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设计(修订版) 2015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设计(修订版) 2015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设计(修订版) 2015

附件1

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围 (1)

2 规性引用文件 (1)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

2.2标准、技术规 (3)

2.3其他参考资料 (4)

3 术语与定义 (4)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5)

4.1环境风险识别 (5)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6)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7)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8)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8)

5.2.2评分方法 (9)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4)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5)

5.4.1分级矩阵 (15)

5.4.2级别表征 (16)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容 (16)

6.1 总论 (16)

6.2 区域环境概况 (16)

6.3 企业概况 (17)

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7)

6.5 环境风险分析 (18)

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19)

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1)

6.8 附图 (21)

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22)

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35)

1适用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省围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

2 规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修订版);

《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

《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4月)。

2.2标准、技术规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

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修 订 版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某某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方案报告

*******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分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录 目录 ............................................................................................................. I 1 前言 (1) 2 总则 0 2.1 编制原则 0 2.2 编制依据 (2) 3 环境风险识别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 4.1布袋除尘器破损防范措施 (7) 4.2氨水储罐破裂破损防范措施 (7) 5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评估 (7)

**************分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1 前言 环境风险评估的最终目的是识别公司存在有主要的环境风险源,划分环境的风险级别,采取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如何将无法接受的环境风险水平降至社会和环境可接受的最低限度。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管理的科学基础和重要依据。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评价人为环境风险,即预测人类活动引起的危害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以及在不同概率下时间后果的严重性,并决定采取适宜的对策。环境风险评估能增强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切实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 2 总则 2.1 编制原则 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单位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⑶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附录简化

A.2 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采用评分法对企业生产工艺、安全生产控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1与表2。 表 1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表 2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A.2.1 生产工艺 列表说明企业生产工艺及其特征:生产工艺名称,反应条件(包括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是否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或国家规定有淘汰期限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等。 按照表3评估企业生产工艺情况。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企业,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分并求和。企业生产工艺最高分值为20分,超过20分则按最高分计。表3中的化工工艺名录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状况和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注1: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易燃易爆等物质是指按照GB20576至GB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所确定的化学物质;注2: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中有淘汰期限的淘 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A.2.2 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表4评估企业现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表 4 企业安全生产控制 A.2.3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 从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方面,列表说明每个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环境风险单元及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和日常管理情况。 对照表5,列出每个风险单元所采取的水、大气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截流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雨排水系统防控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控措施;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措施;环评及批复的其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按照表5评估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若企业具有一套收集措施,兼具或部分兼具收集泄漏物、受污染的清净下水、雨水、消防水功能,应按表5对照相应功能要求分别评分。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 二○一三年六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1法律法规 (1) 2.2技术标准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3) 4.1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4) 4.2环境风险分析与对策 (4)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5)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6)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6) 5.2.2评分方法 (6)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1)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1) 5.4.1分级矩阵 (12) 5.4.2级别表征 (12)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3) 6.1企业概况 (13) 6.2环境风险物质 (13) 6.3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14) 6.4环境风险受体 (14) 6.5环境风险等级 (14) 6.6环境风险分析 (14) 6.7问题和建议 (14) 6.7.1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存在的问题 (14) 6.7.2对策建议 (14)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7)《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10)《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1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火力发电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与定义 (3) 3.1燃烧系统 (3) 3.2汽水系统 (3) 3.3电气系统 (4) 3.4环境风险源 (4) 4火力发电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 (4) 4.1 火力发电涉及到的化学品 (4) 4.2火力发电存在的环境风险 (4) 4.2.1 燃烧系统风险 (4) 4.2.2汽水系统风险 (6) 4.2.3电气系统危险 (7) 4.2.4除尘工艺风险 (8) 4.2.5烟气脱硫风险 (9) 5火力发电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的构成 (9) 5.1 内因性指标 (10) 5.2 外因性指标 (10) 6内因性指标 (10) 6.1生产因素 (10) 6.1.1 生产因素指标构成 (10) 6.1.2 生产规模 (10) 6.1.3 生产原料 (11) 6.1.4 生产工艺 (11) 6.1.5厂区内危险物质量 (11) 6.1.6 符合产业政策情况 (11) 6.1.7 清洁生产水平 (12) 6.1.8 生产因素综合分析 (12) 6.2 厂址环境敏感性 (12) 6.2.1 厂址环境敏感性指标构成 (12) 6.2.2 是否位于重点流域 (13) 6.2.3 厂址是否位于饮用水水源上游等水环境敏感地区 (13) 6.2.4是否位于二氧化硫或者酸雨污染严重区域 (13) 6.2.5 是否位于城镇主导上风向 (13) 6.2.6 是否位于工业园区内 (14) 6.2.7 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有人口密集区 (14) 6.2.8 厂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14) 6.2.9 厂址环境敏感性综合分析 (14) 7 外因性指标 (15) 7.1 环境风险管理 (15)

