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炼钢转炉汽化冷却系统运行、检修管理规定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公司炼钢转炉汽化冷却系统运行、检修管理规定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公司炼钢厂转炉汽化冷却系统运行、检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炼钢厂转炉汽化冷却系统的管理,完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转炉汽化冷却系统的正常使用,结合炼钢厂炼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钢厂的设备管理室、炼钢作业区、动力作业区、除尘作业区及班组。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除尘作业区职责一、每周一至周五对汽包取水样,由化验室进行化验,二、汽包的排污、泄水、补水、检查。
三、汽化冷却系统烟道水排空、补水。
四、热水循环泵检修的配合。
五、汽化冷却系统酸洗配合。
第四条动力作业区职责一、每周一至周五对供水水质取样,由化验室进行化验,。
第五条设备管理室职责一、汽化冷却系统的检修。
二、汽化冷却系统的酸洗。
三、汽化冷却系统的备件管理。
第六条炼钢作业区职责一、汽化冷却系统烟道的打渣。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七条汽化冷却系统供水水质标准:PH: >7;总硬度:<1.5mg/ L;CI- :<40mg/L;电导率:<800uS/cm;油:<2mg/l;溶解氧:<50ug/L第八条汽化冷却系统水质控制范围:PH: 10~12.3总硬度:<5mg/ L;总碱度:140~580mg/ L;酚酞碱:70~490mg/LCI- : 25~100mg/L;浓缩倍率:<3.5;电导率:700~3500uS/cm总铁:<1.5mg/L(注:总硬度、总碱度、酚酞碱以CaCO3计)第九条汽包排污规定:一、根据水质情况,灵活确定排污量:通常每冶炼两炉钢安排汽包底部排污一次,每次排污水位应在150∽200mm 之间或保证排污时间大于7分钟。
二、每天白班利用长时间不冶炼时,安排在横移段、主烟道底部排污一次,保证每次排污水位在150∽200mm之间。
三、根据化验指标确定排污情况:当汽包水质指标超标时,每班相应增加排污次数和排污量,必要时可将汽包连排阀打开进行连续排污。
四、汽包补水:补水采用除氧水,保证水温在通过除氧器时达到102℃以上。
第四章检修管理第十条烟道水排空:烟道检修应尽可能减少排水时间。
转炉汽化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自动保存的)

*****部转炉汽化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为完善*****部转炉汽化系统基础管理工作,保证转炉汽化冷却系统稳定运行,提高转炉汽化系统蒸汽回收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运行管理转炉汽化系统的稳定运行,必须要求转炉汽化系统水质保持在一定标准范围内,同时汽化系统的运行压力与流量必须严格执行初设标准。
(1)转炉汽化系统供水标准(2)转炉汽化系统水质控制范围(3)转炉汽化系统运行压力标准除氧器运行压力:0.3-0.4MPa除氧器运行温度:104℃以上除氧器补水流量:41吨/小时除氧器加热蒸汽运行压力:0.9-1.4 MPa加热蒸汽量:6-7吨/小时。
汽包运行压力:2.0-2.6 MPa(4)各段汽化烟道流量运行标准高压系统各段运行流量低压系统各段运行流量(5)汽化水泵出口压力、电流以及振动参数运行标准二、汽包排污规定(1)汽包依据水质情况灵活确定排污量,通常每冶炼2炉钢安排汽包底部排污一次,每次排污水位在150-200mm之间或保证排污时间大于7分钟,小于10分钟。
(2)每天白班利用长时间不冶炼时间,安排在固定段、横移烟道以及斜烟道底部排污一次,保证每次排污水位在150-200mm之间。
(3)根据化验指标确定排污情况:当汽包水质超标时,每班相应增加排污次数以及排污量,必要时可将汽包连排阀打开进行连续排污。
(4)汽包给水必须保证以除氧,保证水温通过除氧器时达到104℃以上。
三、汽化系统检修管理(1)每隔6个月对汽化系统固定段、移动段以及弯曲段进水联箱打开清理,发现杂物及时清理。
(2)若发生水冷壁爆管,必须对排管下部开孔,将下部氧化铁等杂物清理干净后方可补焊(3)原则上转炉汽化烟道所有联箱、水冷壁管均不能用气割开孔进行检修。
如必须用气割开孔,应将气割后的氧化铁清理干净后再进行焊接。
(4)汽化水泵检修最好采用烟道不泄水的方式,如必须泄水应尽可能减少泄水时间,防止氧化(4)转炉汽化烟道检修后,补水必须要用除氧器除氧后的104℃的除氧水。
转炉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转炉设备点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转炉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生产效率,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质量,制定本点检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使用的转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转炉本体、氧气供应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
三、点检内容1. 转炉设备的外观检查:检查设备是否有异物、损坏或漏油现象,确保设备外部清洁干净。
2. 转炉设备的润滑与液体检查:检查设备的各润滑点是否适量加油,油品是否干净,液体是否充足。
3. 转炉设备的传动系统检查:检查设备传动系统的正常运转,齿轮、链条等零部件的磨损程度,是否需要更换。
4. 转炉设备的电器系统检查:检查设备的各电器元件是否良好,有无损坏或短路现象,电线是否接触良好。
5. 转炉设备的安全防护检查: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无损坏或失效现象,确保人员安全。
6. 转炉设备的气体系统检查:检查设备的氧气供应系统、废气处理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有无泄漏现象。
7. 转炉设备的热工系统检查:检查设备的冷却系统、加热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堵塞或漏水现象。
四、点检频率1. 每日点检:由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日常点检,检查设备的外观、润滑液、传动系统、安全防护等情况。
2. 每周点检:由设备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的周检,检查设备的电器系统、气体系统、热工系统等情况。
3. 每月点检:由设备负责人进行设备的月检,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点检记录1. 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点检要求进行仔细检查,并记录点检情况。
2. 维修人员、负责人应查阅点检记录,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维修或更换。
