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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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知识点总结

税务检查知识点总结

税务检查知识点总结一、税务检查的概念与分类1、税务检查的概念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税收申报、纳税义务履行、税收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的行为。

税务机关通过税务检查,可以发现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保障税收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的公正、公平、公开。

2、税务检查的分类根据税务机关的行为性质和检查对象的范围,税务检查可分为纳税申报审核和税务稽查两类:(1)纳税申报审核纳税申报审核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的行为,主要针对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纳税申报审核主要包括税务稽查、税收风险防范等。

(2)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的行为,主要针对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核。

税务稽查主要包括一般稽查、风险稽查、重点税源稽查等。

二、税务检查的法定权限与程序1、税务机关的法定权力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依法应当依据法律授权的程序和程序,履行以下法定权力:(1)查阅、复制、摘抄与纳税人有关的账册、凭证、帐簿、报表、资料等资料;(2)调查纳税人与税务案件有关的人员、地点,进行询问;(3)对参加会计工作的人员,追加其出具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4)对纳税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追加查封和扣押;(5)发现纳税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程序履行税法的裁量权。

2、税务检查的程序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程序:(1)制定税务检查方案税务机关应当在税务检查前,依法制定税务检查方案,并报上级税务机关批准。

(2)通知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在税务检查前,向纳税人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通知纳税人接受税务检查。

(3)出示执法证件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内容,并便给纳税人进行宣说明。

(4)现场笔录或书面询问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时,应当进行现场笔录或书面询问,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

(5)出具税务检查报告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结束后,应当出具税务检查报告,报告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和法律责任。

税法知识之税务稽查的异常指标

税法知识之税务稽查的异常指标

税法知识之税务稽查的异常指标税法知识之税务稽查的异常指标税务稽查的异常指标有哪些你知道吗?你对税务稽查的异常指标了解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税务稽查的异常指标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值: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4、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

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二、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3、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4、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

税务工作人员如何处理税务检查及稽查问题

税务工作人员如何处理税务检查及稽查问题

税务工作人员如何处理税务检查及稽查问题税务检查和稽查是税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税务工作人员在处理税务检查及稽查问题时,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

本文将从准备工作、沟通协调、合规建议等方面,探讨税务工作人员如何处理税务检查及稽查问题。

一、准备工作税务工作人员在面对税务检查及稽查时,首先需要做好准备工作。

这包括对相关税务法规、政策、制度的熟悉和了解,以及对企业的税务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只有充分了解企业的税务情况,才能更好地应对税务检查及稽查。

在准备工作中,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与企业内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企业的业务流程、会计制度和税务核算情况。

通过与企业内部的沟通,税务工作人员可以更准确地了解企业的税务情况,为税务检查及稽查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沟通协调税务工作人员在处理税务检查及稽查问题时,需要与税务机关、企业和其他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税务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并与税务机关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解答税务机关的问题。

与企业的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

税务工作人员应与企业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企业的情况,解释税务政策和法规,帮助企业解决税务问题。

通过与企业的沟通,税务工作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准确的税务建议。

此外,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与其他相关方进行协调。

例如,税务工作人员可以与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合作,共同处理税务检查及稽查问题。

通过与其他相关方的协调,税务工作人员可以充分发挥各方的专业优势,提供更全面的税务服务。

三、合规建议税务工作人员在处理税务检查及稽查问题时,应向企业提供合规建议。

合规建议包括遵守税务法规、规避税务风险、优化税务结构等方面的建议。

税务工作人员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具体可行的合规建议,帮助企业合理避税,避免税务风险。

合规建议还包括税务筹划和税务优惠的建议。

税务工作人员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务政策,提供相应的税务筹划方案,帮助企业优化税务结构,降低税务负担。

简短税务知识点总结

简短税务知识点总结

简短税务知识点总结税务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务知识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了解税务知识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合理规划税务筹划,为自己或企业节省税费。

在本文中,我将总结一些常见的税务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税法基本原则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税收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便利原则、简易原则和税收征管原则。

其中,税收合法性原则是指税收必须有法可依,合法征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公平原则是指税收应该按照纳税人的财产、收入和负担能力进行合理调节,不得歧视性征收。

便利原则是指税务管理应该方便纳税人,减少办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简易原则是指税法应该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

