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说明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说明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现对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进行如下说明:1. 预制率单体建筑±0.000标高以上,结构构件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用量占全部混凝土用量的体积比,按公式一计算:预制率=100%211⨯+V V V (公式一)式中:1V ── 建筑±0.000标高以上,结构构件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体积;计入1V 计算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类型包括:剪力墙、延性墙板、柱、支撑、梁、桁架、屋架、楼板、楼梯、阳台板、空调板、女儿墙、雨棚等;2V ── 建筑±0.000标高以上,结构构件采用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体积。
2. 装配率单体建筑±0.000标高以上,围护和分隔墙体、装修与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按公式二计算:装配率=%100100⨯-∑qQi(公式二)式中:i Q ──各指标实际得分值,具体要求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分表”;q ──单体建筑中缺少的评价内容的分值总和(如:若公共建筑中无厨房和采暖管线,则q =10+4=14)。
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应同时满足预制率和装配率的要求;钢结构单体建筑应满足装配率的要求。
4.水平构件采用预制(叠合)构件或免支模的应用比例应≥70%。
5.对于主楼带有裙房的建筑项目,当裙房规模较大时,主楼和裙房可分别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主楼与裙房可按主楼标准层正投影范围确认分界。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分表注:1.表中带“★”的评价内容,评价时应满足该项最低分值的要求。
2.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引言这部分主要介绍了编制该细则的背景和目的。
江苏省将装配式建筑作为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为了规范和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制定了这一细则。
二、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这部分定义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并详细介绍了计算方法。
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装配式建筑构件的预制率和装配率的综合指标,用于衡量装配式建筑的规模和程度。
三、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指标这部分列举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所需要的指标,包括建筑面积、预制构件面积、预制构件数量、预制构件重量等。
四、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的具体步骤这部分详细介绍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计算步骤和计算公式。
包括计算预制构件的总面积和总数量,并通过与建筑面积的比值计算出预制装配率。
五、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评价体系这部分介绍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评价体系,其中包括了优秀、良好、一般和低劣四个等级的评价准则。
六、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应用这部分说明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应用范围和目的,主要用于指导和评价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发展和实施。
七、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监督与考核这部分介绍了对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包括监测、报告、考核和奖惩制度等。
八、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发展目标这部分设定了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发展目标,包括逐步提高装配率,推动装配式建筑的普及和应用等。
九、附则这部分包括了一些附则内容,包括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细则的解释和修订、实施时间等。
总结起来,《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是为了推动和规范装配式建筑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文件,详细介绍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定义、计算方法、指标和评价体系,以及监督与考核机制。
它具有指导和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和实施的重要意义。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征求意见稿)一、基本规定(一)适用范围《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计算细则”)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装配式木结构等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配率计算(其他建筑可参照执行)。
(二)一般规定1.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正负零标高以上采用标准化设计和智能建造方式,以及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系统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是我市评价装配式建筑的唯一定量指标。
2.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12)单体建筑应根据建筑类别选择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其中之一整体计算装配率。
当单体建筑部分区域存在不同建筑类型或结构形式时,可单独对该区域选择相应类型计算装配率再按区域建筑面积加权平均。
23)居住建筑采用框架、框架-剪力墙、短肢剪力墙结构时可仅对主体结构部分用公共建筑计分表代替;公共建筑采用剪力墙结构时可仅对主体结构部分用居住建筑计分表代替。
3.单体建筑装配率计算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装配率计算范围取正负零标高以上部分。
(2)屋面层以上的楼梯间、电梯机房、设备间等辅助房间可不列入计算范围。
(3)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以下部位可在主体结构相应计算范围中扣除:框架结构的首层柱、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竖向构件、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底部加强部位高度范围全部结构、托柱转换层及相邻层全部结构构件、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和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体系中的剪力墙或核心筒墙体、吊脚结构首层楼盖及以下全部结构、掉层结构的上接地层楼盖(上接地端楼盖)及以下全部结构。
4.特殊类型公共建筑如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体育场馆、大型交通枢纽建筑等,因平面异形、结构抗震超限等客观条件限制,其主体结构预制构件无法满足最低指标要求时,可在地下结构中采用同类型预制构件并按体积相等原则补充或替换。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或制造基地预先制作好建筑构件或装配好的建筑模块,然后运至现场进行安装和拼装的建筑方式。
为了推动装配式建筑在江苏省的发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本文将对该条例进行详细介绍,内容约1200字。
