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区属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工作制度
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在处理重大财务事项时的决策与执行过程。
二、重大财务事项的定义
1. 重大财务事项指涉及金额较大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财
务活动。
2. 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运作、重大投资决策、重要资产购置或处置、大额债务融资、重大担
保事项等。
三、管理原则
1. 公开透明:确保所有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2. 风险控制:在决策前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分级负责:明确不同层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实行分级审批和监督。
四、决策程序
1. 提案: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重大财务事项的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
2. 审核:财务部门对提案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其可行性和风险。
3. 决策: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由董事会或管理层会议审议并作出决策。
4. 执行:经决策通过的重大财务事项,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5. 监督:审计部门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决策得到有效实施。
五、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个人或部门,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2. 对于在重大财务事项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义和基本要求随着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企业竞争日益激烈,风险和挑战也随之增加。
面对这种形势,企业应该树立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重大事件对企业的影响,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助于企业发现和控制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有利于企业顺利运营和长期发展。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本要求如下:1. 确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界定标准。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重大事项范围和界定标准,并将其公示于内部。
2. 规定信息的报告对象和报告时限。
企业应当明确重大事项的报告对象,并规定相应的报告时限。
报告对象可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内控部门、法务部门等。
3. 确立报告流程和程序。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包括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告等环节。
同时应当规定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以便收集和整理信息,并方便管理人员快速掌握相关情况。
4. 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
企业应当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防范重大事项的发生,包括完善内部流程、减少人为误操作等。
同时还可以通过培训、宣传、激励等方式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以减少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综上所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和控制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有利于企业顺利运营和长期发展。
第二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流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个复杂的体系,需要经过明确的流程和整合各方面的资源,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下面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流程:1. 信息收集。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负责人或团队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梳理工作。
收集信息的渠道多种多样,可以通过内部网络、外部咨询、报表、调查等多种方式收集。
同时还需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将所有信息统一管理。
2. 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是制度实施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应当由专门的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和分析收集到的信息,并及时推送给相应的报告对象。
在审核信息时,还需要考虑信息来源、质量和真实性等方面。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它要求企业在进行重大决策或发生重大事件时,必须向上级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获得批准或指导。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内部控制,防止重大决策或事件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基于以下几个原则:1. 及时性:企业必须在重大决策或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上级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并做出合理决策。
2. 客观性: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事实,不得有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3. 透明度:报告内容应当详细、清晰,不得有模糊不清或含糊其辞的表述,以便上级管理层能够全面了解情况。
4. 纪律性: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得到适当的报告和处理。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重大投资项目:企业拟进行的重大投资项目,如新建工厂、购买设备等。
2. 重大财务事项:企业发生的重大财务变动,如大额融资、重大债务、重大资产交易等。
3. 重大市场变化:企业所处市场发生的重大变化,如竞争对手的新产品上市、市场需求的大幅下降等。
4. 重大法律风险:企业面临的重大法律风险,如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涉及法律纠纷的案件等。
5. 重大安全事故:企业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
1. 制定相关制度:企业应制定详细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包括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方式、报告的接收对象等。
2. 培训与宣传:企业应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使其了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和重要性,并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重大事项报告意识。
3. 调查与评估:企业应对可能构成重大事项的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报告与批准:企业应根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将调查和评估结果报告给上级管理层,并根据上级的要求进行修正和补充。
5. 跟踪和监督:上级管理层应跟踪和监督重大事项的处理进展,并根据需要提供指导和支持。
通过建立和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和处理重大决策或事件,降低风险,保护企业利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简介在实施企业管理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发生常常对企业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重大事项,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文将介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本概念、建立流程和运作机制。
一、基本概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规定重大事项的报告及相关决策程序,确保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重大事项,做出及时决策,保障企业的整体利益。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重大投资决策:涉及几千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或对企业战略定位和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投资决策;2.重大合同签订:签订金额超过几百万元的合同,或涉及重大风险和法律责任的合同;3.重大财务风险:包括债务违约、重大资金损失、会计舞弊等重大财务风险;4.重大竞争事件:包括重大诉讼、恶性竞争、重大违规行为等重大竞争事件;5.重大安全事故:包括生产事故、环境事故、网络安全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
