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锅规》锅炉产品合格证(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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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规第一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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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2.1 锅炉本体 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集箱和连接管道,炉膛 、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器(包括烟道和风道),构 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墙和除渣设备等所组成 的整体。 1.2.2 锅炉范围内管道 (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 、再热蒸汽管道等; (2)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
1.3 不适用范围 本规程不适用于以下设备: (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 (2)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或者额定热功 率小于O.1MW的热水锅炉; (3)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 装置。
第一章 总则
• 解释:对于余废热锅炉管理的问题,根据 设备的主要用途进行了界定。凡是生产工 艺流程不可缺少的设备均属于压力容器范 畴,以余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的换热设备均 属于锅炉范畴。而属于锅炉范畴的余(废) 热锅炉的主要结构形式为烟道式余热锅炉 和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热锅炉。
第一章 总则
• 从危害性及失效模式出发,突出本质安全思想,对锅炉进 行了分级。 1.4 锅炉设备级别 1.4.1 A级锅炉 A级锅炉足指p(锅炉额定工作压力表压,下同,注: 1.3)≥3.8MPa的锅炉,包括: (1)超临界锅炉,p≥22.1MPa; (2)亚临界锅炉,16.7MPa≤p<22.1MPa; (3)超高压锅炉,13.7MPa≤p<16.7MPa; (4)高压锅炉,9.8MPa≤p<13.7MPa; (5)次高压锅炉,5.3MPa≤p<9.8MPa; (6)中压锅炉,3.8MPa≤p<5.3MPa。
第一章 总则
• 解释:技术委员会由专家组成,评议、审 查、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 、充分性和有效性。本规程鼓励创新和技 术进步,但是创新有风险,用技术委员会 评审这样的安全通道为创新保驾护航,回 避风险,而不是阻碍技术进步。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_2012简称新锅规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_2012简称新锅规
1.2.1锅炉本体
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集箱和连接管道,炉膛、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器(包括烟道和风道),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樯和除渣设备等所组成的整体。
1.2.2锅炉范围内管道
(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排污管道以及锅炉启动系统等。
(2)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分为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和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第一条焊缝以内的承压管道(含分汽(水、油)缸);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
GB/T 9711.1
热水管道
≤2.5
10,20
GB/T 8163
受热面管子
≤1.6
≤350
集箱、管道
≤350
GB 3087
受热面管子
≤5.3
≤460
集箱、管道
≤430
20G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460
集箱、管道
≤430
20MnG,25MnG
GB 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460
集箱、管道
≤430
(1)工作压力不超过2.5MPa的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可以用锅炉用钢板制造;
(2)各类管件(三通、弯头、变径接头等)及用于亚临界及以上锅炉的锻件,可以采用与适用范围相应的钢管材料;
(3)各类空心圆筒管件(三通、弯头、变径接头等)一般应当锻制成形,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时也可以用轧制或者锻制圆钢加工而成::
①加工后的管件经过无损检测合格;
1.8与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关系

