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劣药品报告制度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而随之而来的医院假劣药品事件层出不穷。
因此,为了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不可或缺。
什么是医院假劣药品?医院假劣药品是指在药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药品品质出现问题的产品。
常见的问题包括成分不符合规定、生产过程不规范、用药风险不当等。
医院假劣药品对患者的危害很大,可能引起病情恶化、过敏反应、器官损伤、死亡等严重后果。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作用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是指医院管理部门建立的针对药品质量问题的举报、监督和处理制度。
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质量问题,保障患者用药安全;2.完善质量控制机制,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药品质量;3.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不法商贩和生产厂家;4.促进政府监管体系完善,为全面提高药品质量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内容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举报渠道和方式:医院内设的投诉中心、专门渠道和网站等,接受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投诉和举报。
2.举报人身份保护:匿名举报、保密处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举报处理程序:对投诉和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初步审查和立案后,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取证、鉴定和处理。
4.处理结果公开和回馈: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和回馈,接受患者的监督和咨询。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不仅是医院自身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府和社会监管药品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医疗健康领域,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福祉是最基本的职责和义务。
只有建立健全的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才能打造健康和谐的医疗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结束语医疗健康是人民幸福的基石,医院假劣药品事件的频发不仅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形象,更严重危害了患者的生命健康。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和管理,向患者保障用药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国家繁荣昌盛的大局。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一、引言假劣药品是指伪造、冒用他人药品注册证明文件、变造药品成分、伪造生产日期、违规生产和销售、过期药品销售、无证经营等行为,给社会公众带来严重危害的一类药品。
假劣药品的存在既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假劣药品报告制度。
二、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从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以来,我国对假劣药品问题高度关注,逐步完善假劣药品报告制度。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9年,当时通过《药品医疗器械监测评价与报告管理办法》,建立了药品监测评价报告制度。
此后,假劣药品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包括建立统一的假劣药品报告平台,明确相关报告的范围和责任主体,并加大对假劣药品的打击力度。
三、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目标和原则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目标是依法打击和防范假劣药品,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制度的核心原则包括及时性、准确性、公开性和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通过建立假劣药品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打击假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提高社会对药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促进药品市场秩序的规范。
四、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1. 假劣药品报告范围:假劣药品报告制度涵盖了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中的假劣行为,包括伪造、冒用他人药品注册证明文件、变造药品成分、伪造生产日期、违规生产和销售、过期药品销售、无证经营等。
2. 假劣药品报告平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统一的假劣药品报告平台,供公众和相关机构报告假劣药品问题。
该平台提供便捷的举报渠道,充分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
3. 假劣药品报告流程:一旦收到假劣药品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组织专业人员对举报进行核实。
核实结果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4. 假劣药品案件处理:对于经核实的假劣药品案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新版gsp假劣药报告管理制度

新版GSP假劣药报告管理制度背景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经营企业应遵循的一种管理规范,旨在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其中,防止假劣药的销售是GSP管理要点之一。
然而,长期以来假劣药的问题仍然存在,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性,不断完善假劣药品报告管理的制度显得非常必要。
新版GSP假劣药报告管理制度的介绍新版GSP假劣药报告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建立假劣药品报告机制为防止假劣药品的出现,需要建立假劣药品报告机制。
制度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假劣药品的自查工作,每次自查的内容要全面、具体,并开展专项抽查。
发现假劣药品要及时报告。
2. 加强假劣药品调查的能力为能够更好地防止假劣药品的出现,需要加强对假劣药品的调查能力。
制度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假劣药品的调查专班,并配备专业化人才负责实施调查工作。
在调查中,要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收集涉案药品样品,并做好相关的技术检测工作。
同时,制度还明确了对于假劣药品的归类和统计规定。
3. 修改假劣药品报告的流程新版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将原来的“报告、确认、剔除和销毁”流程修改为“报告、确认和隔离/回收”。
当企业发现假劣药品的时候,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确认之后,要求企业给予隔离或者回收。
如果企业想要销毁相关药品,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授权。
4. 假劣药品报告的统计和公开为了加强假劣药品报告工作的监管,新版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对假劣药品的统计和公开作出了规定。
制度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或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上级部门的统计工作。
同时,在药品经营场所要贴上假劣药品的报告公示,对涉及的药品信息进行公开。
