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特别通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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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转方式
提前报关方式
中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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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关手续
先在指运地报关
1. 进口转关的手续——提前报关转关 相 关 单 证
进口货物报关单
后在进境地转关
指运地海关接受电子申报
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 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 汽车载货登记薄/船舶监管薄 提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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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传输至进境地海关 5日内 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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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识产权海洋保护的适用范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为了维护正常的 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依照国家的法律 法规,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境或者出 境的措施。 (1)版权与著作权 (3)地理标志权 (5)专利权 (2)商标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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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关事务担保的性质 A.履行性 B.惩罚性 C.补偿性
3.海关实务担保的作用
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和科技文化交流、利于保 障国家利益不被侵害、便利进出境活动、促进对外贸易 效率的提高、担保制度对进出境活动的当事人的制约、 促进企业守法自律、按时履行其承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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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口转关的手续——直接转关报关
先在进境地转关 后在指运地报关
源自文库
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 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规定时间运抵指运地
货物到达指运地之日起14天内指运 地海关办理申报
申报单据如下: ①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 (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提 交 进境汽车载物清单) ②汽车载货登记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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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案担保
① 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 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责令纳税义务人向海 关提供税款担保 ② 缉私、稽查查获的执行风险较大的追征补征税款情事的 ③ 受海关处罚的当事人或者其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 出境前未缴清其应缴的罚款、违法所得和依法追缴的货物、 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的 ④ 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中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 货物,或者收发货人请求海关放行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的。 ⑤ 有违法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无法或者不便扣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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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图描述的是哪种转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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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关的基本规则 (二)转关的条件及当事人的义务
1.转关的条件
① 转关货物的指运地或启运地应当设有经海关批 准的监管场所。转关货物的存放、装卸、查验应在海 关监管场所内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在海关监管场所以 外存放、装卸、查验货物的,应事先向海关提出申请。 ② 转关货物应由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承运人承运。 承运人应按海关对转关路线范围和途中运输时间所作 的限定,将货物运抵指定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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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关货物的申报
1.申报的期限 A.直接转关货物的申报期限 B.提前报关方式转关的申报期限
2.申报的效力及修改或撤销 转关货物申报的电子数据与书面单 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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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转关方式的申报期限
转关运输方式 进口 出口 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装货 14天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 前24小时 关手续,在海关限定期限内运 抵指运地海关之日起14天内, 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逾期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进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 报之日起5天内,向进境地海 关办理转关手续。超过期限仍 未到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的,指运地海关撤销提前报关 的电子数据 出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 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 监管场所,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 口转关手续,超过期限未办理海 关转关手续的,启运地海关撤销 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
第6章
特别通关制度
【导学】本章主要介绍进出口货物的转关 手续、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知识产权海关 保护制度以及进出境行邮物品和特殊货物 的通关制度,要求重点掌握转关与海关事 务担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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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通关制度的含义
特别通关制度是指除了基
本通关制度以外,因货物进出境 的特殊性质、状态及需要而订立 的其他海关通关制度,包括进出 口货物转关制度、海关事务担保 制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通关制度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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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关的基本规则 (一)转关的方式及适用
中转方式 1.转关的方式 提前报关方式 2. 转关方式的适用 具有全程提运单,需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进出口中转 货物应采用中转方式办理转关手续;其他进口转关、出口 转关及境内转关的货物可采用提前报关方式或直转方式办 理转关手续。 直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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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事务担保的适用
1.海关实务担保范围 (1)通关事务担保(因下述原因要求先放货)
① ② ③ 归类或估价、原产地不明; 减免税手续尚未办好; 缓税担保;无证明到货(减免税证明);

⑤ ⑥
单证不全,需要补交
暂准进出境货物、物品、进境修理物品和出境加工货物、租赁进出口货物 原进口货物尚未退运出境或者尚未放弃,或者原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纳税 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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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进出口货物的转关制度
一、转关货物的种类及限制范围
1.转关的意义 “转关”是指 进出口货物在海关 监管下,从一个设 关地转运至另一设 关地办理某项海关 手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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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关货物的种类
进口转关货物
进境(转关)
进 海关监管 境 地
报关 指 运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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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关事务担保的实施
1.担保资金与担保函的使用
保证金
担保资金
风险 担保金
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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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的作出
担保资金的交付 担保申请 提供担保 保证函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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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关事务担保的实施
3.担保的销案
履行了义务后销案:3天内书面通知担保人, 担保人60天内不办理退款则公告,公告后90 内仍不办理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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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的义务 ①海关派员押运转关货物,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承 运人应当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规费,并提供方便。