锅炉产品质量证明书

锅炉产品质量证明书

锅炉产品质量证明书前言本文档旨在向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关于锅炉产品质量的详细信息,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1.产品信息1.1 产品名称:(填写锅炉产品的具体名称)1.2 型号:(填写锅炉产品的型号)1.3 生产厂商:(填写锅炉产品的生产厂商名称和地址)1.4 出厂日期:(填写锅炉产品的出厂日期)1.5 产品特点:(详细介绍锅炉产品的特点和优势)2.技术要求2.1 产品标准:(列出锅炉产品所符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2 技术参数:(列出锅炉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如额定功率、额定压力、额定温度等)2.3 产品结构:(详细描述锅炉产品的结构组成和工作原理,可以通过图表进行说明)2.4 安全保护措施:(锅炉产品所配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如过压保护、过温保护等)3.质量控制3.1 原材料选择:(介绍锅炉产品所采用的原材料,包括材料标准、材质要求等)3.2 生产过程控制:(描述锅炉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如质量检验、工艺流程控制等)3.3 成品检验:(说明锅炉产品的成品检验方法和标准)3.4 质量认证:(列出锅炉产品所获得的质量认证证书,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4.产品检测4.1 产品检验项目:(列出锅炉产品的常规和特殊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安全性能测试等)4.2 检验结果及报告:(附上最近一次产品检测的结果和检测报告)5.质量保证5.1 保修期限:(填写锅炉产品的保修期限)5.2 售后服务:(详细描述生产厂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培训等)6.法律名词及注释在本文中,以下法律名词和注释适用:1.法律名词1:注释12.法律名词2:注释2(根据实际情况添加需要注释的法律名词及其解释)本文档涉及附件:1.附件1:产品检测报告2.附件2:质量认证证书3.附件3:相关标准和规范。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3]31号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3]31号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正文:----------------------------------------------------------------------------------------------------------------------------------------------------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3〕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以下简称新锅规)将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为做好与原《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以下简称原规程)的衔接工作,按时贯彻新锅规,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一、生产(一)过渡要求。

2013年6月1日前已签订制造合同或已按原规程投入制造和制造完工的锅炉,可以按照原规程的规定执行合同、继续制造及出厂安装。

2013年6月1日起,锅炉制造单位与用户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新锅规执行。

符合原规程的锅炉设计文件,在新锅规实施后需要继续用于制造时,制造单位应当对照新锅规的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属于6月1日前已签合同和继续完成制造的除外),并对照《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 G1001-2004)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修改的设计文件需要进行设计文件鉴定的,应当重新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但材料代用按照新锅规2.4执行,不需要重新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除《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质检特函〔2010〕66号附件2)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况外,也不需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定型产品能效测试。

(二)T形接头的连接。

在执行新锅规3.7.2时,对于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的卧式内燃锅炉以及贯流式锅炉,其不受烟气直接冲刷的部位,不受“工作环境烟温小于或者等于600℃的受压元件连接”规定的限制。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简称新锅规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简称新锅规

熔敷金属及热影响区夏比V 型缺口室温冲击试验;(3)焊接试件的材料为合金钢时,A 级锅炉锅筒的对接焊缝,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9.8MPa 或者壁温大于450℃的集箱类部件、管道的对接焊缝,A 级锅炉锅筒、集箱类部件上的管接头的角焊缝,在焊接工艺评定时应当进行金相检验4.3.2.3 试验结果评定附加要求(1)全焊缝金属拉力试样的试验结果应当满足母材规定的抗拉强度Rm 或者屈服强度R p0.2;(2)金相检验发现有裂缝、疏松、过烧和超标的异常组织之一者,即为不合格;仅因有超标的异常组织而不合格者,允许检查试件再热处理一次,然后取双倍试样复验(合格后仍须复验力学性能),全部试样复验合格后才为合格4.3.2.3 焊接工艺评定文件(1)施焊单位应当按照产品焊接要求和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编制用于评定的焊接工艺指导书(PWP S),经过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合格,形成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 QR),制订焊接工艺规程(WPS)后才能进行焊接;(2)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规程应当经过制造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存入技术档案,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焊接工艺评定试样至少应当保存5年4.3.3 焊接作业 4.3.3.1 基本要求(1)受压元件焊接作业应当在不受风、雨、雪等影响的场所进行,采用气体保护焊施焊时应当避免外界气流干扰,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当有预热措施;(2)焊件装配时不得强力对正,焊件装配和定位焊的质量符合工艺文件的要求后才能进行焊接。

4.3.3.2 氩弧焊打底 下列部位应当采用氩弧焊打底:(1)立式锅壳锅炉下脚圈与锅壳的连接焊缝; (2)有机热载体锅炉管子、管道的对接焊缝; (3)油田注汽(水、油)锅炉管子的对接焊缝。

