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原著选读(道德形而上学奠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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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第一章读书笔记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第一章读书笔记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第一章读书笔记》第一章:引言1.1 道德形而上学的概念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第一章中,康德首先对道德形而上学的概念进行了介绍。

道德形而上学是探讨道德原则及其基础的哲学学科,旨在寻求道德规范的根源和依据。

对于道德形而上学的概念,康德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强调了道德规律的纯粹性和普遍性。

1.2 道德形而上学的重要性在引言部分,康德还阐述了道德形而上学的重要性。

他指出,道德形而上学是评价道德行为和道德原则的重要工具,是人们进行道德决策和行为的指导原则。

通过道德形而上学的研究,人们可以深入理解道德规范的内涵和逻辑,拓展道德观念的深度和广度。

1.3 作者观点对于道德形而上学的概念和重要性,我深有感触。

道德形而上学作为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对于推动人类道德观念的发展和提升道德素养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研究道德形而上学,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到道德规范的普遍适用性和内在逻辑,从而引导我们在道德领域做出更为周全和合理的选择。

第二章: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在第二章中,康德深入探讨了道德规范的普遍性。

他认为,道德规范超越了个体的情感和欲望,具有普遍适用性。

这种普遍性不仅适用于特定的个体和情境,也适用于整个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

道德规范的普遍性是其区别于其他规范的重要特点,也是其在道德形而上学中的核心地位。

2.2 道德规范的纯粹性除了普遍性,康德还着重讨论了道德规范的纯粹性。

他认为,道德规范应当摆脱任何形式的感性和经验的影响,从而保持其纯粹性。

只有纯粹的道德规范才能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才能在实践中指导人们进行道德决策和行为。

2.3 作者观点对于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和纯粹性,我深有共鸣。

这种普遍性和纯粹性不仅为道德规范赋予了力量和影响力,也为我们的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原则。

在现代社会中,尤其需要强调道德规范的普遍适用性和纯粹性,以引导人们在道德领域做出更为明智和合理的选择。

第三章:总结与回顾3.1 对于道德形而上学的理解通过对《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第一章的阅读和思考,我们对道德形而上学的概念、重要性以及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和纯粹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对《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序言的解读

对《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序言的解读

2012020005马克思主义哲学对《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前言的解读摘要:由于休谟的怀疑论导致了关于知识确定性的危机,于是康德开始了他的认识哥白尼革命,并于1781年写出了巨著《纯粹理性批判》。

这本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知识的客观有效性问题,但是,关于道德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在《纯粹理性批判》的最后部分已经有了向道德的过渡,康德不打算直接就写《道德形而上学》(1797年写出),还需要作相应的准备。

于是有了1785年的《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和1788年的《实践理性批判》。

《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是康德最基础和通俗的道德哲学的著作,由于其通俗性,多受重视,适合初学者入手康德的道德哲学。

本人初学康德,于是从这本书来进入康德的道德哲学。

此文是对《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前言一个浅显解读,关键字:《道德形而上学奠基》,道德哲学,前言,解读,康德一、《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写作目的康德受卢梭的影响,要做有利于普通人类的哲学。

于是在他完成了认识论的哥白尼革命,一定程度解决了认识论的问题后,开始转向他最关心的道德问题。

康德认为,未来的形而上学主要就只有两个方向,一个是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一个是道德形而上学。

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康德认为《纯粹理性批判》和《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就基本解决了。

康德更关心道德问题,因此关于自然科学的问题没有写一本《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而是马上准备写《道德形而上学》。

《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就是在为此做准备,康德说《实践理性批判》和《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差不多,但是有一个重大区别,那就是《实践理性批判》是写实践理性,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是同一个理性,重于将两个理性合一。

因而单独写《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来讨论实践理性,建立道德的最高原则,为完整的道德形而上学奠定基础。

二、《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框架结构这本书的基本框架是前言加三章正文。

第一章: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第二章:从通俗的道德哲学过渡到道德形而上学;第三章:从道德形而上学过渡到纯粹实践理性批判。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康德《道德形⽽上学原理》第⼀章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在世界之中,⼀般地,甚⾄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个⽆条件善的东西。

