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观的现代阐释
论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_

论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王西平内容提要 “道法自然”,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观念。
“道”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生成、演进的总根源、总根据。
自然,是自然而然。
自然而然,是道的属性、性能,是“道”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法则、规律。
“道”在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过程中,是“无为而无不为”,是“自然而然”的法则的体现。
“无为”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省略语,主要着眼于人类社会,是老子的一种政治主张和人类行为规范。
宇宙万物、人类社会自然而然生成、演进总的驱动之势,是任何外力难以阻挡的,千万亿年以来总是“自己如此”。
但由“道”所生成的宇宙万物,人类社会中的个体、群体存在物,皆有其生存的外部环境,不受外力干预、影响是绝对不可能的。
外力,有有害的,也有有益的。
一切生命体,特别是人类能够识别而予以接受、防御或抵抗。
这些,都由“道”的自然而然的规律所涵盖。
道、自然、无为、道法自然,是极具哲学内涵和意义的概念。
关键词 道 自然 无为 外力 道法自然〔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0)04-0033-05 近年来,道学研究界围绕老子的“自然”观念开展了新一轮研讨,某些学者对老子的“自然”观念有一种所谓“独特”的新理解。
其核心观点是,老子“自然”不像通常所理解的那样,是指“道”的属性,实际“自然”是指与“道”相对的万物自己而然的状态,此状态的实现则有赖于“道”的“无为”。
不少学者认为:“道法自然”是说“道”效法“自然”,“道”以“自然”为法,这里的“自然”也是指自己如此、自己而然。
“‘道’效法‘自然’”这一观点,从根本上颠倒了“自然”与“道”的关系。
“道法自然”是老子极其重要的宇宙论、社会论思想,其真正含义,是不是就是“道”效法“自然”,以“自然”为法?这是值得认真、深入讨论的大问题。
笔者欲就此发表不同的看法,求教于方家。
一、对古今名人关于“道法自然”的解释之评说河上公章句《道德真经注》卷一“象法第二十五”①注解“人法地”曰:“人当法地,安静和柔也。
道法自然观的现代阐释

道法自然观的现代阐释李远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一般来说,传统的惯性是历史发展的阻力。
但是,在适当的条件下,长期被忽视的古代遗惠也有可能成为创造的源泉。
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正是从回忆在中世纪被遗忘的古希腊传统开始,继而开创了近代科学文明。
就中国道家思想而言,在中国历史上亦有几次短暂的兴盛,但总的来说,它长期处于被忽视的境遇,成为少数隐士高真修身立命的依凭。
可是,随着鲍尔、尼采、萨特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宣布“上帝死了”,从而在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科学、精神、生态、环境、社会等全面危机的时候,道家思想的现代性和世界意义正在被更多的人所认识。
似乎现代科学的世界观正在向道家思想归复,并以此为契机建构一种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融合的新的世界文化模式。
也许,今天的人类正生活在被尼采称之为“伟大的正午”的历史时刻,这是一个上帝已经死去而新人正在诞生的历史时刻,道家思想能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生”?老子能否在今天或明天“复活”?这是当代许多科学人文主义者关心的事。
在克服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分裂、东方世界与西方世界隔阂的努力中,一些科学家和人文学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塑造了而且仍在塑造着当代新道家的形象,这是否预示着一场新的文化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兴起?一、宗无为与法自然首先,如果我们回顾人类近现代理智活动的历史,可以作个简单地加以概括:十五世纪中叶欧洲文艺复兴勃发,十六世纪中叶西方宗教改革达到高潮,十七世纪中叶笛卡尔哲学获得胜利,十八世纪中叶启蒙运动使哲学独占鳌头,十九世纪中叶科学攫取权威,二十世纪中叶科学人文主义兴起。
今天,当我们审视人类走过的五千多年历史的时候,可以发现在此前短短四百多年的时间里,人类已经经历了道德社会、权势社会和经济社会三大阶段,并开始进入智力社会的行程。
每当人类之旅到达一个行程转折之时,总是要回顾过去,重新确定新方向。
经济社会这段行程,是以文艺复兴发现人与自然的联系开始,又以科学至上、人与自然的分离结束。
道家哲学中的自然观与其现实意义

