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万国主观题预测班刑诉卜开明讲义
2012万国系统强化班陈少文刑诉讲义

2012万国系统强化班陈少文刑诉讲义第一讲刑事诉讼法概述考点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了解)我国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①刑事诉讼没有缺席审判(一旦嫌疑人、被告人不在案,诉讼就不能继续进行)②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民事诉讼(附带民诉也要遵守民法通则和民诉法的规定)考点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略)两者发生冲突时,以保障人权优先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略)两者发生冲突时,以程序正义优先3、诉讼效率与诉讼公正司法权的运行以公正至上,兼顾效率。
★★一般认为,侦查权不属于司法权,其运作更为偏重效率价值。
因此,不得随意停止侦查活动。
由此规律,可以综合记忆以下法条:①“在作出回避决定前,侦查人员不得停止对本案的侦查工作。
” ②“在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过程中,不得停止侦查取证工作。
” ③“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停止侦查活动。
”考点三: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主体★★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刑事诉讼主体专门机关检察机关(公诉人也应视为专门机关,而不应视为当事人)★★★审判机关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1 诉讼参与人当事人自诉案件: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诉原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其它诉讼参与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二)刑事诉讼阶段公诉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一审、二审再审、死刑复核)——执行自诉案件立案(法院受理)——审判——执行1 自然意义上的被害人在诉讼中可能有三种身份: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诉原告人,因此被害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被害人包括以上三种身份,而狭义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除非特别指出,只要以被害人三字出现,一律是指狭义被害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
2012年万国真题解析班行政法-季宏讲义

行政法授课提纲(季宏编写、主讲)第一部分出题宏观规律一、面面俱到、重者恒重分值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 4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9.25加9.625国家赔偿法及其司法解释3加8.25行政处罚法(含治安管理处罚法) 3.5加1.375行政许可法4加2.75 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3公务员法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1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75行政强制 1.25行政行为理论 1.25行政法基本原则 5 注:卷四第6题,行政法案例分析题,22分,共8问。
[常考点:期限]【真题1】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月。
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44题,单选)A.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B.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相关法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真题2】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
陈某未履行决定。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48题,单选)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C.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与他法结合考查]【相关法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2司法考试最强复习组合

访问:本文作者zengbohong的学法家园(原文《从351到387,方法为王啊》)一、【资料篇】【司法考试课件】司法考试课件,建议拿下。
【专题讲座】虽然不错,但是七本不用全看,要有选择的。
【张能宝历年真题】上市较早,一套几个小本大概二三十块。
【卷一突破一百分】万国出的资料,大概七月中旬出最新版,卷一到卷四全部买下大概五十块钱。
一般买卷一就行,估计2012年也不会改太多。
【大纲送你90分】同样是万国出的资料,跟【卷一突破一百分】是一个系列的。
【刑法攻略】指南针出的柏浪涛编的,正版大概三四十元,司法考试课件里面有电子书,打印也行。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汇编】法律出版社出的,按年份的真题。
【指南针法条】可以买最新的,也可以用旧的,该版本的法条附有解析有注释。
指南针的法条是历年的经典,不可缺少的。
二、【使用方法】2011年资料的使用和分析(分科目):1、卷一(法理、宪法、法制史、三国法、法律职业道德)淳于闻的【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理论法学这部分比较生动有趣,是万国的签约老师,但是09年之后没有他的电子课件,除了淳于闻,万国的陈璐琼是另一个选择。
万国的王斌讲的三国法可以用。
法律职业道德可以试着听下陈璐琼,但只是借鉴,加深印象。
总之,卷一的内容多为背诵理解,听课件主要选择讲得生动有趣的老师,太枯燥死板,不适合自己口味的可以舍弃。
众合的理论法学这本书可以扔掉,除非没有系统看过该部分的。
张能宝真题卷一部分的内容应该都做下,特别是宪法学部分应该重复几遍,宪法的真题有一定的规律性也有相当的难度。
复习后期应以【卷一突破一百分】为主进行复习。
2、卷二(刑法、刑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重点复习应该围绕柏浪涛的【刑法攻略】该书应该提前复习,总体把握,应该看到两遍以上。
中间间以柏浪涛在指南针的授课课件进行理解,加深印象。
从开始到最后分别有柏浪涛在指南针的真题解析班、系统精讲班、综合提高班、冲刺班等班次,密切跟进,透彻理解。
跟着柏浪涛的思路,不被其他辅导资料或授课老师的观点所迷惑,应以柏浪涛为准。
2012万国民刑先修班韩友谊刑法讲义

