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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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工程的“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述的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工程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三、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第二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根据公司制订的项目开发计划或项目开发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关制度或规定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比选、签约过程的工作.一、设计单位的确定: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项目发包领导小组比选确定2-3家设计单位为意向设计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酌情增加设计单位.工程管理部再依照公司有关设计意图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确定的意向设计单位参与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设计;2、通过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比选,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开发项目的设计单位;3、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设计单位办理项目设计合同事宜.二、施工单位的确定:1、参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投标单位对项目方案优化情况,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先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项目土建总包单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由董事长最终确定即可.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三、监理单位的确定:1、根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项目工程监理单位.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经股东最终确定审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办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事宜.四、在办理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外协服务单位签订合同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相关单位交换意见的反馈情况,提前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第三章项目工程设计管理一、申领项目规划设计要点:1、根据上述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营销服务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别于五个工作日内对其初审后报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审批意见.2、工程管理部将其中经股东审批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审查.二、项目设计委托书的编制与审批: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和经股东批准的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营销服务部编制的内容,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编写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后分别送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初审.2、项目设计委托书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等.其中,设计要求须明确项目限额、功能设置、平面布局、户型面积、户型比例、立面风格及其它要求等.3、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于两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提出初审意见,返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修订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4、工程管理部根据股东作出的审批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修正后提交给设计单位.5、对于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同意,工程管理部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对项目设计委托书提出专业咨询意见.三、设计审查:设计审查分为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审查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工程管理部为主要审核部门,监理单位、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为参与审核部门.一规划设计审查1、根据本章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工程管理部须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对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2、审查时,须重点审查建筑红线退用地红线、建筑覆盖率、建筑指总面积和容积率等项标是否满足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整体方案是否符合公司设计委托意图.3、工程管理部根据批准的审查意见,通知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二方案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而后,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如审查过程中出现反复,每次审查后均应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2、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的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3、工程管理部视审查意见情况,如与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图歧义较大时,必须要求设计单位重出设计方案图.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审查.5、方案设计图待政府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职能部门分别审查后,由工程管理部将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的审查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三初步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和财务部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1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是否符合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消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民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民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的要求;3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是否符合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要求,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主要功能设置方案、结构方案、设备安装方案是否经过优化选择;5是否满足物业管理功能设置的要求;6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2、工程管理部根据各参与审查部门提供的书面反馈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汇总整理成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3、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部门必要时等部门分别审查.5、工程管理部将我司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规划国土部门审查意见、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民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如有等职能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四施工图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施工图后,由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财务部、营销服务部于十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1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是否满足施工要求;2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部门对初步设计图审查意见的要求;3其它方面:1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经济与可实施;2设备选型是否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3主要饰面材料是否满足公司设定的建筑风格及标准;4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2、工程管理部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3、工程管理部按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批复意见办理,如批复意见要求重新出施工图时,必须尽快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重出施工图.4、在设计单位送交施工图予我司审查的同时,工程管理部须将施工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专业审图机构等部门审查.五在设计审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设计审查中与设计单位交换意见的反复情况,积极做好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六在各个设计审查阶段中,如果相关部门因审核图纸量大、问题较多,从而可能超出上述规定的审核时间时,相关部门须提前知会总经理和其它相关图纸审查部门,以便工程管理部在不影响整个开发项目总体计划的前提下,对图纸审核工作的时间安排作出相应的调整.第四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一、项目工程施工图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通过后,工程管理部应要求设计单位提交一式八份施工图纸给公司.工程行政文员将其中两份存档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均可借阅,同时下发施工单位五份、监理单位一份.二、项目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应主动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助其到政府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施工报建手续,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会议记录标准文本由施工单位提供.会议记录完后,须由施工单位将记录稿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并复印四份分别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四、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图纸会审记录的答复情况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五、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人员分别将图纸会审记录中除须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外的图纸修改内容及时反映到施工图上,以便指导施工和绘制竣工图纸.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1、监理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于项目工程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叁份.