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公共照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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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照明管理制度

公用照明管理制度

公用照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照明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公用照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水平,以确保公用照明设施的安全、节能和环保运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公用照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公用照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和室外的照明设备、灯具、电缆、开关、灯泡等。

第四条公用照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能源管理工作,落实能源节约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用照明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

第六条公用照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调整、更改设施的使用方式、位置、参数等。

第七条公用照明设施的故障维修应当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节能管理,促进照明设施的节能改造和更新,提高其能源利用率。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用照明设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其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公用照明设施的责任部门应当做好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公用照明设施的责任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公用照明设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应当定期开展能源管理工作,做好节能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十三条公用照明设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应当及时处理设施的故障和维修等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十四条全体员工应当爱护、节约用电,不得私自调整、更改公用照明设施的使用方式、位置、参数等。

第十五条全体员工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照明设施,避免长时间开启不必要的照明设备。

第十六条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关闭不必要的照明设备,节约用电。

第十七条在照明设施故障或维修期间,应当采取其他节能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的照明需求。

第四章照明维护第十八条公用照明设施的维护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范文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厂区照明安全,预防照明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使用。

第三条厂区内的照明设施包括室内和室外的照明设备、配电设备、照明线路以及照明控制设备等。

第四条本照明安全管理制度由厂区领导班子负责制定和颁布,并进行必要的修订。

第二章照明设施建设第五条在厂区新建或改造照明设施前,必须先制定照明设施建设方案,并报厂区领导班子进行审批。

第六条照明设施建设方案应包括照明设备的种类、数量、布局、安装位置、照度要求等内容,并满足国家照明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七条照明设施的安装必须由符合国家资质要求的照明安装公司进行,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照明设施的设计、安装和验收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且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

第九条照明设施建设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测和验收,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格证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照明设施维护第十条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确保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一条照明设备的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定期清洁、检查和更换故障设备等。

第十二条照明设施的定期清洁工作必须由专业的清洁人员进行,确保设施表面的灰尘和污渍得到清除。

第十三条照明设施的定期检查必须由专业的检查人员进行,发现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并予以修复。

第十四条照明设施的故障设备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并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和设备。

第四章照明设施使用第十五条员工在使用照明设施时,必须按照标识使用,不得随意更改照明设施的用途和安装位置。

第十六条照明设施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十七条员工在使用照明设施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严禁私拉乱接电缆、私拉乱用电。

工业园区公共照明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公共照明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公共照明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工业园区内公共照明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业园区的安全、舒适和高效照明环境。

公共照明是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之一,对于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管理制度涵盖了照明设备的选用、安装、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责任与权限2.1 灯具选用•工业园区管理部门有责任对照明设备进行选型,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照明设备选用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优先选择LED 灯具。

2.2 灯具安装•灯具的安装由专业的照明工程公司负责,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工业园区管理部门需进行验收,确保灯具安装符合要求。

2.3 日常维护•工业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照明设备的日常维护计划。

•维护人员需定期检查维修,确保灯具正常工作。

2.4 故障维修•工业园区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维修人员,协调维修工作。

•维修人员需及时响应故障报修,确保故障及时恢复。

3. 照明设备选用与安装3.1 照明设备选用•选择具有较高光效、较低能耗的LED灯具作为首选。

•照明设备的选用应考虑照明要求、照明区域的特点以及人员活动需求。

3.2 灯具安装•灯具安装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安装灯具时应确保固定稳固并排布合理,以避免光线不均匀或漏光问题。

4. 日常维护与管理4.1 灯具定期检查•每季度对照明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检查内容包括灯具的亮度、光色和光效等。

4.2 灯具清洁•灯具表面应定期清洁,保证灯具的光亮度和透光性。

•清洁时应断电,并使用适当的清洁工具和清洁剂。

5. 故障维修与应急处理5.1 故障报修•工业园区内设立照明故障报修通道,员工可通过报修系统或电话报修故障。

•报修信息需及时转达给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5.2 故障处理时限•基于故障的严重程度和紧急性,制定不同的响应和处理时限要求。

•严重程度较高的故障应优先处理,确保影响范围最小化。

5.3 应急照明•工业园区应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并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和电池容量。

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厂区内的照明设施经营安全,确保员工在安全、舒适的照明环境下工作,避免照明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照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厂区照明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厂区内的照明设施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员工在厂区内的照明操作及使用。

第三条厂区应配备专职照明设施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具体负责照明设施的安全检查、维修维护、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厂区照明设施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厂区所有相关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第二章照明设施安全管理第六条厂区应建立照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条厂区照明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照明设施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厂区照明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照明设施进行定期巡检,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照明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确保质量合格和安全可靠。

第十条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随意拆卸、改动或维修。

第三章照明设施安全检查第十一条厂区照明设施安全检查应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包括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两种方式。

第十二条定期检查应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由照明设施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照明设施是否存在明显的破损、老化、漏电等问题;照明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照明设施的电气连接是否安全可靠等。

第十三条临时检查应根据需要进行,主要针对照明设施运行出现问题或发生事故的情况。

由照明设施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及时确定问题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检查结果应记录并保存,根据不同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照明设施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在发生照明设施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照明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厂区照明管理制度