木材加工环境风险评估

木业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编制单位:木业公司 2017年8月

目录

1.前言 木业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位于昌乐县乔官镇黄家洼村 19号,中心坐标为118°54′01″E,36°32′59″N。经营范围:建筑模板、胶合板、多层板、包装箱板、木质托盘生产销售;法定代表 人:赵建华。项目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建设有加工车间3座、仓库1座,以及办公室等建筑物。购置有冷压 机、热压机、铺板流水线、锅炉等设备11台(套)。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环发[2015]4 号)的要求,企业须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试行)》 评估,企业委托我单位协助其对厂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进行评估。接 到建设单位的委托后,我们组织人员踏勘企业厂区现场,搜集了相 关的技术资料,全面的识别了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分析预测了可 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了厂区现 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最终确定了企业的环境风险等级。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各级环保局、监测站的大力支持和 帮助,得到了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项目组 2017年5月

2总则 编制原则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与应急结合”的原则。在《木业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贯彻了以上原则。 此外,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环境风险水平,同时兼顾近期发展规划,按照“全面识别风险”的原则,在企业风险等级划分过程中: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生产、加工、使用、存储的所有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评估生产工艺与风险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矩阵法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进行划分。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主席令第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主席令第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主席令第6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设计(修订版) 2015

附件1 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修 订 版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围 (1) 2 规性引用文件 (1)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 2.2标准、技术规 (3) 2.3其他参考资料 (4) 3 术语与定义 (4)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5) 4.1环境风险识别 (5)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6)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7)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8)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8) 5.2.2评分方法 (9)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4)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5) 5.4.1分级矩阵 (15) 5.4.2级别表征 (16)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容 (16) 6.1 总论 (16) 6.2 区域环境概况 (16) 6.3 企业概况 (17) 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7) 6.5 环境风险分析 (18) 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19) 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1) 6.8 附图 (21) 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22) 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35)

1适用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省围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 2 规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6年9月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化在我国境内行使经营管理责任、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环境风险源的识别与评估,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储运等企业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储运设施、销售经营设施等。 2.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参照或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气站场安全规程》(SY6779-2010);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安全规程》(SY6780-2010);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净化厂公众安全防护距离》(SY6781-201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 《中国石化油气田钻井和作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环境风险 是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3.2环境安全隐患 本指南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各类不符合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缺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上的缺陷,以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安全生产及设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 号含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来源:| 作者:| 日期:2015-03-04 11:05:52 | 浏览2733 次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 行) 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7 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 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

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环境风险评估 报告

*******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分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录 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前言 (1) 2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编制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编制依据 (2) 3 环境风险识别..........................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 4.1布袋除尘器破损防范措施 (7) 4.2氨水储罐破裂破损防范措施 (7) 5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评估 (7)