施工组织设计分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单位将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提交监理单位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施工单位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与施工流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组织架构、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3、经工程管理部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行政文员将其返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其在两个工作日内按我司审查意见予以修订并签章确认后,再返回工程管理部,由工程行政文员将施工组织总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盖公司章、将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审定盖工程部章.4、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指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5、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中与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6、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与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1、施工条件复杂或施工技术难度大或施工单位没有施工经验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技术方案一式两份,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时组织本单位各专业工程师从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可行性、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等三方面,对其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难以判断实施效果的施工技术方案,在公司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工程管理部在经申请并获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邀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技术论证.3、工程管理部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4、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5、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第六章项目工程管理一、涉及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工期顺延和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等重要事项,结合相关权限,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以及总经室、股东等行使审核、批准和决断权限,并在将要报批的相关制度和表格以及本合同中均有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则行使初审和执行职能.二、工程管理部成员须团结并配合好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小组成员积极开展工作,同时按监理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三、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征得工程管理部同意和批准,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工程管理部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工程管理部作出书面报告.1、项目工程开工令发出的前提条件:1按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包括临建设施搭设、场地三通一平等已经得到满足;2根据有关法规,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的各项开工许可证明已经齐备;3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已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2、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3、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并根据不同情况签发复工令.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4、上述条件得到满足后,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与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总监及时协商开工事宜.5、经请示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并确定开工日期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知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并要求其按项目工程监理标准表格向施工单位发出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4、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一式三份,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5、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须作为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和计算工期的依据,以便备查.四、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认真执行各地市建设相关条例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重点抓好项目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一工程质量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2、钢材、水泥、砌块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各种管材、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查验其出厂合格证、化验单或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3、所有按有关规定要求必须送检的材料,在其使用前需由已办理见证卡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材料送检员按规定共同到现场随机取样和见证送检,经最终检验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否则,项目监理成员须填制不合格工程材料清退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以下简称材料清退通知书勒令施工单位两天内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清场后,工程管理部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须共同在材料清退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材料清退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4、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常巡视检查或测量,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要求其限时改正;发现重大问题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立即报告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5、凡属隐蔽工程,须要求施工单位提前12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重要工序应通知质监站质检人员、设计单位代表和工程副总经理参加组织隐蔽验收.1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又未按时验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自行实施的工程隐蔽,其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监理相关人员承担责任;2经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再组织验收,直至合格.否则,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6、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如对已经使用的工程材料或已经隐蔽的工程质量有异疑,可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取样或将隐蔽的工程剥离裸露,以检测或观察、评定其质量情况.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成员应按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办理管理方式同上述,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工程材料或返工,工程管理部经理同时须将有关情况报告工程副总经理.7、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如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总监应将事故状况及时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后者视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口头或书面向总经理汇报并决定是否指令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令.2监理单位总监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分析研究,写出调查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会同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后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再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后,返回施工单位执行.3项目监理成员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我司批复意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4事故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和工程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工程管理部应组织编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总经理备案.二工程进度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进度保证措施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2、每周工程例会上,监理单位总监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上周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周施工计划.对计划未完成部分,应分析原因,制定补救措施并跟踪落实.3、每月末,由监理单位召集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对工程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小结,形成会议纪要.会后,由项目监理成员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4、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滞后,经施工单位提出并获监理单位和我司确认后,工程管理部经理应会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原施工计划作相应调整,并报工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影响总工期延长的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并依据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之相关内容执行后,再由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5、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五天及五天以上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工程管理部,共同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一、工程计划管理制度 (2)二、小型工程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4)三、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5)四、合同管理制度.............................................. (6)五、工程例会制度 (8)六、工程管理系统运行办法........ .. (9)七、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0)八、工程统计管理制度 (12)九、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决算管理制度 (13)十、工程管理廉洁准则………………………………………. .工程计划管理制度一.计划管理体系:1.审核通过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项目管理规划(包含施工方案与进度总计划);小型与零星工程由工程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审批监理公司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督查执行情况。

