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珠控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运输设备、无形资产以及其他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资产管理部与使用部门两级管理。第五条资产管理部为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卡片、调拨、盘点、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单位,必须设固定资产分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接受公司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的指引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一)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部门固定资产无故损坏、丢失等相应责任。

(二)各部门指定专人为资产管理分管员,负责与资产管理部对接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领用、使用情况登记、报修、报废等手续。

(三)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养护及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安全。

(四)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五)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如调拨、报废、报损。

(六)固定资产被损坏或丢失、被盗的立即报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必须向资产管理部出具书面报告,述明原因。经审查做出结论后,办理赔偿及销账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录入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由资产管理部组织实施,具体按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员根据申购审批文件、合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购货发票、送货单等相关资料录入固定资产,编制验收移交单,移交使用部门。

第九条固定资产录入的计价方法: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二)自主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税费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扩建的,按原来固定资产账面值和扩建发生的净增加值计价;

(四)接收捐赠,无偿使用的固定资产,有原始购买单据的,按单据入账;无原始购买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价入账;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格估价入账;

(六)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五章固定资产申领管理

第九条申请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领表》,可内部调配固定资产的申请,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需求调配对应物资,并把调配资产信息填写到申领单中,申请部门完成《固定资产申领表》的签批流程后由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调配及固定资产台账变更。

第十条内部无可调配的申请,则按采购流程办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外借管理

第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固定资产由公司内部使用,不得外借。因特殊情况,确实需外借的资产,必须征得公司董事长同意后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进行定期盘点。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十二条各部门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

产报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置。符合下列条件的固定资产,依程序审批,作报废处理:(一)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

(二)因故损毁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三)按规定需要报废的;

(四)经鉴定必须报废的;

第十三条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及时退回至资产管理部进行统一处置。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对清单中的固定资产进行销账处理。

第十四条报废资产的处置于每年11月份办理,变卖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超过1000元(含)以上的必须询三家或以上回收商报价,采取价高者得方式确定回收商。

第十五条报废固定资产的变卖资金、残值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地上缴公司财务部。

第八章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六条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和有效利用,资产管理部定期(一年两次)或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参与资产盘点的相关部门共同签字,并装订成册备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在盘点前固定资产管理部应制订出详细的盘点计划,配备必要的人员。

第十八条在盘点过程中发现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的情况;闲置固

定资产以及盘盈盘亏的物品,使用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报资产管理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利用率及账物相符。

第十九条在盘点完毕后,固定资产管理员应根据盘点结果及时更新资产台账信息,并生成盘点报告。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宁海县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自制、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应统一计价,均属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四类: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属于单位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专业设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三)一般设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

与电器设备、文印电脑设备、家具用具等。 (四)其他固定资产: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包括临办机构、水政大队、咨询中心,下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局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各科室应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前填写《单位政府采购申请表》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审定汇总,计财科审核,报局领导同意列入部门支出预算后,方可购置。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帐。机关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办人购置固定资产后应到办公室办理机关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库、领用手续,凭发票和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发的入库单办理财务报销手续。若手续不全,财务人员则不予报销。 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资产实物台帐。计财科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固定资产财务帐目,包括机关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 (三)固定资产的调配。对已办理领用手续的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内部调配,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按规定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保全。为保全机关固定资产,避免其流失、人为损毁,实行机关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监护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属于科室公用的固定资产,由各科室指定监护责任人,承担固定资产保全责任。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部单位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综合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综合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年会同综合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综合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 (一)购置原则 综合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或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需要重新购置的,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统一购

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综合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入库入账。 所购固定资产由综合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薄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综合部确认所购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经公司领导签批后给予付款。 三、固定资产的移转、报废、报损及出售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部相互调拨时,需经综合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与部门之间办理转移手续留档备案。并及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和调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年1 1月16日印发 **年7月3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固定资产管理,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维护**集团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产权明晰、帐实相符,整合资源、充分利用,规范管理、保全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固定资产的购建与验收、固定资产的调拨、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的统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即在**集团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总部各部门按照管理职责、权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第七条**集团计划经营部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固定资产年度购建计划; (三)负责制定各类固定资产配备标准; (四)负责组织固定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变动等工作,并对固定资产购建、调拨、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资产变动提出处理建议; (五)负责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统计和报表等工作; (六)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七)建立、保管重要固定资产档案; (八)对有关机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集团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一)审核办理固定资产购建、调拨、处置的账务工作; (二)配合计划经营部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

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 (四)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精心整理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托管资产使用管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整体托管协议》,为使托管资产在托管期内做到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避免因管理不善、使用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资产缺失、贬值、损坏,经双方协商,就托管的资产使用、维护和管理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托管资产范围 1、煤矿地面生活、生产区托管范围以内的厂区、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的使用,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2、井下(包括井口、井筒、井架)全部设备、设施、巷道、硐室、采掘工作面等的使用,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3、乙方为甲方垫资购买的综采设备、高档普采设备各一套按照购买合同设备详单整体移交给乙方,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联合试运转期间甲方投入的设备、材料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出库单作为移交资产的依据交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4、根据以上界定,将托管资产以资产清单进行标示、核查、交接,依此为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托管资产的所有者,享有对托管资产的所有权、处置权,享有对乙方使用托管资产的监督权、考核权。