厂区照明管理制度

厂区照明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厂区照明管理制度,以确保厂区内的照明设施运行良好、能源利用合理、安全可靠。

照明设施的良好管理不仅能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还能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厂区内的照明设施管理工作。

2. 责任与义务2.1 照明设施管理部门照明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厂区内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定期巡检照明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并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定期清洁照明设施,以保持良好的照明效果;•制定照明设施维护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能源消耗的分析与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2.2 员工所有厂区员工有责任按照规定使用和保护照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义务:•合理利用照明设施,不要浪费和滥用电能;•发现照明设施的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及时向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报告;•遵守厂区内有关照明设施的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改变照明设施的设置和布局。

3. 照明设施管理流程3.1 巡检与维护照明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巡检和维护照明设施。

巡检和维护工作的具体流程如下:1.按照设定的巡检计划,对厂区内所有照明设施进行检查,记录照明设施的情况和维护需求;2.根据巡检记录,制定维护计划,并按计划执行维护工作;3.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更换灯具、清洁灯具、调整照明设施的亮度等;4.维护后的照明设施需进行验收,确保其正常工作。

3.2 能源消耗分析与评估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定期对厂区内的照明设施进行能源消耗的分析与评估,以寻求节能的方法和措施。

具体流程如下:1.收集照明设施的能耗数据,包括用电量、用电时长等;2.分析能耗数据,了解照明设施的能耗情况;3.针对能耗情况,评估照明设施的使用效率,并提出节能改进建议;4.根据节能改进建议,制定节能计划,并逐步实施。

4. 照明设施使用规定4.1 使用时间规定照明设施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在无人使用的区域,应及时关闭照明设施,以节约能源。

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照明设施的管理,提高城市照明设施的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市民的生活和交通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公共空间和道路的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经济、高效、环保的原则,加强监管和责任追究,促进城市照明设施的科学管理和维护养护。

第四条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照明设施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第五条全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工作应当加强高科技应用,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和智能化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市政府设立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公共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

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

第七条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委员会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由专职工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委员会负责照明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制定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总体规划,并参与照明设施的建设和投资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委员会负责照明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制定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总体规划,并参与照明设施的建设和投资管理工作。

第九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市公共照明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并指导辖区内的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维护养护第十条对市公共照明设施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的维护养护。

保证公共照明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市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养护工作应当按照计划安排,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做好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工作。

第十二条市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养护工作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加强设备的保养和保护,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三条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环保管理,提倡使用节能照明设备和绿色照明技术。

第十四条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正确处理废旧照明设备和废弃物的处置,保护环境。

工业园区公共照明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公共照明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精选物业管理文章。

工业园区公共照明管理制度
为规范园区公共场所照明的管理,做到既满足服务需要,又节约能源,特制定本制度。

1、辖区公共照明开关时间表由安保部拟制,报经理批准后由维修部执行。

2、因季节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公共照明开关时间时,由安保部重新拟制,报经理批准后交维修部执行。

3、遇异常天气,安保部主管认为有需要时,可以作出决定并通知维修部对楼梯照明开关时间作临时性调整(时间不超过两天)。

4、辖区外墙灯及外围屋檐灯的开关,须经经理批准后,书面通知维修部执行。

5、辖区公共照明由维修部负责维修,维修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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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照明管理制度

厂区照明管理制度

厂区照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照明管理,提高厂区照明质量,保障生产安全,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厂区内的照明管理工作。

第三条厂区照明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节能环保”的原则,不断完善照明设施,提高照明效率,保障员工安全,并不断降低能耗,推动绿色生产。

第四条公司照明管理部门是本制度的管理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具体的照明管理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对厂区照明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负有厂区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厂区照明设施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保证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七条厂区照明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照明管理职责。

第二章照明设施维护管理第八条公司照明设施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照明设施的定期巡检和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设施故障,保证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公司照明设施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照明设施档案,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并合理安排设备更新换代。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照明设施故障排除报告制度,对照明设施故障进行及时记录、排查和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照明设施的保护和维修工作,对照明设施进行保护性维护,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照明设施安全运行记录,对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合理的布局和分类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设备更新换代计划,对老化和损坏的设备进行定期更换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照明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厂区照明布局规范,保证照明设施的合理布局和均匀照明,提高照明质量。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照明设施的亮度和色温管理,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和需求,合理设定照明亮度和色温,提高照明舒适度和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公司应根据厂区的实际情况,设计和布局合理的照明系统,确保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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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公共照明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公共照明管理制度
为规范园区公共场所照明的管理,做到既满足服务需要,又节约能源,特制定本制度。

1、辖区公共照明开关时间表由安保部拟制,报经理批准后由维修部执行。

2、因季节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公共照明开关时间时,由安保部重新拟制,报经理批准后交维修部执行。

3、遇异常天气,安保部主管认为有需要时,可以作出决定并通知维修部对楼梯照明开关时间作临时性调整(时间不超过两天)。

4、辖区外墙灯及外围屋檐灯的开关,须经经理批准后,书面通知维修部执行。

5、辖区公共照明由维修部负责维修,维修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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