总结新版GSP假劣药报告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对假劣药品的报告与处理工作的监管,从而提高药品的安全性。
通过建立假劣药品报告机制、加强假劣药品调查的能力、修改假劣药品报告的流程以及假劣药品报告的统计和公开等措施,可以更好地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范围1. 医院工作人员在药品采购、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的;2. 患者或家属在用药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的;3. 社会公众或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假劣药品信息。
三、报告程序1. 发现假劣药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2. 报告人应向医院药品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1)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2)药品外观、包装、标识等照片或视频;(3)药品来源、购买渠道、购进时间等信息;(4)其他有助于调查处理的材料。
3. 药品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报告人;4. 调查核实后,如确认是假劣药品,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假劣药品继续流入医院;5. 对报告假劣药品有功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四、调查处理1. 药品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假劣药品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措施:(1)暂停使用该批药品;(2)封存该批药品,不得再流入医院;(3)追查药品来源,对供货单位进行调查;(4)向相关部门报告,依法处理。
2. 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报告、隐瞒、谎报、缓报假劣药品的,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假劣药品流入医院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制度

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制度
一、药品质量问题,是指药品应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者造成医院经济缺失的情况。
质量问题按其性质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质量问题与通常质量问题两大类。
二、药品重大质量问题
1、违规购销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者。
3、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旧、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缺失者。
4、发出药品出现差错或者共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者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三、药品通常质量问题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
四、药品质量问题的报告途径、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药剂科管理部门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2、药剂管理部门,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2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2、通常质量问题应在当天报药剂管理部门,由药剂管理部
门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药剂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操纵、补救措施
六、药剂管理部门在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及流程

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及流程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规范药物合理使用,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现对我院《假劣药品调剂错误导致人身损害的处置预案与流程》进行修订,特制定本规定。
1、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
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2、各临床医师严格执行临床查对制度、医嘱制度,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XX。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3、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分管院长及医务科检查处理。
4、药师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并给予用药指导。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5、药师发药时必须向患者或临床医护人员,讲清药品的服用剂量、方法和注意事项。
6、护理人员执行医嘱时进行“三查七对",抢救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执行者必须口头复诵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将使用后的空安甑、药瓶或者相关包装等物品保留备查。
7、发现患者用药后出现异常情况,医护人员应立即对患者进行相应处理,并积极查找原因,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医务科。
8、药剂科将院内外发生的用药错误类型及药品损害事件定期向院内进行通告,以便于临床医务人员及时改进用药环节和培训员工预防此类错误。
9、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对本院临床用药情况进行总结,从制度上、管理上查找漏洞,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10、处置流程(1)药害事件发生后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减轻药品或医疗器械对人员、人体的伤害;(2)药剂科迅速开展控制、追回等相关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3)药剂科迅速收集、整理药品信息,确定事件影响的范围,确保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统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4)及时落实救援物资供应、发放和储备;(5)根据情况需要及时做好紧急情况的疏导解释工作,安定民心,平息民情,保证相关人员、单位和财产的安全。
医院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安全报告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药品(医用耗材)召回是指药剂科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己发放给临床科室或患者的存在安 全隐患的药品(医用耗材),并退回药品(医用耗材)供应商的行为。
(二)药品(医用耗材)存在安全隐患是指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
1.上级主管部门发出召回通报的药品(医用耗材),如因安全原因撤市,需要收回已上市销售药品(医用耗材 )的;
(二)药剂科积极组织药品(耗材)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认真调查取证,分析原因并向药剂科主任汇报。
(三)药剂科主任组织药品(耗材)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及时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必要时质量事 故有关人员可以参加,协助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
(四)如果药品(医用耗材)质量是由生产厂家原因导致,则药品(耗材)质量与安全管理应通知药品(医用 耗材)供应商限期给出调查反馈意见。
.是否有科学证据证明因使用该药品(医用耗材)而造成了前述危害。
(五)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尤其是对特殊人群及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 能不全者、外科患者等。