税收征管原则是以征管为核心,强化管理、提高效率。

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的一种税金。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利、租金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包括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两种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采用分级累进税率,税法规定了不同层次的征税标准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退税是有关个人所得税法规做出的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就业创业各类凭据所取得的收入补助、对于因公殉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补偿以及对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扣除等。

三、增值税增值税是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依法纳税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和方式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规定的不同征税率和方式计算并交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是采用税负的方式计算,它是实收的税的最终所得。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特殊税率,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商品,计算的税率也是不同的。

四、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经营所得的一种税收。

税务稽查知识点总结

税务稽查知识点总结

税务稽查知识点总结一、税务稽查的概念及作用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缴款和税务登记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的税收管理活动。

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是确保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预防和发现税收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的安全和稳定。

二、税务稽查的原则和程序税务稽查的原则是依法稽查、勤勉稽查、公正稽查、效率稽查。

税务稽查的程序包括稽查计划、稽查准备、稽查实施、稽查报告和稽查总结等环节。

稽查计划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管理需要制定的稽查目标、范围和计划;稽查准备是指对要稽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调查和搜集;稽查实施是对要稽查对象的财务、账务和资料进行检查和核对;稽查报告是对稽查结果、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等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稽查总结是对本次稽查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

三、税务稽查的对象和范围税务稽查的对象包括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代理人、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稽查范围包括涉税资料、税收业务、纳税申报和纳税缴款等方面。

四、税务稽查的方法和技巧税务稽查的方法包括现场检查、资料核对、谈话记录、询问笔录和书证取证等方式。

稽查技巧包括选择适当的稽查对象、调查搜集相关证据、提出明确的问题、合理分析判断、客观公正处理等。

五、税务稽查的注意事项税务稽查要注意依法稽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守税务机关机密、确保稽查质量和做好稽查档案管理等。

六、税务稽查的责任和义务税务稽查人员要履行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行使稽查权力和秉公办稽查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

七、税务稽查的风险与对策税务稽查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合规风险和宏观经济风险等。

对策包括加强风险防范、改善税收政策环境、完善税收管理体制和强化税收宣传教育等。

八、税务稽查的技术支持税务稽查还需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稽查效率和质量,推动税收管理现代化。

以上就是关于税务稽查的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务稽查知识

税务稽查知识

税务稽查知识本章主要介绍税务稽查的概念、原则、职能和作用,税务稽查的法律关系以及部分国家税务稽查基本情况等内容。

通过本章的学习,有助于稽查人员熟悉和掌握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国外税务稽查的特点。

第一节税务稽查的基本内涵一、税务稽查的概念与特征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税务稽查的基本内涵与特征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主体特定。

税务稽查的执法主体是税务机关,即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二)依据法定。

税务稽查执法必须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

(三)对象明确。

税务稽查的对象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

其中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其他税务当事人是指稽查执法过程中直接与稽查对象的涉税事项有关联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客体清晰。

税务稽查的客体是稽查对象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即纳税人税款核算及申报缴纳情况;二是扣缴义务履行情况,即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情况;三是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情况,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和配合税务检查等义务。

.(五)内容完整。

稽查执法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和处理,具体包括选案、实施、审理和执行四个环节。

二、税务稽查的分类按照税务稽查对象来源性质的不同,税务稽查可以分为日常稽查、专案稽查和专项稽查三类。

(一)日常稽查日常稽查是税务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有计划地对税收管辖范围内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执法行为。

日常稽查与征管部门负责的日常检查存在明显区别:一是目的不同。

日常稽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分析和掌握税收违法活动的动向和规律,查处税收违法行为;而日常检查是对检查对象的管理行为,目的在于掌握检查对象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税务稽查管理知识要点

税务稽查管理知识要点

税务稽查管理知识要点税务稽查管理知识要点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行为进行检查和核实的活动,是保障税收征收的重要手段。

税务稽查管理是一项复杂而且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既需要熟悉税法法规,也需要了解财务会计知识,还需要具备高超的审计技能和沟通能力。

本文将从税务稽查的定义入手,介绍税务稽查管理的要点,旨在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掌握税务稽查管理知识。

一、税务稽查的定义税务稽查是以税收征收为目的,对纳税人的财产、账簿、资料、凭证等进行检查核实的行为。

税务稽查的目的是查清纳税人的真实情况,维护税收征收的公平、合法和及时性。

二、税务稽查的类型税务稽查主要分为三大类,包括行政稽查、事先告知检查和办理税务登记等情况下的查补核销。

1. 行政稽查: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和税收征收需要,对其财产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的活动。

