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法系与中国法治近代化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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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法律体系简史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法律体系简史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法律体系简史心得体会引言研究中国法律体系的历史对于理解中国法律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研究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过程,我对中国法律的背景和特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本文将总结我对中国法律体系简史的心得体会。

中国法律体系的演变中国法律体系的演变经历了多个阶段,从古代封建社会到现代法治社会。

在封建社会中,君主制度和儒家思想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起着重要作用。

这一时期的法律体系主要依据君主的旨意和社会道德规范进行管理。

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法律体系逐渐朝着现代法治社会转变。

清朝时期,乾隆和光绪时代的法律改革为后来的法律发展奠定了基础。

20世纪的中国历经了革命和社会变革,法律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

建国后,中国采取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由政府和党领导进行。

近年来,中国法律体系经历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的过程。

中国逐渐加强了法治理念的普及和宣传,并加强了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推广。

同时,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法律事务,提高了对国际法的认知和应用能力。

心得体会通过研究中国法律体系的简史,我深刻认识到法律体系的建立和演变是社会发展和政治制度变革的反映。

中国法律体系的演变历程充满曲折和挑战,但也展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在研究过程中,我对中国法律体系的特点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中国法律体系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强调整体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权衡。

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此外,我还意识到中国法律体系的现代化进程依赖于深化改革和提高法治水平。

中国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法律体系,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教育和人才培养,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结论通过研究中国法律体系的简史,我对中国法律的背景和特点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中国法律体系的演变是社会发展和政治制度变革的反映,注重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为了推进中国法律体系的现代化进程,我们需要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我学中国法制史的感想

我学中国法制史的感想

我学中国法制史的感想一个民族不能没有自己的历史,一个学科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对之前本学科的一个延续。

虽然,我国传统上的法学是律学,而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法学。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律学,也就是曾在东亚,东南亚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华法系。

从夏朝开始一直持续到清末《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之前的这四千年左右时间,我国社会虽然从奴隶社会进入到了封建社会,又从封建社会进入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我国朝代更替也经历了十数个。

但是这段期间在维持社会秩序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我国律学是一直在平稳中延续发展下来的。

我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非常注重修律,修成了数量繁多的律令。

其中名气最大,种类最齐全,编排最科学,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就是唐高宗永徽四年颁行天下的《唐律疏议》。

但是,在君权至上的封建社会,统治者虽然热衷于修律,也修成了很多律令。

这些律令始终都只是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镇压人民起义的工具。

所以中国古代的律令的显著特点就是刑法发达,其他法律都很落后。

但是,就这样一个稳定的延续的发展的中华法系,在经历了四千年的时间后为什么却在清末以《钦定宪法大纲》为主的较为现代的法律颁布之后迅速解体呢?我苦苦思索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我们再来看看世界上的其他几个重要的法系。

首先不得不说的就是当今世界上最为主要的两个法系,民法法系和英美法系。

民法法系起源于罗马法,在中世纪形成,而后蓬勃发展。

英美法系是以英国的普通法为基础从中世纪形成,影响重大。

其次就是伊斯兰法系,它创立和形成于七世纪早期,普遍流行于伊斯兰世界。

这些影响重大且具有较久的历史的法系,如今都没有在它们的起源地消失,都还在发展,都还保存着它们独特的魅力。

它们都还在继承中发展,都还有光明的前途与未来。

为什么历史比它们更悠久的中华法系却已经解体了呢?法系有优劣之分,是否劣的法系就像落后的生产力一样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最终淘汰。

但是在其他法系还没有形成之时,中华法系就已经形成了。

换句话说中华法系在其存在的四千年里总有一段时间是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的。

学习法制收获心得感想(精选8篇)

学习法制收获心得感想(精选8篇)

学习法制收获心得感想(精选8篇)学习法制收获心得感想精选篇1人生会面临很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懊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缘由,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

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是意义重大。

这堂法制教育课里面讲了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真实案例,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缘由绽开论述,使同学们更好地熟悉青少年的犯罪心理。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看。