**************分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1 前言 环境风险评估的最终目的是识别公司存在有主要的环境风险源,划分环境的风险级别,采取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措施,如何将无法接受的环境风险水平降至社会和环境可接受的最低限度。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管理的科学基础和重要依据。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评价人为环境风险,即预测人类活动引起的危害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以及在不同概率下时间后果的严重性,并决定采取适宜的对策。环境风险评估能增强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切实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 2 总则 2.1 编制原则 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单位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⑶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

杭州企业名录大全

杭州远森仪表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格拉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0571 杭州兴达机械有限公司0571 临安市天目机械厂0571 杭州三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0571 浙江美格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红磊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元皆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潇磊机械有限公司0571 浙江嘉升机械有限公司(杭州) 0571 杭州嘉大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销售部0571 浙江龙头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欧博机械有限公司(销售)0571 杭州中磁四五零九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飞祥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市欣新模具有限公司0571 杭州裕达实业公司0571 浙江杭州梅城佳家机械厂0571 杭州富阳金氏泡塑机械有限公司0571 联塑(杭州)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捷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0571 华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0571 杭州新余宏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荣达冲压件有限公司(管理部) 0571 杭州萧山建军塑料五金厂分厂0571 杭州恒宏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力富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0571 杭州中力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万坚五金公司0571- 建德市鸿大机械有限公司0571- 浙江杭州常工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杭万机械厂0571 中外合资盛田洗涤机械有限公司0571 桐庐三立工业电炉厂0571- 杭州精工节流装置有限公司0571 浙江富阳上洋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杭氧精工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恒力机械厂0571- 杭州海煜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萧山荣盛机械厂0571- 杭州欧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纸浆模塑设备公司0571 杭州小和山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汉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0571- 杭州华兴机械厂0571- 浙江杭州飞驰压力机械有限公司0571 富阳市新登镇永兴机械厂(销售部) 0571 浙江赤道筑养路机械有限公司设计部0571- 杭州宏士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华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0571- 杭州力士机械有限公司0571- 立亚国际公司0571- 杭州闻鑫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万润机械有限公司0571- 杭州俊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0571- 浙江波皇机械有限公司0571 浙江富阳市山精机器制造厂0571- 杭州谊龙工艺家具有限公司0571- 桐庐县富春江调直机制造厂0571- 上海巨盈实业有限公司(上海) 浙江华东钢业集团华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杭钢冷轧带钢有限公司 杭州市骏腾发焊接设备有限公司 华舜机械佛山公司驻杭办事处 临安市鸿达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杭州云流机电配件厂 杭州易爱龙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杭州金洋塑胶器件有限公司 杭州永屹机械配件厂 杭州余杭区临平大川机械零件加工厂 杭州浙大旭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丰钢企业有限公司杭州办 东兴防火材料厂 杭州飞尔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杭州太平机器有限公司 杭州涛涛机械配件厂 浙江大学机械电子控制工程研究所 杭州解放雷达厂 杭州大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增力工具有限公司 杭州来氏铝业有限公司 桐庐五洲健身器材厂 富阳精雕厂 杭州登昂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国祥五金有限公司 中法华信国际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 杭州海鑫汽配有限公司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时期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储备或开释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形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爱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大环境爱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治理方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方法》(环境爱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治理方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治理暂行方法》(环发〔2010〕113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阻碍评判分类治理名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目》(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名目》(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爱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讲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 2);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判技术导则》(HJ/T169-2004);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 523-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操纵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 /SY1190-2013);

