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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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首问责任制第一条首问责任制是指当事人到机关办事或向机关打电话(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输或移交具体经办人办理的制度。

第二条当事人提出的办事项目,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有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和需补交的材料,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第三条当事人提出的办事项目,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到负责办理具体事项的责任人或部门,负责办理的责任人不在时,应告知该责任人或部门的联系电话。

第四条属于首问人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办事人的办事项目、联系电话等,再交经办人办理。

第五条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及时报告领导。

第六条如需较长时间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负责或提醒分管人向服务对象说明完成期限,并分阶段性向服务对象反馈处理结果。

第七条如遇紧急事项,首问责任人无法与分管人、分管领导取得联系时,应立即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由上级领导决定处理方式。

事后要与服务对象确认或询问分管人事项处理情况。

第八条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具体办理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首先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办事人;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联系,帮助落实承办部门,或由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九条对上个月法律性义务的事项或工作,首问责任人不可自作主张处理或解释本岗位职责范围外的事项。

第十条首问责任人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充分体现集团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和精神风貌。

不能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第十一条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部门的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员工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关于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转型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入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快捷服务,践行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融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通过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知会制、限时筹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实行,进一步转型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改良服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为构建一流的便民政务平台,建设新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更多制度确保。

二、六项制度的实施范围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三、六项制度的内容及要求(一)首问负责制1.首问负责制就是指政务服务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非政府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办理有关业务时,首位招待或立案的工作人员深入细致答疑、负责管理办理或帮助办理有关事项的制度。

首次依照职责招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

2.建立首问负责制应当遵循热情、便民原则,各项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3.适用于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含:咨询、办理行政1许可、行政证实、公共服务类、其他有关业务的审核、备案、备案(包含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

4.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予以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

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应窗口进行办理,并与相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

六项制度

六项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

接受项目单位、投资者和群众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

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脱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

二、服务承诺制。

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设立公示栏,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项目单位、投资者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限时办结制。

根据审批事项的繁简程度,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分别规定办理的时限,保证项目单位、投资者和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四、失职追究制。

对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项目单位、投资者和群众申报事项压误、漏办甚至申报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处罚,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五、否定报备制。

对项目单位、投资者和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无偿代办制。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科(室)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科(室)进行办理,无偿代理项目单位、投资者和群众的申报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入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树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通过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为搭建一流的便民政务平台,建设新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制度保障。

二、六项制度的实施范围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三、六项制度的内容及要求(一)首问负责制1.首问负责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制度。

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2.建立首问负责制应当遵循热情、便民原则,各项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3.适用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括:咨询、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类、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备案、登记(包括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

4.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予以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

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应窗口进行办理,并与相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

执行首问负责制应当实行现场办理接待登记和收件回执制度。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5•【字号】巴府办发[2008]31号•【施行日期】2008.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巴府办发[2008]31号)各科(室)、小车队,各代管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08]6号)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现就市政府办公室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一)办公室设立首问责任室,主要承担首问负责事项。

首问责任室工作人员统一实行座牌上岗,以方便服务对象辨明身份,便于社会监督。

同时,凡在机关内首次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函、来电、来访的科(室)和代管部门工作人员,同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对来机关办理公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事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严禁推诿。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

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事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得拖延或刁难;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和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注意事项;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告知办事人员办结时间和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填好市政府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待办事项登记表及回执。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自己承办、但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

对承办人不在岗的,或一时不能明确承办人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并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填好市政府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待办事项登记表及回执。

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

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

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根据《XX一中关于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承诺制实施细则(一)服务承诺制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以及全校作出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制度办事。

本着热情、周到、方便、高效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向全校师生做以下服务承诺:第一条加强学习,提高各处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讲究职业道德,建设学习型、研究型的学校,以适应新形势下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条实行工作公开制。

对办事制度、程序、岗位人员职责等在校园网站上、学校工作规范上以及公告栏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条实行岗位责任制。

明确每个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实行主辅岗制,人缺岗不缺,保证岗位职责的履行。

第四条树立服务意识。

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以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管理工作的前提,改进工作作风。

在工作中应当将师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杜绝只图工作方便不考虑师生的感受的现象。

第五条优质服务,微笑服务,文明办公。

做到办公环境整洁,工作时间衣着得体,姿态端庄;对于来访人员要热情、周到、有礼貌,使用文明语言。

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第六条实行接办事务限时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对教师、学生和家长反映问题和需办理的事情,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抓紧研究,做到不推诿,不拖延。

第七条勤俭办公,厉行节约。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讲排场,铺张浪费现象,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第八条加强合作意识。

