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解析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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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确认无形资产
01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02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
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
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
形资产;
专门用于研发 活动的软件、 专利权、非专 利技术等无形 资产的摊销费 用。
无形资产的摊销:
○ 直线法,不 低于10年。
○ 作为投资或 者受让的无 形资产,可 以按照规定 或者约定的 使用年限分 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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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六)模具及工艺装备的开发及制造费
研究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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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的扣除时间
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
年度终了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加
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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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加计扣除,需调整
01
不真实 或者资 料不齐 全的
02
归集不准 确、汇总 额计算不 准确的
03
不允许企 业所得税 前扣除的 费用和支 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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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共同合作开发
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 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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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委托开发
1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 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指国家对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的研发费用,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背景、适用范围、操作细则及政策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来看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背景。
在当前全球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技术创新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国家出台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提高整体国家科技水平,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接下来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24年12月发布的《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企业在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
具体包括研究开发人员工资、培训费用、试验检测费用、仪器设备购置费用等。
同时,也对一些非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特殊政策补充,鼓励其加大研发投入。
然后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操作细则。
根据具体的操作细则,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将合法且符合政策要求的研究开发费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加计扣除。
具体的扣除比例和上限金额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通过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的研发费用来减少企业的税负。
增加企业研发投入的企业,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降低其税负,从而提高企业的研发投入积极性。
最后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政策效果。
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有效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方面,该政策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净利润,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经济资本,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另一方面,该政策增加了企业对研发的关注度和投入力度,促使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及操作实务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及操作实务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而发生的支出。
在中国,研发费用在纳税时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这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财务优惠。
本文将对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进行解读,并简要介绍操作实务。
首先,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包括工资薪金、试验设备购置费、研究设备购置费、研究用耗材费、研究用仪器、设备购置费等。
这些费用均可列入研究开发费用的范畴,并在纳税时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
其次,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具体操作如下。
企业在申报纳税时,需要将研究开发费用列入成本支出项,一般在企业会计报表的费用科目中进行记录。
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税法和规定,将研究开发费用列入抵扣项目,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
通常,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为75%。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企业需具备研发实力,即具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能力和条件。
其次,相关研究开发费用必须是合法且真实存在的,不能存在假冒、虚报、被冒的情况。
此外,企业还需要将研发费用进行详细的账务记录,并收集相关的发票、收据、合同等材料作为备查依据。
在操作实务中,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确保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
首先,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机制,包括项目选择、经费安排、进度控制等。
其次,企业需建立健全的研发费用核算制度,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计算和合理分配。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进行科技合作,进一步提高研发成果的质量和效益。
最后,在纳税申报时,企业需要仔细审查相关文件和材料,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以便顺利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总之,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企业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
企业在享受该政策时需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计算和合规申报。
希望本文对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解读及操作实务有所帮助。
财税[2015]119号解读—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解读—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https://img.taocdn.com/s3/m/b3f8d34a6137ee06eef91886.png)
1、加计扣除适用条件那些?
1.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 业。 2.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 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3.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 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 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 定。 4.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 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5.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 核查面不得低于20%。
3.1.3、多用途对象费用的归集
国税公告2015年第97号: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 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 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 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 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 加计扣除。
3.3研发费用的科目设置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四级科目
费用化支 研发支出 项目明细 出与资本
化支出
1、自行开发 2、合作开发 3、集中开发
4、委托开发
五级科目 人员人工费 直接投入 折旧费待摊费用
设计费 装备调试费 无形资产摊销 其他费用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还有哪些方式?
