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
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白皮书第一版

《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白皮书》(第一版)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指导协调组组 长: 陈 伟副组长: 郭建兵 陈 英 高素梅 戴 红 胡 燕 林 宁何小龙 侯建仁秘书长: 尹洪涛成 员: 任利华 何海林 姜广智 朱宗尧 陈少媚 池 宇陈建共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组 长: 林 宁副组长: 马洪杰 赵国祥 于 跃 张 帆 欧阳树生邱善勤 陈渌萍 秘书长: 周 平Ⅱ编写组王宝艾 高 林 周 平 潘纯峰 左天祖 马洪杰 张 帆 陈世林 高 巍 范 勇 欧阳树生 寸丹梅 廖 昕 崔 静 李 娜 王春涛 贺东锋 李慧敏子 毛立新 李 新 刘瑞慧 白 璐 王永华参加单位(排名不分先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翰纬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勤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金禧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ⅢCopyright © 2010 版权所有前 言2009年4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方面明确提出“加快制定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和规范”。
为了贯彻落实规划要求,2009年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成立了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研究并建立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制定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相关标准。
该工作组的成立得到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科技司、电子信息司以及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湖北、重庆、成都、沈阳、杭州等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目前,工作组主要围绕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服务管理、治理、外包等专业领域开展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并针对云计算服务新兴领域开展前期标准预研工作。
工作组形成的标准成果对修订我国《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同时,通过《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初步掌握了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总体规模、增长速度及发展趋势;另外,标准在WTO服务贸易多边磋商、中欧服务贸易谈判中也得到了应用。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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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6
4、创新标准化工作模式
解决了传统标准化工作“重研制、轻应用、无反馈”的问题 探索出了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引入质量管理领域PDCA理念,实现
标准研制、标准验证、标准应用和标准改进闭环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模式。
2
2、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现状
2011/12/6
2011年上半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11120亿元,其中,信息技术服务 业务收入5338亿元,占软件业务收入的45%。
3、产业发展现状 – 存在的问题
对信息技术服务的内涵和外延缺乏 统一认识,给开展行业统计、市场 管理、政策制定等工作带来了很大 的困难;
发包指南和 外包管理
交付保障 规范
数据保护 规范
开发外包交 付规范
行业 应用
电子政务
实施指南
金融
烟草
……
6、标准立项
标准计划类型 国标计划(7)
专业组 基础 运维 服务管理 服务外包
标准名称
《信息技术服务 分类与代码 》等2项标准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3项标准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2部分:实施指南》 《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 第1部分:服务交付保障通用要求》
标准计划类型 行标计划(23)
专业组 基础 系统建设 运维 服务管理 服务外包
标准名称
《信息技术服务 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等4项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等6项标准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2部分:交付规范》等5项标准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3项标准 《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 第2部分:数据保护规范》等5项标准
信息技术服务_运行维护_第2部分:交付规范_编制说明解析

四、编制过程
2009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成立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组织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按照整个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度的安排,依据“急用先行,成熟先上”的标准制修订原则,在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信息技术运维服务交付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在本标准草案的编制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如下:
1、国内外缺乏对信息技术服务以及其交付内容的确切定义。
