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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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的通知

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的通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的通知篇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办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通知如下:一、收文办理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签收、登记、分发、审稿、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结归档。

(一)签收、登记:所有报送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签收、登记、传递。

综合科初审后,登记填写《文件处理签》、《阅办文件处理签》、《交办文件处理签》,代拟稿送秘书科进行公文处理,再送有关领导审签。

正副县长、正副主任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登记请批的公文。

其中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由综合科转送办公室主任处理。

登记工作必须在来文的当日完成。

(二)分发、拟办:根据来文性质可分为传阅件和拟办件两大类。

传阅件由县府办综合科登记后分发各有关领导或科室传阅,并作好记载,传阅后及时收回。

拟办件由综合科填写阅示单,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批示。

送领导的批示件,一般应在登记的当天送达,如领导未及时签批,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询问、提示。

(三)审稿、批办、承办:凡领导的批示件,应由提出意见的科室按领导的批示,送达有关单位和人员承办。

办理单位或人员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延误、推诿,对报告性公文原则上从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请示性公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催办:交办件一般从交出后5-7天无办理结果的即行催办。

紧急件应当按照特定时限要求办理,必须指定专人跟踪督查,做好内部运转和衔接工作。

(五)办结归档:办结归档的文件,由承办科室按收文顺序,在来年四月向档案室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办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通知如下:一、收文办理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签收、登记、分发、审稿、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结归档。

(一)签收、登记:所有报送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签收、登记、传递。

综合科初审后,登记填写《文件处理签》、《阅办文件处理签》、《交办文件处理签》,代拟稿送秘书科进行公文处理,再送有关领导审签。

正副县长、正副主任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登记请批的公文。

其中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由综合科转送办公室主任处理。

登记工作必须在来文的当日完成。

(二)分发、拟办:根据来文性质可分为传阅件和拟办件两大类。

传阅件由县府办综合科登记后分发各有关领导或科室传阅,并作好记载,传阅后及时收回。

拟办件由综合科填写阅示单,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批示。

送领导的批示件,一般应在登记的当天送达,如领导未及时签批,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询问、提示。

(三)审稿、批办、承办:凡领导的批示件,应由提出意见的科室按领导的批示,送达有关单位和人员承办。

办理单位或人员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延误、推诿,对报告性公文原则上从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请示性公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催办:交办件一般从交出后5-7天无办理结果的即行催办。

紧急件应当按照特定时限要求办理,必须指定专人跟踪督查,做好内部运转和衔接工作。

(五)办结归档:办结归档的文件,由承办科室按收文顺序,在来年四月向档案室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移交时,反映文件办理过程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批示单、交办单、处理笺)等都应收集完整、有序。

二、发文办理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草拟、核稿、审核、签发、缮印、用印、办结归档。

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印发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印发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印发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件印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文件印发审核制度。

各单位印发文件前,须按程序严格审核,确保文件内容准确、规范,不得出现错误和问题。

二、规范文件格式。

印发的文件应当使用统一的文件模板,格式规范,标题醒目,内容条理清晰。

三、压缩印发文件数量。

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发文时间,尽量减少发文数量,对可以合并的文件应当合并印发。

四、提高发文效率。

各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办公技术手段,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共享等方式发送文件,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确保信息安全。

请各单位务必重视,切实加强文件印发管理工作,为提高办公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单位
年月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我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公文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文发文
1. 发文前,需仔细审阅公文内容,确保其准确、符合规定格式,做到语言通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2. 发文时需要保证公文的机密性,对于涉密内容,需按照保密
要求对其进行保护。

3. 发文前需要规范公文编号和签发人姓名,确保发文的准确性
和规范性。

二、公文收文
1. 收文时需认真核对公文的收文日期和文号,并对涉密内容进
行保密处理,保证公文的机密性。

2. 对于部门之间转发的公文,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转发,确保历经各环节的公文及时转达到有关人员。

三、公文管理
1. 部门应建立健全公文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加强
工作培训,提高公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所有公文应经过严格的分类归档,降低公文丢失的风险,方
便查阅使用。

以上事项请部门内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及
时向公文处理业务组进行询问。

谢谢大家的配合!
公文处理业务组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文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文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文管理的通知各科室、中心、分局、公司:一段时间以来,各科室(包括中心、分局、公司)在发文方面普遍存在公文撰写不规范、不按审批流程办文、公文流转效率低等问题,给我单位的发文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为进一步加强发文管理,切实提高发文质量与工作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公文运转的通知》和《关于重新印发<高新区管委会发文审批流程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发文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公文写作,提高公文质量(一)下功夫做好公文的撰写。

