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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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定义的企业用工工时类型

《劳动合同法》定义的企业用工工时类型

劳动合同法定义的企业用工工时类型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工时的类型进行了规定,总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标准工时:《劳动合同法》将全日工作时间确定为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也就是所谓的标准工时。

这是大多数企业普遍采用的工时类型。

2. 弹性工时: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性质的需要,《劳动合同法》允许企业采用弹性工时制度。

弹性工时制度是指员工在一段时间内,根据工作量和工作需要,灵活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日的安排,保证工作需求的同时提供员工适当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3. 倒班工时:对于需要连续24小时进行生产或服务的行业,如交通运输、医疗护理等,企业可以采用倒班工时制度。

倒班工时制度是指员工按照轮班制度,根据班次进行工作和休息,以确保连续工作的需求得到满足。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每种工时类型都有相应的规定,例如加班工资、休息时间、养老保险等方面。

此外,也要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集体合同的规定,确保合理安排员工的工时和权益。

在具体应用中,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所属行业的特点,合理选择和组织工时类型,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劳动保护。

同时,应加强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提高工时规范化、弹性化和合理化管理的水平,为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更良好的条件。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最近有一些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打电话咨询企业用工的工时问题,就这个话题和大家聊一聊,以方便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这几种工时有个更清晰的了解。

用人单位能够避免不必要的违法用工风险以及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工时制,而劳动者也可以在了解法律的基础上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企业用工的工时共三种,分别是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一、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也称为标准工作制,是由立法确定每天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A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B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C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D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律师提醒: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都比较固定,用人单位不得私自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有权拒绝;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安排的话,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2、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即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工时制度

劳动合同工时制度

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的工时制度和劳动合同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合同期限1.1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2 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2.1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乙方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如甲方根据生产或业务需求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岗位。

三、工时制度3.1 工时类型:甲乙双方采用以下工时制度:3.1.1 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法定标准工时为每周______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合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合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合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合同(篇1)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在地: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1、本合同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期限__年。

2、乙方工作岗位洗车美容。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鉴于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实行综合计时制,即双方约定每日工作时间为小时(包两餐时间)。

三、工资待遇乙方的工资:每月为人民币__元整。

工资按月发放。

四、工资发放1、甲方每月__日为发薪日,甲方须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乙方押金伍佰元整¥( 500元),保证金贰佰元整¥( 200元)合同期满后甲方全额退给乙方。

五、劳动纪律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1、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3、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六、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本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发现乙方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2、乙方严重违反甲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利益重大损失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保密条款1、乙方应立遵守本合同有关法律规定,向甲方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2、乙方如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甲方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充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即对甲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索赔经济损失,直至追究乙方的行事责任。

企业用工的工时共(三种工时制)

企业用工的工时共(三种工时制)

企业用工的工时共三种,分别是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也称为标准工作制,是由立法确定每天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A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B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C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D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倜律师提醒: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都比较固定,用人单位不得私自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有权拒绝;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安排的话,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2、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即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此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特点:A 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B 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C 其基础仍然是标准工时制,虽然允许具体的某日(或某周)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是仍然要坚持一定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及平均工作时间都不能违反法定的标准。

解析劳动中的雇佣期限与工时规定

解析劳动中的雇佣期限与工时规定

解析劳动中的雇佣期限与工时规定劳动合同中对雇佣期限与工时规定的解析一、引言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对雇佣期限和工时规定进行详细的解析与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公正。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中的雇佣期限与工时规定进行深入解析,探讨其法律依据与具体实施。

二、雇佣期限的解析1. 雇佣期限的定义与种类劳动合同规定了雇佣期限的开始与结束时间,即劳动关系的时间界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佣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2. 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是指雇佣期限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不超过两年。

在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充分考虑工作需要的合理性,并且在合同到期前提前提出是否继续雇佣或终止雇佣的意见。

3. 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指劳动合同未规定明确的结束时间,即劳动关系持续至劳动者提出终止或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时候。

劳动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需进行书面形式的订立,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

4. 雇佣期限的变更与解除根据实际情况,雇佣期限可以进行变更或解除,但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变更或解除雇佣期限需要提前进行书面通知,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三、工时规定的解析1. 工时的定义工时是指劳动者在完成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时间范围,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及待命时间的总和。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时应当合理安排,双方应当通过协商确定具体工时的安排方式。

2. 标准工时与加班工时劳动法规定,标准工时一般不超过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超出标准工时的部分为加班工时,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进行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工时安排和加班费标准。

