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用法规范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标准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的用法规定标准是一项重要的编辑规范,它对于确保出版物的一致性和可读性至关重要。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规定标准,以帮助编辑人员在出版物中正确使用数字。
1. 数字表示方式1.1. 阿拉伯数字出版物中常用的数字表示方式是阿拉伯数字(即0-9)。
阿拉伯数字在正文中的使用规范如下:•一般情况下,0-9的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而非汉字。
例子:正确:我们发现了3个错误。
错误:我们发现了三个错误。
1.2. 数字的单位在出版物中,数字的单位也需遵循一定的规定标准。
•温度单位一般使用摄氏度(℃)和华氏度(℉)。
例子:正确:今天的气温为25℃。
错误:今天的气温为25度。
•时间单位一般使用小时(h)、分钟(min)和秒(s)。
例子:正确:会议将在30分钟后开始。
错误:会议将在30分后开始。
2. 数字的书写方式2.1. 大写与小写对于大于或等于10的数字,我们应使用大写字母表示。
对于小于10的数字,我们应使用小写字母表示。
例子:正确:我有15个苹果。
错误:我有十五个苹果。
2.2. 小数点的使用•当数字包含小数时,小数点前后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子:正确:他的身高是1.75米。
错误:他的身高是一点七五米。
2.3. 百分号的使用•百分比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并以百分号“%”结尾。
例子:正确:我们的成绩提高了10%。
错误:我们的成绩提高了十个百分点。
3. 数字的排版规定3.1. 数字的间隔在出版物中,数字与其他字符之间一般需要保留适当的间隔,以提高可读性。
一般情况下,数字与单位之间需要空一格。
例子:正确:这本书的价格是 50 元。
错误:这本书的价格是50元。
3.2. 四位数及以上的逗号规定在表示四位数及以上的数字时,通常需要在千位之间插入逗号,以方便读者阅读。
例子:正确:这辆汽车售价为1,200,000元。
错误:这辆汽车售价为1200000元。
4. 示例以下是一些数字用法规定标准的示例:•正确示例:–2008年奥运会是中国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
公文写作规范——数字、标点符号和单位用法

公文写作规范——数字、标点符号和单位用法一、关于数字的用法(一)多位数的写法。
整数部分每三位一组,即从小数点为中心,从右到左以半角“,”分节,小数部分不分节。
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分节。
如:62,400.1256。
(二)数值范围。
在表示数值范围时,采用“~”连接。
示例:-20~-8℃12,400~20,000元1~6岁注意:前后两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相同时,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前一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可省略,如果省略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会造成歧义,则不应省略。
如:9亿~16亿,不写为9~16亿。
(三)含月日的专名。
含有月日的专名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时,应采用间隔号“·”将月、日分开。
示例:“3·12”中国植树日“5·1”国际劳动节(四)年月日的数字用法。
年月日的表达顺序应按照口语中年月日的自然顺序书写。
示例:2008年8月8日。
年月可用“-”替代,但年月日不完整时不能替代。
8月8日不能写为8-8,2008年8月不能写为2008-8。
四位数字表示的年份不应简写为两位数字。
如:1990年不能写为90年。
月和日是一位数时,可在数字前补“0”,如:2008-08-08。
二、括号的运用括号的主要形式有:圆括号“()”、方括号“[]”、六角括号“〔〕”和方头括号“【】”等。
标示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份时,应用六角括号。
如:xx办发〔2021〕3号标示注释内容或补充说明,均用圆括号。
示例:1.XXX医院拥有中高级医师(含已退休)67人2.联合下发了《x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使用计量单位的要求新《条例》明确要求,计量单位的用法要“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即按照《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0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3101-93)和GB312—93(全部)等标准的规定来使用。
例如:质量单位应使用千克,而不用市斤;长度单位应使用米,而不用尺等。
数字用法规范

数字用法规范数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随处可见,正确使用数字能够提高沟通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本文将介绍数字的用法规范,并提供一些常见的使用示例。
一、基本规则1. 数字一至十二一般使用汉字表示,例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2. 十以后的整数,可以使用汉字表示,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十、十一、二十、二十一、30、40。
