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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水务局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水务局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务局的内部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和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务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水务局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以实现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合规。

第三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范围和责任,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内部控制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水务局应当设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内部控制工作。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财务负责人等组成,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水务局应当设立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内部控制工作。

财务科应当配备具备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水务局内部控制工作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内部控制内容与措施第七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入、支出、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安全、有效。

第八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执行和监督预算,确保预算的合规、真实、完整。

第九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和权限,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采购、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程序和责任,确保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四章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第十一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章违规责任与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发改局日常管理制度

发改局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改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改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发改局工作秩序,提高工作人员的纪律性和责任感,促进发改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发改局内设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价格调控科、农村经济科、社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等科室。

第五条各科室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全局日常行政事务、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负责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四)价格调控科: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和调控,组织实施价格改革,审核、审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五)农村经济科:负责农村经济政策研究,组织实施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六)社会发展科:负责社会发展政策研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民生。

(七)政策法规科:负责发改局政策法规的起草、审核、解释、清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咨询。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时间制度(一)工作时间:实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夏季)或18:00(冬季)。

(二)休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周末及因公请假等。

第七条请假制度(一)工作人员因私事请假,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二)请假时间超过3天(含3天)的,需经局领导批准。

(三)请假期间,应妥善处理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第八条出差制度(一)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局领导审批。

局内控制度细则

局内控制度细则

局内控制度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我局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内部控制制度。

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具体管理细则,旨在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内部控制原则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能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局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可操作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考虑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确保制度易于执行。

三、内部控制内容(一)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和审批流程。

定期对账,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二)人事管理严格执行人事任免制度,确保人员配置合理、公正。

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促进个人发展。

(三)业务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质量。

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四、内部控制执行与监督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设立内部控制监督机构,负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内部控制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局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经审批后执行。

六、附录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各部门职责和权限清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业务管理等相关操作流程图以上为我局内部控制制度细则,希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共同维护我局的良好运行秩序。

局内控财务制度

局内控财务制度

局内控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结构(一)根据《机构设置及绩效考核办法》,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由机构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设立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机构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三)设立财务监督与审计部门,对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

三、资金管理(一)机构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自筹资金等,用于日常运转和项目实施。

资金使用必须合法合规,做到专款专用。

(二)对外资金支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格审批制度,控制用款范围。

(三)设立日常支出台账,明细账目清楚,确保每一笔款项都有凭证。

(四)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符合预算计划,不得超额支出。

四、账务管理(一)建立完整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步骤和方法,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二)严格执行财务票据、凭证的管理制度,确保票证真实、合法、规范。

(三)每月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五、内部控制(一)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各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三)建立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六、审计监督(一)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定期对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计,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和报告,确保问题不断积累。

七、违纪处罚对于财务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提前向机构领导机构提出,并经机构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是机构内部控制财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各部门严格遵守执行,确保资金安全、规范管理,共同努力,提高机构的整体管理水平。

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工作运行,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心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制度(一)党组会议党组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决定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研究审议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及有关重要文件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中心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任免和人事管理等事项;研究中心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研究中心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建、群团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原则上每月召开1—2次,如遇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出席人员为中心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按规定列席会议。

其他需列席会议人员由党组书记确定。

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须提前通知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派员列席。

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出(列)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并告知办公室。

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审议确定。

各科室拟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事项,需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比较成熟,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提前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党组书记确定。

事先未经审定的议题原则上不在会上临时动议。

党组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内容经出(列)席人员签名确认存档。

(二)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1次。

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次数。

参加对象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

其主要任务是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监督,加强中心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三)主任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是主任集体办公、讨论研究重要工作的会议。

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视情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住建局日常管理制度

住建局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住建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住建部门相关政策。

2.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员工素质培养。

3.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4. 严谨务实,确保工作质量。

5. 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三、组织架构1. 住建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若干名,负责全面工作。

2. 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

3. 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工作,向局长负责。

四、工作制度1. 办公秩序(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保持办公区域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3)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2. 工作纪律(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3)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会议制度(1)按时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会议期间保持安静,认真记录会议内容。

(3)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4. 文件管理(1)严格文件收发、传阅、归档程序。