2. 事先告知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事先对纳税人进行通知并告知其需要检查的时间、范围和方式,然后进行核查。

3. 查补核销:是指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办理相应税务登记、涉税事项未履行相应义务或违规行为等情况,对其进行查补核销。

三、税务稽查管理的要点1. 税务稽查管理的法律基础:税务稽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稽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的。

2. 税务稽查人员的职责:税务稽查人员在进行稽查时,需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稽查工作的有效性。

主要职责包括:收集可靠的证据材料,判断纳税人的税务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关键稽查点的识别:在进行税务稽查时,需要明确关键稽查点,同时积极开展对纳税人的风险评估工作,从而更好地提高稽查效率和效果。

4. 稽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在进行稽查工作时,需要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制定合理的稽查方案,考虑时间、人力、物力的分配,确保稽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5. 案件处理及风险控制: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需要做好案件处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针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及时发现和防范各类风险,确保稽查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税务相关知识点总结

税务相关知识点总结

税务相关知识点总结税务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务工作涉及涉及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复杂性与实践性。

下面将就税务方面的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税收基本概念税收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向纳税人征收的用于支付国家支出的财政收入。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等特点。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国家维护经济秩序,实现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税收体系税收体系是指国家针对不同纳税对象征收不同的税种,以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的一种机制。

主要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是指国家直接向居民个人或企业征收的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是指国家通过商品和服务的流通环节向纳税人征收的税,如消费税、关税等。

三、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政策。

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法规定、税率调整、税收优惠等。

税收政策的目标是实现税收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征收。

四、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税收检查等。

税收征收管理的目的是保证税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税收逃漏,维护国家财政秩序。

五、税务行政税务行政是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税收征管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

税务行政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税务行政处罚等。

税务行政的目的是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税收服务,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维护税收秩序。

六、税收制度税收制度是国家对税收征收管理进行规范和制度化的一种体系。

税收制度的建立可以使税收征收更加规范、公正、透明。

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法法规、税种分类、税收征管制度、税收监督管理制度等。

七、税收法律税收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规范和管理税收征收的法律法规。

税收法律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法、税收征管法规、税收征收制度等。

税收法律的建立可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税收征收更加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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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知识【内容提要】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税务检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本章主要介绍了税务检查的主体、内容、形式、方法等,列举了税务机关和检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提出有效防范税务检查风险的方法建议。

第一节税务检查概述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及其他有关税务事项进行的一种审查、监督活动。

通过税务检查,既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纳税监督,查处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确保税收收入足额入库,也有利于帮助纳税人端正经营方向,促使其加强财务核算,规范生产经营管理。

一、税务检查的主体(一)税务机关。

包括具体对外税收执法权的各级税务局及其稽查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

税务检查只能以征管法所赋予税务机关的名义对外开展,并由税务机关内部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税务人员具体实施。

(二)检查对象。

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

凡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都是税务检查的对象。

税务机关有证据认为非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行政机关)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进行必要的税务检查。

其他当事人主要指直接与检查对象的涉税事项有关联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税务检查的分类按照检查内容和侧重点的不同,税务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与税务稽查。

(一)日常检查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情况开展的一种日常性的税收检查行为。

日常检查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布置开展,主要涉及对纳税人财务核算凭证的检查,以及对纳税评估疑点进行的实地检查等。

日常检查一般由各县(市、区)税务局的征管、税政或法规部门、税务分局(所)组织开展,主要目的是了解掌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申报质量,加强日常征管。

(二)专项检查是指各级税务机关根据需要布置开展的较大范围内的行业性检查或重点项目检查,如建安行业、房地产行业、加油站行业等的专项检查,以及资本交易、发票专项检查等。

专项检查一般由上级税务机关统一组织开展,主要是为了规范特定行业或特定项目的管征。

(三)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指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依法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和处理。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三、税务检查的的内容地税部门税务检查的内容主要有:(1)财务核算情况,包括财务报表、账簿、凭证,检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是否未按规定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未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有无故意隐瞒收入、多摊成本、少计利润、虚报费用及其他偷、逃、欠、骗税等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