二、建立流程1. 事项识别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事项识别机构或部门,负责对企业发生的各类事项进行识别和分类。
该机构或部门应具备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准确判断事项的重要性和紧急性。
2. 事项报告一旦发现重大事项,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提交事项报告。
事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项的基本情况•事项的影响范围和后果预估•建议和措施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 事项评估上级主管收到事项报告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进行评估。
事项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事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事项的风险和影响程度•针对事项的应对措施和预案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 决策过程上级主管根据事项评估的结果,结合企业整体利益和战略方向,做出相应决策。
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步骤:•研究和讨论•决策议案的编制和审查•决策的批准和执行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
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

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内部对重大事项的及时汇报和沟通机制,以确保企业高效运作和提高决策的准确性。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重大事项的报告和处理。
二、定义1. 重大事项:指对企业整体经营和战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 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变更;- 重大业务决策;- 重大财务风险;- 重大法律诉讼和政策变动;- 重要人事任免等。
2. 直接上级:指报告对象的直接领导,具有直接决策权和管理职权。
三、报告程序1. 事项发生后,责任人应及时向直接上级进行报告,包括事项的背景、重要性和可能带来的风险。
2. 直接上级收到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确认,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分析。
3. 若直接上级认为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在报告中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4. 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讨论,并提出决策意见。
5. 最终决策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及时通知下属部门执行。
6. 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决策要求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进展情况。
7. 事项解决后,应当总结经验和教训,并进行评估和改进。
四、报告内容1. 重大事项的报告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事项的背景和起因;- 事项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可能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对企业的影响和决策意义。
2. 报告文件应详细、准确地陈述事实,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证据支撑。
3. 报告文件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以方便上级主管部门的快速理解和决策。
4. 报告文件应采用标准格式,包括标题、正文和附件等。
五、报告责任和追责1. 事项的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报告,并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直接上级应当认真审核和确认报告,并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 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出决策和指示。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办)《金山区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办)《金山区重大工程实事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金府办发[2012]45号【发布部门】80903E002【发布日期】2012.09.05【实施日期】2012.09.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办)《金山区重大工程实事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年9月5日金府办发〔2012〕4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办)制订的《金山区重大工程实事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金山区重大工程实事项目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落实我区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建设责任,加强督查和考核,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圆满完成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年度计划,充分发挥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金山区政府确定的区年度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
二、考核对象承担区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建设任务的项目责任单位(以下简称“项目责任单位”)。
三、考核依据区政府与各项目责任单位签订的建设任务责任书,以及项目立项批文(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和备案意见)。
四、考核组织由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办)会同区监察局、检察院、建设交通委、财政局、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区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考核小组(以下简称“区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区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进行考核。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一)考核内容对项目年度建设进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模板(三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模板1. 背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司内部沟通和决策的透明度,确保重大事项的及时沟通和决策机制的有效运作而设计的。
该制度旨在明确重大事项的定义、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要求,以及相关的协作和决策流程。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特别是涉及公司重大决策和事件的部门和员工。
3. 定义(1) 重大事项:公司经营、战略、财务、人事等方面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决策。
(2) 重大事项报告:涉及重大事项的部门或员工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的书面或口头报告。
4. 报告程序和要求(1) 发现重大事项:各部门和员工应当保持敏感,及时发现和意识到重大事项的存在。
(2) 报告对象:部门负责人应当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重大事项;员工可以通过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向高层管理层报告重大事项。
(3) 报告内容:重大事项报告应包括事项的背景、影响、建议和预期结果等核心内容。
(4) 报告方式:可以通过口头汇报、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告,具体由报告对象决定。
(5) 报告时限:重大事项发生后,应当尽快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5. 协作和决策流程(1) 高层管理层收到重大事项报告后,应当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并确定进一步的工作安排和决策流程。
(2) 针对重大事项,可以成立专门的决策小组,负责集中研究和讨论,最终提出决策方案。
(3) 决策方案经高层管理层审议批准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并跟进实施情况。
6. 监督和追责(1) 高层管理层应当对重大事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对于故意隐瞒或报告不实的行为,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员工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和法律措施。
7. 其他事项(1) 该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高层管理层和法务部门所有。