(2)及时整理归档文件,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3)对重要文件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文件安全。

5. 考勤制度(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2)每月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汇总,作为绩效考评依据。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 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2)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3)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五、奖惩制度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住建局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4篇)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严肃财务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资金管理第二条在项目计划阶段,牵头科科要编制项目的实施方案(用款计划),明确项目的任务安排、____形式、实施进度和投资总额,并与主管局领导、相关科科、办公科及财务科共同制定____用款计划,合理确定项目的开支内容。

第三条项目计划批复后,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任务量等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参加人员,安排内外业任务,与批复计划一起留存财务科。

项目负责人和财务科比照批复计划和任务安排,共同对项目的执行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算,做到任务完成与资金支出同步,资金使用与用款计划一致,定期对帐、检查监督项目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年完成的项目,年终时,项目负责人要编写资金结转或结余理由,决算时由财务科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委托业务的财务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的财务管理制度一致。

收到业务委托单位的业务委托书(函)后,项目负责人与业务委托单位协商工作经费,签订业务委托协议,除项目组留存外,交总工办、办公科、财务科各一份,凭业务委托书和生效的协议由财务科开具税务____并____完成委托业务。

三、出差派遣制度第六条为推动我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政府林业厅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林办规[____]____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原有出差审批、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如下制度:第七条出差实行前置审批科科一般人员出差由科科主任派遣,分管局领导审批;科科主任、副主任出差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党委书记审批;副局长、纪检书记、总工程师出差由局长、党委书记审批;局长出差由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出差由局长审批。

如多人共同出差,由行政职务最高的人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前置审批办法所有人员出差实行前置审批办法,先审批,后出差。

出差前将出差审批单签字后,第一联即财务报销联报财务科留存,由财务科专人管理;有明确领导批示具体人员参加的会议或培训通知文件可以代替出差审批单。

公安系统内部管理制度

公安系统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安系统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公安系统内部机构包括公安局、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等各级各类组织,各级组织之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2. 公安机关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警务人员专业化和规范化培训,加强警务力量的凝聚和提升。

三、工作制度1. 勤务制度:规定每天上班和下班的时间,安排休息和轮班制度,确保警力的全天候连续作战能力。

2. 值班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值班人员和轮班安排,保证警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3. 工作责任制度:规定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4. 工资薪酬制度:按照警务人员职务和工作表现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薪酬福利政策,保障警察队伍的合理收入和福利待遇。

5. 警务督察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警务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提高警务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内部管理1. 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警务信息的搜集、分析和共享,提升信息利用的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2. 物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警用物资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使用警务装备,提高警务设施和装备的利用效率,保障警务物资的完好和安全。

3. 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警务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警务经费的统筹和监管,保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4. 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警务场所和设施的保安工作,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警务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五、公开透明1. 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警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和数据,提高社会公众对警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2. 职务责任制度:规范公安人员的职务行为和职业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职务责任制度,对违规违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教育培训1. 培训制度:建立健全的警务培训制度,加强对警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培训,提高警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意识。

税务局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税务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税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务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税务局内设办公室、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稽查局等科室,各科室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2. 税务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协助局长开展工作。

三、工作制度1. 办公秩序:税务局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安静。

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迟到、早退。

2. 会议制度:税务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工作重点、部署工作任务。

会议记录应详细准确,并及时归档。

3. 请假制度:税务局工作人员请假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期间,需妥善处理手头工作。

4. 考勤制度:税务局实行考勤制度,每月进行考勤汇总,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进行处罚。

5. 信息保密制度:税务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6. 档案管理制度:税务局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工作。

7. 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税收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8. 工作报告制度:税务局工作人员应按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科室负责人定期向局长汇报工作情况。

四、服务质量1. 税务工作人员应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情接待纳税人。

2. 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征收税款。

3. 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

4. 加强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

五、纪律要求1. 税务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 不得收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3.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 不得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税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3. 税务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部门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部门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定(一)一、会议制度(一)党委会议制度1.会议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会议不定期,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2.参会人员:局党委全体成员,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相关股室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办公室主任负责做会议记录。