3. 若数字用于表达具体数量、比例、 data 等,通常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2个苹果、50% 的学生、1.5GB 的文件。
二、组合使用1. 单位+数字:单位和数字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3 公里、9 美元。
2. 数字+量词:数字和量词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一本书、五个苹果。
3. 数字+序数词:数字和序数词之间用连字符连接,例如:第一、第二、第三、第十。
4. 小数:小数点前后不加空格,例如:3.14。
5. 分数:整数部分和分数部分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3 1/2。
三、时间和日期1. 时间:小时和分钟之间使用冒号分隔,例如:8:30、13:45。
2. 日期:年、月、日之间使用连字符分隔,例如:2022-05-01。
四、特殊用法1. 特定领域的规范用法:在某些特定领域,例如法律、金融、科学等,可能有专门的数字用法规范,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2. 连号:表示范围时,可以使用连号表示,例如:1-10、2022-2023。
3. 数字缩写:大型数字可采用缩写形式,例如:1k 表示 1000,1M表示 1000000。
4. 百分数:百分数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后面不需要加百分号符号,例如:25%。
五、使用示例1. 在商场购物时,顾客可以看到价格标签上写着“9.99 美元”。
2. 一年有 12 个月,每个月都有不同的天数,例如“4 月有 30 天,2月有 28 天或 29 天”。
3. 在体育比赛中,比分由数字表示,例如“巴西队以 3:2 的比分战胜德国队”。
4. 网络速度通常使用数字和单位组合表示,例如“下载速度为 10 Mbps”。
大写数字规范

大写数字规范大写数字规范是指将数字转换为对应的大写字母表示。
在中文语言中,大写数字表示法有以下规范:一、基本规定:1. 所有数字都用它们对应的大写字母表示,如一、二、三等。
2. 零或“〇”用“零”表示。
3. 单位的名称是相对固定的,如十、百、千、万、亿等。
4. 数字之间用“零”连接,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省略连接的零,如一千零五十、一万零三十等。
二、基本用法:1. 单位用于个位数之前,十、百、千等表示倍数关系。
例如:十、百、千、万、亿等。
2. 十位数和个位数连写,中间不加“零”。
例如:十一、三十五、一百五。
3. 一百、一千中的“一”不能省略。
4. 当数目中含有连续几个零时,只保留一个零。
例如:二千零一、三十万零五百。
5. 以万为单位,连用亿或万亿时,万字可以省略。
例如:一亿、十万亿、一万亿。
三、特殊用法:1. 十几、二十几、三十几等特殊情况,可以将“十”省略。
例如:十一、二十、三十等。
2. 数字连用时,几千几百、几十几等特殊情况,可以将“零”省略。
例如:三千五百、二十一等。
3. “亿”和“万”不共用时,可以将“亿”和“万”省略。
例如:一百亿、一千万等。
4. 当数字之间存在倍数关系时,可以省略“个”字。
例如:一十万、一百八十千等。
四、小数部分的表示:1. 小数部分按正常大写数字的规则表示,但末尾的“零”可以省略。
例如:零点五、三点一四等。
2. 如果整数部分为零,则整数部分可以省略,只写小数部分。
例如:点五、点一四等。
综上所述,按照大写数字的规范,我们可以正确地将数字转换为对应的大写字母表示。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公文是党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进行公务活动、办理具体事务的重要工具,权威郑重,严肃规范,而数字以其清新的视觉感、震撼的冲击性、强烈的说服力和简洁鲜明成为公文中经常使用和出现的一种文字,数字在公文中应当规范有效地使用。
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语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 0、1 、2、3、4、5、6、7、8、9”等。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如“ 2008 年”写作“ 08 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 ,“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 ”,“一年4 季”,“ 1,300,000,000 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
三、汉语数字规范使用方法(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第二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数字用法规则

数字⽤法规则在科技⽂章中,数字(特别是阿拉伯数字)使⽤的频率是很⾼的。
因此,数字⽤法的正确与否,是衡量⽂章标准化、规范化程度的⼀个重要⽅⾯。
在出版物上出现的各种数字,其⽤法要符合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法的规定》。
除了定型的词、词组、惯⽤语、缩略语等⽤汉字表⽰外,凡是可以⽤阿拉伯数字⽽且⼜很得体的地⽅,特别是当所表⽰的数⽬⽐较精确时,均应使⽤阿拉伯数字。
遇特殊情形,或者为避免歧义,可以灵活变通,但全书体例应相对统⼀。
⼀、应使⽤阿拉伯数字的场合⽆论⾃然科学还是⼯程技术,都离不开数字。
阿拉伯数字具有笔画简单、结构科学、形象清晰、组数简短的特点,所以被⼴泛应⽤。
现在,普遍使⽤微机排版以后,阿拉伯数字⼜以其具有便于微机录⼊的突出优点,备受录⼊⼈员的欢迎。
在科技⽂章中,阿拉伯数字主要⽤于以下场合。
