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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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首问责任制是指在工作中,对于涉及某一问题或事件的首次咨询、反映或举报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有对该问题或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或转办的责任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

三、首问责任的确定1. 首问责任单位的确定:(1) 行政机关:根据职责和权限划定,确定具体的首问责任单位。

(2) 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由其内部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首问责任单位。

2. 首问责任人的确定:(1) 行政机关:根据职责和权限划定,确定具体的首问责任人,并向上级机关报备备案。

(2) 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由其内部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首问责任人,并向上级机关报备备案。

四、首问责任的具体要求1. 接待服务:(1) 首问责任人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态度,提供热情、周到、准确的接待服务。

(2) 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回应来访者的问题和需求,不得敷衍塞责或推诿扯皮。

2. 问题调查与核实:(1) 首问责任人应当认真核实来访者反映的问题,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细节。

(2) 首问责任人应当与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获取相关证据和信息,确保问题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 处理和解决问题:(1) 首问责任人应当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 首问责任人应当积极主动地与来访者进行沟通和协商,解释政策法规,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4. 转办和跟踪:(1) 首问责任人应当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况,及时将问题转交给相关部门或单位处理,并告知来访者。

(2) 首问责任人应当跟踪转办的问题,了解处理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首问责任制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1) 上级机关对首问责任单位和首问责任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首问责任制是指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中,明确一名具体责任人负责接待和解答来访群众或单位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推进首问责任制的落实,制定本细则,明确了实施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二、实施原则1. 依法依规:实施首问责任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公平公正:对待来访群众或单位要公平、公正,不偏袒、不歧视,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3. 高效便捷: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问题及时解决,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三、责任人的职责1. 接待来访群众或单位,认真倾听其问题,耐心解答疑惑,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 对于自己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跟进问题的解决情况。

3. 维护好来访群众或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其个人隐私和涉密信息。

4. 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实施流程1. 来访登记:来访群众或单位到达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记录来访人员的基本信息和问题。

2. 领导分派:根据来访问题的性质和涉及的领域,由相关领导或责任人进行指派,确定具体的责任人。

3. 问题解答:责任人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其问题,并进行解答。

在解答过程中,要注重沟通和表达的准确性。

4. 转交处理:对于责任人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告知来访人员处理的进展情况。

5. 跟进反馈:责任人要及时跟进问题的解决情况,向来访人员进行反馈,并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 归档备案:对每一次来访记录进行归档备案,包括来访人员的基本信息、问题描述、解答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密信息。

2. 提高服务意识,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解决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对责任人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激励其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标题: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首问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强调领导者对工作结果的第一责任。

为了有效实施首问责任制,需要明确的实施细则来规范和指导工作。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首问责任制的实施细则。

一、明确责任主体1.1 确定责任主体的范围:首问责任制下,责任主体应包括所有涉及到工作结果的人员,包括领导者、管理者和执行者等。

1.2 确定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不同职责主体在工作中应承担不同的责任,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目标。

1.3 确定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责任主体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二、建立绩效评估机制2.1 设定明确的绩效评估标准:绩效评估标准应具体明确,能够客观地反映责任主体的工作成果和绩效水平。

2.2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方法:绩效评估方法应科学合理,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责任主体的工作表现。

2.3 建立激励和惩罚机制:对于绩效优秀的责任主体应赋予适当的激励,对于绩效不佳的责任主体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三、加强监督和检查3.1 建立监督机制:应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者部门,对责任主体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责任主体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3.2 加强内部监督:组织内部应建立相互监督机制,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确保责任主体的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3 强化外部监督:外部监督机构应对责任主体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责任主体的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

四、建立问责机制4.1 确定问责标准:应明确问责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问责的公平、公正和及时。

4.2 实施问责措施:对于未能履行职责的责任主体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责任追究等。

4.3 加强问责的公开透明:问责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问责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五、持续改进和完善5.1 定期评估和调整细则:定期对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首问责任制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对来访者的问题、诉求或需求,由接待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负责接待、解答或引导,并在必要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的制度。

为了更好地实施首问责任制,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是对该细则的详细解读。

一、总则《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是为了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提高政府及相关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而制定的。

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责任主体1. 政府机关:各级政府机关应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 企事业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应设立接待窗口,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首问责任制的实施。