②转关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 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 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③转关货物运输途中因交通意外等原因需要更换运输工具或 驾驶员的,承运人或驾驶员应通知附近海关,经附近海关核实 同意后,方可在海关监管下换装运输工具或更换驾驶员。 ④转关货物在境内储运中发生损坏、短少、灭失情事时,除 不可抗力外,承运人、货物所有人、存放场所负责人应承担税 赋责任。
⑦ 提供总担保的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备案计划内零部件 ⑧ 涉及临时反倾销的进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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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税事务担保
① ② 申请人经营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仓储等特定业务 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营企业提供应提供担保
A.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
B.因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① 经营企业或者加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存在较高监管风险,经营企业提供相应 担保后予以备案: A.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 B.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 C.加工贸易手册首次申请2次或2次以上延期的; D.办理加工贸易异地备案的 ④ 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手续提交的单证与事实不符的,货物已进口的, 企业可以申请退运,也可以向海关提供担保后继续履行合同
船舶监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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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口转关的手续——中转转关报关
收货人或代理人向指运地 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一般采用提前报关方式
具有全程提运单、需换装境内运 输工具的中转转关货物
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5日 内向进境地海关提交单据办 理转关手续
单据: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进口货 物中转通知书” 、运输工具纸质舱单 (空运方式提交“联程运单”)等单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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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口转关的手续——提前报关转关
先在启运地报关
后在启运地转关
出口货物报关单
货物运抵启运地之前电子报关 数据传输至出境地海关 货物运抵启运地
5日内
相 关 单 证
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
汽车载货登记薄 船舶监管薄
向启运地海关办理转关 向出境地海关办理出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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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保人法律责任 5.被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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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概述
1.知识产权的含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利用自己的知识,用脑力劳动所创造的 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因此又称智力成果权。 特 点
无形性、专有性、 地域性、时间性、 可复制性
A、提前报关的转关 B、直转方式的转关 C、中转方式的转关 D、直通方式的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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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海关事务担保制度
一、海关事务担保的含义 1. 定义
海关事务担保,是指与海关管理 有关的当事人在向海关申请从事特定 的经营业务或者办理特定的海关手续 时,其本人或海关认可的第三人以向 海关提交现金、实物或者保证函等财 产、权利,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 承诺的义务的法律行为。
(7)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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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识产权海洋保护的权利人
• 著作权人及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 商标权注册人 • 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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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出口收发货人申报知识产权的义务 进出口收发货人在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时,须应海关的 要求,就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补充申报,并附交证明文件。海 关认为必要时,查验进出口货物并提取货样。
5.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和作用
海关作为进出口的监督管理机关,对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可以 有效地制止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的对外贸易秩序, 鼓励对外贸易企业公平竞争,合法经营,从而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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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指运地
转出地=进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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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例题(单选题)
江苏连云港A公司向香港B公司出口叉车,经海关批准, 该批货物运抵连云港海关监管现场前,先向该海关录入出 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货物运至海关监管现场后,办理 有关手续转关至上海吴淞口岸装运出境。该批出口货物其 转关运输采用的是( )
具有全程提运单、需换装境内运 输工具的中转转关货物
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5日 内向启运地海关提交单据办 理转关手续
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 出境地海关办理出境手续
《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舱单 《汽车载货登记本》,《船舶监 管簿》
出口货物中转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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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境内转关手续 除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外,均按进口转关办理 办理方式: 1.提前报关转关 2.直接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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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人的资格及担保责任
1.担保人的资格
担保人必须有足够的财产;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限制行为能力的,不能作为担保人
2.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担保期间不免除被担保人履 行海关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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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事务担保的方式 (海关审定选择方式)
1.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2.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 3. 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4. 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
报关
出口转关货物 出境
出 境 地 进口转关
境内转关货物
A 海关监管 海 关 B 海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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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 海关监管 运 地 ©2009 SZ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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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制转关的范围 ①进口固体废物(废纸除外)
②进口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 层物质 ③进口汽车整车,包括成套散件和二类底盘
④国家检验检疫部门规定必须在口岸检验检疫 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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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口转关的手续——直接转关报关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
发 货 人
电子出口报关 办理转关手续
启运地 海关
相关单证
出境地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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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 3.汽车载货登记簿 或 船 舶监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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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口转关的手续——中转转关报关
发货人或代理人向启运地 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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