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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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15号――关于受理黄花山核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15号――关于受理黄花山核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15号――关于受理黄花山核桃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法规类别】地理标志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15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2.08.13
【实施日期】2012.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2年第115号)
关于受理黄花山核桃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推荐,国家质检总局依法受理了黄花山核桃等52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

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2012年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2年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2年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2012年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福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2013年3月29日)综合初步统计,201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18.29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增速连续7年达到12%以上。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7.64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1916.99亿元,增长14.8%;第三产业增加值1933.65亿元,增长10.6%。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8.7:45.8:45.5调整为8.7:45.5:45.8。

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3%、56.8%和39.9%,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4个、6.8个、4.8个百分点。

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597.39亿元,增长18.1%。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82.01亿元,增长19.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4.84亿元,增长13.4%,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82.4%。

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完成34.80亿元,增长19.5%;营业税110.25亿元,增长23.1%;企业所得税50.78亿元,增长25.6%;个人所得税19.11亿元,增长0.5%。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09.37亿元,增长12.7%。

农业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24.9亿元,增长4.8%,其中:农业产值162.1亿元,增长3.4%;林业产值16.9亿元,增长1.2%;牧业产值73.7亿元,增长4.6%;渔业产值352.5亿元,增长5.7%。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0.7万公顷,比上年减少0.6万公顷;全年粮食总产量56.0万吨,下降6.7%。

水产、畜牧、果蔬、食用菌、茶叶等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福州茉莉花茶被授予“世界名茶”称号,福州荣膺“中国鱼丸之都”、“中国纯天然远洋捕捞产品产销基地”称号。

福建质检报告哪家强

福建质检报告哪家强

福建质检报告哪家强1. 引言福建省质量检验机构数量众多,不同机构提供的质检报告质量也有所差异。

对于企业和消费者而言,选择一家可信赖的质检机构非常重要。

本文将对福建省几家知名的质检机构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了解福建省质检报告的质量和可靠性。

2. 福建省质检机构概览福建省拥有多家质量检验机构,其中几家较为知名的包括:2.1 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是福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具有丰富的质检经验和专业的检验设备。

该机构的质检报告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2.2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福建省政府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质检。

他们的质检报告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2.3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是福建省政府的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管理福建省的标准。

他们也提供一些质检服务,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3. 质检报告比较为了比较福建省几家质检机构提供的质检报告,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比:3.1 权威性和可靠性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作为政府直属机构,拥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他们的质检报告经过严格的实验和评估,结果准确可靠,得到大多数企业和消费者的认可。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其质检报告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但是,由于他们广泛负责的领域较多,质检的深度和广度可能相对较低。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的质检报告在标准制定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但在实际质检方面的深度和广度可能相对较弱。

3.2 专业性和全面性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先进的质检设备,能够对不同领域的产品进行全面的质检。

他们的质检报告在专业性和全面性方面得分较高。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质检方面的专业性和全面性也较好。

他们的质检报告能够满足大部分企业和消费者的要求。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在实际质检方面的专业性和全面性可能相对较低,但他们在标准制定和管理方面的专业性较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203号――关于受理承德老酒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203号――关于受理承德老酒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203号――关于受理承德老酒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12.12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203号
•【施行日期】2012.12.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2年第203号)
关于受理承德老酒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青海等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山西、宁波、广东、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推荐,国家质检总局依法受理了承德老酒等32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备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B座911室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293
传真:(010)82262293
E-mail:*****************.c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2年12月12日。