3. 社会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首问责任制的实施,为来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三、工作流程1. 接待登记:来访者到达后,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登记,记录来访者的基本信息、问题或需求的内容。

2. 解答或引导:接待人员应根据来访者的问题或需求,提供准确的解答或引导,并尽量满足来访者的合理需求。

3. 转交处理:对于无法解答或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及时将来访者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并告知来访者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和办理流程。

4. 办理反馈: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来访者的问题,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接待人员,由接待人员转交给来访者。

四、工作要求1. 服务态度:接待人员应以友善、热情、耐心的态度对待来访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2. 业务能力:接待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准确理解来访者的问题并给予合理的解答或引导。

3. 信息共享: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来访者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

4. 效率要求: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首问责任制的顺利实施。

五、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建立监督机制,对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首问责任制是指在工作中,首次接待群众来访或者咨询的工作人员负有对来访者或者咨询者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落实首问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待每一位来访者或者咨询者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及时高效原则:对来访者或者咨询者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和处理,高效地提供服务。

3. 保密原则:对来访者或者咨询者的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滥用。

4. 真实准确原则:对来访者或者咨询者的问题要提供真实准确的答案或者解决方案。

三、实施步骤1. 接待流程:a. 来访者或者咨询者到达办公地点后,由接待人员进行登记,获取相关信息。

b. 接待人员根据来访者或者咨询者的问题,进行初步了解和分类。

c. 接待人员根据分类结果,将来访者或者咨询者引导至相应的工作人员处。

d. 工作人员对来访者或者咨询者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

e. 若问题需要进一步处理,工作人员将来访者或者咨询者引导至相关部门或者人员。

2. 工作要求:a. 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准确理解来访者或者咨询者的问题。

b. 工作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知识,能够提供准确的答案或者解决方案。

c. 工作人员要保持耐心和友好的态度,竭力解答来访者或者咨询者的问题。

d. 工作人员要及时记录来访者或者咨询者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做好工作记录。

3. 绩效考核:a. 根据工作人员的接待数量、问题解答和处理情况等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b.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奖惩和薪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实施效果评估1. 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来访者或者咨询者对首问责任制的满意度。

2. 采集来访者或者咨询者的意见和建议,对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3. 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记录和处理结果,评估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效果。

五、实施责任1. 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确保首问责任制的顺利实施。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首问责任制是指在各级政府和组织中,明确一定的责任人,负责对外来咨询、投诉和求助等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政府和组织的服务质量,增强公众对政府和组织的信任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更好地落实首问责任制,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相关的规范和要求。

二、责任人的确定1. 政府部门: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职能和工作范围确定首问责任人,并向社会发布其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

2. 组织机构:各类组织机构应指定专门的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待和处理相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1. 接待和处理:首问责任人应主动接待来访者或者电话咨询者,并认真听取其问题和需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解决方案。

2. 解决问题:首问责任人应针对来访者或者电话咨询者的问题,积极寻觅解决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或者人员进行处理。

3. 跟踪和反馈:首问责任人应及时跟踪处理发展情况,并向来访者或者电话咨询者反馈处理结果,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 统计和分析:首问责任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统计和分析接待和处理的问题情况,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首问责任制的工作流程1. 来访登记:来访者到达政府部门或者组织机构时,应先进行登记,填写相关的表格,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问题描述。

2. 转介和协调:首问责任人根据来访者的问题性质,决定是否直接解决,或者转介到相关部门或者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协调沟通。

3. 处理和反馈:首问责任人负责处理来访者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或者人员进行解决,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来访者反馈处理结果。

4. 统计和分析:政府部门或者组织机构应定期对首问责任制的工作进行统计和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首问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1. 考核标准:政府部门或者组织机构应根据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对首问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2. 奖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首问责任人,应赋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以激励其提供更好的服务。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首问责任制是指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由相关部门或机构确定一名具体的负责人,负责接待和解答公众的咨询、投诉、建议等问题,并承担起对问题的解决和跟踪责任。

其目的是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二、实施细则的目的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首问责任制的具体实施过程,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确保公众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答和妥善处理。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首问责任人的确定根据各部门或机构的职责和业务特点,确定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及时地解答公众的问题。

2. 首问责任人的职责(1) 接待公众咨询、投诉、建议等问题,并进行记录和分类。

(2) 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及时解答简单问题,或将复杂问题转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处理。

(3) 对问题的解答和处理过程进行跟踪和反馈,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 定期对接待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