(4)A 级高压以上锅炉,锅筒和集箱、管道上管接头的组合焊缝,受热面管子的对接焊缝、管子和管件的对接焊缝,结构允许时应当采用氩弧焊打底4.3.3.3 受压元件对接(1)锅筒(锅壳)纵、环缝两边的钢板中心线应当对齐,锅筒(锅壳)环缝两侧的钢板不等厚时,一般应当采用中心线对齐,也允许一侧的边缘对齐;(2)名义壁厚不同的两元件或者钢板对接时,两侧中任何一侧的名义边缘厚度差值若超过本规程4.3.4.4规定的边缘偏差值,则厚板的边缘应当削至与薄板边缘平齐,削出的斜面应当平滑,并且斜率不大于1:3,必要时,焊缝的宽度可以计算在斜面内,参见图4-1;图4-1 不同厚度钢板(元件的对接)4.3.3.4 焊缝边缘偏差锅筒(锅壳)纵、环向焊缝以及封头 (管板)拼接焊缝或者两元件的组装焊缝的装配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纵缝或者封头(管板)拼接焊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0%,且不超过3m m;当板厚大于100mm 时,不超过6mm;(2)环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 (包括板厚差在内)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5%加1mm ,且不超过6mm;当板厚大于100mm 时,不超(a)纵缝(b)环缝δ—名义边缘偏差;t 1—薄板厚度;t 2—厚板厚度;L —削薄的长度。

整装锅炉安装合格证表格

整装锅炉安装合格证表格

整装燃气锅炉安装SZS6-1.25-Y,Q
施工记录
建设单位: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安装单位:开封弘达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整装锅炉安装工程施工记录
使用说明
1、本竣工资料限于安装立式、卧式整装锅炉使用。

2、本竣工资料所列内容是最基本的要求。

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中的情况,可增加必要的表格。

3、设计变更、材料代用、隐蔽工程验收、无损探伤、理化试验报告、材料质量证明等资料,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附在有关表格的后面。

4、监察部门对安装质量的监检报告,应附在总体验收合格证书的后面。

5、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填写,书写应工整。

6、本竣工资料由锅炉安装单位负责整理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自存备查。

目录
锅炉安装工程一览表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锅炉安装质量总体验收合格证书
锅炉安装前技术资料检查记录
整-表3
施工图纸会审记录
填表人:年月日
技术交底记录
记录:时间:
设备清点检查记录
基础验收、放线记录
锅炉本体安装找正记录
水位表及压力表安装记录
汽水管道安装质量验收记录
管道安装质量(焊接)验收记录
辅机安装及单机试运转记录
钢制烟囱安装记录
水处理设备安装验收记录
锅炉本体水压试验签证书
烘炉记录
煮炉记录
煮炉升压曲线
安全阀调整记录
锅炉试运行签证书。

锅炉安装验收所需资料表格范例

锅炉安装验收所需资料表格范例

钢架安装记录
(测量位置见附图)
锅炉通球记录
省煤器安装检查记录
管式空气预热器安装检查记录
炉管胀接检查记录
焊接接头试件试验综合报告
说明:工序的施工记录,检查、试验由施工单位自检自填。

炉管焊接综合报告
说明:工序的施工记录,检查、试验由施工单位自检自填。

管焊接检验综合报告
说明:工序的施工记录,检查、试验由施工单位自检自填。

10 / 33
锅筒封闭记录
锅炉本体水压试验记
煮炉检查记录表
胀接管端退火记录
通球记录
散-表20
炉墙砌筑质量检查记录
炉墙砌筑质量检查记录
汽水管道安装质量验收记录
煮炉检查记录表
煮炉记录
煮炉升压曲线
散一表33b
蒸汽严密性试验记录
安全阀调整记录
烘炉记录
煮炉记录
带负荷连续4~24小时试运行记录
锅炉试运行签证书
焊接接头试件试验综合报告QL-12
炉管焊接综合报告QL-13
水位表及压力表安装记录
烘炉记录。