(六)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以及危害发生的短期后果和长期后果。
(七)根据药品(医用耗材)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医用耗材)召回分为: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医 用耗材)可能引起严重健康损害或者死亡的;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医用耗材)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 损害的;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医用耗材)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一)不按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医用耗材)者;
(二)入库验收不仔细,造成不合格药品(医用耗材)、过期药品(医用耗材)、假、冒、伪、劣药品(医用 耗材)入库者;
(三)库管员不按规定对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养护,造成虫蛀、鼠咬、变质、过期失效者;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编号:SMP-FW-011-04范围: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职责和权限:1.各部门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发现质量可疑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上报质量部确认,并根据确认结果进行处理。
2.储运部还要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储存管理、报损和销毁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3.质量部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受训人员:公司全体人员内容:1.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是指不合格的药品,包括假劣药品、包装质量不合格(包括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破损、污染、模糊、脱落、渗液、封条损坏等)的药品以及公司提前报损的药品。
2.质量可疑的药品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经质量部门确认的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4.公司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具体按照《不合格药品确认和处理操作规程》执行。
5.采购到货药品收货时,收货人员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当拒收,存放于待处理区或设置待处理状态标志,并及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通知储运部并报质量部,按照《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向供货单位查询,明确质量责任后及时处理。
对于其中因包装破损拒收的,收货人员及时将拒收情况上报储运部采购人员,收货人员负责将拒收的药品退回供货单位,不需要质量部签署意见。
6.采购到货药品验收时,验收人员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存放于待处理区或设置待处理状态标志,并及时填写《质量问题/质量可疑药品报告单》,通知储运部并报质量部,按照《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向供货单位查询,明确质量责任后及时处理。
7.销后退回药品验收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可疑的药品,验收人员应当及时填写《质量问题/质量可疑药品报告单》,上报质量部确认后处理;对于包装破损的问题,不需要填报。
8.储存、养护、出库过程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储存、养护人员应立即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采取停售措施,并填写在库药品质量报告,上报质量部确认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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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劣药品报告制度
1. 介绍
假劣药品是指未经过合法监管机构认可,质量不达标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
药品。
这些药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导致死亡。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假劣药品报告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以及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步骤。
2.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2.1 保护公众健康
假劣药品可能含有错误的成分、不正确的剂量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
构成严重威胁。
建立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举报这些药品,保护公众的健康。
2.2 损害犯罪分子的利益
假劣药品制造和销售是一种违法行为,会给犯罪分子带来巨大利润。
通过建立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可以揭露和打击这种违法活动,保护合法药品市场的正常运行。
2.3 提高监管机构的效率
监管机构无法覆盖所有的药品市场,且监管资源有限。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可以
使公众成为监管的参与者,扩大监管的范围和力量,提高监管机构的效率。
3.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步骤
3.1 设立举报渠道
建立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第一步是设立举报渠道。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如电话、邮件、网站或者专门的举报热线,让公众能够方便地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告可疑药品。
3.2 鼓励公众举报
为了鼓励公众举报可疑药品,可以设立举报奖励制度。
对于提供有价值信息的
举报人,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奖金或者匿名保护。
3.3 举报信息核实和调查
监管机构接收到举报信息后,需要对其进行核实和调查。
这可以包括对可疑药
品进行取样检测、追踪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渠道,以及调查相关人员的行为。
3.4 处理和公布结果
在核实和调查完成后,监管机构需要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这可能包括立案追究责任、暂停或撤销相关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许可,以及公布处理结果。
4.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效果评估
建立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后,需要进行定期的效果评估。
评估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1 举报数量和质量
评估举报数量和质量的变化,了解公众参与举报的情况和效果。
4.2 处理效率和结果
评估监管机构处理举报的效率和结果,以确定制度的执行效果和改进空间。
4.3 公众满意度
通过调查问卷或者其他方式,了解公众对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满意度,以及对制度改进的建议。
5. 结论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公众健康、打击违法行为和提高监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公众举报、核实调查和处理结果等步骤,可以建立一个有效运行的制度。
同时,定期评估制度的效果,不断改进和提升制度的执行效率和公众满意度。
只有建立健全的假劣药品报告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