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1企业年度利润分配的管理2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1. 引言2. 利润分配原则2.1 公司利润优先分配原则公司利润的分配应优先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2.2 合法合规原则利润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2.3 公平公正原则利润分配应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个人或特定利益群体。
2.4 资本保值增值原则利润分配要确保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满足股东的正当权益。
3. 利润分配方案3.1 盈余公积金公司每年应根据盈利情况,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盈余公积金,用于补充公司的资本金,保障公司的发展和稳定运营。
3.2 股东分红公司在支付盈余公积金后,根据股东持股比例,将剩余利润按照分红比例进行分配。
分红可以以现金形式或股票形式进行,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3 员工激励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员工激励计划,将一部分利润用于激励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4 留存利润公司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将一部分利润留存于企业内部,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研发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促进企业长期发展。
4.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4.1 利润分配决策权的归属利润分配决策权属于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即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决定利润的分配方案。
4.2 财务审计和报告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决策之前,应进行财务审计,并编制相关财务报告,确保利润的计算准确、真实。
4.3 利润分配决策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向股东和相关方披露利润分配决策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度,维护股东的知情权。
4.4 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反馈公司可以组织利益相关者意见的征集和反馈,充分考虑不同方面的利益,避免利益冲突和矛盾。
5. 利润分配的监督和查处5.1 监督机构的设立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利润分配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5.2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利润分配的程序和责任人,防范内部操纵和违规操作。
(2021年整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
附件: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净利润构成第三条公司净利润包括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扣减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营业总收入扣除营业总成本、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和汇兑收益后的金额.第五条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第六条所得税费用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第三章利润分配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根据当年实现净利润数额和下年度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请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条所属管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当年的净利润情况,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广源公司审核同意后,由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报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它转入后的余额为可分配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一)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一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保护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分公司,所有涉及利润分配的相关活动均应遵循本制度。
第二章利润分配原则第三条利润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利润分配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平公正:确保所有股东在利润分配中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3. 持续稳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维护投资者信心。
4. 稳健经营:在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利润分配。
第三章利润分配顺序第四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如下:1. 弥补亏损: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但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3. 提取任意公积金: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 支付股东股利: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第四章利润分配政策第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 现金分红:原则上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中期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 股票分红: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考虑股票分红方式。
第五章监督与约束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执行。
第七条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利润分配活动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本公司将确保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公平性和合理性,为股东及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一、引言利润分配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股东的利益和企业的社会形象。
为了规范企业的利润分配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
三、利润分配的原则依法分配原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资本保全原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以资本保全为前提,不得侵蚀资本。
兼顾各方利益原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兼顾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各方利益,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可持续发展原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考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得过度分配利润,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四、利润分配的程序利润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企业的利润进行核算,确保利润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包括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方式、利润分配的金额等内容。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企业应当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或股东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认真审议,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企业应当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时实施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缴纳所得税。
五、利润分配的方式现金分红: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现金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现金分红应当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股票分红: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票分红应当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1. 2. 3. 4. 1. 2. 3. 4. 1. 2.转增股本: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转增股本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一、概述随着公司规模和业务发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成为企业内部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旨在合理分配公司的利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利润分配原则1.公平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利润分配应基于员工的贡献、岗位职责和绩效表现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确保每位员工在分配中获得应有的权益。
2.合理原则利润分配应在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安排预留利润和分配比例,使公司能够保持良好的盈利水平,同时满足员工的利益诉求。
3.激励原则利润分配应充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设立有效的奖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三、利润分配方式1.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工作能力和绩效表现,制定合理的工资水平,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将根据个人绩效和团队绩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团队合作。
2.股权激励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或股权期权的方式,使员工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相连。
在公司盈利增长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通过股权激励获得更多的收益,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忠诚度。
3.利润分红公司实行年度利润分红制度,根据公司的整体盈利情况和发展需要,通过股息、红利等形式向员工进行分配。
利润分红将按照员工的岗位和工作时间等因素进行计算,既兼顾了员工的个人贡献,也考虑了员工的工作稳定性。
四、利润分配程序1.利润分配决策公司设立利润分配决策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组成。
该委员会负责参与并决定利润分配政策、方案和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和审议。
2.利润分配公示公司应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当期利润分配方案和分配比例,确保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利润分配执行公司应按照利润分配方案进行执行,并及时发放相应的工资、绩效奖金和股权分配等。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利润是一个重要的指标,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与股东权益的实现。
为了更好地管理与分配利润,公司特制定本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以规范利润分配的程序与方式,确保公平、合理的利润分配原则得以贯彻执行。