道家哲学中的自然观与其现实意义道家哲学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重要流派之一,其对自然的观念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道家强调“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源,强调顺应自然、顺势而为,追求心灵的宁静与自由。
道家哲学中的自然观不仅是对自然界的认知,更是对人生、社会的启示和指导。
本文将从道家哲学中的自然观出发,探讨其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和价值。
一、自然与道道家哲学的核心概念是“道”,道家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源,是一切事物的本原。
在道家看来,自然是无为而治的,万物自然而然地运行,顺应自然、顺势而为才能得到最好的结果。
道家强调“无为而治”,主张顺应自然、顺势而为,不要人为地干预自然的运行。
道家认为,自然界的运行是有规律可循的,只有顺应这种规律,才能得到自然的青睐,才能事半功倍。
道家哲学中的自然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主张顺应自然、尊重自然。
道家认为,人应该像自然界一样,顺应自然、顺势而为,不要逆自然而行。
只有顺应自然,才能得到自然的庇护,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道家认为,自然是无私的,只有顺应自然、顺势而为,才能得到自然的恩惠,才能获得真正的利益。
二、自然与人生道家哲学中的自然观对人生有着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道家认为,人应该像自然界一样,顺应自然、顺势而为,不要逆自然而行。
只有顺应自然,才能得到自然的庇护,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道家认为,人生就像一条大道,只有顺应这条大道,才能走得顺畅,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
道家强调“无为而治”,主张顺应自然、顺势而为。
在人生中,我们也应该顺应自然、顺势而为,不要逆自然而行。
只有顺应自然,才能得到自然的庇护,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道家认为,人生就像一条大道,只有顺应这条大道,才能走得顺畅,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
三、自然与社会道家哲学中的自然观对社会也有着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道家认为,社会应该像自然界一样,顺应自然、顺势而为,不要逆自然而行。
只有顺应自然,才能得到自然的庇护,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论道家自然观对现代生态自然的启示

论道家自然观对现代生态自然的启示
道家对自然的看法一直被世界各地人们所熟知,而其观念积淀下的精神理念影
响到了我们现代的生态自然发展。
首先,道家崇尚“以自然为本”的原则。
在传统文化中,人们认为,保护自然
可以有效提升和平,是一种必要的运动。
通过尊重自然,通过更加细致的品质来审视自然资源,从而营造和谐、和谐的社会和生态空间框架以达到更好的社会进步和文明进步。
其次,道家也强调了“理解自然”的思想。
理解自然是指一种理解,它既包括
认知的事实内容,也包括回顾诸多自然分析的哲学性思考,从而形成一种健全的生态观及自然对人类社会的重要作用。
始终保持理解自然的深入思考,可以为生态自然发展提供重要的智慧指导,使之真正走向可持续发展的正当道路上。
最后,道家也提倡“调和自然”的精神思想。
在古时以来,中国儒家尊重和尊
重自然,保护环境,以防破坏和更改,人们更深刻地理解了自然,而调和自然则被认为是有效管理自然资源的有效途径。
积极推动人口负责任的发展,积极推动动物资源的有效保护,积极推动区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可以增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意识,实现自然与人类之间持续的和谐关系。
综上所述,道家对自然观给予了现代生态自然发展重要启示。
坚持以自然为本,加强对自然的理解,调和自然关系,以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现代解读

老子哲学是从天道推及人道。其对“道”的建立,是为了替人的理想境界竖立形上依据。老子的人生观是其宇宙论的衍化,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提倡也应该遵循“道”的原则。在此前提下,老子开创了政治哲学和人生哲学。
(一)“去奢去泰”的处世观念
时下,各种调动消费者需求的宣传铺天盖地,有人为追求物质生活而迷失自我,不了解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加之,一些商业炒作误导某些人在追逐流行与时尚物质生活的过程中,忽略对精神世界的充实与净化。而老子认为,人们的欲望是导致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如果人们都陷入争名夺利,整个社会就难以平稳发展。他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因此提出要“去甚,去奢,去泰”,使社会形成淳朴、敦厚的风气。所以,提高人们的文化修养、净化人们的精神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义不容辞的任务。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认为人与天地万物同为一体,与天地拥有共同的行为规则和价值源头。这种同源共生的思想弥补了许多人观念中物我两分的观点,促使人们更加关注生态平衡,遵守自然法则,实现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的恶化与资源短缺问题都是因为人把自然看作是自己的对立面而导致的。因此,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显得十分重要。将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赋予同源共生的价值内涵,无疑更能突显对生命的关怀。