2012年民刑先修班刑法授课提纲韩友谊刑法的基本架构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概论典型的犯罪构成故意、过失、目的、动机责任阻却事由: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违法构成要件:主体、行为、结果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其他责任要件“修正”的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共犯形态预备未遂中止罪数论单纯一罪继续犯法条竞合包括的一罪连续犯集合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科刑的一罪想象竞合犯结合犯吸收犯牵连犯刑罚论刑种:主刑、附加刑量刑情节:从轻、减轻、从重、累犯、自首、立功量刑制度:数罪并罚、缓刑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刑罚消灭制度:赦免、时效总论犯罪论第一编刑法概论第一章序论(基本概念)一、刑法指规定何种行为属于犯罪、对于犯罪如何科处刑罚的法律。
刑法典:(1)规定了处于核心地位的、基本的犯罪类型及其处罚;(2)总则适用于其他单行刑法。
二、犯罪犯罪,指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值得刑罚处罚的行为。
对犯罪的认定,通过犯罪构成明确。
总则是对全部犯罪的共通的成立要件加以明确。
分则是以犯罪的一般成立要件为前提,明确各个犯罪所固有的、具体的成立要件。
三、刑罚刑罚,对犯罪的反作用,是对实施了犯罪的人所科处的制裁,目的在于通过惩罚抑制乃至预防犯罪。
四、刑法基本立场罪与非罪的法律规定在不同的时空是不一样的,选择何种标准来解释刑法规则,就是选择刑法的基本立场。
(无立场的解释,会被权益的考虑、朴素的、易于变动的处罚感情所左右。
)(一)法益保护主义——客观要件的核心只有侵害了法益(“宝贵的利益”)才能成立犯罪。
容许价值多元化(自由主义),只有给他人带来损害的行为才能够被处罚。
(二)责任主义——主观责任论的核心只有在实施行为时是有责任的(可以被谴责的,与“治疗”不同),才能成立犯罪。
所以,(1)出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法益侵害,不处罚(排除绝对责任);(2)虽与引起法益侵害的他人有关系,但是不能防止结果发生的,不处罚(排除连带责任和连坐)。
【讲义】2012年考前突破班刑法授课提纲

2012年刑法授课提纲韩友谊【总则考点】一、罪刑法定(一)溯及既往的禁止(事前的罪刑法定)准确为如为组织卖淫的人充当打手认定为“其他”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是当然解释。
D、在网络上玷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行为,成立侮辱国旗罪。
网络属于“公共场所”,属于扩大解释2、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说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于1998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08年刑满释放。
于2011年5月又犯恐怖活动犯罪。
甲成立特别累犯。
B、、陈某17岁时犯盗窃罪,被判刑三年,于2006年1月20日刑满释放,于2009年3月1日再犯抢劫罪。
2011年5月法院审理陈某的抢劫罪。
此时根据1997年《刑法》,陈某成立累犯C、周某于2009年犯盗窃罪、2010年犯抢劫罪、2011年5月 4日犯强奸罪,法院分别判处周某盗窃罪15年有期徒刑、抢劫罪15年有期徒刑、强奸罪15年有期徒刑。
此时对周某数罪并罚不得超过有期徒刑20年。
D、李某犯窝藏罪,并跨越新旧刑法,适用新刑法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最高法院建立了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公布指导案例。
这些案例中的判决原则上可以进行类推解释。
B. 行贿罪第3款:“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适用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C. 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解释为包含通奸。
D. 侮辱尸体罪中的“尸体”,解释为包含骨灰。
4、警察在被告人的住处查获一辆被盗的车辆,已经确定被告人如果不是自己盗窃就是为他人故意窝藏犯罪所得。
但无法证明到底为何罪,将其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否违背罪刑法定?5、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扩大了逃税罪的处罚范围(不利于被告人),同时增加了处罚阻却事由(有利于被告人),那么对于2008年发生的逃税行为,在2010年审判时,如何适用法条?二、罪刑相适应刑罚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如死缓犯在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的,执行死刑,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杨雄一、单项选择题22.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这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
《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故A项正确。
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是尊重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权,其核心是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但是并非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
故B项错误。
“尊重和保障人权”并未体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以及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故CD两项错误。
在2012海天模考讲题阶段和法条串讲阶段中都特别强调“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新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意义并设计相关模拟题。
23.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
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
甲后悔不已,主动承担乙的治疗费用。
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的责任。
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
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别对待C.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实体公正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体现。
2012年万国系统强化阶段刑事诉讼法卷(M)

2012年系统强化阶段刑事诉讼法卷(M)本阶段学习任务:结合大纲,全面复习,建立框架,梳理考点本阶段学习方法:教材法条为主,增加做题练习考查内容:覆盖考点知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20题,每题1分,共20分。
1.某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被告人甲的贩毒案。