3.每月末编制下月施工进度计划。

大中型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月计划,报监理审批后再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工程的总进度计划审核并汇总编制公司的工程计划;小型工程与零星工程由工程部直接编制计划。

4.材料使用计划。

为保证月进度计划的顺利进行,每月在编制进度计划的同时,要编制本月的材料计划,报材料采购人员。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进展,提出材料计划(写明数量、质量、规格、生产厂家及进场时间等),经监理审核后报工程部,工程部汇总审核后,属于施工单位购买的签署书面意见,属于建设单位购买的以书面形式向材料采购部门报材料采购计划(写明数量、质量、规格、进场时间等)。

二.计划的调整与修改工程部密切跟踪进度实施情况。

要经常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与分析,假如出现大的偏差,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各类措施(包含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等等)。

假如发现原有进度计划已不能习惯实际情况时,为了确保进度操纵目标的实现或者需要确定新的计划目标,就务必对原有计划进行调整,以形成新的进度计划,报公司有关部门研究批准后执行,作为进度操纵的新根据。

三.计划的编报要求1.内容要求:计划的要紧内容应该包含:编制说明与计划图表。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工程合同签订1.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工程的工期、质量、报酬等内容。

3.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由公司签约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确保合同的执行与监督。

4.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注明各方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沟通与协调。

5. 工程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存档备查,方便日后的查找和审核。

四、合同履行1. 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不得私自修改或违约。

2.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合同。

3. 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工程项目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协商,商定解决方案。

五、合同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档案,对公司所有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2. 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各方合同的履行情况。

3. 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协助解决问题。

4.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相关部门应当密切合作,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六、违约责任1. 对于涉及工程合同违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取消资质等。

2. 违约责任的判定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3. 违约行为严重的责任人将被列入公司黑名单,并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七、附则1.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由公司领导审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需修改或完善,应当经过公司领导审议后方可进行。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以下是关于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欢迎阅读!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1】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由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协商一致后签订。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二、合同的履行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场地条件及其他支持,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3. 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2. 合同解除应基于双方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后应妥善处理已发生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往来。

四、合同的监督与管理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3. 双方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共同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争议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规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之日终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对涉及的各类合同,包括工程承包、材料采购、销售代理等,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

合同管理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重要环节,涉及资金量大,履约周期长,合同内容复杂,因此需要特别注意。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包括:1.确保合同履行:对合同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各方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2.控制成本: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合理控制成本,确保项目经济效益。

3.保障质量:通过合同管理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保证项目的长期效益。

4.协调沟通:通过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问题。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1.合同签订:包括合同条款的确定、谈判、审查等环节。

2.合同履行:监督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合同变更:对可能出现的合同变更进行管理,包括变更申请、审查、协商等环节。

4.合同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结算工作。

5.合同归档:对所有合同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完整。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包括:1.复杂性:涉及的合同关系复杂,包括工程承包、材料采购、销售代理等多种关系。

2.动态性:项目开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变化,需要动态调整合同内容。

3.风险性:涉及的风险多种多样,需要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4.规范性: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加强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保障质量、控制成本,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融创集团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版)

2024年融创集团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版)

融创集团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鉴于甲方是一家专注于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甲方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一条合同的定义1.1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甲方与乙方之间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

第二条合同的签订2.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合同的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合同管理制度。

2.2乙方应确保合同的签订程序合法,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的授权、进行合同审批等。

2.3乙方应确保合同的内容完整、明确,不存在歧义或模糊不清的条款。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甲方的要求。

3.2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合同款项,并及时将合同款项支付给甲方。

3.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合同货物或服务,并确保合同货物或服务的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2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纠纷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并尽量避免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5.2如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保密6.1乙方应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和甲方的要求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2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合同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合同的归档7.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保存,并确保归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同的查询和复印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培训和指导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合同管理培训,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

8.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下属员工进行合同管理的培训和指导。

第九条合同的监督和检查9.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项目公司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追求卓越,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房地产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目标是:通过科学的管理和高效的运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重大人事任免等事项。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公司设立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工程管理部、开发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行政管理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办公用品采购等。

2. 负责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办公场所的维护、车辆管理、员工福利等。

3. 负责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包括企业形象宣传、员工活动组织等。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等工作。

2. 负责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工作。

3. 负责公司的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分析等。

2. 负责公司的税务筹划和纳税申报等工作。

3. 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十条市场营销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工作,为公司的项目开发提供市场依据。

2. 负责公司的项目策划和营销推广工作,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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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合同谈判、草拟、会签、批准、编号、用印及归档管理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
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
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第三条技术部为公司工程合同主办部门,在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工作,掌握合同
在执行过程中的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
措施。

