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记录目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 (4)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验收 (6)第四章固定资产日常维护 (8)第五章固定资产保管 (9)第六章固定资产维修及更新改造 (10)第七章固定资产盘点 (11)第八章固定资产变更及处置管理 (12)第九章附则...................................................................... . (1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定义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建筑物、设备、器具、工具等非货币性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三条固定资产实行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一)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
(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车辆类、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其他类)、生产管理部(和生产活动有关的所有固资)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管理、变更、报废等,由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协调统一管理。
(一)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报废问题;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建立公司的固定资产台账;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处置的审批;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评估、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1.3 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2.1 固定资产指公司为生产、经营、管理等目的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公司规定的标准以上的资产。
2.2 固定资产按性质和用途分为以下几类:a. 生产设备b. 办公设备c. 运输设备d. 其他设备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3.1 购置固定资产应遵循公司采购程序,进行市场调研和成本效益分析。
3.2 购置固定资产需经部门申请、预算审批、采购实施和验收登记等步骤。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4.1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4.2 固定资产应建立台账,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
4.3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修理5.1 固定资产的维护应制定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
5.2 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或故障,使用部门应及时报修,并记录维修情况。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评估与折旧6.1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和性能状态。
6.2 固定资产按国家规定的折旧方法和年限进行折旧。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处置7.1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报废等。
7.2 处置固定资产应经审批,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章监督与检查8.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8.2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9.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9.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制定。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部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财政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活动。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3、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4、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指图书馆、档案馆等收藏的图书、期刊、资料、档案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购置计划应包括购置资产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用途等内容。
(二)购置审批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实行集体决策。
(三)购置方式固定资产的购置可以采取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等方式。
政府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自行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
四、固定资产的验收和登记(一)验收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应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验收内容包括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等是否符合购置合同的要求。
(二)登记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登记入账。
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资产管理,使公司资产管理系统化、合理化,同时便于了解公司内所有财产的明细及其价值,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凡隶属本公司内的需管制的各种资产。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
第三条行政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一调拨、编号、验收及盘点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核算与支付、监督。
第五条各使用部门负责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保管相关手续。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六条购置程序1. 申请部门应先与资产管理部门查询所欲购买之资产在公司其它部门是否有闲置且不使用的同类资产,若查询确认有可使用之闲置资产,则由申请部门提出调拨转移作业,依照调拨转移程序的规定执行。
若无法调配者,可依资产增加作业流程进行资产增购。
2. 资产申购填写<采购申请单>3.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由申请部门将其送交相关部门依相关程序如期购置(办公类资产由行政部采购,设备类资产由物流中心采购部采购)。
4.自制或外包制作的资产,在验收时应通知行政部门,并提供相关资料给予办理资产手续。
第七条资产保管1.资产购入应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采购申请单>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设施、设备类依据说明书等填制<设施\设备验收报告>(非设施、设备类直接在入库单签名验收),验收人员可由各使用部门人员组成。
(计算机类用品由网络室人员验收,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验收、设施、设备类由设备科人员验收,其他物品由请购部门验收)。
2.行政部在资产验收合格后,立即编列资产编号,办理入库手续,制作标签进行一一标识(编号标识) 。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单位及其下属各单位(以下统称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条目的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本单位固定资产,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编制。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及管理第四条分类本单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文化活动用品、租赁的固定资产等。
第五条购置本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财务和经济效益原则,经过审批程序、中心财务审核、研究评估、招投标等审批程序后购置。
第六条资产管理本单位通过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领用单、盘点单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流动、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技术升级和合理清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维护保养本单位必须做好所有固定资产的定期维护、日常保养和维修保障等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八条盘点评估本单位必须定期盘点、评估固定资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第三章固定资产流动管理第九条调拨管理对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调拨,必须经过与职能部门的商议和允许,制定详细的调拨方案,并且进行相关台帐的修改和更新。
第十条处置管理本单位如需要处置固定资产,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和相关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回收价值。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监管及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监管管理本单位必须建立全面的监管管理制度,做到严密监管所有固定资产,有效防范固定资产丢失、盗窃等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必须严谨细致,做到安全检查、安全使用、安全保管等方面全流程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第五章附则附件:1. 固定资产台帐2. 固定资产领用单3. 固定资产盘点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1月1日颁布的法律之一。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设备、车辆等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借出、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所有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入账第五条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六条购置新固定资产的,应当在入库之前,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并在固定资产台账中填写详细信息,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入账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入账,并在资产台账中留有购置发票等相关凭证。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修第八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预定使用计划和使用规程进行使用,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时间,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保护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价值。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十条对于经常需要外借的固定资产,应当建立外借管理制度,明确外借流程、责任和要求。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在达到规定年限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应当在台账和财务账目中有明确记录和凭证。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出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和程序,出售所得的收益应当用于原购置资产或者其他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五章资产台账和盘点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详细完整的资产台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并定期对资产台账进行核对和更新。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及时发现并解决固定资产的盘亏和报废问题,保证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考核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和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固定资产。
