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管理)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
村级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村级三资效益评估与提升
效益评估
建立科学的效益评估体系,对村级三资整合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效益提升
针对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和提升计划,持续推动村级三资管理水平和效益的提升。例如,加强财务管理和审 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产管理和运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资源利 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文化产业资源管理
发展文化产业,挖掘和利用当地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与 村级经济的融合。
05
三资整合与优化配置
村级三资整合原则与目标
整合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产保 值增值,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农 村经济社会发展。
整合目标
通过整合村级资金、资产、资源,优 化农村生产要素配置,提高资源利用 效率,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现 农民持续增收和乡村全面振兴。
村级三资优化配置措施
资金优化
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 安全有效运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支持农村产业发展。
资产优化
加强村级资产管理,建立资产台账和评估制度,防止资产 流失;推进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盘活存量资产,提高 资产使用效益。
资源优化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广 农业科技和绿色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 效益。
。
资金使用透明化
通过实施严格的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和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 制度,确保了村级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提高了资金的
使用效率。
资源开发可持续化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实 现了对村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二)权责明确、分级管理;(三)节约使用、保值增值;(四)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
第四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确保资金安全、资产保值增值、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第五条农村集体资金包括:(一)上级拨入资金;(二)集体经营收入;(三)发包及上交收入;(四)投资收益;(五)土地补偿收入;(六)其他收入。
第六条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应当实行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重要资金支出事项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七条农村集体资金应当纳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应当及时足额上交,严禁坐收坐支。
第八条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不得侵占、挪用、挥霍集体资金。
第三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第九条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一)土地使用权;(二)房屋及建筑物;(三)机器设备;(四)交通工具;(五)林木及牲畜;(六)其他资产。
第十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评估、资产登记、资产保管、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制度。
第十一条农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等,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或者集体决策,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侵占、挪用、损毁集体资产。
第四章农村集体资源管理第十三条农村集体资源包括:(一)土地资源;(二)水资源;(三)矿产资源;(四)旅游资源;(五)其他资源。
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财务管理。
第三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必须公开透明,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二)民主管理原则: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必须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依法管理原则: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筹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包括财政补助、上级转移支付、投资收益等。
(二)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效益的原则,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资金结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结算制度,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完整。
(四)资金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五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分类管理。
(二)资产处置: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三)资产保值增值: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采取措施,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四)资产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加强对资产使用的监督,防止资产流失。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六条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资源调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定期对资源进行调查、评估,掌握资源状况。
(二)资源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化建立,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立起农村"三资〞规运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安康开展、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制度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以及村集体企业进展发包及上交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村集体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及资产因国家或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征用租赁、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等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因建立等需要国家及省、市、县、乡镇〔办事处〕和其它部门对村级组织集体的拨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含各种返还款、利息、奖金等〕。
〔一〕银行管理制度各村在银行原则上只准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根本户,用于村级财务管理,属于村集体的收入全部存入此账户;一个是共管,由办事处和村共同管理,但凡不属于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涉及到暂存款或村民的款项等,必须全部存入共管中。
各村如因工作需要需开设其他账户的,必须报办事处批准前方可开设。
〔二〕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出纳统一收取并在3-5日及时上缴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各村收款必须使用办事处统一加盖票据监管章的收据。
〔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1、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坚持村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未经村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
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凭证入账。
原始凭证六大要素:日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经济业务容,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理财小组签字。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_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_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农村三资管理制度_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范文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篇11、村级三资经公示后,由乡镇代管。
2、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全体成员所有,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所有、审批、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民主管理。
3、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年初各村应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约有节余”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决算表,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签章),报乡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
预算收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历年实际编制;预算支出根据村级当年预计可用财力,按乡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的科目和标准编制。
严禁虚列预算收入来实现预算收支平衡,杜绝赤字预算。
对村内5000元以上的大型支出项目,必须事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书面形式报填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4、村级发包收入必须签订承包合同,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按上年基数拟订明细计划,报填“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存查,杜绝坐收坐支、收入不入账和漏收的情况发生。
5、各项支出实行定项限额,控制开支项目和标准,要把化解村级债务纳入预算,予以安排。
6、编制收支预算时充分考虑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和农民群众的意愿,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集体一律不得举债办企业和公益事业。
7、年初各村财务预算方案要及时张榜公布,并报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每季度报账时,服务中心按照各村财务预算方案对村级财务收支实施监督管理。
8、年终乡财政所指导各村根据收支实际情况编制村级年度财务决算,并将各村是否按预算执行和当年收支是否平衡予以公布,当年的财务决算方案和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可合并编制。
9、加强村级现金收入管理。
村级收取的各项收入(包括往来),必须自开票之日起10日内将实收资金缴存中心在信用社开设的专户,并由村报账会计与服务中心总出纳办理结算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抵扣、挪用。
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村三资管理制度是指村集体所有、使用、收益的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方案,旨在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和保护村集体的财富。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村集体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从制度依据、管理范围、具体内容等方面,详细介绍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一、制度依据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的意见》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性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方面的问题,对于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管理范围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管理范围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其中,资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存款、贷款、捐赠等;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械等固定资产和存货、产品、股权等流动资产;资源包括水源、林木、山地、草原等自然资源。