各科室负责人要强化管理,督促相关办文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相关规范撰写公文,努力提高公文质量。

拟稿人要树立公文精品意识,公文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要切实可行;力求做到主旨突出、观点鲜明、条理清晰;篇幅简短,文字精炼、简明扼要,力戒冗长文件;内容充实,论述详细,杜绝内容空洞、言之无物。

致函市直有关部门请求办理某项工作,要先简要说明开展该项工作的必要性、目的和意义,不宜直接提办理事项;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性公文,要对背景作必要阐述,对请示、报告事项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依据;提请市政府(含市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吃透上级政策,紧密结合市情,有针对性草拟公文。

(二)加强发文质量的审核。

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拟稿人起草的公文质量负责,加强公文的审核把关。

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发文环节审核职责,着重对公文以下内容进行校核: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我单位的意图;涉及多个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相关数据、引文和文字表述、主题词等是否准确、恰当,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的用法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进一步规范发文流程,严格发文管理(一)规范发文流程。

各科室发文要严格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发文审批流程暂行规定》操办,拟稿人起草的公文,原则上都要上传OA系统呈相关人员逐一审批;如有特殊情况,可走纸质流程,但必须随文附上单位发文稿纸(审批表)呈领导审批,以便公文存档;因领导外出无法及时签发的,可电话请示分管领导,但必须在发文次日将公文上传OA系统补办审批手续。

关于规范机关发文程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规范机关发文程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规范机关发文程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镇属(辖)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发文程序,提高发文质量,推动我镇发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镇党委同意,党政办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并结合我镇实际,拟定了《珍溪镇机关公文发文处理程序》,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发文指各部门所发出的的文件材料。

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签发(会签)、编号、校对、缮印、用印、分发、归档等环节。

一、拟稿。

就是草拟公文的初稿。

原则上拟稿由责任部门负责,承担拟稿任务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稿人员,拟稿人员应根据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要求、领导意图和工作实际情况,按公文的基本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稿任务,要求认真细致把好公文质量关。

二、核稿。

即对公文草稿进行审核。

文件拟好后,由部门负责人对文件的内容、文字和数据进行初审,并在文件签发签“核稿”栏签名后报分管领导审核,需主要领导签发的文件,由分管领导在签发签“会签”栏签署意见,后送主要领导审阅。

三、签发。

签发是领导对文稿的最后审批。

经审核后的文稿,由起草人送分管领导审阅并在“签发”签署发文意见并署名。

党政联合发文的由党委书记签发,签发后的文稿即成为最后定稿。

一般性平行文和下行文由分管领导签发即可,但涉及到有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长等情况必须要主要领导签发,上行文如报告、请示等文种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发。

四、编号。

文稿经领导签发后,要到党政办《发文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统一编号,防止发文混乱。

编号要按公文格式编排,一般包括发文代字、发文年号和该年度发文序号三部分组成。

下行文为“珍溪委发〔××××〕×号、珍溪府发〔××××〕×号”,函文为“珍溪委函〔××××〕×号、珍溪府函〔××××〕×号”,上行文为“珍溪委文〔××××〕×号、珍溪府文〔××××〕×号”。

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

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保障政务高效有序运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和会议效率的通知》(X办发〔201X〕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网上传输等工作的通知》(X政办字〔201X〕69号)和《关于建立公文运转办理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X政办字〔201X〕8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政办便函〔201X〕35号)等有关文件和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1.制发文件要坚持确有必要、讲求实效。

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内容相近的尽量合并,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

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同一事项不得反复发文。

上级文件对各级已有明确具体要求的,不再对应发文。

非紧急事项不以电报形式发文,已发电报的不再制发文件。

2.可以由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制发的,不以县政府文件制发。

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或转发。

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一般以对口部门行文,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发文。

3.不得将印发文件作为督查考核、评先树优的依据。

严格控制以会议名义突击印发文件。

各乡镇(街道、开发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制定发文数量控制线。

二、规范发文程序4.牵头起草部门作为发文主体责任方,要把好代拟稿的政策法规关、征求意见关和文字审核关。

代拟稿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牵头起草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会签,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会签部门应积极配合,认真负责地以书面形式向牵头起草部门提出会签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署名和时间;原则上一般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并反馈,紧急事项须当即或在1 日内完成会签并反馈。