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甲可能有立功的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当:A.自行调查取证B.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C.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D.建议检察院变更起诉2.关于公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A.因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B.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C.李某可以由其妻子代理办理遗嘱公证D.公证机构并非按照行政区划设立3.张某为某市一分检检察官,张某的下列哪一行为没有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A.张某与某一刑事案件本不存在法定回避事由,但他自认为与该案有一定关联而主动申请了回避B.张某向李检察官询问其正在办理的案件的有关信息,作为正在撰写的刑法年会论文的素材C.张某秉公处理了一起盗窃案件,事后当事人出于感激邀请张某到大理度假一周D.张某兄妹们合办的企业要扩大经营,邀请张某入伙,张某同意,但承诺不参与经营4. 下列哪一案件是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A.M国人汤姆殴打一中国学生,致其轻伤B.B国人达卡威斯在中国盗窃一旅客手包,内有财物价值2500元C.中国公民黄某将G国籍富商杀害,对尸体进行碎尸后扔到下水道中,手段极其恶劣D.中国公民黄世仁在中国内地抢劫一名香港游客,获得财物1000元5.张楠和李平是邻居,向来关系很好,一日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李平对张楠当众大骂,张楠之妻陈丽不堪忍受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恶语相击,于是报案,张楠碍于情面不愿“公了”。
法院受理此案后,在审判过程中,陈丽不幸因车祸死亡。
后经法庭审理认为,李平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危害并不大。
2012司法考试基础理论阶段刑诉讲义

2012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一、命题的重点(表-1)二、刑事诉讼流程图(表-2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主要内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核心考点: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法治国家的关系(表-3)★★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表-4)★三、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职能(表-5)审判控诉辩护(二)刑事诉讼主体(表-6)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诉法第3、4条)(表★★★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刑诉法第3条第2款)(表-8)★★★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关于规范★★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诉法第8条)(表-10)★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诉法第12条)(表-11)★★★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二)程序倒流(《高检规则》第262、263条)(表-13)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主要内容: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核心考点: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表-14)(刑诉法第106条)★★三、其他诉讼参与人(表-16)第四章管辖主要内容:立案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核心考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交叉管辖;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特殊地域管辖;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一、立案管辖二、级别管辖(表-21)三、地域管辖四、专门管辖★★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表-25)(《高法解释》第20、21 条)第五章回避主要内容:回避的适用对象和理由;回避的种类与程序核心考点:回避的程序★★一、回避的适用对象和理由(表-26)(刑诉法第28、29、31条、《最高人民法院★★★二、回避的种类与程序(表-27)(刑诉法第28、30、31条)第六章辩护与代理主要内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范围和人数;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辩护的种类;拒绝辩护;刑事诉讼代理核心考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法律援助辩护;拒绝辩护★一、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表-28)(刑诉法第35条)★★★二、辩护人的范围和人数(表-29)(刑诉法第32条、《高法解释》第33条)★★★三、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一)辩护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诉讼权利之比较(表-30)注意:辩护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诉讼权利的区别:(1)会见权(2)阅卷权(3)无调查取证权(二)辩护人的诉讼义务★★★(表-31)★★★(三)侦查阶段辩护权与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辩护权的区别(表-32)(刑诉法四、辩护的种类、★★★拒绝辩护(表-33)★★五、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区别(表-34)第七章刑事证据主要内容:证据的概念、基本特征;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要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刑事证据规则;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核心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一、证据的概念、基本特征、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表-35)★★★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二)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表-37)(刑诉法第56-58条)(三)死刑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