质监“十五”创辉煌——“十五”时期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现新跨越

质监“十五”创辉煌——“十五”时期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现新跨越







“ 十五
量技术监督工作
“ 十五”时期 是福建 省质量技 术监督事业 快速发展 的重要时期 。 自2 0 年质监部 门 实行 01
熊 级 、;
省以 下垂直管理的行政 管理体制 以来,套省质
量技术监督 系统干部职工 l l围绕建设” 紧紧 对外开 放 、协调发展 、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 区t .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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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锅 炉 、土 压 力容 器现 象。 建 立特 种设 备 动 态
监 管 机制 ,实现 了对特 种 设 备 的动 态监 管及 日
锅 炉压 力 容 器检 验 中心和 福 建 省特 种 设备 监 督
检 验 中心 。
1 、队伍 建 设迈 上 新 台阶 。领 导班 子 的年 0 龄 、知 识 和 专 业 结构 不 断优 化 ,公 务 员 、专业
倍 ;有1 0 4 家企业 的1 1 产品获得 国家免捡 资 4个 格 。在全 国排 名第五位 。质 量兴市活动扎 实推
进,5 - ( 、区 )获得” 国质量兴 市先进 4市 县 奎 市” 称号 。
2 、标 : 工 作取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新 进 展 。 累计 制修 订 省 位化
地方标 准7 0 .有2 8 家企业的39 项产品采 2项 51 70 用国际标准和 国外先进标 准,基本消灭 了工业 产品 无标 生产 行 为。 农业 标准 化工 作扎 实开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八大措施加强今年质量监管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八大措施加强今年质量监管
监 管档 案 ,10 0 %巡 查到 位 ;在 此基 础 上 ,要
击作 坊 式食 品 加 工 “ 窝点 ” 在今 年 年 黑
底 ,全 省 市 、县 ( 、 区 )的城 乡结 合 部 要 市
切 实保证对证照齐全 小作坊的监管到位 。 4 切 实提 高产品 质量监督抽 查的有效性 . 采取 增加抽 查品种和频 次 ,连 续跟 踪抽
巡查、监督抽 查 、定期检 验等 日常监管信 息
为主要 内容 ,建 立统一的企 业质量信 用等级
评 价体 系。在 名牌 、国 家免检 、地理标 志保
序 ,建 立福 建省认证 咨询机构 电子档案 。全
面 整 顿 包括 绿 色认 证 、无 公 害认 证 、 环 境 认
护的评价 、 申报 工作 中,对 不 同的质量信 用 状 况采 取 不 同的政 策 ;完善 “ 黑名 单 ” 制
城 乡结合 部 为 重 点 的 小作 坊 的 巡 查 ,严 格 限
制 经 确认 保 留的 小作 坊 的销 售 区域 ,严 厉 打
上墙 ,生产和卫生条件10 0 %符合规定的最
基本生产条件 ,产品10 0 %加贴限制 区域销售 标识 ,从 业人 员10 0 %得 到培训 ,1 0 0 %建立
质量平安 企业 和

产品 全 登记
检 测全报 告
,
的要 求



社区

质 量 农 村 建设

努 力 形 成从 源 头
完 成 1 0 类 重 点 产 品 生 产 企 Ak
l 0 0 % 建档 的基 础
维普资讯
细 兮 强
上 ,逐步健 全 中国名牌 产品 、列入 工业 产品 生产许 可证和C C C 认证 目录产品的 生产企业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1.08.31•【字号】闽质监质[2011]452号•【施行日期】201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质监质〔2011〕452号)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技术机构: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2011〕455号)和《关于加强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有关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1〕986号)精神,切实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扎实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工作,经研究,省局决定于2011年9月开展全省“质量月”活动。

为推动“质量月”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现提出如下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局决定成立全省“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黄序和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各处室负责人及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和保障组。

201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各单位都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切实按照总局支树平局长日前来闽考察提出的“福建的‘质量月’活动要走在全国的前列”的要求,把“质量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

请各设区市质监局、各直属技术机构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情况、活动实施方案和重大活动安排表(见附件3)报送省局“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质监〔2017〕241号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质监〔2017〕241号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质监〔2017〕241号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福建省计量院: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涉企计量行政事业性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

经过一段时间的执行,为规范检定工作秩序,进一步加强全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停征涉企计量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对象省内各企事业单位。

二、停征涉企计量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范围(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二)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三)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及随后调整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均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以下简称强检计量器具);(四)型式评价项目所涉及的计量器具。