(2)应税项目情况,包括纳税人自有或对外出租房产、土地申报缴纳税款的情况。

(3)发票管理情况,包括开具和取得发票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有效性。

(4)其他检查内容。

四、税务检查的方式根据检查组织形式的不同,税务检查的方式主要有:调账检查,实地检查,委托协查。

调账检查,是指将被查纳税人的财务资料调取到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一种形式。

现场检查与调账检查相对,是指税务机关派人员到被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地点进行检查的一种形式。

委托协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有怀疑或已掌握一定线索的经济事项,请求其他税务部门或是与其有经济联系的单位和个人配合予以查证核实的一种检查形式。

五、税务检查的管辖税务检查的管辖,是指各级税务部门开展税务检查的分工和权限。

简单讲,即税务检查案件应由哪一级别、哪一地区的税务机关查办。

税务稽查可分为一般管辖和特殊管辖。

(一)一般管辖税务检查一般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地的税务机关负责。

县(区)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的管辖范围内开展税务检查,市、省、国家税务局的稽查局可以分别在所在市、省、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税务检查。

(1)分级分类稽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稽查局可以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分析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在管辖区域范围内实施分级分类稽查:(1)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纳税规模;(2)分地区、分行业、分税种的税负水平;(3)税收违法行为发生频度及轻重程度;(4)税收违法案件复杂程度;(5)纳税人产权状况、组织体系构成;(6)其他合理的分类标准。

上级稽查局可以根据税收违法案件性质、复杂程度、查处难度以及社会影响等情况,组织查处或者直接查处管辖区域内发生的税收违法案件。

(2)国、地税部门税务检查的协调。

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所管辖的税收的税务检查工作。

在税务检查工作中发现有属于对方管辖范围问题的,应当及时通报对方查处;双方在同一税收问题认定上有不同意见时,先按照负责此项税收的税务机关的意见执行,如增值税的认定以国家税务局意见为准,营业税的认定以地方税务局意见为准。

(二)特殊管辖(1)发票检查案件。

涉及发票案件的检查,由案发地税务机关负责。

一方面,由于利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的,多数都是跨地区作案,具有流动性强,隐蔽性大等特点,所在地税务机关往往难于及时掌握;另一方面,利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的是纳税人,有的则不是纳税人,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无法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权,因此,由案发地税务机关负责发票案件检查更为合理。

(2)指定管辖。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税务机关对案件检查的管辖发生争议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行使管辖权时,上级税务机关可以指定下级某一税务机关对检查事项行使管辖权。

下级税务局查处有困难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可以报请上级局查处。

在国税、地税各自系统内,查处的税务案件如果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的,由最先查处的税务机关负责;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有关税务机关应当本着有利于案件查处的原则逐级协商解决;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协调或者决定。

(3)涉及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

比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房产、土地所在地,房产、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该房产、土地的税收申报情况进行检查;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向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税务检查也可由建筑劳务发生地、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

六、税务检查中各主体的权力、权利及义务明确税务检查中各主体的权力、权利及义务,有利于税务检查双方正确行使权力,维护正当权益,有效履行法定的义务。

(一)税务机关及其检查人员的权力1、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才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与纳税人的生活住宅合用的时候,税务机关不可直接行使场地检查权,必须提请司法机关的协助。

3、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

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二)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义务1、税务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两名以上税收执法人员,并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证。

税务检查通知书是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开具给被查纳税人的告知书,载明了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姓名、证号、检查所属期间、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名称及文书号等,并盖有签发税务机关的公章。

税务检查证是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的证明执法身份和执法权限的法定专用凭证。

税务检查证的主要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照片、工作单位、检查范围、检查职责和发证机关、证号、税务检查证专用章、有效期限、发证时间。

税务检查证由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一发放和归口管理,分别编号。

税务检查证内芯主页应当盖有发证机关税务检查证专用章。

2、有责任严格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3、税务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

4、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三)检查对象的权利1、拒绝检查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税务检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实施税务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拒绝检查。

包括出现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调取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资料时未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等情形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2、申请回避权如果与税务检查人员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申请要求有关税务检查人员回避的权利。

3、知情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4、要求保密权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保密的事项仅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而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则不属于保密范围。

5、控告和检举权对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

6、陈述权和申辩权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7、听证权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享有听证的权利。

8、申请复议权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检查处理或处罚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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