1. 公历的世纪、年代、年、⽉、⽇和时刻等(1)公元世纪、年代⽤阿拉伯数字,对于⼀些⽤惯了汉字的⼈总觉得别扭,他们顽强地坚持旧的习惯,当然,也有⼀些作者是不了解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法的规定》,于是在我们编辑部收到的书稿中常可见“⼆⼗世纪”、“⼆⼗⼀世纪”、“九⼗年代”⼀类写法。
应分别改为“20世纪”、“21世纪”、“90年代”。
作者来稿实例1:由于该切⽚器设计简洁、结构⼩巧、操作简便,因此,从七⼗年代⾄今,⼀直成为国内纤维检验设备上的⼀种定型产品。
(“七⼗年代”应改为“70年代”)作者来稿实例2: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等国家主动放弃了产量⾼、科技含量低、⽣产过程中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产,继⽽转向各类差别化纤维品种的⽣产开发。
(正确)(2)年份、⽉份、⽇使⽤阿拉伯数字,现在已被⼤多数⼈接受。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引⽂著录、表格、年表等中,按GB/T 7048—19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期和时间表⽰法》的规定,采⽤标准化的简明的表⽰⽅式,不少⼈感到不习惯或不会⽤。
公文里数字的用法

公文里数字的用法数字在公文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可以用来表达数量、时间、比例等等。
正确使用数字可以使公文更加准确、清晰、简洁。
下面将从数量、时间、比例三个方面来探讨公文中数字的用法。
一、数量在公文中,数字常常用来表达数量,如人数、金额、面积等。
在表达数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数字的书写方式:数字应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不要使用汉字数字。
例如,1000应该写成“1000”,而不是“一千”。
2. 数字的单位:在表达数量时,应该使用正确的单位。
例如,人数应该用“人”作为单位,金额应该用“元”作为单位,面积应该用“平方米”作为单位。
3. 数字的精度:在表达数量时,应该注意数字的精度。
例如,金额应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积应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二、时间在公文中,数字也常常用来表达时间,如日期、时间、年限等。
在表达时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日期的书写方式:日期应该按照“年-月-日”的格式书写,例如“2021年7月1日”。
2. 时间的书写方式:时间应该按照“时:分”的格式书写,例如“14:30”。
3. 年限的书写方式:年限应该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5年”。
三、比例在公文中,数字也常常用来表达比例,如增长率、占比等。
在表达比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百分数的书写方式:百分数应该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并在后面加上“%”符号,例如“50%”。
2. 增长率的书写方式:增长率应该用百分数表示,并在前面加上“+”或“-”符号,例如“+5%”或“-3%”。
3. 占比的书写方式:占比应该用百分数表示,并在后面加上“%”符号,例如“30%”。
总之,正确使用数字可以使公文更加准确、清晰、简洁。
在书写公文时,应该注意数字的书写方式、单位、精度等方面,以及日期、时间、比例等方面的表达方式。
只有这样,才能写出一份优美、规范的公文。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数字用法规范
一、夏历月日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8月15,圆月当空。
天上月圆,地上人圆。
让我们为团圆举杯……
“8月15”应为“八月十五”。
汉字和阿拉伯数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为了准确地反映历史面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均应使用汉字。
“八月十五”即中秋节,这是按夏历计算的,故不能用阿拉伯数字。
“大年三十”当然也不能写成“大年30”。
同样,按照这条规定,“丁丑年三月十二日”,这是中国干支纪年,也不能写成“丁丑年3月12日”。
二、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秦文公16年,秦国终于击败了西戎,收复了西戎人占领的周王室的土地。
“秦文公16年”应为“秦文公十六年”。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中国清代和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均不应与公历混用,也就是说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可以按传统体例即用汉字表述,并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如:秦文公十六年(公元前750年)。
三、年份随意缩略
如:早在92年前,此事便已提上议事日程,但提而不决,至今还是八字未见一撇。
“92年前”应为“1992年前”。
否则,容易产生歧义,因为“92年前”也可理解为“九十二年前”。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年份一般不用简写。
如:1990年不能简作“九○年”或“90年”。
上引“92年前”显然不合这一规定。
四、定型的词或词组中的数字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影片上侵略者长驱直入,一路只见残垣断壁,荒草野径,你怎能不感到8
国联军铁蹄的疯狂?怎能不感到这一页历史的沉重?