三、承担停征涉企检定工作的单位全省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计量检定机构),按行政区划及技术能力负责本辖区的检定工作(福州市区由省计量院负责检定工作),同时从事强制检定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取得相应项目的资质和能力。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

各设区市质监(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停征涉企检定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上报省质监局计量处。

同时,加大对强检计量器具管理和执法力度,完善强检计量器具工作台账,对发现不诚信的企业,将其列入质量诚信“红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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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报告高标准快发展全面推动福建质监事业迈上新台阶——在2012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维礼(2012年2月14日)同志们:今天召开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全省质监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主要工作任务,动员和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争创一流,全面推进福建质监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省政府倪岳峰副省长莅临大会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现在,我先讲两点意见。

一、奋发进取,勇于创新,过去一年质监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全省质监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和福建质监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紧扣“高标准快发展”主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二五”开门红。

(一)质量基础工作更加扎实1.质量强省有效推动。

省政府下发《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新增1个设区市开展质量强(兴)市活动,累计达4个;新增1个县(区)开展“质量强(兴)县”活动,累计达76个,占总数的90.5%;新增28个工业园区开展“质量兴园”活动,累计达103个,其中省级以上新增15个,累计达62个;4家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累计达7家,9个设区市均设立政府质量奖;2家企业、2名企业家分别被评为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全系统向各级政府提交275份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其中180篇获各级党政领导批示,省局向省政府上报了《2010年福建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品牌提升不断深化,组织修订《福建名牌产品评价通则》,首次实行网上申报,进一步规范《福建名牌产品专家评审评分标准》,名牌产品评价机制不断完善,评选564个2011年度福建名牌产品报省政府审定。

2.质量监督力度加大。

以监督抽查为手段,推动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国家、省级抽查合格率分别达87.33%、90.50%,同比提高1.11个、3.5个百分点;督促582家质量问题企业进行整改,消除51家问题严重企业的质量隐患;在全国率先编制《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样通用规范》及17类重点产品专用抽样规范;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研判分析制度,对37种217份不合格报告组织专家研判;健全承检质量考评体系,对26家机构进行省级考评,抽查1600份检验报告,纠正183个问题;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注销106家落后产能的水泥生产许可证,责令35家许可证产品问题企业进行整改,对16家电动自行车获证企业进行重新审查;开展农资、电线电缆、汽车轮胎、电机等7个专项整治,对273家问题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基本遏制问题产品和问题区域的质量隐患。

3.标准战略深入推进。

制定了“海西标准化综合实验区建设方案”,得到国家标准委肯定;有30个项目获“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累计达86个;新增6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累计达37个;批复成立4个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累计达11个,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首个标委会考核评分体系;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0项、国家标准63项、行业标准80项,发布地方标准120项;省计量院为主制订了《振动冲击传感器校准方法-灵敏度磁场》国际标准,在我省质监系统中尚属首次;完成4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工作,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马尾)高分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新增14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累计达51个,居全国第四位;在全国率先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交叉检查,强化了后续监管。

4.计量工作成效显著。

新建50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其中5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制定11个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个百分点,米、油等8类重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3%,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生产领域的电子计价秤、水表、电能表等8种产品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9%,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获得国家AA级以上测量管理体系证书企业35家,累计达247家,居全国前列;推进年耗能万吨以上标煤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工作,累计有280家企业实现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联网,28家企业开展工业锅炉热效率数据采集试点;联合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试点工作,完成10家试点单位数据采集和联网;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数据公共平台与省节能办节能监测平台实现对接,为服务节能减排提供了科学依据。

省局分别在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全国计量工作会议作经验介绍。

5.认证监管力度加大。

组织全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对实验室采取以市级为单位的划片管理,开展全省实验室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制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认证监管,注销实验室7家,暂停1家,检查生产、商贸企业1311家,农产品认证企业527家,查处无强制认证生产销售产品案件76起,货值约94.3万元。