通过我们的资料收集工作,发现国内外包括WTO、欧盟、《大英百科全书》、联合国/网站术语表、《现代服务业发展科技问题研究专题报告》等在内的国内外权威机构或文献中,均无对“信息技术服务(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的定义。同时,对信息技术服务交付内容的分类和定义也没有统一的意见。特别是在优化改善和咨询评估的交付内容上缺乏确切的定义。2、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迅速,信息技术服务交付手段层出不穷。
1、本标准与《信息技术运维服务通用要求》、《信息技术运维服务安全要求》、《信息技术数据中心运维服务规范》、《信息技术运维服务应急响应规范》、《信息技术外围设备运维服务规范》、《信息技术存储设备运维服务规范》、《信息技术服务器运维服务规范》、《信息技术网络设备运维服务规范》、《信息技术数据库运维服务规范》共同组成信息技术运
本标准的起草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电子四所牵头,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主要有神州数码、宝信软件等单位。本标准的起草工作也得到了浪潮集团、广州南天、太极集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本标准起草单位
交付管理
和人员详见附件一
2009年6月中旬,标准工作组运维标准组的主要成员集中进行了标准的讨论和编制工作,通过对信息技术运维服务中对交付过程的管理、交付提供的内容、交付传递的方式和交付产生的文档等内容研究,结合各标准编写单位实践过程中的经验积累,完成了本标准的草案初稿。初稿中,对信息技术运维服务交付的范围、内容和关键指标做了初步整理。随后在2009年6下旬到7月初,将此初稿在标准工作组组长单位范围内征集意见,重点针对运维服务交付的管理、内容和报告进行了意见征求。在此基础上,2009年7月上旬和8月上旬,运维标准组的主要成员分两次集中进行了标准的讨论和修订工作,于2009年8月14日完成了本标准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此稿中重新绘制了交付规范的框架,并对交付方式做了重新分类和术语的统一。
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篇一:it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浅析it服务之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浅析20XX年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在京成立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itss,以下简称:工作组),该标准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提出信息系统建设、信息技术运维、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信息技术治理、软件即it服务(saas)、软件应用服务等方面的标准需求,研究并建立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制定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相关标准。
itss是国内it服务业首个自主创立的服务标准,权威性很强。
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示范将有效地引导和规范我国it 外包服务市场的成长,推动服务国家化、产业国际化进程,对产业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itss基本特点:1、全面覆盖:itss全面覆盖了it服务外包的组成要素、it服务的全生命周期,同时也覆盖了咨询、设计与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运营等it服务的不同业务类型;2、统筹规划:itss是一套体系化的标准库,其研发过程是从体系的规划设计着手,并按照“急用先行、成熟先上”原则而制定的;3、科学权威:itss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研究制定的系列国家标准,用于指导信息;4、技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5、全面兼容:itss是在充分吸收质量管理原理和过程改进方法精髓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由行业主管部门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联合研发的,同时与itIL、cmmI、cobit、escm、Iso/Iec20000、Iso/Iec27001等国际最佳实践和国际标准兼容。
总的来说,itss可确保:标准化的it服务、可信赖的it服务。
篇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编制说明)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编制说明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基础标准组二○○九年七月一、编制背景“十五”是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成长期。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评估中的8大阶段和7大步骤(大全)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评估中的8大阶段和7大步骤(大全)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ITSS工作组研制的一套IT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IT服务的方法论。
全面规范了IT服务产品及其组成要素,用于指导实施标准化和可信赖的IT服务。
ITSS分会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联合指导下工作,ITSS标准体系是我国IT服务行业最佳实践的总结和提升,也是我国从事IT服务研发、供应、推广和应用等各类组织自主创新成果的固化。
1、评估准备过程(咨询阶段)(1)成立ITSS工作小组成立ITSS工作小组,是公司确定开展ITSS评估之后的首要工作。
ITSS工作小组成员建议由总经理、营运副总(或分管运维服务业务的高层)、运维服务核心管理人员和体系负责人组成,确保ITSS工作小组能获取足够的资源,高效的执行力。
(2)学习ITSS标准对ITSS标准的学习,是在公司贯彻ITSS体系的前提条件。
学习的方式可以是参加专业的培训班,也可以是聘请咨询机构或咨询老师。
先期的培训主要是针对ITSS工作小组成员进行。
(3)编制公司的ITSS体系文件ITSS工组小组成员在通过对ITSS标准体系的学习之后,要充分考虑公司运维服务的实际情况,着手编制ITSS体系文件,ITSS体系文件一般由手册、程序文件、规章制度和体系运行记录四部分组成。
(4)贯标ITSS体系文件编制完成以后,需要对全体运维服务相关人员进行发布,并组织运维服务相关人员学习ITSS标准和公司的ITSS体系文件,主要向员工说明ITSS体系实施后,与之前习惯作法之前的差异。
(5)试运行ITSS体系需要在公司试运行3个月以上,在试运行期间,需要严格按ITSS体系要求,记录体系运行的详细记录,并不断改进、完善ITSS体系。
(6)内部评审ITSS体系在公司试运行3个月以后,有必要进行一次内部评审,检查ITSS体系的运行情况,以及体系覆盖的各部门对ITSS体系的执行情况,拾遗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仔细分细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改进措施落实情况。