浙江企业名单

附件 1:
浙江省表彰乡镇企业和乡镇企业家名单
一、浙江省优秀乡镇企业家终身成就奖(10 名) : 1、 马兴法 2、 方吾校 3、 茅理翔 4、 金祥佐 5、 钱金波 6、 朱贵法 7、 朱新康 8、 黄水寿 9、 邵钦祥 10、 张小郝 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世界包装组织亚洲包装中心 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 董事长 总 裁 (杭州) (杭州) (宁波) (温州)
董事长兼总裁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台州)
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大港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三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二、浙江省优秀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突出成就奖(20 名) 1、 邱建林 2、 姜飞雄 3、 杨宝庆 4、 郑秀东 5、 徐云旭(女) 6、 戎伟军 7、 楼国强 8、 张祥林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泰普森恒丰控股集团 拜丽德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腾旭服饰有限公司 宁波更大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杭州) (杭州) (杭州)
董事长兼总裁 (温州) 董事长 (温州)
董事长兼总经理 (宁波) 董事长兼总裁 (宁波) (嘉兴)
浙江华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9、 董文松 10、 陈找根 11、 丁鸿敏 12、 王伟松 13、 孟荣水 14、 陈合林 15、 章卡鹏 16、 章树根 17、 胡济荣 18、王金火 19、 张 敏 20、 夏增富
浙江拳王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洪波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长
(嘉兴) (湖州) (湖州) (绍兴) (绍兴)
浙江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浙江皇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绍兴市通用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长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立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星月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红火集团公司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台州) 总裁 (台州)
董事长兼总经理 (金华) 总裁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金华) (衢州) (丽水) (舟山)
三、浙江省优秀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转型·创新奖(先进集体) (32 家) 1、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2、杭州中亚机械有限公司 3、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 4、宁海县日升电器有限公司 5、宁波申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6、浙江球冠集团有限公司 7、温州创力电子有限公司 8、温州一鸣食品有限公司 9、浙江京马电机有限公司 10、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11、浙江欣兴工具有限公司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附件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 )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 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0 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 局令第41 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 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 年完整版);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附件4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 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

前言 为规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登记工作,指导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第十、十一条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考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在企业生产/使用过程中由于日常环境释放对企业外部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的长期、潜在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兼顾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对环境和生命安全造成的短期不利影响。 本指南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为主线,对编制原则、总体要求、编制形式、编制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在附件部分对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机构应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开展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

告的编制工作。 本指南为试行版,将根据实际管理需求,适时修订。

目录 一、编制原则 (71) 二、总体要求 (71) 三、报告编制形式 (72) 四、报告编制内容 (72) (一)总则 (73) (二)企业概况 (74) (三)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流向分析 (76) (四)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判别 (77) (五)企业环境管理及风险水平判别 (80) (六)企业环境风险监管等级划分 (83) (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结论 (83) (八)环境风险防范和控制管理措施建议 (83) 附件: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 (85) 一、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判别 (86) 二、企业环境管理及风险水平判别 (93) 三、企业环境风险监管等级划分 (103)

最新xx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方案报告

xxxx环境科技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经营单位:xxxx环境科技编制单位:xxxx环境科技

第一章前言 环境风险评估的最终目的是确定各种政策法规或生态环境的风险大小,以及确定什么样的风险水平是社会和公众可接受的,如何将无法接受的风险水平降至社会可接受的最低限度。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管理的科学基础和重要依据。 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评价人为环境风险,即预测人类活动引起的危害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以及在不同概率下时间后果的严重性,并决定采取适宜的对策。 环境风险评估能增强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切实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二章总则 2.1 编制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以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准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单位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三)依靠科学,依法规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

性、权威性、规性和可操作性。 2.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2 号); 《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32 号); 《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6 号);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8号);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0 号);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83 号); 《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0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塬辨识》(GB18218-200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陕环发〔2011〕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 号);

环境风险评估实施报告(彩星)

较大环境风险级别表征:Q2M3E3 成都彩星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CX/EHS-E-01) 第一版 企业法人:执行人:胡宗伟张弘明

2016-02-10发布2016-02-10实施 成都彩星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1、前言 当前,我国已进入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2011年10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明确提出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为贯彻落实“十二五”环境风险防控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行为,为企业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供切实指导,为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差别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环保部出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对企业的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并且对评估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建议。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为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和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提供技术指导,源头上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降低区域环境风险,最终达到大幅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保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