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民政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44
行政确认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45
行政确认
福利企 业资格 认定初 审
【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关于印发<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 的通知》(民发〔2007 〕103号)第五条 【行政法规】 《社会团体登记管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号)第六条 第二十 七条 【行政法规】 《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251号)第 六条 第十九条
区级
区级
永久
7 行政处罚
对非公募 基金会违 规行为的 处罚
【行政法规】 《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 社会公开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 0号) 第四十二条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8 行政处罚
对擅自移 动或故意 损毁界桩 或行政区 域界线标 志物的处 罚 对擅自编 制行政区 域界线详 图或改变 行政区域 界线画法 的处罚 对在公墓 和农村的 公益性墓 地以外的 其他地方 埋葬遗体 、建造坟 墓、乱埋 乱葬的处
区级
区级
永久
36
行政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37
行政给付
公务员 抚恤金 发放
【部门规章】民政部关 于国家机关工作恩怨伤 亡抚恤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知 民函{2014}343号 第一、二、三、四条 【部门规章】《城市生 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3年民政部令第 24号) 【法律】 《收养法》 第十五 条 【部门规章】 《中国公民收养子 女登记办法》(1999年5 月2日国务院批准 1999 【部门规章】 《光荣院管理办法 》(民政部令第40号) 第 七条 第八条 【行政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 (2003年国务院令第 387号) 第四条 【部门规章】 《婚姻登记工作暂 行规范》(2003年民政 【行政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 (2003年国务院令第 387号) 第十条 【部门规章】 《婚姻登记工作暂 行规范》(2003年民政
社会福利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18
行政给付
临时救 助金给 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福利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19
行政给付
自然灾 害救助 款物给 付
20
行政给付
城乡居 民最低 生活保 障金给 付 农村五 保供养 对象生 活补助 金给付 在乡老 复员军 人定期 定量生 活补助 金给付 义务兵 家属优 待金给 付 退役士 兵自主 就业一 次性经 济补助 金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13
行政强制
对被限 期停止 活动非 公募基 金会的 登记证 书、印
【行政法规】 《基金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400号)第 三条 第四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民政厅关 【行政法规】《退役士 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 号 第二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0 〕54号) 【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军人抚恤 优待实施办法》(2015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0号) 第十一条 第 二十一条 第四十条 【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 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 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 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5〕10 号)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面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 知》(国发〔2014〕47 号)第二条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14
行政强制
退役士 兵安置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安置办
区级
区级
永久
15
行政给付
孤儿生 活费的 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福利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16
行政给付
重点优 抚对象 丧葬补 助费的 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17
行政给付
城乡医 疗救助 金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行政法规】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社会公开 》(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十 七条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9 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社会公开 》(国务院令第 353 号)第十 八条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10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12
行政强制
对被限 期停止 活动民 办非企 业单位 的登记 证书、 对被限 期停止 活动社 会团体 的登记 证书、 印章和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38
行政给付
流浪乞 讨人员 救助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39
行政确认
中国公 民收养 子女办 理收养 登记的 确认 光荣院 集中供 养待遇 的确认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40
行政确认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41
行政确认
1.1办 理结婚 登记 婚姻登记 1.2办 理离婚 登记
山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模板)
以省住建厅部分目录为例:
信用事项 序 号 职权类型 职权 编码 项目
社会团体 设立、变 更、注销 登记及修 改章程核 准 民办非企 业单位设 立、登记 事项变更 、注销登 记及修改 章程核准 非公募基 金会设立 、变更、 注销及分 支(代 表)机构 设立、变 更、注销 及修改章 养老机构 设立、变 更、注销 许可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福利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Biblioteka Baidu
46
其它
社会团 体年检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47
其它
民办非 企业单 位年检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48
其它
非公募 基金会 年检
【行政法规】 《基金会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00 号)第三条 第三十四条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行政法规】 《自然灾害救助条 例》(国务院第577号 令)第二十二条 第二 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关于印发《 【行政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 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农村五保 供养办法》(山西省人 民政府令第228号) 第 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军人抚恤 优待实施办法》(2015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0号) 第三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军人抚恤 优待实施办法》(2015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0号) 第二十四条 【行政法规】 《退役士兵安置条 例》(国务院、中央军 事委员会令第608号)第 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
永久
2 行政许可
0500-A00200140724