在现代化进程中,人类的盲目开采、过度索取已经严重地破坏了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最终的后果必然是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老子思想中的“自然”观念,是自我、本然的意思。整个世界依照自然规律存在与活动就是自然,也就是道。在这个运动变化中,人与自然都遵循“道”的发展、变化规律而行。
(一)“道生万物”的演化模式
(二)“和光同尘”的玄同理想
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及现代意义

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及现代意义摘要:老子哲学的理论基础是道。
其基本内涵包括:道体本无;道生万物;道法自然。
从本质上看属于自然主义。
老子哲学告诫人们要尊重自然规律,尊重自然之物,才能免于“不知常,妄作,凶”。
这对于当今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关键词:老子;道;自然;和谐中图分类号:d261老子是中国思想史上有着巨大影响的思想家。
老子哲学从宇宙观到人生观和政治观,都围绕一个核心——道。
道是老子哲学的理论基础。
关于道。
《老子》二十五章讲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这说明:道是先天地生而又寂辽无边,是宇宙的根源。
其名称为大道。
老子之道对人的认知而言是无法想象的。
正所谓“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见,名曰希;抟之不见,名曰微”。
其情状也是不能用语言文字去描述的。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这种似物非物的东西“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故“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由于人们无法捉摸作为天地万物根源的大道而它又确实存在,所以老子指出“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用“常有”、“常无”来命名之。
说明道体本无的精微玄妙。
而玄之又玄的道恰恰能够成为众妙之门。
老子把道体归结为无,一方面是就道与有型的实物对比而言称为无。
另一方面是就人们对道的把握来讲,道是很悠远无边的东西,非人为的力量能乞及。
即使人们认识到一些并名之,也不过是“非常道”、“非常名”。
而且致力于对道的认识是无益的。
人们的认识越多,欲求也会随之增加,就会产生追逐,这是偏离大道的做法。
为道之人往往不会这样。
为道者虽然对自己是损失,而且还会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但恰恰与道越来越近,这是符合大道的做法。
道生万物是道的基本属性和功能,与道体本无是内在统一的。
道作为宇宙万物的根源本身就蕴涵了道创生万物的功能,道体为“无”意味着同“有”具有对称性。
这里的有即万有(万物)与“常有”(道)相对立,二者是创生和被派生的关系。
老子哲学思想的现代阐释观照意义

老子哲学思想的现代阐释观照意义老子的思想近千年来,被后来的人不断地延用,从未止歇,它亦对我们后代产生深远的影响。
老子的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都对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和借鉴意义。
(一)道法自然与环境保护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是指对自然规律的遵守,其中“自然”涉及范围甚广。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对于环境的破坏与污染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则与平衡,这是对自然的不尊重行为,即使其能为我们带来许多的效益,但并非长久之计。
它会对我们生存的环境产生严峻的后果,会让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危机与损失。
是以我们要及时挽救危机,遵循自然规律,保护我们的环境。
(二)慈善与现代生活老子所提出的“慈善”与现代社会所定义的慈善有所不同,前者是对“道法自然”思想的延伸,两者本质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它是生来就有的。
而后者则为一种善行,这种善行分为良善与伪善。
这与个人的思想道德与素养高度挂钩,有较大的联系。