1、研究开发活动的方式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解读
目录
一、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最新政策 二、研发活动介绍 三、研发费用的归集 四、特别事项的处理 五、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 六、税务相关规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解读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解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指国家对企业在进行科技研发活动时产生的费用予以加计扣除,从而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政策措施。
首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要点是明确了哪些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的规定,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用、购置科研设备费用、购置研发耗材费用、实验室租赁费用、合同研发费用以及其他与科技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等。
这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予以加计扣除,并在计算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后再计入税前利润中,进而减少企业的纳税额。
其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是明确的。
根据国家的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的研发活动,并且是企业自行开展的,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费用,并且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这就意味着,企业只有在符合相应条件下才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的税收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企业来说,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一方面,通过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
另一方面,研发活动是企业技术创新和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手段,通过政策的支持,可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的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家在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的同时,也需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推出,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经济支持和激励,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然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和条件,对于一些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门槛。
其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和监管,如何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监管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全解

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全解在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有一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加计扣除费用的规定,运用好这些规定,对于筹划企业税收,减轻企业税负,意义十分重大,希望广大企业在2008年的汇算清缴中予以重视,并加以运用。
现就介绍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政策下的加计扣除规定的全部内容。
一、企业新品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倍扣除。
(一)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认定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对象是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包括如下内容:(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全解

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全解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全解在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有一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加计扣除费用的规定,运用好这些规定,对于筹划企业税收,减轻企业税负,意义十分重大,希望广大企业在2008年的汇算清缴中予以重视,并加以运用。
现就介绍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政策下的加计扣除规定的全部内容。
一、企业新品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倍扣除。
(一)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认定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对象是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包括如下内容:(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5、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国家 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1、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事前备 案
• (1)高新技术企业不管当年度是否有盈 利,都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 (2)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年度预缴时就 享受税收优惠,但必须在预缴前到主管 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享受税收 优惠的时间是享受年度的1月1日—12月 31日(一次备案)。
11、国家鼓励高企的研发费用投入
• 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比例是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中的最重要环节。
• 2、因此,在这里我们希望所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对有 关量化指标,如研发费用,尤其是2008年认定的, 今年就要资格到期复审的高新企业,要加大研发费用 投入,同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否则将会影 响到明年的高新企业资格认定,对于尚未到期的但研 发费用不高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将给予关注。
• 说明:但税前可扣除的研发费用不等同于可加计扣除 的研发费用
6-1、研究开发费的归集范围
• 一、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 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 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 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 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 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 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分为8大类领域,共列 举了213个技术项目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 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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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 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国税 发[2008]116号)
➢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 意见》(财企[2007]194号)
➢ 《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3〕70号)
▪ 地方政策
➢ 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认定管理实施意见(试 行)(豫科〔2009〕101号)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解析
河南诚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李爱娟
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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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政策依据
▪ 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图解
▪ 可加计扣除企业范围
▪ 研究开发活动
▪ 研究开发费用
➢ 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 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务处理
▪ 研发项目鉴定
▪ 申报程序与资料
▪ 高新认定与加计扣除研发费对比
➢ 具体处理:
相关研发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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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期末:
A. 对费用化支出,转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B.对资本化支出部分,则等到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3)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 租赁费以及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仪器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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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 软件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 造费,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 置费。
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 的劳务费用;(研发人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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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 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 摊销费用;
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试 行)》(豫国税发[2009]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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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图解
企业?
研发 部门
财务 部门
中介鉴证 ?
研发费用? 研发项目?
税务部门
科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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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加计扣除企业范围
▪ 适用范围:
➢ 居民企业 ➢ 所得税征收方式:查账征收(A类) ➢ 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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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阶段:
➢ 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 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 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 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 确定性。
如,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 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 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 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置、 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均属于研究活动。
四、研究开发活动
2) 研究开发活动的范围限制: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八个方面:
➢ 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 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 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07年度)》
十大产业:
7)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鉴定费用。
8)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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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情况的处理 ▪ 合作开发项目:
➢ 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 除。
▪ 委托开发项目:
➢ 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 除。
➢ 同时要求受托方要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 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
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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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 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 合作开发项目:
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100%扣除部分:
➢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 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外,无其他限制。
50%加计扣除部分:(税收优惠)
➢ 可加计的研发费有限制。(填研发费归集表) 扣除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的专项拨款 扣除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的仪器和设备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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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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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科〔2009〕101号明确了不属于适用优 惠政策的“研发活动”,第四条下列各项不属 于本实施意见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
▪ 企业利用已经掌握的成熟技术,包括已经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 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 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 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活动,企业通过上述活动对 产品、工艺无实质性改变;
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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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处理:
➢ 科目设置:研发支出
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进行明细核算。
➢ 参考设置:
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XX研发项目—人工费等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XX研发项目—人工费等
政府立项项目 企业自主立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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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开发活动
3.证明研发活动的材料(研发项目资料)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 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 预算(立项报告)。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 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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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阶段:
➢ 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 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 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 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 技术的基本条件。
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 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 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4)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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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开发费用 ( 财务部门)
(一)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1. 基本概念:
研究开发费用的概念:
➢ 是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
研发周期:
➢ 从研发项目立项开始,到研发项目结束为止。
判定标准:
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 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 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 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 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 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 8 等)。
➢ 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 先进制造、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
➢ 130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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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开发活动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印发的《关于 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31号) 规定: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
▪ 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 生产的活动;
▪ 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活动; ▪ 软件复制和无源代码的程序编制活动; ▪ 其他非研究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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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开发活动
2. 研发方式:
➢ 按研发活动的承担者划分:
自主研发 合作研发 委托研发
➢ 按研发项目的资金来源划分:
研发结果:
➢ 形成新的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 ➢ 研发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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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计上:研究开发费的归集范围
▪ 文件:
➢ 《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财企[2007]194号)
▪ 研发费用的组成:
1)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研发材料费)
2) 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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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开发活动 (研发部门)
▪ 研发活动流程
➢ 研发投入
研发产出
用途
研发人员 研发材料 研发设备 其他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版权等
(或研发失败)
出售 自用(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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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开发活动
1. 研究开发活动的认定
1)定性判断:
定义
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 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 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 究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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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 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 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若确实无 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将其全 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 资本化的五个条件: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能证明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