理解、明智、判断⼒等,或者说那些精神上的才能勇敢、果断、忍耐等,或者说那些性格上的素质,毫⽆疑问,从很多⽅⾯看是善的并且令⼈称羡。

然⽽,它们也可能是极⼤的恶,⾮常有害,如若那使⽤这些⾃然禀赋,其固有属性称为品质(Charakter)的意志不是善良的话。

这个道理对幸运所致的东西同样适⽤。

财富、权⼒、名誉甚⾄健康和全部⽣活美好、境遇如意,也就是那名为幸福的东西,就使⼈⾃满,并由此经常使⼈傲慢,如若没有⼀个善良意志去正确指导它们对⼼灵的影响,使⾏动原则和普遍⽬的相符合的话。

⼤家都知道,⼀个有理性⽽⽆偏见的观察者,看到⼀个纯粹善良意志丝毫没有的⼈却总是⽓运亨通,并不会感到快慰。

这样看来,善良意志甚⾄是值不值得幸福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有⼀些特性是善良意志所需要的,并有助于它发挥作⽤,然⽽并不因此⽽具有内在的、⽆条件的价值,⽽必须以⼀个善良意志为前提,它限制⼈们对这些特性往往不合理的称颂,更不容许把它们看作完全是善的。

苦乐适度,不骄不躁,深思熟虑等,不仅从各⽅⾯看是善的,甚⾄似乎构成了⼈的内在价值的⼀部分;它们虽然被古⼈⽆保留地称颂,然⽽远不能被说成是⽆条件地善的。

因为,假如不以善良意志为出发点,这些特性就可能变成最⼤的恶。

⼀个恶棍的沉着会使他更加危险,并且在⼈们眼⾥,⽐起没有这⼀特性更为可憎。

善良意志,并不因它所促成的事物⽽善,并不因它期望的事物⽽善,也不因它善于达到预定的⽬标⽽善,⽽仅是由于意愿⽽善,它是⾃在的善。

并且,就它⾃⾝来看,它⾃为地就是⽆⽐⾼贵。

任何为了满⾜⼀种爱好⽽产⽣的东西,甚⾄所有爱好的总和,都不能望其项背。

如果由于⽣不逢时,或者由于⽆情⾃然的苛待,这样的意志完全丧失了实现其意图的能⼒。

如果他竭尽⾃⼰最⼤的⼒量,仍然还是⼀⽆所得,所剩下的只是善良意志(当然不是个单纯的愿望,⽽是⽤尽了⼀切⼒所能及的办法),它仍然如⼀颗宝⽯⼀样,⾃⾝就发射着耀⽬的光芒,⾃⾝之内就具有价值。

如何理解无限制的善——论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

如何理解无限制的善——论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

文化·文化产业论坛如何理解无限制的善———论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邵贤曼(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北京110000)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康德以他所认为的普通理性知识关于道德的观点开始他的分析,“在世界之内,一般而言,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一个善的意志之外,不可能设想任何东西能够被无限制地视为善的”[1]。

为了支持这个关键论断,即只有善良意志才具有无限制的价值,康德着手排除其他可能的选项。

康德承认存在着“在许多方面都是善的和值得期望的事物”[1],但是他同时也认为“它们也可能是极为恶的和有害的”[1]。

例如,作为自然的恩赐的机智和判断力,当它们为一个恶人所有时就是恶的了。

幸福或者“全部福祉以及对自己的状况的满意”会使人大胆且往往也因此使人傲慢或者会被在丝毫没有善的意志来装点的存在者身上发现。

在前一种情况中,康德认为幸福本身成为自己最大的敌人,它使得享有它的人变得大胆且傲慢;在后一种情况中,他认为享有幸福的人虽然没有成为福祉所带来的危险的牺牲品,但是仍然不配享有它。

我认为,把康德的立场和摩尔的立场比较一番是有益的。

摩尔认为一个给定的事物之整体的价值并不必然等于它的各部分之价值的总和。

因此,把一个善的事物加之于一个整体上恶的事物之上,并不必然地使得对象变得更好[2]。

确实如此,我们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直觉,即把一个善的事物加之于一个整体之上只会使得原先的整体变得更坏而不是变得更好。