伪善违背了真正“慈善”的定义,其慈善的行为并非本心所愿,是以并不是一种慈善的表现。
真正的慈善并非一定要用物质去堆砌,只需要拥有一颗良善的心即可。
真正的良善体现在细节上,体现在一言一行上。
(三)尊道贵德与现代生活“遵道”就是遵守准则,不仅是自然准则,还有社会公德,这亦是“道法自然”的体现。
在现代社会中,人口众多,是以必须设立一系列的社会规则与公共管理机制,这些都是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是规范社会秩序的措施。
是以,在外人们要遵守法制法规,严格律己,不能只为自己的利益着想。
“贵德”是对自身修养的完善,这要遵循本心,并非作假。
不仅是自己,还要对后代进行道德的教育,这对现代社会道德建设有积极地作用。
(四)知足常乐与现代社会人活着之所以总是感到不开心,是因为无法对自身已经拥有的东西感到满足,一直在不断地索取与探求,这是人贪婪的体现。
当人产生了贪婪的想法,就会永远不得满足,会产生一种恶性的循环。
在这时,人们就应该端正自己的生活态度,不要过分强求,满足于已拥有的,而并非去追求渺茫的。
老 子道德经中道法自然思想的当代价值阐释

老子道德经中道法自然思想的当代价值阐释《老子道德经中道法自然思想的当代价值阐释》“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是老子《道德经》中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其中所蕴含的“道法自然”思想,穿越千年时空,在当今时代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道法自然,简单来说,就是道遵循自然的法则。
这里的“自然”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自然界,而是指事物本身的样子,是一种自然而然、顺应本性的状态。
那么,这一思想在当代社会究竟有何价值呢?首先,道法自然思想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现代社会,科技的飞速发展和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使得我们对自然资源进行了过度的开发和利用。
森林被砍伐,河流被污染,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生态平衡被打破。
而老子的道法自然提醒我们,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类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规律,而不是肆意地征服和破坏。
我们不能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而牺牲长远的生态环境,应当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
比如,在农业生产中,我们可以采用生态农业的方法,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遵循农作物的自然生长规律,这样不仅能够保护环境,还能生产出更加健康、绿色的农产品。
其次,道法自然思想对于我们的个人成长和心理健康也具有重要的启示。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人们往往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内心充满了焦虑和不安。
为了追求功名利禄,我们常常违背自己的本心,过度劳累,身心俱疲。
而道法自然告诉我们,要顺应自己的天性,不要过分强求。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天赋和能力,我们应该找到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按照自己的节奏去发展,而不是盲目地跟从他人的脚步。
比如,有些人天生擅长艺术,却为了所谓的“稳定”而选择了一份自己不喜欢的工作,结果在工作中感到痛苦和压抑。
如果能够遵循道法自然的原则,勇敢地追求自己的艺术梦想,或许能够获得更大的成就和满足感。
再者,道法自然思想对于社会治理也有着积极的影响。
政府在制定政策和管理社会时,应当充分考虑到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避免过度干预和一刀切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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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观的现代阐释李远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一般来说,传统的惯性是历史发展的阻力。
但是,在适当的条件下,长期被忽视的古代遗惠也有可能成为创造的源泉。
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正是从回忆在中世纪被遗忘的古希腊传统开始,继而开创了近代科学文明。
就中国道家思想而言,在中国历史上亦有几次短暂的兴盛,但总的来说,它长期处于被忽视的境遇,成为少数隐士高真修身立命的依凭。
可是,随着鲍尔、尼采、萨特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宣布“上帝死了”,从而在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科学、精神、生态、环境、社会等全面危机的时候,道家思想的现代性和世界意义正在被更多的人所认识。