【行政法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 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社会公开 251号)第五条 第十五条 第 十六条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3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 《基金会管理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 社会公开 号)第二条 第三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四条~第十八 条 【法律】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5年修订)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五条 社会公开 【部门规章】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政部令第48号)第四条 第八 【行政法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公开 》(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 十三条
【行政法规】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经国务院令第 628 号修改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二十 社会公开 条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 (晋民办函正[2011 ]18 号) 、(省政府令第232号)第三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行政法规】 《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251号)第六 条 第二十八条 【行政法规】 《社会团体登记管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号)第六条 第三十 六条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42
行政确认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43
行政确认
1.3补 领婚姻 登记证 婚姻登记 1.4补 办结婚 登记
【行政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 (2003年国务院令第 387号)第十七条 【部门规章】 《婚姻登记工作暂 行规范》(2003年民政 【行政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 (2003年国务院令第 387号)第八条
区级
子项
信用信 息记录
信息项
职权依据
信息公开 属性
信用信 息提供 单位
责任 部门
更 新 报送方式 频 率
更新 模式
行使 层级
信息存 放层级
公示 期限
备 注
1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七 社会公开 条 第九条 第十九条~第二十 一条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4 行政许可
区民政局
社会福利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5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 体违规行 为的处罚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6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 企业单位 违规行为 的处罚
【行政法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 社会公开 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1 号) 第二十五条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安置办
区级
区级
永久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安置办
区级
区级
永久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29
行政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30
行政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31
行政给付
烈属、 因公牺 牲军人 遗属、 病故军 人遗属 定期抚 参战参 试退役 人员生 活补助 发放 带病回 乡退伍 军人生 活补助 发放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军人抚恤 优待实施办法》(2015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0号)第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军人抚恤 优待实施办法》(2015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0号)第三十五条 第 三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军人抚恤 优待实施办法》(2015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0号)第三十四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军人抚恤 优待实施办法 》(2015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0号) 第十六条 十八 条【部门规章】《伤残 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 【行政法规】 《烈士褒扬条例》 (国务院令第601号) 第九条 《军人抚恤优待 条例》第十二条 第十三 条【部门规章】《山西 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 【部门规章】《人民警 察抚恤优待办法 》民发 {2014}101号 第十七条 第十九条
【行政法规】 《退役士兵安置条 例》(国务院、中央军 事委员会令第608号)第 三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军人抚恤 优待实施办法》(2015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0号)第九条 【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 改革工作的通知》(晋 政发[2012]29号) 第 二条 第三项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军人抚恤 优待实施办法》(2015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0号)第二十条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军人抚恤 优待实施办法》(2015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0号) 第三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 《关于给部分烈士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军人抚恤 优待实施办法》(2015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0号)第三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 《关于给部分农村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32
行政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33
行政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34
行政给付
残疾军 人抚恤 金发放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35
行政给付
烈士褒 扬金和 一次性 抚恤金 发放 人民警 察因公 伤亡抚 恤金发 放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救灾救济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福利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21
行政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福利 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22
行政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23
行政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区级
区级
永久
24
行政给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安置办
区级
区级
永久
25
行政给付
26
行政给付
27
行政给付
28
行政给付
符合政 府安排 工作条 件的转 业士官 、退役 士兵待 烈属、 因公牺 牲军人 遗属、 病故军 人遗属 一次性 符合政 府安置 工作条 件的转 业士官 、退役 士兵自 分散安 置一至 四级残 疾军人 护理费 给付 60周岁 以上烈 士子女 和建国 前错杀 被平反 人员子 60周岁 以上农 村籍退 役士兵 生活补 助金给 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