3. 特殊情况下的工时安排在特殊行业或特殊岗位中,由于工作特点等因素,工时可能存在一定的特殊规定。

例如,对于连续作业岗位的劳动者,应设立适当的轮班制度,并保障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4. 工时管理与监督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时管理制度,并积极履行工时的监督职责,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制和计件—劳动合同范本

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制和计件—劳动合同范本

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制和计件—劳动合同范本综合计算工时制和计件工时制是根据劳动合同双方的协商,合理地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工作量。

下面是一个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制和计件工时制的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第一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乙方将在甲方指派的岗位上从事(具体工作内容),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履行工作职责。

2.乙方工作地点为(填写详细地址)。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加班1.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具体小时数)小时,包括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加班。

2.乙方如需要加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第三条工资待遇1.乙方的工资由综合计算工时制和计件工时制结合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为:每小时基本工资为(金额),另外,乙方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有权获得计件工资。

2.乙方获得的计件工资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评估,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3.乙方的工资每月(具体日期)发放一次。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其他因素导致工资延迟发放,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努力尽快发放工资。

第四条试用期1.乙方的劳动合同为()个月的试用期。

2.试用期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评估乙方的工作能力和适应性。

3.试用期满后,甲方认为乙方工作表现优秀且符合甲方的用工需求,可以与乙方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五条假期和福利待遇1.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特殊假期。

3.乙方参加甲方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计划,具体参保方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涉及甲方利益的信息,严禁向未经甲方许可的任何人透露。

2.乙方离职后,应立即归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公司财物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b)严重失职、渎职;c)乙方丧失工作能力,无法完成工作任务;d)乙方患有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职业病或其他疾病,经劳动能力鉴定,不再适合从事原工作。

综合计算工时制劳动合同

综合计算工时制劳动合同

综合计算工时制劳动合同合同范本。

综合计算工时制劳动合同。

雇主,(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公司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雇员,(雇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雇员身份证号码)。

住址,(雇员住址)。

联系电话,(雇员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雇主与雇员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第一条工作内容。

1. 雇员应当按照公司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雇员的工作内容,但应当提前通知雇员并经过双方协商。

第二条工作时间。

1. 雇员的工作时间为综合计算工时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雇员的工作时间,但应当提前通知雇员并经过双方协商。

第三条工资和福利。

1. 雇员的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公司将按时足额支付雇员的工资。

2. 公司将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四条工作纪律。

1. 雇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2. 雇员应当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自(日期)起生效,期限为(年/月/日),到期后如双方继续需要,可协商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若雇员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2. 若公司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雇主和雇员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雇主(盖章):雇员(签字):日期:日期:合同范本专家,(您的姓名)。

联系方式,(您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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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
发布日期:2011-0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最近有一些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打电话咨询企业用工的工时问题,沈律师就这个话
题和大家聊一聊,以方便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
时工作制这几种工时有个更清晰的了解。

用人单位能够避免不必要的违法用工风险以及能
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工时制,而劳动者也可以在了解法律的基础上更好的
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企业用工的工时共三种,分别是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
1、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也称为标准工作制,是由立法确定每天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
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
A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B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
时;
C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D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法邦网沈斌倜律师提醒: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都比较固定,用人
单位不得私自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有
权拒绝;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安排的话,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
经济补偿金。

2、综合计算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的工时制度。

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
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
间基本相同。

即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
间。

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此类工时
制度有以下特点:
A 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B 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C 其基础仍然是标准工时制,虽然允许具体的某日(或某周)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
标准工作时间,但是仍然要坚持一定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及平均工作时间都不能违反法定
的标准。

法邦网沈斌倜律师提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单日的工作时间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
时间数,就不视为加班。

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
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另外,实行该种工时,需要到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否则,一旦出现劳动争议,企业是主张自己是综合
计算工时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标准工时制主张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制
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

它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
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
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作制,是
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

对于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
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企业中
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
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八条以及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
A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
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B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
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C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

法邦网沈斌倜律师提醒:不定时工作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
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时间标准和月延长时间标准的限制,不定时工作制可以使员工的工
作时间安排既可以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满足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沈律师认为,如果合理利用,不定时工作制可以为企业有效减少用工成本。

但是沈律师提醒广大企业一定要注意的
是,要想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可不是自己规定就可以了。

而是必须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旦出现劳动争议,企业是主张自己是不定时工作制可能得不到
法律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标准工时制主张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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