(2)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该制度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以上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模板,具体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2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本站项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告的原则坚持以____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____为统领,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二、报告的范围(一)贯彻____、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的思路、安排、部署、措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
(二)重要工作事项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本单位阶段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签订的涉及到涠洲岛和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合同、协议。
(三)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
主要是指各种上访事件;敏感热点问题的重大紧急事件或虽有少数人员参加但影响极坏的突发事件;各种突发自然灾害;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破坏公私财物造成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以及其他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四)外出离岗。
本站领导班子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及其他原因离岗的(区境以外)。
(五)接待接访。
上级有关领导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区以上新闻媒体到我局进行采访的。
(六)其它情况。
不属于上述范围,但认为有必要上报的情况和问题等。
三、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分。
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对涉及职工人身安全、作业事故等紧急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报告。
四、报送时限和相关要求重大事项报告要确保第一时间报送,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一)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
发生半小时内要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局领导,事态进展情况要随时报告,最终结果要及时上报。
(二)外出、离岗要提前____天书面或口头报告局领导,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做好登记。
三、大事报告程序(一)重大事项一般必须先向本站领导报告,然后由站站向涠管委分管领导报告。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规范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准确的发现和预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加强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保证及时掌握和统筹管理公司重大财务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股份公司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室(中心)、车间第二条公司财务部是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公司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24小时内,上报公司主管财务领导及其公司负责人,同时通过公司办公平台、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报告,并于三个工作日内补交详细书面报告。
第二章重大财务事项的内容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财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接受省(部)级及以上财政、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开展的与财务相关的检查。
(二)公司发生的重大财务风险事项:1.500万元以上的资产损失;2.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与大额核销坏账(大额是指公司净资产10%以上);3.发生挪用、侵占企业资金事项;4.因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在500万元以上;5.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涉及金额在500万元以上;6.主要资产、银行账户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不含符合公司担保管理规定的资产抵押或质押);公司存款所在的金融机构关闭、停业整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营业;7.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8.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预计导致经营亏损或资金供应链出现问题;9.与财务管理相关,被新闻、网络等媒体报道,可能给公司品牌形象造成损害、影响公司声誉的事项;10.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申请破产、产权转让、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事项;11.执行国家新颁布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可能对公司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12.发生违反国家或公司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存货管理、资产处置、租入与租出资产、赠与或受赠资产、废旧物资管理、对外投资、产权管理、委托理财、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债权债务重组、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预算执行、六项费用(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费、薪酬及社保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等;13.其他需要上报的重大财务事项。
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下发的各项财务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子公司、代管公司的财务部门。
第二章范畴及上报形式第三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财务审计及与其相关的方面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各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范畴是指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融资行为、增减资本及股权变更、资产及债务处置、对外担保、涉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生产经营行为、事件,年度计划外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司突发事件及其他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等对公司经济、名誉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事项分为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
报告事项须经财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第六条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上报,上报文件包括:1、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2、有关事项说明;3、其它有关文件。
第七条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1、各公司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2、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第三章重大事项具体内容第八条以下事项为报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制订并拟执行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
2、公司的投资,包括对外投资、收购、投资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
3、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融资行为,包括借款、贷款等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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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区属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日常财务监管工作,建立和规范本区区属企业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工作制度,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度本市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国资委统[2006]173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区属企业是指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范围的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和其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以及与区属国有(集体)企业虽无资产纽带关系、但由相关部门委托其经营管理的国有(集体)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报告期是指企业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
