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资料整理归档流程

合集下载

(档案)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归档实施规则(泗南江)

(档案)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归档实施规则(泗南江)

1.总则: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为使水电站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编制、归档更加规范化,依据《建设工程文档归档管理规范》CB5028-2001、《水电厂企业档案分类(6-9大类)使用说明》,《科技档案管理规定汇编》、等文件编制细则。

2.工程文件的收集2.1.工程文件的形成各积累工程文件产生于工程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工程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2.2.工程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2.2.1.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各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等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资料。

2.2.2.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有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的收集,积累及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系统情况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监理文件。

2.2.3.项目运行阶段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建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2.3.收集范围对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磁盘、光盘等工程档案材料,均应收集齐全,并按规范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2.4.收集时间各类文件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译核、复制和分发使用。

水运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水运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xxxx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好项目办档案管理工作和全面、完整地收集档案资料,保证档案的真实、安全和有效利用,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集范围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包括工程图纸、招投标原始资料、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监理资料、工程施工原始资料、检测资料、图片等。

二、文件管理各种文件、资料收集后,应按其内容分类、登记、标识、编目、立卷,并存放于档案柜内。

整理文件、数据、图表时应注意文字、数据清晰,经办手续齐全,装订规范,外表整洁。

对不宜继续保存的或破损的档案需要长期存放的,应立即进行修补或复制。

三、职责分工1、工程部:工程联系单,进度款会签单,工程例会纪要,前期办证资料、土地权证资料、工程图纸、地质资料、合同、招投标资料、竣工资料,其他工程竣工决算所涉及的文件资料,以及有关资料原件,及时移交给综合部,本部门保存复印件。

2、综合部:根据工程部以及其他部门提供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并立卷归档。

四、档案保管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制度,严守国家机密,保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2、及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移交。

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五、档案借阅1、有关单位查阅档案,应出示单位证明及本人证件,档案管理员要做好登记手续。

2、本单位职工查阅档案,档案管理员同样要做好查阅登记手续。

3、档案一般只供查阅,不予外借。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需经项目办主任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借阅人应做好外借档案保管工作。

4、原件原则上不外借。

5、查阅、借用档案,应保证档案完好无损,严禁撕损、涂改、抽页、沾污(包括划线、画图等)档案资料。

【2019年整理】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2019年整理】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水运建设项目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档案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做好自身形成的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合同及监理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保证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及时、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配备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明确本单位有关岗位和人员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职责和要求;按规定做好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第七条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

具体收集范围及归档单位按《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1)执行。

第八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材料平时收集归档制度,按水运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和各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序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分门别类,及时收集。

最新水运工程资料形成及整理办法

最新水运工程资料形成及整理办法

水运工程资料积累与编制(讲稿)赵炳忠2011.12.水运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水运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作用是:政府监督是保证,法人管理是根本,社会监理是关键,企业自检是基础。

一、竣工资料的由来二、资料积累的要点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要求四、检验批与分项检测关系、五、检测试验资料与原始资料的组成与积累六、竣工资料与档案的关系七、施工单位交工质量鉴定时提交竣工资料要求一、竣工资料的由来: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历史记录积累。

1、法人(建设项目业主):走基本建设程序,分阶段的所有资料;施工过程中执行合同,进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及计量支付的所有资料(各类检查、大检查、检测试验);完工后的初验、试运转报告,各类验证性、检测试验报告的积累;交工质量鉴定、交工验收,环保、消防、档案、审计、绿化等专项验收资料;竣工质量核定、竣工初验、竣工验收的资料。

2、施工单位:按水运工程施工用表光盘、积累资料,按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时所提交的施工资料要求(六大篇)组卷积累、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中)实施阶段,以及完工鉴定、验收的资料,根据归档要求在业主的组织下按照部(2008-225号)通知的《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立卷归档。

3、监理单位:按水运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积累施工全过程的督促检查的资料,尤其是独立检测、试验的资料,旁站、巡视、指令等,变更程序。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各阶段的文件,设计服务、协助审核变更、变更程序把关等资料、对工程质量作全面的评价。