表-38)(《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三、证据的法定种类(表-39)(刑诉法第48条)★★★四、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表-40)(刑诉法第61-63、187、188条)★★五、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证据规则(表-41)★★★六、证据的理论分类(表-42)★★★七、证明对象(表-43)★★★八、证明责任(表-44)(刑诉法第49条)九、证明要求(证明标准)(表-45)第八章强制措施主要内容:拘传;传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变更和解除核心考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一、拘传与传唤★(表-46)(刑诉法第117条)二、取保候审★★★(表-47)三、监视居住★★★(表-48)四、拘留★★(表-49)五、★★★逮捕(表-50)★★六、强制措施的变更和解除(刑诉法第95、97条、《高法解释》第80、81条)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主要内容: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核心考点: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附带民事诉讼审理程序★★★一、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表-52)★★二、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表-53)第十章期间、送达主要内容:期间;送达核心考点:期间的特殊计算(期间的重新计算和不计入);期间的补救一、期间(表-54)第十一章立案主要内容:立案材料的来源;立案的条件;立案的程序核心考点:立案的条件;立案监督★★一、立案材料的来源(注意:报案、举报和控告的区别)(表-55)(刑诉法第107、★★二、立案的条件(表-56)三、立案的程序(表-57)(《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8、10、11条)第十二章侦查主要内容: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技术侦查措施;辨认;通缉;对非法侦查的救济;侦查终结;侦查羁押期限核心考点: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鉴定;技术侦查措施;对非法侦查的救济;侦查羁押期限★★★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被害人)(刑诉法第116-121、270条)(表-58)二、勘验、★★检查、强制采样(表-59)(刑诉法第126-133条)★★★三、搜查与查封、扣押物证、书证(表-60)(刑诉法第134-143条)★★★四、鉴定(表-61)(刑诉法第144-147、187条、《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4、7、8、9、11条)★★★五、技术侦查措施(表-62)(刑诉法第148—152条)★六、辨认(表-63)(《高检规则》第211—213条)★七、通缉(表-64)(刑诉法第153条、《高检规则》第216条)★★★八、对非法侦查的救济(表-65)(刑诉法第115条)九、侦查终结(表-66)(刑诉法第159-161条)★★★十、侦查羁押期限(表-67)(刑诉法第154-158条)第十三章起诉主要内容:刑事起诉制度;审查起诉的程序;审查起诉的结果;检察院撤回、追加、变更起诉;不起诉;补充侦查核心考点:不起诉;补充侦查★★一、刑事起诉制度(表-68)★★二、审查起诉的程序(表-69)(刑诉法第167-170条)三、审查起诉的结果(表-70)(刑诉法第171-173条)★★★四、不起诉(表-71)(刑诉法第171、173条)五、检察院撤回、追加、变更起诉★★(表-72)(《高检规则》第351条)★★★六、补充侦查(表-73)(刑诉法第171、198、199条、《六机关规定》第27条、《高法解释》第157、159条、《高检规则》第348-350条)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主要内容: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核心考点:公开审判原则;审判组织★★一、审判原则(表-74)(刑诉法第183、274条、《高法解释》第121-122条)★二、审级制度——两审终审制(表-75)(刑诉法第10条)★★三、审判组织(表-76)(刑诉法第178-180条、《高法解释》第111-115条)、《关于完善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9、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2、4、5-8、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8、9条)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主要内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审理程序的中断;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程序;量刑程序;自诉案件审理程序;单位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判决、裁定和决定核心考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法庭审判;审理程序的中断;简易程序;量刑程序;自诉案件审理程序一、公诉案件庭前审查★★★(一)庭前审查的内容及其处理(表-77)(刑诉法第172、181条、《高法解释》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表-79)(刑诉法第182条、《高法解释》第119条)★★★三、法庭审判(表-80)开庭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审判席 书记员公诉人 辩护人书记员 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害人 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致害人★★★四、审理程序的中断(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表-81)(刑诉法第★★五、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表-82)(《高法解释》第184条)★★★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与简易程序(表-83)(刑诉法第208-215条、《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七、量刑程序(《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表-84)★★★八、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表-85)(刑诉法204-207条)★九、单位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表-86)(《高法解释》第6、207-216条)★十、判决、裁定和决定(表-87)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主要内容:上诉和抗诉;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二审的审理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二审的审理结果;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核心考点:上诉和抗诉;上诉不加刑;二审的审理方式;二审的审理结果★★★一、上诉和抗诉(表-88)二、全面审查原则(注意三大诉讼法的区别)(表-89)(刑诉法第222条)★★★三、上诉不加刑原则(表-90)(刑诉法第226条、《高法解释》第257条)★★★四、二审的审理程序(表-91)★★五、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两个诉讼、全面审查;处理刑事不以民事为基础;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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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1【案例一】郑某因故意杀人一案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在被逮捕的次日,郑某聘请其表兄杨某(某国家税务局公务员)以及王律师共同担任其辩护人。