对会签部门的会签意见,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研究采纳;对分歧意见,经协商达成一致的,会签部门应对一致意见重新确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各煤监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公文是通报情况、传达政令、部署工作的重要工具,严格按照统一的规范写作和处理公文,是提高公文质量的重要前提,是彰显公文严肃性的重要标志。

省政府将公文处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多次就规范公文处理提出要求。

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往来公文数量多(近几年每年仅省局机关各类发文就达1000多号),公文处理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煤监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公文处理既定规范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的要求,现就公文处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公文写作和处理必须严格遵守既定规范。

省局党组、纪检组、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党支部)等党的机关公文写作和处理主要以《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共四川省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为规范依据;省局、省安委会、省安办等行政公文写作和处理主要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为规范依据。

二、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签手续。

凡以省局名义印发的文件,拟文人员应按办文规定流程,依次送处室(中心)负责人审签(会签)、综合文秘部门核稿、局领导签发后,再将文稿连同电子版送文印部门编号印发,严禁文件“倒流”。

起草公文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草拟文件的政策性、准确性、真实性、实用性负责;综合文秘部门核稿人员要把好文字关,并对文稿体例、格式的正确性负责;具体经办人员应全程做好公文起草、送审和正式公文分发工作,对公文印制前的文稿清样要认真校对,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在印制过程中如需对原文进行实质性改动,须报请签发领导同意。

凡是上行文件(主要包括“请示”和“报告”)应标注签发人(应为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其中“请示”还应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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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办发[2012]2号
XXX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规范机关公文发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发文程序,提高发文质量,推动我镇发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镇党委同意,党政办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并结合我镇实际,拟定了《XXX镇机关公文发文处理程序》,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XXX镇机关公文发文处理程序
XXX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2月3日
XXX镇机关公文发文处理程序
镇属各部门所发出的文件材料,统称发文。

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会签、签发、编号、校对、缮印、用印、分发、归档等环节。

一、拟稿。

就是草拟公文的初稿。

拟稿人要按公文的基本格式拟定初稿,要求认真细致把好公文质量关。

二、核稿。

即对公文草稿进行审核。

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由拟稿人员依据公文的基本要求,对草稿的体式、内容、文字等进行全面的初审,然后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严把政策法律关、文字逻辑关和公文格式关,核稿人要在发文稿审批单“核稿”栏签名。

三、会签。

各职能部门的公文草稿经拟稿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拟稿人送分管领导审核,并在发文稿审批单“会签”栏签署分管领导意见;公文内容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事宜的,要事先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审核。

党政联合行文的需要分别由党委和政府的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签发。

签发是领导对文稿的最后审批,公文草稿经分管领导审核、会签后,由镇长或书记签发(党委文件由镇党委书记签发,政府文件由镇长签发,党政联合发文的由党委书记签发),签发后的文稿即成为最后定稿。

五、编号。

文稿经领导签发后,要到党政办《发文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统一编号,防止发文混乱。

编号要按公文格式编排,一般包括发文代字、发文年号和该年度发文序号三部分组成,如,X委发[××××]第×号、X府发[××××]第×号。

六、校对。

拟稿人负责校对工作,在印制前要以公文定稿为基准,进行认真仔细地校对,连标点符号也不能放过,把住文件制发的最后一关。

七、缮印。

拟稿人负责对经领导签发后的文稿进行印制,在缮印过程中,必须做到:
(一)、必须以经领导签发后的定稿为依据,忠于原稿,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的要报经签发领导批准。

(二)、严格按公文格式进行排版,做到版面清晰、美观。

(三)、文稿须在指定的文印部打印、复印,由党政办统一结算。

(四)、注意保密,文印人员不得让别人随便翻阅文稿。

对印制的底稿、废页也要管理好,防止泄密。

八、用印。

拟稿人负责在制成的公文上加盖机关印章,这是公文生效取信的凭证。

用印要做到端正、清晰、位置恰当,即所谓“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

九、分发。

由拟稿人负责公文分发,在分发时要建立《发文登记簿》,严格履行收文人签字手续,保证公文发放不出差错。

十、归挡。

这是发文处理工作最后一道工序,即将制成的正式公文、草稿按正式公文在上、草稿在下的顺序收集装订起来,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交到党政办公室进行年终整理归档。

主题词:公文处理规范通知
XXX镇党政办公室2012年2月3日印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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