二、利润分配的原则1. 公司利润分配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根本原则,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2. 利润分配需遵循合法合规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应确保公司的长远利益。
4. 分配的利润应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合理分配,以保障各股东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
5. 利润分配应注重风险与回报的相互平衡,兼顾经营风险与业绩回报。
三、利润分配的程序1. 利润分配审议程序:(1)公司每年召开股东大会,由股东集体讨论、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主管机构备案并获得批准。
2. 利润分配的公示:公司将利润分配方案公示于公司官方网站,并做好相应公告工作,确保股东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
3. 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司根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利润分配的实施。
4. 利润分配的回报通知:公司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通知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情况及具体回报金额。
四、利润分配方式1. 现金分配:公司将一定比例的利润以现金形式返还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2. 股票分派:公司可以部分利润以股票形式分派给股东,提升公司股价与整体市值。
3. 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不同类别的公积金以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增加股东持股比例。
4. 再投资:公司将一定比例的利润以再投资的方式回馈企业,用于扩大生产、创新研发等方面,提升公司竞争力。
五、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调整与修订1.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调整与修订需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由董事会进行具体制度细则的制定。
2.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调整与修订应及时公示,并通知相关利益相关方。
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1.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股东和公司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2.利润分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公司经营业绩、风险状况、留存利润需求以及股东的合理期望等因素。
4.利润分配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记录和核算,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和利润留存两种方式。
1.现金分红–公司应按照盈余公积金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现金分红的金额和时间。
–分红的金额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税务政策等因素合理确定。
–现金分红的时间应及时披露,确保股东及时获知分红的消息。
2.利润留存–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将一定比例的利润留存用于公司发展和未来投资。
–利润留存的比例应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行业竞争和盈利预期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决策。
–利润留存应及时披露,确保股东了解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
四、利润分配的程序利润分配的程序主要包括利润核算、利润分配决策、利润分配公告和利润分配执行等环节:1.利润核算–公司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对利润进行核算和认定。
–利润核算应准确、全面地记录和归集公司的经营收入和支出,计算出当期利润。
2.利润分配决策–利润分配决策由股东大会作出,经过讨论和表决,确定利润分配的金额和方式。
–利润分配决策应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平衡。
3.利润分配公告–公司应及时向股东公告利润分配的决议结果,包括分红金额和留存比例等信息。
–利润分配公告应以透明的方式进行,确保股东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明确了解。
4.利润分配执行–公司应按照利润分配决议和公告的规定,及时履行现金分红和留存利润的义务。
–利润分配的执行应与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制度相协调,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五、利润分配的监督与管理1.内部监督–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利润及其分配管理办法

利润及其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应按要求编制年度利润计划,确定目标利润,建立利润分析制度,明确利润的考核指标以及权责归属。
第二条企业的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及国家补贴收入等。
第三条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依据《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应按下列顺序和要求进行分配:
1.列支被国家有关执法部门罚没的损失。
2.按规定税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企业公益金。
4.向公司各股东分配利润。
5.全部余额作为企业任意盈余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
联营合资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向投资者分配
利润。
股份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分配利润。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资本金50%时可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经上报公司批准可以部分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但其余额不得低于
资本金总额的2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1企业年度利润分配
的管理2
企业年度利润分配的管理--转载
(一)年度经营亏损
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当获得的所有收入小于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以及资产损失时,企业的经营成果就表现为亏损。
亏损是指企业在一定的经营期间内,全部收入不能抵补全部成本费用及损失而出现的差额。
企业产生的亏损,根据形成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三类:
1、经营性亏损,即由于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它属于非故意性亏损。
2、政策性亏损,是由于执行国家政策造成的,这类业务不一定以盈利为目的。
3、恶意性亏损,即由于经营者恶意经营企业或者贪污侵占、擅自转移企业资产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亏损。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亏损属于主观造成的舞弊性、非正常经营性亏损。
(二)企业弥补经营亏损规定
1、弥补的是经营性亏损,即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亏损,对于政策性亏损,应当向国家申请财政补贴。
2、依照税法规定弥补,即依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性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连续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连续5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内,无论企业是盈利年份还是亏损年份,均作为亏损弥补期计算弥补年限。
而对于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内的任何一年发生的亏损,又都可以单独计算各自的亏损弥补期限。
3、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的亏损在税后利润不足弥补的情况下,通常可以用企业所提取的盈余公积加以弥补。
但是,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应当由董事会提出弥补亏损方案,经股东(大)会或者类似的权力机构审议决定。
4、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弥补,即企业在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如果是负数(未弥补亏损),企业就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三)年度利润的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在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公积金。
2、提取10%法定公积金。
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基数,不是累计盈利,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
只有在年初没有未弥补亏损的情况下,才能按本年净利润计算提取数。
3、提取任意公积金。
企业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企业章程对提取任意公积金有规定的,按规定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章程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应当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一并进行分配。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属违法行为,分配的利润应退还企业。
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因实施股权激励办法而回购股份的,预计的回购支出在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做出预留,对预留
的利润不得进行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例外规定
1、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
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
2、外商投资企业按实现净利润一定比例计提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属于中方职工权益资金,作为负债管理,投资者不能享有。
3、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当年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但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
(五)国有资本收益分配规定
国家将建立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国有企业实现净利润,属于国家所有。
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应付国有利润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应当上缴同级财政。
五、收益分配管理的革新
1、明确了企业收入的管理原则
新《通则》明确对企业收入进行财务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规定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企业职务或者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所得的收入,全部属于企业。
旧《通则》则主要从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方面对企业收入进行规定。
2、进一步调整了利润分配的对象
新《通则》在利润分配的对象上,做了明确的调整,一是企业分配的利润不是纳税申报时计算的税后利润,而是会计核算的净利润;二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不是企业净利润,而是可供分配的利润,这样就明确了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或者未分配利润的处理办法,以及企业提取必要的积累和投资者分取利润之间的关系。
3、取消了原来利润分配顺序中提取公益金的规定
4、明确了职工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内容
新《通则》第一次在财务规章中明确规定了企业经营者和其他职工可以管理、技术等非资本要素特别是智力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内容,包括即期激励和远期激励。
还增加了对企业回购股份的财务管理规定,应当预留回购股份所需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