迄今为止,这关观点与康德的观点是一致的。

然而,对这种观点我们也可以做出不同的解读。

有人会说,愉悦感是善的,但是一旦为一个邪恶的人所享有就立刻失掉了它的价值。

这时候愉悦感的善良性似乎蒸发了,并且拥有了一种全新的属性———恶的或者说中立的性质。

与之相比,有的人会说,愉悦感仍然保有它的善良性,即使它被一个邪恶的人所享有,但是作为一种善物的愉悦感加之于恶人之上,使得整体情境变得更恶了。

我认为,前者是康德的立场,而后者是摩尔的立场。

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

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

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伊曼努尔·康德德国著名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其著作《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是德性论的代表作,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产生深刻的影响。

康德在本书前言中对他将要研究的道德形而上学进行了清晰的梳理,早在古代希腊的哲学家将哲学划分为三部分:物理学、伦理学、逻辑学。

一切的理性知识分为形式的知识和质料的知识,毫无疑问关于形式的哲学就是逻辑学,质料的哲学就是考察客体及客体所遵循的法则的哲学,关于自然法则的科学就是物理学,关于自由法则的科学就是伦理学。

所以“伦理学是关于自由法则的科学”。

哲学本身有经验性的哲学和纯粹的哲学,纯粹形式的哲学当然是逻辑学,物理学和伦理学里面有被限制在一定的知性对象上的称为形而上学,那么形而上学就有基于物理学的自然形而上学和基于伦理学的道德形而上学,这就是康德所要研究的道德形而上学。

康德以善的意志为出发点进行思想的追问,与读者展开独特的讨论。

康德说:善的意志,也就是说,它就自身而言是善的。

善的意志不需要借助外物彰显本身,也不以外物的变化而动摇它本身的纯粹性,不但如此,而且只有善的意志才能无限制地称为善,其他的诸如人的才能、气质、财富、健康等都需要善的意志进行普遍合理的纠正和指导。

这种善的意志我们去哪里寻找呢?康德说从理性那里去寻找。

“理性的真正使命必定是产生一个并非在其他意图中作为手段、而是就自身而言就是善的意志。

”如何解释善的意志的概念呢?康德提出了一个义务的概念,这个义务包含善的意志的概念。

行为的发生是出于义务还是合乎义务,我们看这样一个例子:我们有义务保护我们的生命,而且每个人对于保护生命都有情感上的偏好,是对于生命只有一次的珍贵或者出于恐惧的担忧,因此他们保护生命是合乎义务的,但还不能确认是否出于义务,相反,如果一个人历经磨难逆境,历经挫折的折磨,对命运的悲观使他对生命失去好感,萌生死亡的念头却仍然保存生命,那么他保存生命的行为就是出于义务,行为的准则具有道德意义。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句读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句读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句读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一直是改变我们对道德的看法的重要理论。

他把道德与心理学、哲学、文化等完美地结合起来,让许多个体对道德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介绍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特征,并分析他如何改变我们对道德的看法。

首先,康德把道德分为两个部分:即普遍的道德原则和具体的道德原则。

普遍的道德原则是指我们普遍遵守的道德规则,而具体的道德原则是指行动的判断。

康德认为,这些普遍的道德原则可以通过推理得出,而这些具体的道德原则需要我们作出判断。

其次,康德认为道德应该建立在个人的理性上。

他认为,一个人应该以理性的思考来理解和实施道德,而不是凭借教条或传统。

此外,康德还提出了一种“纯粹理性”,即他认为理性应该首先考虑行为的逻辑性和必要性,而不是传统的行为习惯和情感。

正是由于这种理性的观点,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坚定性。

第三,康德认为道德不是一种宗教命令,而是一种关系。

他认为,我们应该以爱和尊重为基础,建立一种合理的关系,而不仅仅是一种宗教准则。

康德认为,这种关系可以基于普遍的道德原则,可以引导我们做出理性和公正的行为。

最后,康德认为,“自由”是道德的重要原则。

他认为,只有拥有自由的人才能够做出自主的行为,而自主的行为是道德的重要基础。

此外,康德还认为,拥有自由的人也更有可能拥有责任感,不仅能够做出有益于他人的行为,也能够把责任负在自己身上。

以上便是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特征。

康德的道德理论可以从三个方面改变我们对道德的看法:一是他把道德的基础从传统和教条转换到理性;二是他把道德的重点从宗教转换到社会关系;三是他把自由视为道德的基础。

这些改变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责任感,使人们有能力做出更加理性和公正的行为。

因此,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它改变了人们对道德的思考,使人们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读后感】《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_195035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读后感要按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这是康德伦理学的最高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逻辑形式。