3.会议主要内容:研究全局性的重要事项;研究和部署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研究决定一些具体事项(如: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等);以及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4.会议要求: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后,在全局实施;参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漏,需要口头或书面报告上级的会议精神,由局长按要求及时汇报。

(二)局务会议制度1.会议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不定期召开。

2.参会人员:领导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

3.会议内容:研究和部署本局的重要工作;研究和调度阶段性、专题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研究其他工作。

4.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漏。

需要口头或书面报告上级的会议精神,由局长按要求及时汇报。

(三)干部职工会议制度1.会议召集:根据需要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2.参会人员:全体干部职工3.会议内容:通报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全局性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等。

二、工作制度(一)工作报告制度1.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视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汇报近段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或临时性工作任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2日前写出当月工作小结与下月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在月底汇总,写出全局当月工作小结与下月工作计划,经局长签字后报市政府办。

局分管领导每季度要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工作进行点评,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每季度要对工作进行总结、统计、汇报,每季度最后一天,写出季度工作总结交办公室汇总。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在每年6月12日、11月12日前,写出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思路,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应在每年6月25日、12月15日前做好综合汇总,写好全局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思路,经局长签字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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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部管理制度
XXX 环境保护局
浮动工资考核细则
二00五年元月
一、值班制度考核细则:
(一)门卫值班
1、负责局机关院内安全保卫工作;
2、门卫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
3、对进出机关院内车辆、人员严格实行登记制度,闲杂人员、车辆禁止入内;
4、门口要保持整洁,大门要及时落锁;
5、当日带班领导负责组织门卫和局机关、两站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逻。

(二)大厅值班
1、大厅值班设立大厅服务台,局机关各部门轮流值班,负责来客接待和全方位服务。

2、值班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3、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延后10分钟离岗,不得脱岗;
4、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客登记;
5、值班人员要穿着整齐,仪表整洁,举止端庄,挂牌上岗。

(三)机关值班
1、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做好交接工作,严禁空岗;
2、值班期间要保证电话联络畅通,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4、夜间值班人员不准外人滞留值班室;
5、加强安全防范,协同门卫搞好巡逻;
6、局机关值班人员负责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7、当日值班人员不得顶替,如有特殊情况,经值班领导批准,报纪检督查科;
8、当日带班领导负责组织门卫和局机关、两站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逻。

(四)责任追究
1、发现脱岗、缺岗一次,罚款30元,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2、没有认真做好来客登记,致使闲杂人员、车辆进入院内,罚款30元。

3、凡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发生失盗的,按照损失的大小,视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理:(1)未造成财物损失的,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2)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罚款XX元;(3)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限期调离或除名的处分,并罚款5000元。

二、考勤管理考核细则
1、上下班管理实行签到制度,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考勤。

2、大厅设立纪检督查举报箱,局机关各部门每天上午9:00以前,下午3:00以前将本部门签到表投到纪检督查箱里,不准代签。

3、各中队每周一下午以前,将本单位签到册、考勤情况报纪检督查科,每迟报或不报者扣除本部门负责人当月浮动工资10%。

4、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并按批准权限、程序批准后投到纪检督查举报箱里,期满上班后,到纪检督查科销假。

5、请假1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书记批准。

6、局中层干部请销假事宜按新密环发(XX)13号文件要求执行。

7、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5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4次者全局通报批评。

8、一次性事假、病假15天以上者当月只发放300元生活费,全年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9、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并扣除本季度浮动工资的100%。

10、逾假者,事后须尽快向领导陈述理由,经得同意后,可按事假对待,否则按旷工论处,无正当理由由逾假不归超时3个月者,按自动离岗处理。

11、婚假、丧假、产假、病假按照规定执行。

12、各种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等,按局规定执行。

13、凡外出学习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向局纪检督察
科备案说明。

14、考勤情况与年终评先表优、浮动工资挂钩。

15、纪检督查科负责考勤管理。

三、升旗制度考核细则
1、每周一早上8:25分举行升旗仪式。

2、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升旗。

3、升旗时要行注目礼,仪态端庄。

3、凡发现无故不参加升旗者罚款20元。

四、车辆管理考核细则
(一)车辆维护
1、要经常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做到勤擦洗。