3. 公众权利的保障(1) 公众有权获得准确、及时的问题解答和处理结果。

(2) 公众有权要求首问责任人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3) 公众有权提出对首问责任人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4. 部门或机构的支持和监督(1) 各部门或机构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首问责任人能够顺利履行职责。

(2) 各部门或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首问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四、实施细则的效果评估为了评估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解决问题的效率和质量:通过统计解答问题的平均时间、问题解决率等指标,评估首问责任制对问题解决的效率和质量的影响。

2. 公众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公众对首问责任制的满意度和意见,评估其对公众服务的改善程度。

3. 工作流程的改进:根据实施细则的实际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首问责任制是指在工作中,将问题的解决责任分配给第一个接待人员,由其负责协调、解决或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本文将详细介绍首问责任制的实施细则。

二、实施范围首问责任制适合于各类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等。

无论是公共服务机构还是企业内部,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实施原则1. 第一责任人原则:首问责任制的核心是明确第一责任人,即第一个接待人员,在问题发生时负责解决或者协调解决问题。

2. 快速响应原则:第一责任人应迅速响应问题,及时提供解决方案或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3. 问题跟踪原则:第一责任人应跟踪问题的解决发展,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4. 信息共享原则: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将问题相关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以便协调解决问题。

四、实施步骤1. 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各个岗位的首问责任人,将其责任清单进行公示,确保责任明确。

2. 培训和意识提升:对首问责任人进行培训,提升其问题解决能力和服务意识。

3. 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建立问题反馈渠道,方便用户提出问题,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回应。

4. 解决问题:首问责任人在接到问题后,应即将进行解决或者协调解决,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5. 跟踪和评估:首问责任人应跟踪问题的解决发展,并进行问题解决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

五、实施效果评估1. 工作效率提升: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问题的滞留和迟延。

2. 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快速响应和及时解决问题,可以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用户满意度。

3. 责任意识强化:首问责任制可以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促使其主动承担问题解决责任。

4. 工作流程优化:通过问题跟踪和信息共享,可以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六、实施细则的调整与改进实施细则的调整和改进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根据用户反馈进行调整:根据用户的反馈意见,对实施细则进行调整,以提高用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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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增强人员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意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全力打造“微笑服务、提速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的服务型机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行政相对人到进行业务咨询,接受询问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所担负的工作责任以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即首问责任,是指首问责任人对受理的咨询问题或事项负有及时处理或指引处理的责任。

第六条首问责任受理的形式包括:来信来函、人员来访、语音电话、网上咨询、电子邮件等。

第三章首问责任人行为规范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应当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主动热情,认真听取情况,准确了解需求,及时受理或正确指引。

首问责任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首问事宜。

第八条咨询事宜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应按规定即时办理、认真解答。

对一时不能解答的问题,应在《市地方税务局首问责任记录单》(见附件,以下简称《记录单》)中认真记
录咨询的业务事项及咨询人联系方式,在查阅有关规定或提请内部讨论后,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

第九条咨询事宜在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外的,应在《记录单》中认真记录咨询的业务事项及咨询人联系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流转至相应责任部门,并与经办人员进行书面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部门人员在收到《记录单》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

第十条咨询事宜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由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或首个接受流转的责任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提请相关责任部门会商,在明确相关意见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首问责任人或责任部门人员负责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

第十一条咨询事宜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根据工作职责由首问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承办人员按规定逐级向上请示,在上级明确相关意见后在2个工作日内由首问责任人或责任部门人员负责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

对重大疑难问题总的回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以人员来访形式咨询涉税事宜的,若咨询事宜在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外,而相应责任部门又在同一办公地址的,考虑到工作实际和办事效率,可以由首问责任人陪同到相应责任部门。

第十三条咨询事宜不属于系统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予以说明,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四章首问责任违规追究
第十四条各单位负责首问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市局作风办
和纳税服务处负责首问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局监察室负责首问责任制的行政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针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投诉,由纳税服务部门严格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程序进行受理,并对具体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六条违反首问责任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责任追究:
1.责任人未按规定承担首问责任,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所在单位领导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未按规定承担首问责任,情节较为严重,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市局监察室或各分局监察小组查实,在本单位通报批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责任人违反首问责任制,推诿或刁难纳税人,情节严重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局监察室会同所在单位查实情况后,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当年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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