5、其他资料(1)各类合同、会议纪要、专题会议、技术处治等资料。

(2)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定。

施工单位编制划定、监理审查、业主批准、监督备案;必须在开工前进行,施工中不得随意变换。

(3)质量检测、试验的要求:材料按附录D(标准)规定进行检测;设备按开箱检查,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年度检测报告)的检查,结合静态测试验证。

水运工程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9]225号)

水运工程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9]225号)

关于印发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通运输部文件交办发(2009]225号2009年06月0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现将《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2.设计变更情况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二00九年五月十一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09年5月13日印发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水运建设项目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档案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做好自身形成的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合同及监理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保证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及时、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配备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明确本单位有关岗位和人员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职责和要求;按规定做好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最新版】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最新版】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水运建设项目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档案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做好自身形成的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合同及监理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保证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及时、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配备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明确本单位有关岗位和人员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职责和要求;按规定做好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第七条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

具体收集范围及归档单位按《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1)执行。

第八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材料平时收集归档制度,按水运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和各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序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分门别类,及时收集。

水利工程项目竣工档案整理规范

水利工程项目竣工档案整理规范

水利工程项目竣工档案整理规范一、档案整理的目的和意义水利工程项目竣工档案整理是指将各类相关文件资料、工作记录、设计图纸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有序地整理、归档和保存的过程。

具体规范和操作流程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二、整理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整理的范围和内容:确认需要整理的文件资料范围,包括设计文件、报告、工作记录、质量检查报告、验收材料等。

2.准备工具和材料:如文件夹、文件盒、标签、彩色文件夹等,以便整理过程中使用。

3.确定整理的组织结构和档案分类:根据工程类型、工作内容和使用功能等,制定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档案分类体系。

三、整理流程及标准1.责任划定:明确整理人员的职责,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对整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2.资料搜集:根据范围和内容,逐一搜集需要整理的文件资料,并确保符合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要求。

3.审查和筛选: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审查和筛选,将与项目或工程无关的材料剔除,确保档案整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分类整理:根据事先确定的组织结构和档案分类体系,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可以采用按时间顺序、按工程阶段、按工作内容等方式进行分类。

5.文件编号和标识:对每个档案文件进行编号和标识,以方便查找和使用。

编号可以按照档案分类体系进行,标识则可以使用标签或文件夹封面的方式。

6.归档和保管:将整理好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并按照档案分类体系进行编号,存放于专门的档案柜或阁内,确保档案安全、易于查找和使用。

7.编制档案目录:根据档案分类体系,编制档案目录,记录每个档案文件的名称、编号、位置等信息,便于查找和管理。

8.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并制定档案销毁的规范,确保档案的及时销毁和更新。

四、档案整理注意事项1.整理过程中要保持档案的机密性,尤其是涉及到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文件,要妥善保管并限制查阅权限。

2.整理过程中注意文件的顺序和完整性,确保每个文件都有相应的编号和标识,避免文件的遗漏或混乱。

交通运输部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2009-06-15 点击: 1375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水运建设项目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档案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做好自身形成的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合同及监理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保证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及时、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配备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明确本单位有关岗位和人员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职责和要求;按规定做好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第七条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

具体收集范围及归档单位按《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1)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运工程施工资料文件归档整理办法
2010年12月21日水运工程施工资料文件归档整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水运工程施工资料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建立完整、准确的水运工程施工资料档案,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 /T50328-2001)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水运工程施工资料文件的归档整理。

其他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水运工程施工资料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应将水运工程施工资料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二、施工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水运工程施工资料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三、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施工资料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施工资料档案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验收后进行。

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施工资料文件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第三章水运工程施工资料文件的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施工资料文件应为原件。

二、施工资料文件的内容及其格式必须符合《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4-2005)、《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14-2004)、《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88-93)、《干船坞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32-98)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施工资料文件内容必须完整、规范、客观,必须按照工程实际,及时、真实、准确编制水运工程施工资料文件。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无涂改,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
(297mmX210mm)。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
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八、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第四章水运工程施工资料文件的归档范围及立卷
一、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施工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施工资料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立卷应遵循施工资料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三、施工资料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四、卷内文件的排列
(一)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