(二)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健全1.加工食品安全监管有力有效。

严格生产许可,核发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3357张,不予许可887家企业,注销1229张生产许可证,占证书总数14.4%;推广福州市政府把食品安全责任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7780名关键岗位人员通过培训取得证书;大力开展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地沟油、塑化剂、瘦肉精等专项行动,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857起,移送公安25起,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13张;突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全国率先发现违法使用“塑化剂”线索并报总局进行查处;乳制品企业重新审核发证和后续监管工作得到总局督导组充分肯定。

全省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6.4%,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加工食品安全问题。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继续加强。

强化动态监察,全省24万台(套)特种设备纳入电子监察动态系统;制冷系统特种设备、流动式起重机专项整治和自动扶梯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编制特种设备使用规范,推动50家重点使用单位达标示范活动;设立重点工程服务项目部82个,排除各类安全隐患800多处,省政府苏树林省长两次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关注民生安全,全省在用客梯手机信号覆盖率达97.9%;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30个,开展应急演练182场次;在旅游行业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成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六大基础数据库,完成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118个型号、工业锅炉能效测试398台;省特检院“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通过总局验收,填补国内空白。

省局连续10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先进或达标单位。

3.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性明显提高。

“双打”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共立案查处案件1540件,查处5万元以上大要案45件,移送涉嫌刑事案件11件,国务院“双打”督查组对我省质监系统狠抓案件查处,开展省际间联合打假行动给予表扬;以农资、建材为主题的17个专项打假行动深入开展,省局作为全国质监系统代表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执法稽查业务系统全面推行,推行网上办案,规范全省执法办案工作。

去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3777件,货值达1.1亿元。

(三)综合能力建设持续加强1.技术平台建设快步推进。

省局综合大楼、省特检院大楼建成投入使用,省特检院连江大型特种设备基地、省质检院马尾检测基地、省计量院闽侯科研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国家质检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基地落户省计量院。

经总局批准,我省新增2个国家质检中心,累计达18个;新增2个省级质检中心,累计达32个。

对15个省中心进行现场考核复查,基本达到整改和提升要求;在各设区市质检机构实行等级考核认定和“抽样、受理、检验、出证”四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2.科研攻关能力明显提升。

争取各级科研经费4192万元,为历年最多;全系统获总局科研立项46项,居全国质监系统首位,获总局“科技兴检奖”7项,居全国质监系统第三位,获省科技进步奖2项,实现了获省部级科技奖数量翻番的目标;我省质监系统首家院士专家工作站落户省纤检局;省计量院《高精度衡器载荷测量仪开发和应用》项目填补国内空白,列入科技部2011年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并获专项经费2790万元,实现全国质监系统省级局获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零的突破;经科技部批准,海西中小型企业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平台项目落户福州市质检所。

3.法制建设工作不断强化。

省政府出台《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实现特种设备地方立法的突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清理规范性文件98件,保留34件,废止64件;积极推进开门审案、全程说理执法工作和模拟听证竞赛活动,所有市、县局都已开展开门审案工作,全系统组织开门审案52场,采用全程说理方式办结的案件152件;随机抽取316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召开案例分析会深入剖析39个典型案件,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

省局获评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并在全国质检法制工作会议、省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扩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4.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

“金质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完成总局主干网及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升级,实现12365平台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建共用;自主研发的质监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与省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对接,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数据库,数据总量达64万条。

省局门户网站建设分别获得全国质监系统和省直部门网站绩效考评的第二名,在全国质检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5.专项经费投入大幅增加。

在省财政厅、发改委的支持下,质监专项经费大幅增加。

2011年初专项经费预算1.44亿元,年末预算达到2.59亿元,增加1.15亿元,增长80%;比上年实际数增加0.9亿元,增长53%,首次实现对外争取资金的增量超过全系统总收入增长量;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食品监管等业务工作经费得到保障,技术机构建设投入加大;财政票据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6.闽台质监合作更加密切。

去年派出7批40人次赴台考察交流。

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质量论坛、两岸能源计量与产业发展研讨会、海峡两岸LED产业科技成果发布会,发布了《道路照明用功率发光二极管》和《大功率LED路灯》闽台互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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