绝对命令的演绎过程缜密周到,令人叹为观止,细细品来却又令人感到望而生畏。

在通读完这本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之后,结合各家各派对其的批评,我来谈谈自己的感想。

首先对康德伦理学的批评来自后果论(功利主义):考虑后果有时候比只考虑动机更重要。

比如在孤岛上当只有一人能得救时,选择一个即将开发出抗癌药物的科学家优于选择一个破乞丐。

可以尝试将“考虑后果”也可以作为一个善良意志的动机被纳入康德的体系吗?只要“考虑后果”符合可普遍化原则?但这个似乎与善良意志冲突了。

更关键的是,如果这个口子开了,又有什么不能符合该原则呢?当我决定为了复仇而杀人,我可以这么想:任何处于我这种境地的人,都会做出杀人的选择。

而康德绝不会同意杀人是道德的行为。

康德的道德准则似乎只能困住不太机灵的人,这是麦金泰尔对康德的决定性批评之一。

但麦金泰尔似乎忽略了绝对命令的第二个形式。

无论如何,杀人的行为不可能以被杀者为目的。

其次,麦金泰尔对康德的批评之二是针对康德对于道德原则的“先验理想”:康德视道德原则神圣不可侵犯,希冀能摆脱一切经验的玷污演绎出绝对有效的先天道德原则。

但这是不可能的。

第一个缺陷已如上文所示;第二个缺陷则是,可普遍化准则的生效,无可避免地要依附于某个具体的,可感的社会传统。

这可能助长某些习以为常的恶习。

比如在一个提倡裹脚的社会,某个女子希望免受摧残,但可普遍化原则却制止她这么做。

康德认为,可普遍化规定了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

那么,谁来规定可普遍化呢?一言以蔽之,“寻找完全独立于社会秩序的道德立场的企图,可能是对一种幻觉的探求”。

然后是情感论的批评。

该观点认为,康德对出于责任和合乎责任的区分,对道德提出了太严苛的要求。

道德一旦被提纯到一个极高的境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不少情感将被剥夺。

比如,当我去探望一个生病的朋友时,我说我是仅出于我的责任,而不是对你的情感来看望你的。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
道德形而上学是一种哲学分支,关注的是道德问题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它与传统的形而上学不同,形而上学通常关注的是抽象的哲学问题,如存在、真理、知识、意义和人的本质。

相反,道德形而上学关注的是道德问题,如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善良、什么是合法的行为以及人们应该如何处理道德问题。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人物包括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和卢卡斯。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作品《伦理学》中提出了著名的“达尔文主义”理论,即人的自然本性是理性的,因此人应该以理性为基础来判断和行动。

卢卡斯则在他的作品《公正》中提出了对等理论,即人人平等,应该得到同等的尊重和关注。

这些理论对后来的道德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近代哲学中,道德形而上学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比如,英国哲学家约翰·休谟在他的著作《道德情感论》中提出了道德情感论,即人的道德行为是基于自然形成的情感而非理性思考。

德国哲学家卡尔·马克思也在他的作品《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关于道德的观点,他认为道德是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产物,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

除了这些哲学家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哲学家也对道德形而上学作出了贡献,如爱因斯坦、阿伯特·爱默生、苏格拉底、柏拉图等。

他们的理论和思想为人类对道德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读书报告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读书报告在哲学和伦理学的世界,康德可谓是鼎鼎有名。

19世纪德国的著名诗人荷尔德林在他的《元旦书简》中写道:“康德是我们民族的摩西,带领我们走出了埃及的颓败,进入了自由而孤独的沙漠,他从神的山巅上带来了生机勃勃的法规。

”而《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正是这个名人的著作之一,在道德哲学史上具有枢纽性的地位:除了提供了“自律”“道德尊严”等关键概念外,还提供了一个影响深远的道德框架。