2、组建托管资产管理部门,行使对托管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权。 3、负责托管固定资产折旧费提取。 4、按照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和程序,负责托管固定资产的报废认定和处置。 5、根据双方合作进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享有提议对本协议修改完善的权利。 6、负责托管协议界定范围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的实验、检测、检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甲方保证移交的设备、设施在移交时能正常使用,是完好的。 8、《托管协议》约定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承托范围内的资产享有使用、维修权,不享有处置或转让权。 2、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二级标准要求负责托管资产的日常使用、保养、维护、维修等管理,确保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3、负责承托范围内所有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更换等相关费用。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类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 5、全面负责托管范围内设备的现场管理,确保设备管理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行业标准。 6、设备运行必须达到使用年限要求,设备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置。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行业标准提前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生产经营用品、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出发,人事行政部对办公室计算机设备、办公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进行管理,业务部门对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各具体使用部门应: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 三、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人事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人事行政部会同各业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复核。 2、经复核后,将“固定资产申购单”流转至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三家以上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由人事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人事行政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人事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交使用部门贴在相应固定资产上,更新固定资产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发票及其相关凭据交财务部进行财务账目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 1、公司员工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电脑等)由直接使用人负责该资产的正常使用与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公共场合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投影仪、音响等)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管理。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购置流程及操作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购置流程及操作办法 一、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建、保管、使用和核算,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固定资产的界定: 1.2.1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生产经营设备、器具与工具):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公司的一些特殊物品,价值在2000元以下但在1000元以上且具备固定资产特性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2.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1.2.3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3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1)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组织评审; (2)生产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 (3)工程管理部门(临时项目部)负责基建工程的管理; (4)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车辆管理。 二、固定资产购建 2.1固定资产预算 每年末,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编制下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经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列入年度投资预算报批。 2.2固定资产采购 2.2.1根据固定资产预算安排,采购部(或工程管理部)会同各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购建工作。 2.2.2所有的设备都应进行招标采购。 2.2.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经安装或改造结束并经验收后,应办理竣工验收单,交使用单位签收领用。 2.3固定资产验收

2.3.1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组织验收,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并办完财务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2.3.2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登记备案。 2.3.3大型仪器设备要组织专门技术小组负责验收,逐项清点主、附件和资料,逐项检验技术指标。验收的原始记录和图片资料应随验收报告一起存入资产档案。 三、固定资产计价 3.1固定资产应当按其历史成本入账,公司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确定入账价值。 3.2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 (1)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 (2)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3)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四、固定资产折旧 4.1除以下情况外,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4.2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预计净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4.3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公司选择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4.4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在实际计提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4.5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4.6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和年折旧率参见具体会计核算政策。 五、固定资产保管与维护 5.1固定资产保管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某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部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为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有形资产。具体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类: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的厂房、办公楼、宿舍、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 (二)生产设备、设施类:包括生产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

(三)办公设备、用具用品类:包括电脑、网络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固定资产,及单位价值高于200元、低于3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单,单位购置和受赠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各类艺术品等资产。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账、物相符。 (二)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工作,会同财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督促固定资产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直接负责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置专职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按照统一要求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出现变化时及时调整明细账。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主要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 1、财务管理部和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 2、公司机关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车辆类)、物业管理公司(机电设备类、传输设备等)、公司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其它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各部门职责 1、财务管理部

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账核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形成清查结果处理意见。 2、资产管理部门 负责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审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建立公司的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请购、验收、处理(不含对外投资)的审批;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助财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负有保管责任。 第二节固定资产预算与采购计划 第五条固定资产预算管理一般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三部分。 第六条预算编制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每年年末前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固定资产预算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资产管理部门。 2、物业管理公司或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办公室在每年年末前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新建、改扩建和维修类建设项目的投资预算,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交资产管理部。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更好的开展临床医疗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医院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预算、购建、使用、转移、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中的机动车(运输设备)管理办法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总务科负责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电子设备和专用设备由信息设备科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计划、购置、验收入库、使用等日常管理,主要职责: (一)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实物资产的产权证办理、资产申购、招标采购、资产添置、资产调拨、资产维护以及资产处置等相关手续,负责组织设备、物资采购的论证、招标、验收等工作; (二)负责《固定资产明细账》(见附件2)登记,按《固定资产编码规则》(见附件1)编制固定资产编号标签,确保《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见附件3)和实物的一致; (三)监督、检查各使用机构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统一规划实物资产的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五)根据使用机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相关机构编报有关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对归属本机构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维护跟踪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山东XX电气有限公司文件 山东XX总字()9号 ★ 山东XX电气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而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性设备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维护、处理、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如厂房、办公用