新锅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版

新锅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版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Boil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材料 (3)第三章设计 (9)第四章制造 (16)第一节一般要求 (16)第二节胀接 (16)第三节焊接 (20)第四节热处理 (22)第五节焊接检验 (23)第六节无损检测 (24)第七节力学性能试验和金相检验 (24)第八节水压试验 (25)第九节出厂资料和金属铭牌 (29)第五章安装、调试、修理、改造 (30)第六章安全附件和仪表 (33)第一节安全阀、安全泄放阀 (34)第二节压力测量装置 (38)第三节水位测量装置 (39)第四节温度测量装置 (41)第五节排污和放水装置 (41)第六节保护装置 (42)第七章辅助设备及系统 (45)第八章使用管理 (49)第一节一般规定 (49)第二节电站锅炉特别规定 (52)第九章检验 (54)第一节一般要求 (58)第二节制造监督检验 (59)第三节安装监督检验 (59)第四节定期检验 (60)第十章热水锅炉及系统 (62)第十一章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 (65)第一节有机热载体 (65)第二节锅炉 (66)第三节辅助设备及系统 (67)第四节安全附件和仪表 (70)第五节使用管理 (73)第十二章铸铁锅炉 (74)第十三章D级锅炉 (76)第十四章附则 (78)附件A 焊缝的宏观和微观金相检验方法 (7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包括:(一)锅炉本体及锅炉范围内管道: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旁路管道、排污管道以及减温器、冷渣器等;2.非电站锅炉:a.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第一条焊缝以内的压力管道(含分汽(水、油)缸);b.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压力管道;(二)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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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损检测方法和比例是指锅筒(锅壳);
(4)电站锅炉还包括《电站锅炉主要参数》。
编号:
设备类别
承压热水锅炉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编号
设备代码
产品标准
JB/T10094《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设计情况
文件设计日期
鉴定报告书编号
鉴定机构名称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主要参数
水容积
L
锅筒(壳)内径

额定热功率
编号:
制造单位
乐山市乐锅锅炉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753300—7
制造许可证编号
TS2110163—2015
制造许可级别
B级锅炉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编号
设备代码
设备级别

制造日期:年月
本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经过质量检验,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及其设计图样、相关技术标准和订货合同的要求。
检验责任工程师(签章)日期:年月日
机构组织代码
锅代G5420838-0
机构核准证编号
TS 7110280—2015
注:(1)额定工作压力或者温度,对蒸汽锅炉为额定蒸汽压力或者温度,对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为额定出口压力或者温度;
(2)泄漏试验只适用于有机热载体炉;
(3)无损检测方法和比例是指锅筒(锅壳);
(4)电站锅炉还包括《电站锅炉主要参数》。
安全附件与有关装置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制造单位
制造监检情况
监检机构
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机构组织代码
锅代G5420838-0
机构核准证编号
TS 7110280—2015
注:(1)额定工作压力或者温度,对蒸汽锅炉为额定蒸汽压力或者温度,对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为额定出口压力或者温度;
(2)泄漏试验只适用于有机热载体炉;
鉴定机构名称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主要参数
水容积
L
锅筒(壳)内径

额定蒸发量
t/h
额定工作压力
MPa
额定工作温度

设计热效率
%
燃烧方式
燃料品种
结构型式
主体结构型式
燃烧设备型式
检验试验
无损检测方法
X射线
无损检测比例
%
耐压试验种类
水 压
耐压试验压力
MPa
泄漏试验种类
--------
泄漏试验压力
--------
MW
额定工作压力
MPa
额定工作温度

设计热效率
%
燃烧方式
燃料品种
结构型式
主体结构型式
燃烧设备型式
检验试验
无损检测方法
X射线
无损检测比例
%
耐压试验种类
水 压
耐压试验压力
MPa
泄漏试验种类
--------
泄漏试验压力
--------
安全附件与有关装置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制造单位
制造监检情况
监检机构
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日期:年月日
产品质量检验专用章
年月日
注:本合格证包括所附的锅炉产品数据表,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的要求,将
其信息输入特种设备的设备数据库。
编号:
设备类别
承压蒸汽锅炉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编号
设备代码
产品标准
JB/T10094《工业锅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通用技术条件》
设计情况
文件设计日期
鉴定报告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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