“8国联军”应为“八国联军”。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八国联军”是一个定型词组,不是临时组合,因此不能写作“8国联军”。
同理,“第三世界”不能写作“第3世界”,“十月革命”不能写作“10月革命”,“二万五千里长征”不能写作“25 000里长征”……
五、“星期计日”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直到星期2,车还没到,全厂的人都伸长了脖子。
星期计日使用汉字。
“星期2”应为“星期二”,因为这是一个完整的概念。
在英语中,“星期二”是一个单词“tuesday”,不是“星期”和“二”的组合。
也就是说,“二”是一个语素。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六、世纪和年代误用汉字
如:①十九世纪末期,一个叫秋田柳吉的人,从大孤来到东京。
②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有声电影兴起,无声电影开始走下坡路。
“十九世纪”应改为“19世纪”,“二十年代”应改为“20年代”。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以及时、分、秒,均应用阿拉伯数字。
七、数量单位使用不合规范
如: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短短一周内,便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4万3千5
百元的捐款……
“4万3千5百元”,可以写作“43 500元”,也可以写作“4.35万元”。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在非科技出版物中,一般可以“亿”“万”作单位;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了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 作单位。
但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为单位,更不能如上文“万、千、百”同时使用。
八、概数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别看她才7、8岁,还没跨过校门,可那一脸的机灵,实在讨人喜欢。
“7、8岁”应为“七八岁”。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的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
九、约数用阿拉伯数字
如:挖了半天,也不过10几斤。
芳芳嘟着嘴,挎着篮子沿着小路走了过来。
“10几斤”应为“十几斤”。
约数有两种情况:凡是带“几”字的,必须用汉字;其他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则必须视上下文而定,以局部体例的统一为原则,一般情况下,也以用汉字为宜。
十、文学作品误用阿拉伯数字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本标准不适用于文学书刊和重排古籍,因此,文学作品没有特殊需要,是不必把汉字改为阿拉伯数字的。
如:“白发三千丈”改为“白发3 000丈”,这只能说是笑话。
十一、“二、两、俩”的区分
现代“二”“两”的用法区别如下:
1.当作数字或在数学中,用“二”不用“两”。
如:“一加一等于二”“一元二次方程”
2.序数、小数、分数中用“二”不用“两”。
如:“第二”“二哥”“零点二”“二分之一”。
3.在一般量词前个位数用“两”不用“二”,多位数中的个位数用“二”不用“两”。
如:“两个人”“去了十二次”“去了两次”。
4.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通用,只是在质量单位“两”前用“二”不用“两”。
如:“二(两)尺布”“二两油”(不说“两两油”)。
5.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千位以上多用“两”,但首位以后的百、千、万前多用“二”。
如:“二百二十二”“两千元”“两亿人口”“三万二千二百人”
“俩”读“li?”时,《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解释有两层意思,一为表示两个,如:“你俩,我俩,他俩”;二为表示概数“不多,几个”的意思,如:“就这俩人”,“有俩钱”……但“俩”字后不能跟“个”字或其他量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