2、要保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做到勤维护、勤保养。

3、严禁超载行驶,严格限定乘坐人数。

4、不得用于运载货物,避免碰撞车辆。

(二)车辆停放
1、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乱放乱停。

2、严禁带有环保标志的车辆非公务活动出入旅游景点。

3、严禁带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停放在酒店、桑拿、舞厅等娱乐场所门口。

4、不准停放在学校、幼儿园门口接送学生、不准在上下班期间,在市区街道上穿梭来往,接人送人。

(三)司机管理
1、行政科负责司机正常学习、管理。

2、司机每月要召开一次例会,进行集中学习。

3、司机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调遣。

4、司机要爱护车辆,不准开英雄车、赌气车、酒后驾车。

(四)监督评比
1、对车辆状况和司机实行评比制度。

2、对于车辆状况,每半年评比一次,车况保养良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司机适当奖励;车损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

3、对司机每半年评比一次,主要评议驾驶技术、服务水平、车辆维护、安全责任意识等,根据评议结果,选出优
秀驾驶员标兵。

(五)责任追究
1、凡酒后驾驶、私自外出或乱停乱放车辆,发现造成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的,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并限期调离环保系统。

2、正常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划分意见和处理决定,分别给予以下处理:(1)应负主要责任的,罚款 1000 元;(2)负次要责任的,罚款500元。

3、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2起以上(含2起,事故不分大小),司机调离工作岗位。

在我局从事驾驶工作以来,发生交通事故累计达3次以上(含3次)的,限其调离环保系统。

4、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公车私借。

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五、会议考核细则
1、与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顶替,有事提前向主持会议领导请假。

2、要遵守会议纪律,开会期间必须关闭随身携带的通
讯工具,不准交头接耳,高声喧哗,来回走动。

3、开会要认真做好笔记,会后要积极贯彻落实。

4、各支部负责会议组织、服务等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5、在会场上睡觉,交头接耳、高声喧哗,发现一次罚款30元。

6、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罚款30元,迟到一次罚款20元,手机响铃一次罚款10元,高声喧哗者罚款10元。

六、卫生考核细则
1、单位卫生实行责任制,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地面、墙壁、门窗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3、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杂物,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爱护公共财物、不践踏绿地、花草,不乱涂乱画,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纪检督察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卫生进行检查,检查后以简报形式通报全局,对责任区卫生差的单位扣除本部门
责任人当月浮动工资的50%。

6、通报卫生区差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超过三次,年终取消评先资格。

七、政治学习考核细则
1、每周五下午定为局政治学习时间,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

2、政治学习由局办公室主持。

3、任何人不得以干其科室工作为由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

4、组织政治学习,要做到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

5、平时学习考勤与年终评先结合起来。

6、有事不能参加学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30元。

八、工作纪律考核细则
1、上班期间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桌牌摆放整齐。

2、上班时间不得大声喧哗、不串门、打牌、上网玩游戏、聊天等,更不得吵架、打架或带小孩。

3、凡发现上班不佩带上岗证者,一次罚款10元,发现
打牌、上网玩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罚款50元。

九、水电管理考核细则
1、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拉电线,以确保电路安全畅通,违反者一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2、冬季不得使用电炉取暖,发现一次,对该科室负责人罚款50元。

3、夏季使用空调,必须保持室内有人,如发现无人空转现象,一次罚款该科室负责人50元。

4、室内无人发现照明灯亮者,一次罚款有关科室负责人50元。

5、用水要节约,水龙头要及时关紧,发现一次,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元;厕所无人情况下,水管大开,对当日值班人员每人罚款20元,并视情节承担每月局内水费10%—100%。

6、科室查不出违反责任人的,费用由该科室共同承担。

十、行政事务督办考核细则
(一)纪检督察科对行政事务的督办工作负总责。

(二)需要督办的重要行政事务主要有:
1、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3、年度工作负责目标的实施落实。

4、领导重要指示(督办)件的贯彻落实。

5、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6、其它需要督办的事项。

(三)纪检督察科要明确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间。

填发《督办通知单》。

(四)各单位对承办的重要行政事务,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五)纪检督察科对督办情况每月汇总一次进行通报。

(六)对逾期不办又无正当理由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并以此作为考核各单位和干部工作效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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