3. 点检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以备查阅。
六、责任制1.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点检,并将点检情况报告给维修人员。
2. 维修人员负责周检和月检,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记录。
3. 设备负责人负责月检,对设备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维护计划。
七、处罚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点检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罚。
炼钢检修管理制度

炼钢检修管理制度1. 前言炼钢检修是钢铁生产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生产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提高炼钢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以确保炼钢检修工作能够按照标准化、程序化的要求进行,从而保障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炼钢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大修工作,包括炉衬、炉体、底吹、出钢系统、工艺设备和辅助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3. 炼钢检修组织3.1 炼钢检修部门公司应设立炼钢检修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炼钢设备的检修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2 检修人员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炼钢检修人员队伍,包括检修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和资格认证后方可从事炼钢设备的检修工作。
4. 炼钢检修管理制度4.1 检修计划炼钢检修部门应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和维护需求,制定检修计划,并报经上级审批后实施。
检修计划应详细列出检修项目、时间、人员和物资需求等内容,确保检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4.2 检修作业程序炼钢检修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检修作业程序,包括检修前的设备检查、检修过程中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和检修后的验收和记录等环节,确保检修工作安全、可靠、高效。
4.3 检修记录与报告炼钢检修部门应对检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编写检修报告,报经上级审核后存档备查。
检修记录包括检修前的设备状态、检修过程中的操作记录、检修后的设备状态和问题反馈等内容,为今后的检修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4.4 紧急维修炼钢检修部门应建立紧急维修预案和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人员,以应对突发设备故障和事故,确保设备的及时修复和安全生产。
4.5 设备改进炼钢检修部门应根据检修情况和设备使用反馈,及时提出设备改进方案,并进行实施和评估,以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5. 检修安全与质量管理5.1 检修安全炼钢检修部门应加强对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对于特殊设备和作业环节,应加强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施。
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本文旨在规范本钢炼钢厂的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 安全责任1.1 本钢炼钢厂的领导层负有最终安全责任,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
1.2 各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建立并维护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1.3 每位员工对自身的安全负有责任,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并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 检维修前的准备2.1 检维修项目应编制详细的检维修方案,并明确责任人。
2.2 相关设备必须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待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检维修。
2.3 检维修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和合格考核的专业人员承担。
3. 安全操作3.1 在检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行为。
3.2 检维修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耐酸碱手套等。
3.3 涉及高空作业或需要进入封闭空间的工作,必须按照相应安全规范进行,并有足够的安全措施。
3.4 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杜绝安全隐患。
4. 设备维护4.1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2 每台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及时更新。
4.3 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避免非专业人员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5. 事故应急处理5.1 发生短路、火灾、泄漏等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切实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并迅速通知相关部门。
5.2 事故发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便进一步做出处理和预防措施。
6. 安全培训6.1 针对检维修人员,应定期进行与安全相关的培训,并做好记录。