一、总则:二、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计算方法: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建筑项目的总预制装配量与总建筑量之比进行计算。
装配式建筑的总预制装配量包括建筑构件的预制量和建筑模块的装配量。
1.建筑构件的预制量计算方法:建筑构件的预制量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工艺和预制工厂生产能力进行计算。
施工图纸中应明确每个构件的数量和规格,施工工艺应清晰地表述构件的加工流程和材料的消耗量。
预制工厂生产能力是指预制工厂一定时间内生产预制构件的能力,一般以每月能生产的构件数量来衡量。
2.建筑模块的装配量计算方法:建筑模块的装配量根据施工图纸和拼装工艺进行计算。
施工图纸中应明确每个模块的数量和规格,拼装工艺应清晰地表述模块的拼装流程和装配时间。
装配时间是指将模块从预制工厂运至施工现场并完成拼装的时间。
三、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要求:1.2024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2.2025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
3.203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
四、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考核和奖惩措施:为推动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提高,该细则设立了考核和奖惩措施。
1.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考核:每年底,相关行政部门将对各装配式建筑项目的预制装配率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质量等级的依据。
2.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奖励:预制装配率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奖励内容包括财务奖励和荣誉称号等。
3.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惩罚: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措施,惩罚内容包括罚款、暂停项目资金拨付和取消工程竣工验收等。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一、适用范围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装配率计算可参照执行。
二、一般规定(一)本《计算细则》中的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分值。
(二)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单元;4.当采用未包含在本《计算细则》规定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时,可采取专家论证的方式确定应用比例、计算方式及分值。
(三)下述范围新建民用建筑对主体结构中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不作最低限要求:1.超过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最大适用高度的建筑工程,依据本细则计算的单体建筑装配率应达到25%以上;2.居住建筑类项目中非居住功能的建筑,其地上建筑面积总和不超过10000平方米,或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售楼处、会所(活动中心)、商铺等独立配套建筑;3.因技术条件特殊需调整装配率指标的建筑工程,依据本细则计算的单体建筑装配率应达到30%以上。
三、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1.装配率应根据表1中的分值按下式计算:P——装配率;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Q3——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Q4——装配率评价项目Q1、Q2、Q3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Q5——创新项指标实际得分值。
表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注: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2.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方法:Q1a=V1a/V×100%式中:Q1a──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V1a──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列入装配式计算的现浇部件体积和预制部件体积之和;V──主体结构竖向部件总体积。
上海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

表 2 修正系数表
技术工艺类别
修正 系数
备注
1 2 3 承重墙体 4 5
6
7 非承重外
8 围护墙
全预制墙体 双面叠合墙体 单面叠合墙体 集成钢筋双面免模墙 集成钢筋单面免模墙
预制墙板 预制条板
通高窗
1.0 0.85 0.4 0.55 0.3 1.0 0.4
0.55
1、表中“1~7”项的修正系数,是该“技术工艺类 别”可实现现场双面免抹灰(对于第 3、5 项是 单面免抹灰)前提下的系数,否则修正系数-0.1; 2、表中“2~3”项的修正系数,是该“技术工艺类 别”集成受力钢筋骨架前提下的系数,否则修正 系数-0.2; 3、属于“1~7”项“技术工艺类别”的构件,若集成 保温,则集成保温部分的构件修正系数+0.05; 4、属于“1~7”项“技术工艺类别”的构件,若集成 外饰面,则集成外饰面部分的构件修正系数 +0.05(集成外饰面包括面砖反打、石材反打等 在工厂一体化完成的饰面系统);
22
集成厨房
0.1
部品(技术)比例 A 4 100% B4
A4:各楼层集成厨房(卫生间)墙面、顶面和
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积之和
23
集成卫生间
0.1 B4:各楼层厨房(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
的面积之和
1、当墙面、顶面、地面全部实现管线分离时,
此项部品(技术)比例取为 1;
2、当承重墙柱及外围护墙、顶面、地面全部实
部品(技术)比例 A 2 100% B2
0.1 A2:各楼层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长度之和,
不扣除门窗洞口 B2:各楼层内隔墙体长度之和,不扣除门窗洞 口
部品(技术)比例 A3 100%
0.1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细则⽬次1 总则 (3)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4)4 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 (5)4.1 装配率计算 (5)4.2 预制率计算 (9)4.3 计算规定 (10)5 预制外墙外表⾯积⽐计算 (12)6 预制外墙建筑⾯积计算 (15)1.0.1为统⼀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装配式建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于宁波市装配式建筑在设计阶段的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
1.0.3 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标准的有关规定。
2.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地装配⽽成的建筑,采⽤以标准化设计、⼯⼚化⽣产、装配化施⼯、⼀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业化⽣产⽅式建造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钢-混凝⼟混合结构建筑、⽊结构建筑。
2.0.2装配率prefabrication ratio装配式建筑单体±0.000楼层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例。
2.0.3预制率Precast ratio of single building装配式混凝⼟建筑单体的基本预制率与附加预制率之和。
2.0.4全装修decorated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功能和建筑性能的状态。
2.0.5构件标准化Component standardization指装配式混凝⼟建筑预制构件制作遵循⼀整套具有适应性的模数以及模数协调原则。