这本书的基本思想不是很复杂:为了提供先天的道德知识,必须研究道德形而上学。

善良意志是唯一绝对善之物,在经验中表现为义务和道德法则。

道德概念先天地在理性中有其位置和起源;通过分析法则(law)这一概念,康德给出了道德命令的三个公式:普遍立法(客观)、人是目的(主观)、自律(整全)。

在追问“道德法则因何而有约束力?”时,康德回到本体论提供了一个精致的答案:道德法则无非是属于理知世界的真正的理智自我对也属于感官世界的“人-自我”的一种呈现或命令。

那么“自由”“道德自律”如何可能?康德说,这个问题是无法说明的,而只能由实践理性去捍卫,可以算作是“理性的信仰”概念。

因此本书分为三个部分,也可以说是道德思考的三个层次:由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的过渡、由通俗的道德哲学到道德形而上学的过渡、由道德形而上学到纯粹实践理性批判的过渡。

一开始康德就说,“在世界之内,一般而言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一个善的意志之外,不可能设想任何东西能够被无限制地视为善的。

“因此在大自然的赐予中,理性的功能超越自我保存和幸福。

为了阐明good will的概念,康德提出了义务的概念,“这个概念包含着一个善的意志的概念,尽管有某些主观的限制和障碍。

”也就是说,我决不应当以别的方式行事,除非我也能够希望我的准则成为一个普遍的法则。

普通实践理性以上述原则为圭臬,而且在道德事物中只需要普通理性判断就足够了,哲学在此仅仅是更为完整地展现道德的体系。

康德《形而上学的奠基》读后感

一、《形而上学的奠基》的概括康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的写作目的在于找出并确立道德的最高标准。

康德从“善的意志”出发,得出义务的概念,并且逐步推导出定言命令和定言命令式的三种形式,最后上升至纯粹实践理性批判。

整本书分析地从普通的道德知识到规定其最高原则,再综合地从对这一原则的检验及其源泉返回到它在其中得到应用的普通的道德知识。

二、《形而上学的奠基》的论证思路在前言中康德进行了清晰的梳理:探讨知性理性本身的形式,以及一般思维的普遍规律的哲学称为逻辑学,讨论一定对象及其服从的法则的哲学,按对象的不同分为物理学和伦理学。

哲学分为经验性的哲学和纯粹的哲学,而形而上学便是仅从先天原则出发来阐述学说,同时被限制在一定的知性对象,并非纯然形式的哲学。

而道德法则应当仅依靠其纯粹的部分运用于人,并把人当作理性存在者,赋予他先天的法则。

道德形而上学就是要探究先天地存在于我们的理性中的实践原理的来源。

康德认为,要使某种东西在道德上成为善的,不能仅仅符合道德法则,还必须为了道德法则的缘故而产生。

无须任何经验性的动因、完全从先天原则出发便是纯粹一致的,而道德形而上学应当研究的是一种可能的纯粹一致的理念和原则。

康德先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开始。

在世界之内,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一个善的意志之外,不可能设想任何东西能够被无限制地视为善的。

善的意志并不因其造成的东西而善,并不因其适宜于达到任何目的而善,而是仅仅因意欲而善。

理性的目的必定是产生一个就其自身而言就是善的意志,而最高的善是其余一切善,甚至是对幸福的一切要求的条件。

接着,康德提出义务的概念:义务是出自对法则的敬重的行为的必然性,出于义务就是行为的准则具有一种道德价值,这仅仅发生在理性存在者里的法则表象自身,而非预期的行为的结果。