6.2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并确保培训材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3 培训过程中应鼓励员工提问、交流经验,增加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安全管理评估7.1 安全管理评估应定期进行,以评估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7.2 根据管理评估结果,调整和改进安全管理规定,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炼钢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炼钢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是指炼钢厂对设备进行检修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炼钢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检修计划制定: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需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检修计划,并进行合理的资源调配。
2. 检修人员培训:对参与设备检修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3. 检修备件管理:建立完善的备件管理体系,包括备件的采购、存储、使用和报废等环节,保证设备检修的顺利进行。
4. 检修作业流程:制定设备检修的作业流程,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工作、检修中的安全操作要求、检修后的设备试运行和验收等环节。
5. 检修记录和报告:对设备的检修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检修时间、作业人员、检修内容和所用材料等,及时编制检修报告。
6. 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对设备检修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 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检查点,对设备的检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8. 故障分析与改进:对设备检修中的故障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以上是炼钢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不同厂家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炼钢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炼钢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炼钢厂设备检修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炼钢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设备检修工作。
第三条设备检修的目的是确保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修任务,保障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生产效益。
第四条设备检修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科技创新、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炼钢厂设备检修应遵守国家、行业、企业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组织实施。
第六条炼钢厂设备检修应强化安全管理,做好设备保护和环保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第七条炼钢厂设备检修应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推动设备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炼钢厂设备检修应注重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设备检修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设备检修的组织和管理第九条炼钢厂设备检修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运行状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检修计划,并报批实施。
第十条设备检修计划应明确检修的设备、工艺和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和工艺流程。
第十一条检修方案应包括检修的目的、范围和要求,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检修难点和重点,所需材料、工具和设备,人员配备和工作时间安排等内容。
第十二条检修方案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和改进,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和停产时间。
第十三条设备检修工作应组织专业的检修队伍,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第十四条设备检修工作应根据检修计划和方案,进行过程控制和工作监督,确保检修任务的完成质量。
第十五条设备检修工作应及时记录和整理检修过程和结果,形成检修报告,供后续参考和总结。
第十六条设备检修工作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落实责任制,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设备检修工作应注重环保工作,防止污染物泄漏和排放,保护环境和生态。
第三章设备检修的要求和措施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不得拖延或跳过检修任务。
第十九条设备检修应对设备的各个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炼钢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炼钢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是指炼钢厂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1. 设备检修计划制定:- 对设备进行分类,确定检修周期和内容。
- 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和周度的检修计划,并确定检修人员和时间。