(二)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三)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四)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五、施工资料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和分卷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施工技术准备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
2、技术交底;
3、图纸会审记录等。

(二)施工现场准备文件
1、控制网设置资料;
2、工程定位测量资料;
3、测量控制点、基线、水准点复核资料等。

(三)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1、设计会议会审记录;
2、设计变更记录;
3、工程洽商记录等。

(四)工程业务联系单
1、施工单位发出的业务联系单;
2、监理指令;
3、业主发文;
4、设计发文;
5、有关部门发文等。

(五)会议纪要和施工日志
1、周例会、月例会等例会纪要;
2、专题会议纪要;
3、施工日志等。

(六)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
1、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设备产品进场批次汇总表;
2、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设备产品进场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汇总表;
3、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设备产品进场报验表;
4、施工材料选样复试送审表;
5、各种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设备产品还应有说明书)等。

(七)施工试验记录
1、各类试验记录、报告的汇总表;
2、桩基检测、土壤击实试验、钻孔试验、地基载荷试验、砂浆配合比设计、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砼配合比设计、砼(试块)抗压强度报告及评定表、砼抗氯离子渗透性试验、商品砼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钢筋接头(焊接)、冷拉试验、电气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测试、给排水、消防等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扫海测深等所有的施
工试验记录或报告
(八)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报验单、质量检验评定表
1、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2、分项工程报验单;
3、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其汇总表;
4、基槽开挖和桩基施工应有中间验收记录和验收会议纪要,中间验收记录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四方应共同验收,均签字盖章。

(九)原始施工记录、构件和设备安装记录、设备试运行记录
1、打桩、灌注桩、强夯、爆夯、排水板、排水沙井、碎石桩等施工记录。

2、梁、板等构件和设备安装记录;
3、设备试运行记录等。

(十)沉降位移变形观测资料
1、沉降位移变形观测记录;
2、沉降位移变形的位移-时间曲线图分析;
3、永久性水准点坐标图等;
(十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工程竣工整体尺度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定表
(十二)竣工图
(十三)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十四)安全管理文件(可按以下分类、分卷)
(暂不需要报送)
1.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的三类人员证件等。

1.2 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1.3 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表,安全管理目标月分解考核表、部门考核表,项目经理、质量员、施工技术员、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表等。

2.1 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验算结果。

2.2 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依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根据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以书面形式,编制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针对性的内容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材料,并有审批签字,交底时必须双方签字,交底人与接底人各留一份。

安全检查
3.1 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安全日查记录表、项目部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报告单、处罚通知单、违章违纪人员教育记录表。

4.1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记录表、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变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登记表、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安全培训情况登记表。

4.2 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例会制度、搬迁安全活动记录、项目部安全例会记录、专职安全员工作日志。

4.3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特种设备安拆资格证。

5.1 安全例会、专项安全会议等会议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内容、
参会人员签到表以及会议纪要等。

6.1 工伤事故: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工伤事故记录、事故报表、职工意外伤害险、其他安全事故资料。

7.1 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牌台帐、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

7.2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现场施工机械登记表、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登记表、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技术鉴定报告书等相关证件、机械设备、设施验收检测记录。

8.1 安全经费投入情况:使用计划、使用情况及计量资料等。

9.1 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及组织演练的文件、资料。

10.1 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发文。

(十五)参建单位总结报告
1、建设管理总结。

应概述工程管理机构设置、招标投标情况、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科研和新技术应用情况、交工验收情况、管理措施及经验等。

2、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应概述设计范围和概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技术创新与关键技术的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设计变更及变更理由,设计服务,总结设计经验与体会等。

3、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应概述施工范围、主要施工工艺、施工管理措施、施工技术创新与关键技术的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中发生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应详细表述各分项工程尤其是重要分项工程施工情
况),安全控制,总结施工经验与体会等。

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应概述监理范围和内容、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依据、监理主要工作、监理平行检测结果、核验施工自检结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包括建设内容、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存在哪些缺陷、施工中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评价、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总结监理经验和体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