第四条本制度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种形式。
第五条各区属企业应在财务预算报告中的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对本年度计划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进行披露,同时应在财务决算报告中对本年度实际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进行说明。
第六条各区属企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本企业各项重大财务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章重大财务事项的内容
第七条重大投融资
重大投融资包括重大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业务以及重大借款等投融资行为。
(一)重大股权投资是指区属企业在报告期内投资(对同一单位)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或占本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未注明合并报表的,计算口径均指单户会计报表)的净资产10%以上的股权投资(股权置换)行为。
(二)风险投资业务是指区属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事股票、基金、债券、外汇买卖、期货以及委托理财(含委托贷款)等对外投资业务,
且单项投资(按上述项目分类)在报告期内累计发生额超过100万元的投资业务。
(三)重大借款指在报告期内区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中,导致本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所有借款项目。
(四)区属企业在报告期内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增资扩股等融资行为。
第八条重大对外担保
(一)区属企业在报告期内签订的,且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合同;或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0%以上提供的所有对外担保。
(二)区属企业在报告期内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第九条重大资产采购
(一)区属企业指在报告期内购买、置换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且购买、置换同一或相关的资产总额超过500万元的行为。
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或支出的,以其累计数计算。
(二)企业一次性采购经营性资产(如原材料)超过企业预算或上年度销售成本50%以上的资产采购行为。
第十条重大资产处置
重大资产处置包括重大资产出售行为、子公司改制资产处置和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等行为。
(一)重大资产出售行为指在报告期内经区国资委批准的,区属企业发生的重大资产(主要指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置换、转让及出售行为,且处置的资产账面净额(指扣除累计折旧或摊销后,不包括提取的相关减值准备)高于500万元的。
(二)子公司改制资产处置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占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10%以上的子公司改制资产的处置情况。
(三)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是指在报告期内区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经取得合法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事实损失的资产,报区国资委备案或核准后,对该项资产账面余额和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的财务核销。
第十一条大额资金往来
大额资金往来指在报告期内区属企业与外部单位、关联方(含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非经营性的债权、债务往来,且报告期内对同一单位的债权或债务往来累计发生额超过300万元,或在报告期期末累计余额超过100万元的。
第十二条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区属企业与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各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且报告期内与同一关联单位交易累计发生额超过500万元,或在报告期期末未结算项目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指在报告期内区属企业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变化等。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指:
(一)涉外经济案件;
(二)一审受理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的;
(三)争议标的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
(四)因担保可能致使区属企业及其控股、全资企业直接承担法律后果的;
(五)区属企业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第三章需核准事项与核准方式
第十四条重大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业务、重大借款、重大对外担保、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变化等重大财务事项,区属企业应及时上报区国资委,经国资委核准后实施。
上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
第十五条以累计数计算达到重大财务事项报告标准的,需核准的事项是指使该事项(对同一单位或同一种类)符合重大财务事项标准的某一笔投资或交易,以及该事项符合重大财务事项标准后的任一笔投资或交易。
第十六条区国资委对区属企业上报的需核准的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
合规性审核是指主要审核区属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部制度,其决策是否有相应依据,对决策内容不进行审核。
区属企业经营者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区国资委在收到企业上报材料后十五日内出具合规性审核意见。
第十七条区属企业经营者依法负责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对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需备案事项与备案方式
第十八条各区属企业应对本企业每一季度实际发生的所有重大财务事项进行汇总,并在该季度终了的10日内上报区国资委业绩考核科,格式参见附件2。
第十九条企业除应对在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按前款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外,对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还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或者起诉书副本的两日内向区国资委提交详细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
附件1:重大财务事项核准需上报材料
附件2:重大财务事项备案格式
金山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
重大财务事项核准需上报材料
1、对外股权投资
(1)内部决策记录。
指企业对对外股权投资进行集体决策时,关于讨论意见和表决意见的会议记录和决议。
会议记录、决议应载明每位董事(党政班子成员)的意见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2)需其他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其他部门的审批结果。
(3)《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的必要性,风险,合资、合作伙伴的资信状况,市场预测,生产技术条件,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和预期收益等进行详尽的分析。
(4)追加投资、股权收购及置换行为,除应上报上述材料外,还应说明投资对象的历史经营情况,并附其最近一会计年度财务报表。
2、风险投资业务
(1)内部决策记录。
该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决策的程序和相关记录。
(2)以累计数计算的,应说明已有该类投资的历史运作状况和收益。
3、重大借款
(1)内部决策记录。
该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决策的程序和相关记录。
(2)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利息、用途及可行性报告、有关担保的信息。
(3)企业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分析。
4、重大担保
(1)内部决策记录。
该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决策的程序和相关记录。
(2)担保发生的原因或目的。
(3)担保金额、期限、种类、与被担保单位的债权债务情况、被担保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变化
(1)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变化内容及其依据。
(2)内部决策记录。
该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决策的程序和相关记录。
附件二:
重大财务事项备案格式
1、对外投融资
(2)重大融资
2、对外担保
注:对于未到期的担保合同,在报告期内由本公司承担损失责任的,或有明显迹象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对外担保,须一并备案。
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和损失的,在备注中说明。
6、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
7、子公司改制资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