公安机关同意了郑某的这一要求。
接受委托后的第二天,王律师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公函以及委托聘请手续到看守所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郑某,看守所以王律师未取得侦查机关批准手续为由不予安排会见。
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更好地了解案情,王律师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案卷材料的申请,人民检察院以案件需要保密为由拒绝。
问题:1、本案中,公安机关有哪些诉讼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2、本案侦查程序中,王律师有哪些主要的诉讼权利?3、本案中,看守所不予安排会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本案中,检察机关不允许王律师查阅卷宗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本案中,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王律师获得了郑某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其是否有义务将该证据告知检察机关?6、本案中,对于检察机关不允许王律师查阅卷宗材料的做法,王律师有何救济途径?【案例二】被告人李某,系甲市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甲市A区公安机关办理王某涉嫌诈骗案件时,李某接受王某家属的聘请,担任王某的辩护人。
侦查期间,A区公安机关认为李某涉嫌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遂对李某立案侦查。
后由A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甲市A区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
判决生效后,将李某交付位于乙市丙区的某监狱执行。
执行中,发现李某2008年在丁市还犯有另外一起诈骗罪。
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甲市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A区检察院审查后向A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移送了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
法院开庭审理后,李某以A区法院已经审理过自己的妨害作证罪案件,不能保持中立立场为由,申请A区法院整体回避,而应由甲市中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
审理中,法院认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不清,遂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检察院补充侦查后,重新提起公诉。
A区法院受理后,经开庭审理,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与前妨害作证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一审判决作出后的第二天,A区法院院长立即发现对李某诈骗罪量刑过重,遂指令合议庭立即重新审判。
重审后,A区人民法院重新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与前妨害作证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判决作出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审理,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根本不构成诈骗罪和妨害作证罪。
但在判决作出前,李某因病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止本案审理。
问题:1、A区公安机关对李某妨害作证罪是否有权管辖?2、A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时移送的材料范围是否适当?3、A区法院对李某涉嫌诈骗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4、对于李某的回避申请,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A区法院有哪些程序违法之处?1说明:本讲义各题均以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为准,不考虑修改后的刑诉法的生效时间。
16、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审理的做法是否正确?【案例三】3月10日,犯罪嫌疑人甲因琐事与被害人乙发生争执,并殴打乙致轻伤。
3月11日,A区公安局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并于当日对甲执行拘留。
拘留后,经讯问,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A区公安局遂于3月13日将甲送看守所羁押。
3月28日,A区公安局提请A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甲。
A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A区公安局补充侦查。
经补充侦查后,A区公安局重新提请批准逮捕,A区检察院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甲执行逮捕后,在侦查阶段,A区检察院发现,甲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造成社会危险性,遂直接对甲做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问题:1、A区公安局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2、A区检察院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3、如果对甲执行逮捕后,在侦查阶段,A区公安局发现对甲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造成社会危险性,应当如何处理?【案例四】甲区检察院接举报称该区土地管理局局长李某有重大受贿嫌疑,遂于2012年8月1日决定对李某立案侦查。