似乎现代科学的世界观正在向道家思想归复,并以此为契机建构一种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融合的新的世界文化模式。
也许,今天的人类正生活在被尼采称之为“伟大的正午”的历史时刻,这是一个上帝已经死去而新人正在诞生的历史时刻,道家思想能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生”?老子能否在今天或明天“复活”?这是当代许多科学人文主义者关心的事。
在克服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分裂、东方世界与西方世界隔阂的努力中,一些科学家和人文学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塑造了而且仍在塑造着当代新道家的形象,这是否预示着一场新的文化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兴起?一、宗无为与法自然首先,如果我们回顾人类近现代理智活动的历史,可以作个简单地加以概括:十五世纪中叶欧洲文艺复兴勃发,十六世纪中叶西方宗教改革达到高潮,十七世纪中叶笛卡尔哲学获得胜利,十八世纪中叶启蒙运动使哲学独占鳌头,十九世纪中叶科学攫取权威,二十世纪中叶科学人文主义兴起。
今天,当我们审视人类走过的五千多年历史的时候,可以发现在此前短短四百多年的时间里,人类已经经历了道德社会、权势社会和经济社会三大阶段,并开始进入智力社会的行程。
每当人类之旅到达一个行程转折之时,总是要回顾过去,重新确定新方向。
经济社会这段行程,是以文艺复兴发现人与自然的联系开始,又以科学至上、人与自然的分离结束。
人统治自然的价值观所导致的人和自然关系的异化,已经到了必须作出抉择、实行文化转向的历史关头。
面对现代社会的全面危机,在人类确定下一个行程目标之时,卡西勒要求人们重温“敢于认识”的启蒙哲学的座右铭,寻找新的世界观 。
于是科学人文主义兴起,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自然人文主义思想被重新发现。
生态问题已经成为政治问题,成为经济学的新原则,并导出教育思想的新规范,产生了哲学的新世纪观,甚至促使宗教界革新其教谕。
东方传统文化中长期被忽视的道家思想的生态智慧被重新发现,这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分离”向“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复归。
这种复归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世界性复兴,又是一种新启蒙运动。
因为这种复归要求对现代文化作自我批判,当然这种自我批判的目的不是埋没理性和科学,而是发展、完善理性和科学。
但是未来的发展将不会仍然沿着十七世纪确定下来的路线前进,却有可能借鉴中国道家的智慧,另辟新道路。
现代科学观在某种程度上向道家思想的复归,正是体现了历史发展的这种趋势。
颇受世人关注的道家学说,是以老子之道论为基础的。
在老子的思想中,道是最高的哲学范畴。
老子用道来概括天地万物的宗祖、宇宙的总根源。
其主旨在于探讨天地与人类的关系,探讨天地万物共存共荣的普遍规律。
在老子看来,道是天地万物的宗祖,天地万物都是由道产生的,都从道那里获取自己的形体和性能,所以它们的本性和道是一致的,它们的行为都以道的法则为规范。
他说:“城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老子的这句话具有双重意义:其一在于突出“自然”,其二在于规范域内。
首先,这里所说的“自然”,并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一种法则。
正如宋吕惠卿所注:“道则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而以无法为法者也。
无法也者,自然而已,故曰道法自然。
” 也就是说,所谓“自然”,就是自然而然,即自己生成的样子;所谓“道法自然”,就是道按其自身的规律运动演化。
这里突出了道的自然无为的本性,同时展示了老子学说的终极目的。
这个终极目的,就是通过天地万物的总根源来揭示天地万物的总法则——遵循自然。
既然如此,域内一切事物皆须遵循自然法则行事,便成了无可异议的事情,因为道是宗祖,而天、地、人、物是子孙。
宗祖效法自然,子孙亦须效法自然。
有鉴于此,可以说“法自然”是老子学说的大纲。
老子的全部学说都是在这个大纲的指导下展开的,其思维的触角可以涉及宇宙、人生、修养、用兵、谋略、治国等各个领域,但却永远贯穿着自然无为的灵魂。
法自然,宗无为,这是老子思想的核心,亦是道家、道教学说的纲领。
这就是说,宇宙之中的一切事物,都处在一种有序的运动之中,一切都有内在的根据,遵循一个有序的规律。
那么,作为宇宙之中四大之一的人类,所作所为当然也应该遵循这个统一的宇宙法则,不能脱离和违背。
对此,老子强调说:大德之人的行为,都是遵循大道的自然规律。
可见,自然无为的法则是贯通道家、道教思想的一条主线,遵循这一法则的才可以称为道家,背离这个法则的便不是道家。
可以说,是不是真正的道家,就看他是不是主张自然无为。
老子学说与道家思想的主旨在自然。
这种独具特色的“自然”观,深刻影响了中国哲学、中国文化。
从老子的道论出发,其“道法自然”的思想包含着三层意义。
第一是说天地人物都有所法,第二是说天地人物都无所为,第三是说天地人物同遵守自然。
换而言之,是说法则是普遍存在的,法则是不可违背的,天地万物都共同遵守一个总的法则。