2. 对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三、资产登记1. 新购固定资产的登记1.1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详细记录每一项新购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价格、负责人等信息。
1.2 对于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验收,并录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1.3 固定资产登记信息的正确性和及时更新是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有效的基础,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更新。
2. 存量资产的登记2.1 对于已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登记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2 已购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应与实际资产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及时修改和更新登记信息。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1.1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设计和规格进行正确使用,不得超负荷或滥用。
1.2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1.3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正确操作和使用资产。
2. 资产维护2.1 企业应建立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在需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2 资产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五、报废与处置1. 资产报废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发生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1.2 负责人应编制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报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将资产进行标识和封存。
2. 资产处置2.1 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包括转让、捐赠、报废处理等。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
1.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条管理范围
1. 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交通工具等所有单位内所拥有的物资。
2. 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资产管理流程
第三条资产登记与标识
1. 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登记册上做好相应记录,并贴上统一的资产标识。
2. 资产标识应清晰可辨,防止丢失或错位。
第四条资产领用与归还
1. 职工需要使用固定资产时,需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领用。
2. 使用完毕或无需再用时,职工应及时归还,并进行验收。
第五条资产盘点与清查
1. 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与清查,确保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与登记信息一致。
2. 盘点结果及时上报,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
第三章监督与责任
第六条监督机构
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资产管理流程的监督与指导。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第七条责任与处罚
1. 资产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如违反管理办法,将依法追究责任。
2. 职工如有固定资产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正式的资产管理办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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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珠控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运输设备、无形资产以及其他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资产管理部与使用部门两级管理。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为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卡片、调拨、盘点、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单位,必须设固定资产分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接受公司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的指引和监督。
具体分工如下:
(一)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部门固定资产无故损坏、丢失等相应责任。
(二)各部门指定专人为资产管理分管员,负责与资产管理部对接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领用、使用情况登记、报修、报废等手续。
(三)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养护及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安全。
(四)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五)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如调拨、报废、报损。
(六)固定资产被损坏或丢失、被盗的立即报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必须向资产管理部出具书面报告,述明原因。
经审查做出结论后,办理赔偿及销账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录入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由资产管理部组织实施,具体按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员根据申购审批文件、合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购货发票、送货单等相关资料录入固定资产,编制验收移交单,移交使用部门。
第九条固定资产录入的计价方法: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二)自主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税费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扩建的,按原来固定资产账面值和扩建发生的净增加值计价;
(四)接收捐赠,无偿使用的固定资产,有原始购买单据的,按单据入账;无原始购买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价入账;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格估价入账;
(六)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五章固定资产申领管理
第九条申请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领表》,可内部调配固定资产的申请,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需求调配对应物资,并把调配资产信息填写到申领单中,申请部门完成《固定资产申领表》的签批流程后由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调配及固定资产台账变更。
第十条内部无可调配的申请,则按采购流程办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外借管理
第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固定资产由公司内部使用,不得外借。
因特殊情况,确实需外借的资产,必须征得公司董事长同意后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进行定期盘点。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十二条各部门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
产报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置。
符合下列条件的固定资产,依程序审批,作报废处理:(一)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
(二)因故损毁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三)按规定需要报废的;
(四)经鉴定必须报废的;
第十三条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及时退回至资产管理部进行统一处置。
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对清单中的固定资产进行销账处理。
第十四条报废资产的处置于每年11月份办理,变卖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超过1000元(含)以上的必须询三家或以上回收商报价,采取价高者得方式确定回收商。
第十五条报废固定资产的变卖资金、残值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地上缴公司财务部。
第八章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六条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和有效利用,资产管理部定期(一年两次)或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参与资产盘点的相关部门共同签字,并装订成册备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在盘点前固定资产管理部应制订出详细的盘点计划,配备必要的人员。
第十八条在盘点过程中发现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的情况;闲置固
定资产以及盘盈盘亏的物品,使用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报资产管理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利用率及账物相符。
第十九条在盘点完毕后,固定资产管理员应根据盘点结果及时更新资产台账信息,并生成盘点报告。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