第四条工程部是公司工程合同的执行部门,具体实施工程合同中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签订工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
第六条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技术部经理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公司分管副
总经理(含)以上级别领导主持合同谈判;500万元以上的重大
工程项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合同谈判。

技术部组织各有关部门
参与上述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报公司
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七条技术部依据合同谈判确立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的规定,参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委共同监制的《工程建
设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
同》等制式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拟订
工作。

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第八条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技术部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造价、
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标准、材料(设备)供应方式、付款及
结算方式等,拟订合同初稿,按程序审核、复核、稽核、审定,
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非招标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技术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选定施工单位审核流程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
材料供应方式、付款、结算办法等事项,参照《工程建设施工
合同》制式文本,制定零星工程施工合同统一标准格式,拟订
合同初稿,按程序审核、复核、稽核、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规划、勘察、设计合同由技术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设计内容、深度,优
惠条件,设计周期、付款方式等,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的《工程勘察、设
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技术部拟订,
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按程序审核、
复核、稽核、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非招标工程设计合同,由技术部按总经理批准的《选定设计单
位审核流程表》确定的设计内容、深度、成果要求及付款方式、
设计周期、服务承诺等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
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技术部拟订,各专业主管
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按程序审核、复核、稽
核、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招标的监理合同,由技术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监理内容、深度、优惠条
件、付款方式等,按照有关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标准合同文本,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技术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
术性条款的拟订,按程序审核、复核、稽核、审定,报总经理
批准。

第十三条非招标工程的监理合同,由技术部按总经理批准的《选定监理单位审核流程表》确定的监理内容、深度、成果要求及付款方
式、服务承诺等,拟订合同初稿,按程序校审核、复核、稽核、
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招标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采购内容、供货时间、方
式、质量标准、价格、付款和结算方式拟订合同初稿,按程序
报批。

对公司自行采购的非招标的各种材料、设备,由公司采
购部根据《选定供应商审核流程表》中所确定的材料、设备采
购计划,再按照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供的材料、设备名称、
数量、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到货周期等要求,按照《材料、
设备采购合同》文本拟订合同条款,按程序报批。

第十五条其他和工程相关的经济协议,按照《选定施工单位审核流程表》中确定的有关内容,拟订合同条款,按程序审核、复核、稽核、
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
第十六条施工(监理)合同的会签程序:主管工程师(主办)→技术部经理(审核)→工程部经理(复核)→预算部经理(复核)→
财务部经理(复核)→公司法律顾问(复核)→监察部(稽核)
→分管副总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合同会签程序:主管工程师(主办)→技术部经理(审核)→工程部经理(复核)→预算部经理(复核)→财务部经
理(复核)→公司法律顾问(复核)→监察部(稽核)→分管
副总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会签程序:材料工程师(主办)→采购部经理(审核)→工程部经理(复核)→预算部经理(复核)
→财务部经理(复核)→公司法律顾问(复核)→监察部(稽
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其他工程相关协议会签程序:主管工程师(主办)→技术部经理(审核)→工程部经理(复核)→预算部经理(复核)→财
务部经理(复核)→公司法律顾问(复核)→监察部(稽核)
→分管副总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条各部门复核人要结合其管理职能和专业特点,认真负责地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查意见,审定人对审查人的意见的修改
提出取舍,合同主办部门根据复核人和审定人的意见进行修改。

主办人修改后整理出正式合同文本,进行会签后,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程序
第二十一条合同变更、中止、解除审核程序:主管工程师(主办)→技
术部经理(审核)→工程部经理(复核)→预算部经理(复核)
→财务部经理(复核)→公司法律顾问(复核)→监察部(稽
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合同中止、解除后,主办部门需将双方签字认可的变动资料与合同变动审核流程表一齐交监察部存档。

第六章合同的编号、签字、用印、存档及发放程序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察部为合同编号的管理部门,由公司监察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合同的类型分类编号。

合同主办部门根据档案管理
有关规定进行合同的收集、发放、存档、归档。

第二十四条正式合同文本正本两份,副本根据需要若干份,由乙方先签字盖章。

两个正本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亲
笔签名,经法人代表签发的合同方可送行政部用印。

第二十五条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监察部保存归档,副本除返还乙方若干份外,其余下发各有关部门及监理公司,履行合
同条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
工程合同审核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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