位使用前未上报监理及甲方单位确认材料及价格而擅自使用,该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进入工程结算。
第四条合同及采购供货要求
(一)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材料数量与技术要求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或业主)的要求,业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范围内的材料、设备使用数量不予调整。
(二)施工单位对甲控材料及乙供材料的质量、供货时间、数量承担所签订合同中全部责任(因业主选定供应商的时间滞后导致供货时间滞后的情况除外)。
(三)施工单位必须根据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材料、设备使用计划,上报甲供材料、甲控材料使用计划,上报的材料、设备使用时间,必须留出合理的业主选择供应商时间及供货周期。
(四)甲供材料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五)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所签合同,在签订三日后报业主备案(一份)。
第五条违约责任界定:甲控材料、设备中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若出现违约现象,由监理及业主根据有关程序协调处理。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XXXXXX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