信标委云计算工作组成立将促进两化融合顺利进行

一周要闻信标委云计算工作组成立将促进两化融合顺利进行近日,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云计算标准工作组(简称云计算标准工作组)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本次会议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的指导下,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办。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方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司长肖华、电子信息司司长丁文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赵波院长、书记林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副院长胡春明、中国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汝林等出席本次会议并发言。
方向在致辞中强调,云计算标准化工作是推动云计算技术产业及应用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
在《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已将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国标委希望云计算标准工作组更好地组织协调国内企业积极参与云计算标准化工作,加强云计算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具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以满足我国产业和应用的需求。
云计算标准工作组组长肖华在发言中指出,我国正面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重要时期,促进云计算产业研发和示范应用被看做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云计算标准解决了云计算产业发展中暴露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云计算标准成为推动云计算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云计算标准工作组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快云计算标准推进工作,重视标准的应用推广,促进国内标准工作与国际工作的协同开展。
会上,云计算标准工作组秘书长赵波介绍了云计算标准工作组工作方案,云计算标准工作组副秘书长胡春明介绍了云计算标准体系规划,云计算标准工作组副秘书长刘志宏介绍了工作组近期的工作计划。
与会代表就工作组方案、云计算标准体系以及近期工作组计划安排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为工作组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云计算标准工作组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云计算产业标准化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编制说明)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编制说明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基础标准组二○○九年七月一、编制背景“十五”是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成长期。
其中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18号文,为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商业模式从普遍服务提升到增值服务。
进入“十一五”后,我国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在政策和环境方面得到了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但是完整的可持续改进信息技术服务的标准体系尚未构建,受行业管理、监管体系、法制建设等制约。
同时,随着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信息技术服务的内容和服务形式也在不断的发展,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中对计算机服务业及软件业的分类难以对这些活动进行准确和全面的反映。
其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及信息技术领域服务的国际合作与国际比较随之增加,这更需要一个既能准确、全面、系统反映我国现阶段信息技术服务活动的状况,又能与国际分类相衔接的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分类。
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逐渐向实体经济蔓延,对信息技术服务业也有较明显影响,因此如何引导和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业已成为政府、企业等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
二、编制目的和意义信息技术服务分类标准的制定,为界定、规范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提供了参考,丰富和完善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中计算机服务业及软件业的服务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的分类原则和方法,为信息技术服务分类提供了分类方案,为信息技术服务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依据,为行业主管部门对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分类提供了指导。
通过分类跟踪,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更好的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本标准以国内信息技术服务发展的需求为指导,以推动和促进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目的进行编制,为完善我国信息产业服务统计制度和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国际交流奠定了基础。
三、编制原则本标准的编制从信息技术服务需方和信息技术服务供方两个对应维度,以解决信息技术服务需求为准则,从信息技术服务供方角度将信息技术服务进行分类和界定。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中国信息技术标准(ITSS)是由中国信息通信行业协会(CAICT)和行业联盟制定的一系列标准,旨在指导引导行业技术服务的建立和管理。