将这三层意义融合在一起,便形成一条基本的思路:探究事物的法则,探究万物的总法则:用事物的法则解释事物的一般属性,用万物的总法则解释事物的根本属性;自觉遵循事物的法则行事,以领悟万物的总法则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
道家、道教是这样,其他学派也趋向于这样,连儒家后学也随之如此。
可以说,这种思路构成了中国哲学史的基本思路。
道法自然的思想,突出地强调了法则、有序、统一。
所谓“法”,在这里就是指遵循、仿效之意,老子是希望人们用有序的思维方式去观察事物,认识事物,对待事物。
后来的学人大多依循其旨,去探究事物发展的规律。
如韩非子曰:“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
理者,成为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
” 把具体事物的法则称为“理”,把万物的总法则称为“道”。
认为理(即序)制约着万物,万物借助于理而相互区别;道总合万物之理,是万物之所以存在的总依据。
在老子生活的时代,虽然已经有人开始从事物法则的视角看待事物了,比如子产论天道、人道,孙武言地道,但他们只停留在具体的类别和事物上,没有人提出一切事物都有法则的见解,更没有人提出天地万物具有共同法则的见解。
是老子提出了这种见解,引导人们摆脱事物外在形式的局限,从事物的法则,特别是从万物总法则的高度去把握事物,可谓抓纲举目、一举万得的妙术,从而把人的思维一下子从具象提高到了抽象,在人们的脑海中开辟了一条通往智慧领域的快捷方式。
二、辅万物之自然从另一个角度上看,老子的道法自然观还涉及到价值观的领域。
在老子思想中所展示的各个层面上,究其根本,他所追求、所推崇的最高价值就是“自然”,“自然”是老子哲学体系的中心价值。
与其相连,“无为”则是老子提出的实现或追求这一价值的基本方法或行为准则。
换言之,“自然”与“无为”是老子所要强调的主要内容,是老子哲学所要传播的主要信息,通过对其价值观的探讨,可以更为全面地了解“自然”这一概念的内容和特点。
在《道德经》中,直接提到“自然”的有五处,充分表达了作者对“自然”的推崇和赞赏的态度。
至于间接表达自然观念的章句更是随处可见。
“自然”作为老子学说的中心观念,不仅成为理解天地万物共生共荣规律的关键,亦是主导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命脉。
无论就人类与天地、道的关系,就圣人与万物的关系,还是就执政者与老百姓的关系而言,“自然”的观念都是最重要的价值。
关于执政者与老百姓的关系,老子说:“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 这是从君民关系的角度推重“自然”。
指出最好的君主不会强迫百姓作任何事,也不会向百姓炫耀自己的恩德,百姓仅仅知道他的存在,而不必理会他的存在。
这是道家理想中的虚位君王。
次一等的君主会做一些令老百姓感恩戴德的事,这是儒家理想中的圣明君王。
再次一等君主使百姓心生恐惧,这是通常所谓的铁腕暴君。
更糟的统治者令老百姓看不起,以至侮辱他、漫骂他,这就是通常所谓的无能昏君。
高明的统治者悠闲自得,少言寡语,万事成功遂意,百姓并不认为君主起了什么作用,都认为是自己自然而然去做的。
可见,“自然”是处理君民关系、管理社会的最高原则。
关于圣人与万物的关系,老子说:“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 意思是:圣人追求一般人所不追求的(精神境界),并不看重奇珍异宝之类;学习一般人所不学习的(自然之道),因而不犯俗人所犯的过失;他只是辅助万物遵循自然之道,而不敢恣意妄为。
这种价值观念,是与各种世俗价值观念截然不同的。
河上公注曰:“学不学,圣人学人所不能学。
人学智诈,圣人学自然。
人学治世,圣人学治身,守道真也。
……以辅万物之自然,教人反本实者,欲以辅万物自然之性,而不敢为焉。
” 曹道冲亦说:“圣人从事于自然之道,不强物情。
” 可见,把自然当做学习的对象,遵循的规范,不扭曲万物发展的本性,这是圣人的特点,亦是圣人处理人与万物关系的基本原则。
其三,在处理人类与天地、道的关系时,自然亦是贯穿始终的要害。
人生活在天地之中,天地又来源于道,而道的特点则在于自然,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又取法于自然,所以道是最高的实体,而自然则是最高实体所体现的最高价值。
这里虽然罗列了五项内容,其实是逻辑的层层演绎,所强调的重点还在于两端的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
说穿了,就是世人,特别是君主,应该效法自然,遵循自然之道。
换言之,自然是贯穿天地万物、人间万事的根本而普遍的原则。
自然的思想贯穿《老子》全书,与其相关的观念还有“自化”、“自正”、“自富”、“自朴”、“袭常”、“知常”、“抱朴”等。
归纳老子对自然观念的运用和解释,自然的本意包括自己如此、本来如此、势当如此的意思。
自己如比,是针对外力或外因而言,自然是自在自化的,不需要外界作用的参与。
本来如此,是针对观察者而言,自然是客观存在的,并不因人们认识的差别而变异。
势当如此,是针对发展趋势而言,自然的规律是不可抗拒的,绝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因此,人们可以认识自然,遵循自然,利用自然,但不能无视自然,抗拒自然,破坏自然。
圣人之所以是圣人,就因为他“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俗人之所以是俗人,就因为他妄自尊大,不顾自然之道而肆意妄为。
三、天道自然与万物为一中国的古代没有“自然界”这个概念,所谓“自然”,并不是指自然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