因此,他们胡乱结识伴侣,处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留意,盼望父母能关怀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学校,是其次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

例如,一些青少年由于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情,还很简单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

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判了一顿,假如接受不了,就会怀恨在心,便处心积累想谋害老师。

罪恶,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第三,便是自身缘由。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假如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便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就会慢慢腐蚀你的心灵。

假如你不能够痛改前非,连续进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峻。

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章去做。

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就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阻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

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到处都离不开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当遵守法纪。

假如我们不当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当勇于担当责任根据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慧,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感想跟体会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感想跟体会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感想和体会---宗派主义与中国宪政史在本学期的中国法制史中,老师讲了中国法制在历史上的产生及发展过程,论述了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法治及法制思想和它们对中国法律发展进程的特殊影响。

在分析“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时,老师讲到了中国宗派主义对中国宪政的影响,总的来说,宗派主义对中国宪政弊大于利,“宪政意义上的权利制衡演变成派系之间的斗争”,“个人之间的恩怨凌驾于政党的利益与目标之上,政党之间的斗争又凌驾于国家的利益与目标之上”,“中国宪政运动中的派系斗争不仅使得宪政的发展偏离了正常的轨道,而且久而久之也动摇了人们心中的宪政信念以及对宪政追求的决心”。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但从字面上来看,这些说法毋庸臵疑是正确的,从历史与法制发展的大致走向来讲,宗派主义确实不利于宪政在中国的发展,久而久之,势必成为阻碍中国宪政发展及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绊脚石。

但是如果从另外的角度来考虑,宗派主义在中国历史上应该也产生过一些积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法制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

哲学家们曾说过,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我们应该辩证地来看待每一个问题,存在即合理,如果一个事物在其整个过程中没有对好的事物起到过一丝一毫的推进作用,那我想它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宪政的实质就是规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它要求对政治权利加以限制,防止政治权利被某一部分人滥用来侵犯人权和自由。

宪政是民主与法治的结合,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

宪政也被称为“立宪政体”和“立宪主义”,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如以上所述,关于宪政这个概念的说法多种多样,但是其中的关键是“宪法”、“民主”、“规制政府权力”、“保障人民权利”。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宪政的本质就是人民可以通过制定宪法以及宪法的实施来保障自己的权利,而不是机械地听从于政府及其制定的法律的安排。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大体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每一次社会形态的更替都会引起社会体系各个方面剧烈的变更,其中政权体系的变更应该是最为引人注目的,因为新生的阶级只有利用政权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治探究感悟心得体会(3篇)

法治探究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治精神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

在深入学习法治理论、参与法治实践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的重要性,对法治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

以下是我对法治探究的一些感悟和心得体会。

一、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回顾我国历史,封建社会长期存在人治、专制现象,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民生疾苦。

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法治的推进,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1. 法治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

一个国家的稳定,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法治能够有效地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在法治的框架下,国家和社会各方面都能够依法行事,有序发展。

2. 法治保障人民权益。

法治的核心是保障人民的权益。

在法治国家,人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治能够确保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是公平正义的保障。

在法治国家,司法独立、公正,能够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还能够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保障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法治意识是公民的基本素养法治意识的培养是全民普法工作的核心。

一个法治国家,离不开全体公民的法治素养。

以下是我对法治意识培养的一些感悟和心得体会。

1. 增强法治观念。

法治观念是公民法治素养的基础。

我们要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只有树立起法治观念,才能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2. 学法用法。

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武器,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主动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法治思想心得

学法治思想心得

学法治思想心得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国家建设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作为一位普通公民,我深切理解到法治对于国家、社会和个人的重要性。

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学法治思想,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法治思想可以增强法律意识。

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

通过学习法治思想,我更加明确了法律行为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我开始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我意识到,只有依法行事,才能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其次,学法治思想可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纠纷和风险。