2012年8月3日上午十时,甲区检察院未经传唤直接拘传李某到该区某宾馆302房间进行讯问。
经讯问,2012年8月4日十九时,李某承认了收受某房地产开发商张某人民币七十万元的犯罪事实。
甲区检察院遂立即决定对李某进行监视居住。
为便于侦查,尽管李某有住处,甲区检察院仍然决定在该宾馆302房间由自己执行监视居住。
2012年8月6日,甲区检察院将对李某监视居住的情况告知了李某的妻子张某。
2012年10月4日,因李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该宾馆,甲区检察院对其做出逮捕的决定,并告知甲区看守所在提起公诉前不得安排李某的辩护人会见李某。
2012年10月6日,甲区检察院将对李某逮捕的情况告知了李某的妻子张某,但并未告知其羁押地点。
问题:1、检察院对李某的讯问行为有无违法之处?2、检察院将李某在某宾馆执行监视居住的程序有无违法之处?3、在对李某的监视居住期间,能否对李某的通信进行监控?4、在对李某的监视居住期间,李某的辩护律师是否有权要求会见?对于其会见的要求,甲区检察院能否不予批准?5、甲区检察院对李某做出逮捕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6、检察院告知看守所不得安排会见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案例五】刘某系聋哑人,涉嫌故意将李某打成轻伤。
李某向甲区公安局报案后,公安机关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李某不服,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公安机关以李某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自诉为由维持原来的不立案决定。
甲区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确有错误,遂直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该案侦查终结后,经审查起诉,甲区检察院向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甲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张某独任审理。
因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公诉人在移送全部案卷材料后并未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刘某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因被告人系聋哑人,依法2应当减轻刑事责任,最终判决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
问题:1、本案中,甲区公安机关有无程序不当之处?2、本案中,甲区检察院有无程序不当之处?3、本案中,甲区法院有无程序不当之处?【案例六】2013年4月5日,某大学保卫处在巡逻中发现某青年行迹可疑,有盗窃犯罪嫌疑,遂对其进行讯问,无果,然后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
由于王该青年拒不提供其真实姓名,公安机关于当日对其决定并实施刑事拘留,并于4月7日上午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4月7日下午,公安机关将该青年提押至公安局讯问室,对其进行了第一次讯问,讯问中,犯罪嫌疑人自报姓名为王某(但无法查证属实)。
公安机关遂以其自报姓名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经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院认为本案根本没有犯罪事实,遂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公安机关认为该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拒不释放王某,并向上级检察院提出复议。
被不起诉人王某也不服,认为自己并未犯罪,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问题:1、本案中有哪些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2、检察院对该青年王某批准逮捕后,对王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应当如何计算?【案例七】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
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
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
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
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
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
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
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
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
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
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3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
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
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
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
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
(2011年卷四真题)问题:1.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如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应当如何进行调查?3.法院对尤某的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否已经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什么?4.现有证据能否证明何某构成犯罪?为什么?5.如何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法院认定何某辩护人提供的4份书面材料不具有关联性是否适当?为什么?【案例八】某国有贸易公司主管会计陆某和出纳会计伍某多次勾结起来涂改购物单,从中贪污公款300万元,其中陆某分得200万元,伍某分得100万元。
在侦查过程中,检察院收集到以下证据:(1)被涂改的单据六张,经鉴定,是伍某的笔迹;(2)伍某、陆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3)陆某得款后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六张定期存款单;(4)销货单位发票存根;(5)伍某在犯罪后向陆某发送的手机短信,其内容能够说明整个的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