2. 设备检修组织:- 设立检修组织,明确检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 检修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 设备检修组织应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确保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设备检修程序:-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备停机、开工票的签发等。
- 设备检修的具体步骤,包括拆卸、清洗、检查、修理、更换零部件等。
- 检修结束后的设备验收,包括试运行、技术指标检测等。
4. 设备检修记录:- 检修前的设备状态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情况、故障记录等。
- 检修过程中的记录,包括工作内容、使用的工具和材料等。
- 检修结束后的设备验收报告,包括检修结果和下一次检修的建议。
5. 预防性维护:- 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检修记录,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
-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润滑、紧固和清洁等维护工作。
- 预防性维护的记录和效果分析,及时调整维护计划。
6. 安全管理:- 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 对涉及到的危险设备和工艺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 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7. 持续改进:- 定期对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 分析设备故障原因和检修效果,制定改进措施。
- 与其他厂家或行业进行经验交流,借鉴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
以上是一份炼钢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点是要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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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炼钢转炉汽化冷却系统运行、检修管理规定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公司炼钢厂
转炉汽化冷却系统运行、检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炼钢厂转炉汽化冷却系统的管理,完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转炉汽化冷却系统的正常使用,结合炼钢厂炼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钢厂的设备管理室、炼钢作业区、动力作业区、除尘作业区及班组。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除尘作业区职责
一、每周一至周五对汽包取水样,由化验室进行化验,
二、汽包的排污、泄水、补水、检查。
三、汽化冷却系统烟道水排空、补水。
四、热水循环泵检修的配合。
五、汽化冷却系统酸洗配合。
第四条动力作业区职责
一、每周一至周五对供水水质取样,由化验室进行化验,。
第五条设备管理室职责
一、汽化冷却系统的检修。
二、汽化冷却系统的酸洗。
三、汽化冷却系统的备件管理。
第六条炼钢作业区职责
一、汽化冷却系统烟道的打渣。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七条汽化冷却系统供水水质标准:
PH: >7;
总硬度:<1.5mg/ L;
CI- :<40mg/L;
电导率:<800uS/cm;
油:<2mg/l;
溶解氧:<50ug/L
第八条汽化冷却系统水质控制范围:
PH: 10~12.3
总硬度:<5mg/ L;
总碱度:140~580mg/ L;
酚酞碱:70~490mg/L
CI- :25~100mg/L;
浓缩倍率:<3.5;
电导率:700~3500uS/cm
总铁:<1.5mg/L
(注:总硬度、总碱度、酚酞碱以CaCO3计)
第九条汽包排污规定:
一、根据水质情况,灵活确定排污量:通常每冶炼两炉钢安排汽包底部排污一次,每次排污水位应在150∽
200mm之间或保证排污时间大于7分钟。
二、每天白班利用长时间不冶炼时,安排在横移段、主烟道底部排污一次,保证每次排污水位在150∽200mm之间。
三、根据化验指标确定排污情况:当汽包水质指标超标时,每班相应增加排污次数和排污量,必要时可将汽包连排阀打开进行连续排污。
四、汽包补水:补水采用除氧水,保证水温在通过除氧器时达到102℃以上。
第四章检修管理
第十条烟道水排空:烟道检修应尽可能减少排水时间。
第十一条横移烟道联箱的清理:每两次转炉强化清理一次。
第十二条烟道爆管:将排管下部开孔,用高压水将排管冲通后方可补焊。
第十三条横移烟道移出(炉役期间):在处理完横移烟道漏水后必须将水注满,将进出口法兰封盖,避免氧化。
第十四条烟道联箱、排管检修:原则上,所有烟道联箱、排管均不能用气割开孔进行检修。
如必须用气割开孔,应将气割后的氧化铁清理干净,并进行联箱、排管清理。
第十五条循环泵检修:原则上,采取烟道不泄水方式。
如必须泄水应尽可能减少泄水时间,防止氧化。
第十六条烟道检修后的补水:补水必须使用通过除氧器的除氧水,水温在102℃以上。
如遇蒸汽压力低不能满足要求温度时可一次性补入低温水。
第十七条转炉强化期间,如汽化系统无检修项目,原则上不泄水。
第十八条烟道检修各环节安排:
一、目前,汽包泄水时间为100分钟,待增加一条泄水系统(其中包括横移烟道、主烟道、尾部烟道、循环泵轴冷水)后,泄水时间控制在60分钟。
二、在斜烟道无渣的情况下,横移烟道打渣时间为20分钟。
三、补水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
四、汽包每月检查一次。
第五章酸洗管理
第十九条酸洗周期:按生产周期每个炉役安排一次酸洗。
第二十条酸洗方式:除烟道运行条件恶化外,原则上采用弱酸洗,并进行漂洗,预膜。
第二十一条酸洗前,必须将汽包内旋流子、过滤网拆出。
第二十二条酸洗中,指定一台循环泵配合酸洗,酸洗
后将其更换。
第二十三条酸洗后,要对汽包、横移烟道、循环泵等主要部位进行清理,清理后要进行注水清洗。
第六章备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汽化冷却系统备件制作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和锅炉设备制作标准进行。
第二十五条备件制作中要定期跟踪检查,确保质量,按选材、单体制作、整体组装分三期,逐步验收。
第二十六条制作的备件如不能整体成形,需分段制作,现场组装时,必须采用必要措施来保证图纸工艺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的附件有:转炉汽化冷却系统运行管理流程图和转炉汽化冷却系统检修管理流程图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炼钢厂设备管理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炼钢厂
年月日
主题词:转炉汽化冷却规定
公司炼钢厂
附件1:
转炉汽化冷却系统运行流程图
附件2:转炉汽化冷却系统检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