因此,义务是一种就自身而言即善的意志的条件。

那么我们可以得出意志的原则——行为的普遍合法则性,即我绝不应当以别的方式行事,除非我也能够希望我的准则应当成为一个普遍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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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自律与他律
1、作为道德的最高原则的意志自律【440】
“自律的原则是:不要以其他方式做选择,除非其选择的准则同时 作为普遍的法则被一起包含在同一个意欲中。”
这是一个理性原则,是一个综合命题;要确立这个命题,就需要纯 粹实践理性批判。 这是一个道德原则,则是一个分析命题;可以通过分析道德概念来 阐明。道德原则必定是定言命令式,而定言命令式的内容就是自律。
讨论: 1、只有善的意志是无条件的善吗?能否给予理由? 2、道德与行为的后果没有关系吗? 3、不出自义务的行为就没有道德价值吗? 4、道德是否是唯一的善? 5、如何判断什么行为是出自义务的? 6、普通道德常识大体上总是正确的吗? 7、如何论证遵守承诺的义务?
b、理性原则
b-1、以神的意志作为道德的根据。
神在概念是一个完善存在者,并且它不是作为一个我们意图实现的 完善理想而存在,而是被假定为自身独立存在。
神意论认为,道德要由神(作为无限完善着)的意志导出,善就是 服从神的意志,恶就是背离神的意志。
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 1、要么陷入恶性循环 2、要么背离道德
这个原则是最该抛弃的:【442】
理由之一:作为一个经验原则,它是错误的,自身的幸福与自身的 道德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理由之二:自身的幸福与道德之间更没有概念上的联系。使人精于 利益计算,无助于提升他的道德。
理由之三:也是最为重要的理由,这个原则会败坏道德。因为追求 自身利益很多时候会导致恶行。
a-2、以道德感为道德法则的根据,即道德的根据在于它符合道德情
我之所以想要别的东西,需要一个法则来限制这个准则,否则这个准则将是完全任意的。 一个作为我想要促成的目的的对象,之所以能推动我的意志,是由 于主体(包括感性、知性和理性)的自然性状。 这样的法则来自主体的自然本性,是经验的,偶然的。
d、纯粹实践理性批判的必要性
本章通过对通常的道德概念的分析,指出道德法则属于定言命 令式。
c、上述原则都是他律原则
上述原则之所以失败,最根本的原则在于它们都是他律原则,这样 的他律原则只能产生假言命令式。
“现在,无论客体是想在自身幸福的原则中那样凭借偏好来规定意 志,还是在完善性的原则中凭借指向我们的可能意欲一般而言的对 象的理性来规定意志,意志都绝不直接地通过行为的表象来规定自 己,而是仅仅通过拥有行为对意志的预期影响的动机来规定自己。 我之所以应当做某事,乃是因为我想要某种别的东西。”【444】
道德导出信仰,而非信仰导出道德
b-2、以本体论的完善为道德根据
这种观点优于神学完善论。但仍然成问题。【443】
1、空洞,不确定 2、可能陷入循环论证
理性原则优于经验性原则在于它能将自身就善的意志这一理念保留 下来,其缺陷在它的空洞性。
四种它律原则的优劣排序: 本体论的完善论 神学完善论 道德情感论 自身幸福论
感(gefühl, feeling)。
这个原则优于自身幸福原则。因为它向道德表示敬意。【443】
但这个原则仍然不能作为道德法则的根据:【443】
理由1:道德法则是普遍的,不能从感觉中获得帮助。 理由2:情感总是千差万别的,不能提供善恶的同等尺度。 理由3:一个人自己的情感对他人不具有普遍有效性。
附释:道德情感为什么属于幸福原则,因为它是一种经验兴趣 (interesse),它的满足能带来愉悦。愉悦可能是直接发生的,不 依赖好处(vorteil, advantage),也可能是通过获得的好处而发生。 道德情感类似于美感。同情也属于道德感。
3、从假定的他律基本概念产生的一切可能的道德原则的划分
经验原则 诉诸自然情感 (幸福原则)
诉诸道德情感
理性原则 诉诸自我完善的理念 (完善原则)
诉诸上帝的理念
a、经验性原则
总论:道德法则应当适用于一切理性存在者,而经验发现的人性原 则只能是人性的特殊结构或偶然情境。
a-1:以自身幸福作为道德的根据,即道德的根据在于在于遵它能 增进行为者的幸福。
通过分析定言命令式,得出三个公式,导出自律概念。 “谁认为道德是某种东西,而不是没有真实性的虚妄理念,谁 就必须同时承认上述道德原则。”【445】
但是要证明道德原则不是虚妄的,就需要纯粹实践理性的综合 运用,而这又需要先对纯粹实践理性进行批判。
讨论: 1、道德法则是定言命令式吗? 2、普遍法则公式能作为一切道德判断的标准吗? 3、定言命令式的三个公式是等价的吗? 4、如何理解“人性是目的自身”这个公式?它能得到论证吗? 5、道德情感能否作为道德根据? 6、道德判断或道德决定与经验无关吗? 7、康德主义与功利主义是对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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