正确认识法律的作用,学习法律知识和应对策略,可以更好地应对这些困难和挑战。

我开始关注法律新闻,了解法律案例,以增加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和认知。

同时,我也注重个人安全和隐私保护,避免违法行为对自身造成的损害。

此外,学法治思想可以促进公民参与和民主意识的形成。

作为一个公民,我应该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了解和行使自己的权利。

通过学习法治思想,我开始关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我明白了自己的意见和声音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也认识到民主法治是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基础。

最后,学法治思想可以提高法律意识素养。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承载着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

通过学习法治思想,我对法律的历史和演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认识到法律是改变社会的重要工具。

我开始关注和思考法律规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以及法律对于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引导作用。

总的来说,学法治思想对于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和思考,我逐渐形成了对法治的认知和理解。

我坚信,只有加强法治建设,才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因此,我将继续学习法治思想,为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法治思想,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个人权益;促进公民参与,形成民主意识;提高法律意识素养,推进社会进步。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

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欢迎阅读参考!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1)中国法制史的进程反应出了我国的社会发展过程,通过对法制史的学习联想现在的社会生活,可以看出法律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从我国第一个国家的产生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也一直延续至今,通过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不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从一个国家的法律不难看出一个国家的社会水平。

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曾经历了一个过渡时期,这一时期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开始的,而国家的萌芽也在这一时期产生。

夏朝是我国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启”是这个国家的开创者,从他通过暴力夺得政权后,我国便进入了阶级社会,其标志就是建立了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

而法律也是在这一时期产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习惯渐渐无力调整和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体现奴隶主阶级利益、由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便产生了。

夏朝建立了国家制定了法律但法律多不成形,夏朝的奴隶主用神权法对奴隶进行欺骗。

商朝全部继承了神权法思想,并较夏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商朝的审判通过占卜求神问天,在一定的程度上说占卜的官吏拥有了一定的司法权。

而到了西周,其政治制度更加完善,西周是宗法奴隶制国家,各级政权机构与宗法制度相结合,使国家的政权与宗族权利融为一体,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的“家国相通”的统治网络,有力的维护了西周的统治。

这一时期所创造的治国经验,对整个封建后世都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

春秋时期打破了古代传统秘密法的状态,首次出现了成文法,成文法的出现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为叔向责难提供了依据,其次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观念,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所起的作用。

商鞅变法又是我国法制史进程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主要内容是:①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准许土地自由买卖;②按军功授爵,废除奴隶主贵族世袭特权;③建立县制,实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全国设三十一个县,由国君直接派官吏管理,强迫人民编成“伍”、“什”,由国家统一控制;④奖励耕织,生产多的可免徭役,鼓励发展生产。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

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

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

因此,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找出不足,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

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

纵向方面,自原始社会默契,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

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

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警察、监狱和法庭。

所以说,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制定各种法规,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维护统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

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

篇2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

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

三、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

在学习的方法上,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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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华法系与中国法治近代化的心得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我深深体会到了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儒家精神。

西周的法律制度的特点是礼法一元化,礼就是法,法律的精神就是儒家的,尽管此时儒家并未真正出现。

而至春秋战国,由于法家思想更符合现实,因此法家实际上取得了立法主导思想的地位,法律的精神主要在这一时段主要是法家。

中国古代的法律儒家化肇始于汉代,汉武帝之前的法律是法家化的法律以及黄老思想指导下的法律,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的官方地位,并通过春秋决狱,将儒家思想引入了司法领域。

而其后的引经注律更是以儒家经典注释律文,使法律儒家化。

从魏晋至唐,是儒家思想进入法典的时期,这个时期通过立法行为,儒家思想进入了法典,具体表现有曹魏新律的八议制度,西晋的“准五服以制罪”,南北朝的官当、重罪十条以及存留养亲制度的形成,这种礼法和一在唐律中正式形成,形成了“一准乎礼”的《唐律疏议》。