设计中据此优化各功能模块的尺⼨和种类,使建筑部品、部件实现通⽤性,最终达到“少规格、多组合”的⽬的。
2.0.6集成厨房integrated kitchen楼⾯、吊顶、墙⾯、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产,在⼯地主要采⽤⼲式⼯法装配⽽成的厨房。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或现场生产建筑构件,然后将其运输至现场进行组装和安装的一种建筑方法。
其中,装配率是指建筑的构件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
计算装配率的细则如下:1. 计算方式:装配率 =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总重量 / 建筑的总重量。
可以根据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计算装配率的方式,比如可以按照构件的数量、面积或体积进行计算。
2. 总重量的确定:建筑的总重量包括所有构件的重量以及其他结构材料的重量。
需要根据建筑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确定每个构件的重量,并加总得到建筑的总重量。
3.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确定:装配式建筑构件包括墙板、楼板、梁柱等。
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项目确定使用哪些构件进行装配式建造。
4.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重量确定:根据装配式建筑构件的设计图纸或产品规格,确定每个构件的重量。
可以通过施工单位提供的构件重量数据或实测得到。
5. 特殊构件的处理:如果建筑中包含一些特殊构件,比如玻璃幕墙、钢结构等,可以将这些构件单独计算装配率,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纳入建筑的总重量进行计算。
6. 装配率的解读:装配率可以反映一个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造水平。
如果装配率较高,说明建筑采用了较多的装配式建造构件,具有较高的装配率。
相反,如果装配率较低,说明建筑中采用了较少的装配式建造构件,装配率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装配率只是评估一个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造水平的一个指标,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施工工期、成本、质量等。
此外,装配率的计算也需要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是建筑行业追求高效、环保、节能的必然选择。
装配式建筑可以将建筑构件在工厂进行标准化、集成化生产,然后运输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大大缩短了施工周期,提高了施工效率。
同时,装配式建筑减少了施工现场的噪音、污染和废弃物产生,对环境友好。
在装配式建筑中,装配率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它能够反映建筑中采用装配式构件的比例。
装配率的计算细则可以帮助工程管理者和设计团队评估装配式建筑的程度,并调整设计和施工策略,以更好地满足项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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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细则
目次
1 总则 (3)
2 术语 (4)
3 基本规定 (4)
4 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 (5)
4.1 装配率计算 (5)
4.2 预制率计算 (9)
4.3 计算规定 (10)
5 预制外墙外表面积比计算 (12)
6 预制外墙建筑面积计算 (15)
1.0.1为统一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宁波市装配式建筑在设计阶段的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
1.0.3 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钢-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
2.0.2装配率prefabrication ratio
装配式建筑单体±0.000楼层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2.0.3预制率Precast ratio of single building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单体的基本预制率与附加预制率之和。
2.0.4全装修decorated
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状态。
2.0.5构件标准化Component standardization
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构件制作遵循一整套具有适应性的模数以及模数协调原则。
设计中据此优化各功能模块的尺寸和种类,使建筑部品、部件实现通用性,最终达到“少规格、多组合”的目的。
2.0.6集成厨房integrated kitchen
楼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7集成卫生间integrated bathroom
楼面、吊顶、墙面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0.8干式工法楼(地)面Decoration surface layer of floor (ground) using dry construction method
采用干作业施工方法装修的楼(地)面装修面层。
2.0.9预制外墙外表面积比Area ratio of precast exterior wall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单体预制外墙外表面积占建筑物外墙外表面积的比例。
3 基本规定
3.0.1本细则采用装配率和预制率指标评价建筑的装配化程度。
3.0.2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计算单元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计算单元应为单体建筑,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 单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作为不同的计算和装配式建筑计算单元;
3 评价单元尚应满足国家、省标准规范要求及宁波市相关规定。
3.0.3确定设计阶段单体建筑为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满足装配率要求;
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同时满足装配率和预制率要求;
3公共建筑装配率不低于60%,居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
4 预制率应满足宁波市地方规定最低要求。
3.0.4 省建筑钢结构三年规划中,医院等公共建筑宜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抄省文件要求)
3.0.5 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式装修。
3.0.6 预制外墙系统应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及结构形式选择适宜的系统类型,预制外墙板可采用内嵌式、外挂式、嵌挂结合等形式。
3.0.7预制外墙的拆分设计应符合标准化、系列化、模数化的要求,满足建筑立面效果、制作工艺、运输
及施工安装的条件,并保证预制构件受力的合理性及生产安装的简便性。
4 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
4.1 装配率计算
4.1.1 装配率计算应根据表4.1中评价项分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
—— 装配率;
—— 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
——
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
—— 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
—— 评价项目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
4.1.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单体±0.000以上主体结构混凝土用量体积计算
(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