这些资金、资产和资源都属于村集体所有,需要按照制度进行管理。
三、具体内容1.资金管理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对于资金的管理包括存款管理、贷款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
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金融机构开立专用账户,并将资金存入该账户进行统一管理;贷款管理包括贷款需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批准,并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和归还;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建立详细的使用计划、资金使用台账等,并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和监督。
2.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主要包括资产登记、资产处置、资产评估和资产保护。
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自己的资产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资产权属清晰;资产处置应当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议并作出决议,确保处置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资产评估应当定期进行,及时了解资产价值变化情况;资产保护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避免资产遭到损坏或盗窃。
3.资源管理资源管理主要包括资源开发利用、资源保护和资源补偿。
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资源开发利用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确保资源利用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资源保护应当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监测和管理,防止过度开发和滥用;资源补偿应当与开发商协商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和方式,确保村集体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
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一、资金管理1、村集体的一切经济收入由服务中心统一开出收据存入信用社固定账户。
2、在现金管理过程中,不准非出纳人员保管或经手现金,不准白条顶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3、村集体一切开支由村报账员持原始凭证,经服务中心复核开现金支票,从信用社固定账户领取现金。
二、资产、资源管理1、村集体一切资产要造册登记,进行公示,建立台账。
2、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联营等形式经营的,要采取公示、招标、投标或其他公开形式签订合同,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3、土地及荒地等资源性资产的经营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资产经营方式不得转变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性质。
5、征地补偿费要专户储存,实行规范化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据管理制度1、村向农户收取的各种承包款、“一事一议”筹资款以及村集体各项收入等,统一使用由忻州市经营管理站监制的收据,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
使用时加盖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财务章、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章和开票人印章。
严禁无据收款和白条入账。
2、收据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保管。
服务中心设置票据登记专簿。
由村报账员领用。
领用时,注明日期、号码、份数,由领用人签名。
村报账员用完后应将票据存根交乡镇服务中心办理票据撤销手续,以明确责任。
3、票据管理谁遗失谁负责。
如发现票据遗失,要自遗失之日起七天内报告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并写出书面检查,自费登报声明作废。
4、收据使用必须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
其他内容涂改必须加盖收款人私章并限修改一次。
5、收款收据长期不缴或款项不按时入账,超过一个月的视为挪用。
6、收据存根保存十五年以上,票据登记专簿保留十五年委托代理业务运行程序1、编制年度村级资金使用预算。
年初村级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村级资金使用预算方案,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经管站审核并备案。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是指对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资金、资产和收益进行管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农村经济的监管,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下面将从制度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制度背景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主要是因为农村经济在开放以来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一方面,一些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混乱,资金链断裂,无法为农民提供稳定的收入。
另一方面,一些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个别村干部滥用职权,挪用资金,损害了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度内容1.资金管理: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资金管理主要涉及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
其中,资金的筹集可以通过集资、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资金的使用则应按照预算程序进行,确保资金用于合理用途。
而资金的监管则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资产管理: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资产管理主要涉及资产的登记、评估和处置。
资产的登记是指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等进行清点、登记和编号。
资产的评估是指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其真实价值。
而资产的处置是指对企业的无效资产进行处理,如变卖、报废等。
3.收益分配: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收益分配主要涉及企业经营所得的分配和使用。
一般来说,企业经营所得应根据劳动贡献和资金投入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同时,企业也需要将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高集体经济发展水平。
三、实施效果总之,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民的权益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今后的发展中,应该进一步完善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企业的监管,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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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民委员会依法所拥有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主要包括:
(1)村集体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经济林木、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
(2)村集体兴办的企业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
(3)村集体向企业投资入股,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股权和增值的资产权益。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和个人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
(5)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6)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
2、农村集体资产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核发证书。
3、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4、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登记实物保管帐,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5、村集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实施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帐务处理。
6、村集体可通过承包、租赁、出让、兼并、股份经营等形式,促进集体资产所有权及资源使用权合理流转,实现保值增值。
7、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进入乡(镇)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
(二)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源是指一切可被村民委员会开发和利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等资源。
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荒山、荒地、水利、水面等。
2、村集体所有的林木、荒山、荒地、水利、水面等经营方式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采取公开招投标交易等形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
3、农村集体资源要依法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
(三)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金是指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物质资料的货币形态,分为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
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短期投资、内部往来、应收款等。
2、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
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必须使用统一监制的票据,并在收到现金后3日内报账登记,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3、严格执行帐、款分管,由村财会人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支和保管,非财会人员不得保管现金、存款和票据。
4、全面推行村财乡(镇)代理,村级财务帐目、资金由乡(镇)代管,实行备用金制度。
村集体存款不准另行开户,严禁公款私存。
5、村集体资金收支票据必须具备日期、收支项目、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等基本要素,有经手人签字,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签字,村书记、村主任审批签字。
村财会人员填制报帐单后到乡(镇)财务核算中心报帐。
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对村原始票据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开支票据,一律不得付款、报帐、入帐。
6、严格控制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严禁擅自举借新债,禁止发生任何新的债务。
7、村集体对外联营投资入股,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与对方签订合同。
购买的有价证券、股票等由乡(镇)财务核算中心代管,并纳入帐内核算,登记名称、类别、金额、购买日期、兑换日期、利息标准和盈亏情况。
8、村集体内部往来、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帐、死帐,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审核后进行帐务处理,严禁擅自进行帐务处理。
9、乡(镇)财务核算中心要建立会计档案室,由专人负责保管,逐村分年度建档。
负责保管村现金帐、总帐。
银行存款帐、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帐、产品物资帐及记帐凭证、原始票据、各村收据存根、会计报表、村土地承包合同、各业承包合同、村级财务代管协议资料等。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
1、行政村要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村内各项社会事务和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售、转让等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参股、联营、合资和合作经营的必须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确认。
4、对村干部任期届满和离任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其他转移性资金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