树立全局观念,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这一中心任务努力工作,加强各处室之间,处室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XX部门首问首办负责及限时办结制度的有关规定

XX部门首问首办负责及限时办结制度的有关规定(下载后可任意复制粘贴)一、首问责任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是指XX部门工作人员在承接基层工作人员来电来访或承办领导交办的工作中,明确首问或首办责任人所需承担责任的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位承接基层工作人员来电来访的XX部门工作人员。

首问责任人负有为基层同志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应做到:1. 热情接待来访。

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耐心听取了解办事人员所需办理事项,认真解答办事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接待基层来访的同志要礼貌迎送,主动热情;与基层同志交谈及接听电话要态度诚恳、语气和蔼。

2. 认真解答受理。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认真受理或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暂不能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属手续、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办的手续和补充的材- 1 -料。

3. 悉心引导办理。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明确告知能够办理的处室和人员,并帮助联系接洽。

属于业务不明确或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应请示领导或向其他同志了解清楚后,帮助基层同志落实办理去处。

不得简单地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理由敷衍搪塞和推诿。

(二)首办责任人是指按照职责划分,第一位承办基层工作人员来电来访或领导交办工作的XX部门工作人员,其所在处室为首办责任单位。

首办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有对承办事项进行处理及跟踪督办的责任,应做到:1. 限时承办。

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或部门来函,应按领导要求的时间或限时办结制要求办结。

对基层的请示事项,凡符合规定且手续、材料齐全的,应在限时办结制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承办事项。

不能办理的,应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如属手续、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办的手续和补充材料。

2. 及时转办。

首办责任人确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因素,不能及时办理承办事项时,责任处室负责人应统筹协调,- 2 -安排其他人办理,并告知呈报或督办单位。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
是指政府部门在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或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等工作时,明确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及时、妥善地处理相关问题。

同时,规定了办结事项的时限,确保公共服务的及时性、高效性。

首问责任制度要求政府部门在接受群众来访或咨询时,应当及时接待并解答群众的问题,并将问题及时转交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这样可以避免群众反复奔波,提高办事效率。

限时办结制度则规定了政府部门在办理事项时需要遵循的时限要求。

根据不同的事项性质,政府部门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向群众反馈结果。

这样可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落实对于改善政府服务、提高政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责任、规定时限,可以确保政府部门及时回应群众需求,解决问题。

同时,也可以推动政府部门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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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首问首接、全程代办、限时办结等制度

首问首接、全程代办、限时办结等制度一、首问负责制第一条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相对人)到各级机关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

首次依照职责接待行政相对人的各级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

各级机关应当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制,建立登记台账,对重要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结果等进行登记。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并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办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四条各级机关直接服务于社会的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根据单位授权,首问责任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场受理。

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

对于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给予指导帮助。

对把握不准的,或特别重大以及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六条行政相对人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部门其他处、科、室的,应将相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二、限时办结制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级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结范围包含:各类审批特别是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备案事项;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生产安全、救灾赈济、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


2. 审核办理: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 审核情况确定办理期限和办理方式。
4. 监督评价: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对申 请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04
限时办结制度核心内容
办结事项的分类和办结时限的确定
办结事项分类
根据办理事项的难易程度、影响程度、紧 急程度等,将办结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 件和联办件。
首问责任人需对来询者提供业务咨询,包括但不 限于解释政策、流程和操作指南等。
及时响应
首问责任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来询者的问题进行 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协调解决问题
首问责任人需协调各方资源,解决来询者的问题 和困难,确保业务流程的高效运转。
保护客户隐私
首问责任人需严格保护客户的隐私信息,确保客 户信息安全。
责任追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于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或损失的,要相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05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总结词
加强宣传和培训是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实施与监督的重要环节。
详细描述
该制度涉及的部门和人员众多,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全体人员的支持和参与。为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对 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培训,使其了解制度的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和责任界定等。同时,通过培训提升相 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023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 度》
目 录
• 首问责任制度概述 • 首问责任制度核心内容 • 限时办结制度概述 • 限时办结制度核心内容 •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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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当事人到乡机关办事,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人办理的制度。

2.当事人提出的服务项目,属于首问首办人职责范围,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和需补交的材料,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3.当事人提出上述服务事项,不属于首问首办人职责范围,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其到负责办理具体事项的站办所,负责办理的站办所无人时,应告知该站办所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站办所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办事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4.对不属于本站办所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首办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办事人了解承办部门。

5. 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首办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首办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及时报告领导。

6.首问首办责任人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充分体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和精神风貌。

7.首问首办责任制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站办所的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8.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或诫勉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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