宋以后至清末是中国法制的进一步深化,此时儒家精神在中国法律中已经定型,法律的演进也就限于形式上的演化,直至清末近代化才开始引发新的变化,打破原有“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结构,引入民主宪政理念,逐步去除了法律中的儒家精神。

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从理论上讲,似乎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人们都认同对其应持批判、继承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在论及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有哪些优良传统时,仍是泛泛而论、空洞无物,而在说到其消极因素时却生动具体,给人一种传统法律文化“糟粕大于精华”的感觉,好像一部中国法律史除君主专制、刑罚残酷、控制和镇压人民之外,没有多少积极意义。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除了对基本的法律资料了解和研究不够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囿于先入为主的框架,还没有完全按照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去审视中国法律史,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还没有给予恰当和充分的阐述。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如何对待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的问题上,经历了曲折的历程。

从20世纪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受法律虚无主义、“阶级斗争为纲”等左的思想影响,传统法律被说成是封建主义的毒瘤,属于被肃清的对象,受到全面的否定。

“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为篡党夺权,批孔批儒,中国历史被全面歪曲,更谈不到传统法律文化有什么优良传统。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期以后,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法史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

近二十多年来法史研究的实践表明,凡是有建树的学术成果,其成功之处都在于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和评析传统法文化,注重依据大量的史料得出研究的结论。

但也应当看到,在法史研究中,一些非科学的认识论和研究方法论仍有市场。

表现在脱离历史实际,把中国传统法制视为现代法治的对立物,割裂二者的传承关系,简单地以现代法学理念为尺度,凡是古代法制不符合现代法学理念的地方,就不加分析地予以否定;受旧的“以论代史”研究方法的影响,不是论从史出,而是摘录史籍中的只言片语去证明自己预设的、批判传统法制的观点。

受这种非科学的思想方法论的影响,就很难对中国传统法制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要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法制史,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认识论。

实事求是是治学的基本原则,也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方法。

把实事求是原则运用于法史研究,就是要以历史实事为根据,客观地再现中国法制史的面目,探讨它发展的内在规律性。

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历史虚无主义。

历史虚无主义无视古代法制在推进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作用,认为中国传统法制漆黑一团,都是落后的、反科学和反民主的东西,不值得研究。

另一种是苛救古人,无视古今法制的概念、内容及其他方面是否相同,以现代法治的理念套用、描绘和拔高古代法制。

这两种倾向都不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因而不能正确地阐述中国法制
史,也无法区分古代法制的精华与糟粕,达不到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目的。

在这两种倾向中,前一种倾向是主要的,应特别注意予以克服。

以实事求是的认识论研究中国法制史,要求我们必须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评价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

其一,要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去评价中国传统法制。

中国古代法制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维护和推动当时社会文明的法律保障。

尽管古代法制与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理念不同,在今天看来也存在不少消极因素,但它总体上是同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进程相适应的。

中华法系曾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较之世界其他法系更为发达,并对周边国家法制产生了重大影响。

全面评析中国古代法制,应该说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其二,要以科学的发展观而不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去认识中国法制史。

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社会在进步,法制也随着不断完善,后一代法制都是在吸收前一代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既使当代中国的法制,也与历史上的法制在许多方面有着传承关系。

因此,我们不能苛求古人,不能割断历史,更不能以今天的进步否定古人的贡献。

而应当以科学的发展观,对历史上的法制产生的原因、社会作用、功过是非作出客观的评价。

其三,要用辩证的而不是绝对的观点去研究中国法制史。

对于中国古代法制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应以事实为依据,进行科学的分析。

有些在我们今天看来属于消极的部分,在当时可能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应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

古代法律注重礼教,维护等级制度,致使法有等差,这是我们今天应该抛弃的。

但是,礼教中的仁恕之道和慎刑原则,亲属相容隐不为罪的原则,仍有借鉴的价值,不能因其属于礼教范畴一概否定。

总之,只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评价古代法制,才能使本学科的内容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正确地区分古代传统法制的精华与糟粕,更好地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服务于当代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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