房、仓库、食堂、宿舍等。 2、机器机械设备,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交通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自行车、摩托车、叉车等。 4、电子设备,本项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5、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沙发、家具、书橱、桌椅等。 第五条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1、固定资产后取得后,由综合管理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对于成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如单独领用,应分别编号,如购置一套计算机,主机、显示器应分别编号,键盘、鼠标易损能够不单独编号。 2、编码方法 固定资产编码采用4层8位数字代码表示,第1位表示固定资产类别,第2、3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年份的后两位数;第4、5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月份;第6、7、8位表示流水号。其分类结构如图所示。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四、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半年盘点一次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五、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2、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3、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4、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六、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行政部对公共区域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盘点,盘点结束后统一提交至财务部,要求做到帐物相符,如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等情况,由本部门自行承担,按照实际情况从部门经费中扣除。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裁办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人员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八、固定资产的变更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税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是指各级国家税务局所有、使用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 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低于500元,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也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保管、使用、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实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实行电算化管理,统一使用《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软件》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软件》。 第六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登记,编码原则见附件1。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的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八条财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订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核算。 (四)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审批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五)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的审批。 (六)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七)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片和台账。 (三)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手续。 (四)保管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完好。 (五)年终前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的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及时查明原因,并办理报批手续。 (六)年终固定资产清理后,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部门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二)维护本部门在用固定资产的完好。 (三)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四)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珠控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运输设备、无形资产以及其他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资产管理部与使用部门两级管理。第五条资产管理部为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卡片、调拨、盘点、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单位,必须设固定资产分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接受公司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的指引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一)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部门固定资产无故损坏、丢失等相应责任。 (二)各部门指定专人为资产管理分管员,负责与资产管理部对接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领用、使用情况登记、报修、报废等手续。 (三)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养护及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安全。 (四)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五)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如调拨、报废、报损。 (六)固定资产被损坏或丢失、被盗的立即报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必须向资产管理部出具书面报告,述明原因。经审查做出结论后,办理赔偿及销账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录入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由资产管理部组织实施,具体按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员根据申购审批文件、合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购货发票、送货单等相关资料录入固定资产,编制验收移交单,移交使用部门。 第九条固定资产录入的计价方法: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 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 1 、房屋及建筑物20 10% 2 、机器设备10 10% 3 、运输工具10 10% 4 、计算机设备 5 10% 5 、办公家具及设备5 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 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 、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 、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 、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 、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 (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 、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 (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 、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要点 本文档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进行了规范性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年月日( )固字第号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与核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归口协调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并组织落实; (2)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号; (3)负责定期检査公司的固定资产运用情况并写出报告; (4)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 (5)负责处理各部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请示。 第四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并接受设备管理部的监督和指导。其基本职责: (1)正确使用配置给本部门的固定资产; (2)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3)及时、定期向设备管理部报告固定资产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避免扩大损失。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人民币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物、机构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财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等,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率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折旧年限残值率备注 01 供电系统设备20 2% 02 供热系统设备20 2% 03 中央空调系统10 5% 04 通讯设备8 3% 05 电子计算机 6 3%

06 交通运输工具15 5% 07 家具及办公用品 5 2% 08 包装机械10 2% 09 印刷设备10 2% 10 体育设备 5 2% 11 其他设备 5 2% 第八条固定资产实行编号管理。固定资产配属有关部门前,由设备管理部和财务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第九条增减固定资产实行报告制度。 固定资产每年清理两次:月底清理一次,12月底前清理一次。各单位要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由设备管理部,一份交财务部,一份由自留备査。 第十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当由使用部门作出购置计划,报设备管理部统一登记备案。设备管理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工作情况,制定全公司的购置计划,确定购置的数量和顺序,报公司决定后实施。 临时急需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审核后,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十一条对不动产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由设备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财产保险。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在本公司内部转移时,由转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份,由设备管理部签章后,送移人部门确认。第一联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联交移人部门;第四联交移出部门。移人和移出部门在固定资产账是作相应增减。 第十四条闲置的固定资产可以出租。出租固定资产须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租赁合同须在三日内返设备管理部备案。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抵押须经公司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向设备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方可办理。抵押合同必须返设备管理部备案。 第十六条各部门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损坏和流失。 对违反本规定,未经设备管理部同意而私自转移固定资产的,除责令责任人追回资产外,对责任人扣发当月资金。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应统一计价,均属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二类: (一)一般设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与电器设备、文印电脑设备、家具用具等。 (二)其他固定资产:未能包括在上述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局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办公室(财务处)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前征询各处室(单位)意见,并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后,按程序集中或定点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办人购置固定资产后3日内应到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库、领用手续,凭发票和办公室出具的入库单办理报销手续。若手续不全,则不予报销。

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资产实物台账。财务处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固定资产财务账目,包括机关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 (三)固定资产的调配。对已办理领用手续的固定资产进行内部调配,须经办公室同意,并按规定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保全。为保全机关固定资产,避免其流失、人为损毁,实行机关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监护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属于处室公用的固定资产,由各处室负责人指定监护责任人,承担固定资产保全责任。监护责任人在调离工作单位(岗位)时或退休时,相关处室应及时调整监护责任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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