本标准具体内容包括:技术服务实施要素、技术服务流程及技术支撑机制、技术服务数据管理、技术服务合同管理、技术框架、技术服务发布及成果管理等。
一、技术服务实施要素(一)技术服务人员: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应当确保技术服务人员熟悉行业实践和相关技术,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二)技术服务管理岗位:应当确保技术服务管理岗位的配备,负责协调服务人员实施技术服务,并制定技术服务管理机制、督促技术服务流程,管理技术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异议。
(三)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确保技术服务机构能够安全、稳定地提供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软件、硬件、维护以及其他所需要的物资和服务项目。
二、技术服务流程及技术支撑机制(一)技术服务流程:技术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流程,如需求分析、设计解决方案、制作产品、测试调试、交付验收、售后维护等进行。
(二)技术支撑机制:应当制定特定标准机制以及技术服务文档、测试策略等,以确保技术服务流程的质量。
三、技术服务数据管理(一)技术服务数据:技术服务信息应当包含确认配置、技术服务内容、技术服务绩效、服务改进措施等数据,要全面管理技术服务状态和质量水平。
(二)技术服务审计:应当定期对技术服务活动和技术服务内容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核实和更新技术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合同应当准确、全面、完整地记录技术服务细节、权利义务、服务时间、服务金额等内容,确保双方合理分工且有效执行技术服务内容。
五、技术框架(一)技术框架体系:应当建立全面的技术框架体系,确定技术服务的基本原则,并根据需求制定实施步骤,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和建立技术支撑机构。
(二)技术服务模式:应当制定专业的技术服务模式,不断改进技术服务内容,以及实施技术服务的流程,确保技术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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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it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浅析
it服务之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浅析
20XX年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在京成立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itss,以下简称:工作组),该标准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现状和趋势,研究提出信息系统建设、信息技术运维、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信息技术治理、软件即it服务(saas)、软件应用服务等方面的标准需求,研究并建立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制定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相关标准。
itss是国内it服务业首个自主创立的服务标准,权威性很强。
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示范将有效地引导和规范我国it 外包服务市场的成长,推动服务国家化、产业国际化进程,对产业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itss基本特点:
1、全面覆盖:itss全面覆盖了it服务外包的组成要素、it服务的全生命周期,同时也覆盖了咨询、设计与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运营等it服务的不同业务类型;
2、统筹规划:itss是一套体系化的标准库,其研发过程是从体系的规划设计着手,并按照“急用先行、成熟先上”原则而制定的;
3、科学权威:itss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研究制定的系列国家标准,用于指导信息;
4、技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5、全面兼容:itss是在充分吸收质量管理原理和过程改进方法精髓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由行业主管部门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联合研发的,同时与itIL、cmmI、cobit、escm、Iso/Iec20000、Iso/Iec27001等国际最佳实践和国际标准兼容。
总的来说,itss可确保:标准化的it服务、可信赖的it服务。
篇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编制说明)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
编制说明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基础标准组
二○○九年七月
一、编制背景
“十五”是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成长期。
其中2000
年国务院发布了18号文,为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商业模式从普遍服务提升到增值服务。
进入“十一五”后,我国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在政策和环境方面得到了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但是完整的可持续改进信息技术服务的标准体系尚未构建,受行业管理、监管体系、法制建设等制约。
同时,随着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信息技术服务的内容和服务形式也在不断的发展,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中对计算机服务业及软件业的分类难以对这些活动进行准确和全面
的反映。
其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及信息技术领域服务的国际合作与国际比较随之增加,这更需要一个既能准确、全面、系统反映我国现阶段信息技术服务活动的状况,又能与国际分类相衔接的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分类。
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逐渐向实体经济蔓延,对信息技术服务业也有较明显影响,因此如何引导和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业已成为政府、企业等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
二、编制目的和意义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标准的制定,为界定、规范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提供了参考,丰富和完善了《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代码》中计算机服务业及软件业的服务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的分类原则和方法,为信息技术服务分类提供了分类方案,为信息技术服务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依据,为行业主管部门
对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分类提供了指导。
通过分类跟踪,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更好的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供全方位
支持。
本标准以国内信息技术服务发展的需求为指导,以推动和促进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目的进行编制,为完善我国信息产业服务统计制度和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国
际交流奠定了基础。
三、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从信息技术服务需方和信息技术服务供
方两个对应维度,以解决信息技术服务需求为准则,从信息技术服务供方角度将信息技术服务进行分类和界定。
信息技术服务需求包括纵横两个维度的内容,一是横向的由管理体系、人员、信息资源、技术支撑等组成的信息化体系要素,二是纵向的系统生命周期过程,即系统的概念、开发、生产、使用、支持、退役等六个阶段。
应对需方信息技术服务需求的各项内容,在供方层面产生了八项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包括咨询服务、培训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和部署服务、测试服务、集成服务、
IT运维服务和租赁服务。
这八种信息技术服务应对需方信息技术服务需求全部要素的同时,也涵盖了系统生命周期过程的全部六个阶段。
信息技术服务框架如图1所示。
图1:信息技术服务框架图
图1中,八类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与信息技术服务需求的基本对应关系如下:?咨询服务,包括规划、设计、管理咨询和监理,应对于需方信息技术服务需求中
的管理体系、人员、信息资源,以及技术支撑中的概念和开发等阶段;?运维服务,应对于需方技术支撑需求中的运营和优化阶段;
?软件开发与部署服务,应对于技术支撑需求中规划、设计及实施阶段;?测试服务,应对于需方技术支撑需求中的实施、运营和优化阶段;
?数据处理服务,应对于需方信息资源需求;
?集成服务,应对于需方技术支撑需求中的规划、设计及实施阶段;
?培训服务,应对于需方人员能力需求;
?租赁服务,应对于需方技术支撑需求;
四、编制过程
20XX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成立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组织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相关标准的制定
工作。
按照整个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度的安
排,依据“急用先行,成熟先上”的标准制修订原则,在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本标准的起草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
研究所(电子四所)牵头,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主要有赛宝认证中心、浪潮软件、太极集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北京经信委、河北省软件评测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单位。
电子四所于20XX年2月开始着手查阅和收集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相关的资料,并加以整理。
收集到的国内外有关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的定义请参见附件一。
通过对信息技术服务的基本特征、业务需求、服务提供内容、服务提供方式,以及国内外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现状的研究,结合对上述收集到的各种资料的分析,20XX年4月初,完成了本标准草案的初稿。
初稿中,对信息技术服务的定义、信息技术服务的内容及分类做了初步定义。
随后在20XX年4月到6月,将此初稿在标准工作组组长单位范围内征集意见,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研讨,重点针对信息技术的分类方法和分类定义进行了意见征求。
在此基础上,20XX年6月中旬,标准工作组基础标准组
的主要成员集中进行了标准的编制工作,于20XX年6月19日完成了本标准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此稿中对分类进行了细化,并对每种分类给出了定义或说明。
20XX年7月2人,基础标准工作组邀请国家统计局、标研院等单位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信息编码、统计等方面的专家对标准草案再次进行研讨。
会后,针对专家的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
20XX年7月17日,发布《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征求意见稿。
五、存在的问题
在本标准草案的编制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如下:
1、国内外缺乏对信息技术服务的确切定义。
通过我们的资料收集工作,发现国内外包括wTo、欧盟、《大英百科全书》、联合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科技问题研究专题报告》等在内的国内外权威机构或文献中,均无对“信息技术服务(InformationTechnologyservice)”的定义。
同时,对信息技术服务所涵盖的范围,也没有统一的意见。
特别是一些信息技术服务同电信增值服务、以及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供的其他服务(如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等等)很难进行区分。
2、国内外缺乏权威的分类标准和定义,且相关分类方法各不相同。
通过我们收集到的资料可以看出,各个国家、组织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