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汇总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突出抓规划、抓标准、抓产业、抓队伍,促进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确定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
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
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
到2020年,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明确重点任务(一)编制发展规划。
各省(区、市)和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抓紧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阶段性工作安排,提出保障措施。
重点做好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实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制定全国木结构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发展地区,开展试点示范。
具备木结构建筑发展条件的地区可编制专项规划。
(二)健全标准体系。
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
支持地方、社会团体和企业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配套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
编制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标准图集、工法、手册、指南等。
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之间的衔接。
建立统一的部品部件产品标准和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相关评价通则,健全部品部件设计、生产和施工工艺标准。
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最新)为促进我市建筑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提升施工效率和建筑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71号)、《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1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建造、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以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重点,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促进全市装配式建筑稳步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一)落实阶段发展目标。
到X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到X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二)推广装配式建筑示范。
采用“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方式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以政府投资项目为示范引导,其他投资类型项目积极跟进,建成2-3个技术先进、质量优良、经济适用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进行示范。
(三)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培育2-3家钢结构、3-4家混凝土结构装配式产业基地。
X年,将我市建成自治区级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产业基地,基本形成全产业链。
X年,装配式成为我市建筑业主要建造方式之一,形成一批现代化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打造一批具有现代装配式建筑水平的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及与之相应的具有专业化技能的产业队伍。
三、重点任务(一)明确重点推广和应用领域。
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办公楼、学校、医院、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大跨度、大空间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等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旅游景区、园林景观、仿古建筑、林场等低层公共建筑,优先采用现代装配式木结构;在特色小镇建设中,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农牧民自建房屋可根据家庭实际,选择轻钢结构、木结构等适宜技术建造。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

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其核心是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
发展装配式建筑,可以大幅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建筑垃圾、扬尘、噪音等环境问题,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能够推进建筑业和工业化、信息化高度融合,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和传统建筑产业链条的重构;能够显著缩短工期,提升建筑产品品质,是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容。
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是保障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建设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系统规划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发展与布局的科学合理性,培育建设行业新产业新动能,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85号)有关要求,结合《市主城区装配式建筑发展专业规划》各项指标,编制本规划,明确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目标、路径和任务。
规划期为2018年至2025年。
一、发展形势与现状(一)发展形势1.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2015年,增强生态文明建设首度被写入国家五年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鼓励建筑工业化等绿色低碳的建设模式。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2018年,国家公布《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容的建议》,“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修正案,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资源能源消耗重点行业,是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的重点领域。
2.政策引导力度逐步加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先后强调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并支持地方政府出台规划、土地、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
[实用参考]“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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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突出抓规划、抓标准、抓产业、抓队伍,促进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确定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
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
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
到2020年,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明确重点任务(一)编制发展规划。
各省(区、市)和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抓紧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阶段性工作安排,提出保障措施。
重点做好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实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制定全国木结构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发展地区,开展试点示范。
具备木结构建筑发展条件的地区可编制专项规划。
(二)健全标准体系。
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
支持地方、社会团体和企业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配套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
编制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标准图集、工法、手册、指南等。
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之间的衔接。
建立统一的部品部件产品标准和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相关评价通则,健全部品部件设计、生产和施工工艺标准。
全国部分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一览

全国部分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一览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全国部分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一览转自2016-08-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透露,根据《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
《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明确了未来5年~10年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基本成熟,形成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成套技术,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城市、产业基地、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建筑发展布局合理、规模逐步提高,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鼓励农村、景区建筑发展木结构和轻钢结构。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3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取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40%以上。
——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比率30%以上。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50%以上。
——建筑业劳动生产率、施工机械装备率提高1倍。
到2025年,建筑品质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企业和产业体系。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取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全面普及成品住宅,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比率50%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70%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了装配式建筑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不少地方更是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越多越多的市场主体开始加入到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大军中。
全国各装配式建筑政策及补贴标准

全国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和补贴标准汇总1、北京市目标: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同时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等。
三类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一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
二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三是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2、上海市目标:以土地源头实行“两个强制比率”(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和新建装配式建筑单体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即2015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
保障:对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5%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 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
3、天津市目标:2017年底前,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和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30%;2018至2020年,新建的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中新生态城商品住宅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达到100%;2021至2025 年,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保障: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1.28•【字号】晋建科函〔2022〕194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的通知晋建科函〔2022〕194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各市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工作总结和发展情况,我厅进行了汇总,现将2021年度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发布如下:一、2021年发展情况2021年,全省装配式建筑政策举措逐步落地,技术标准体系更加健全,企业数量不断增长,产业布局更趋合理。
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776.53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为23.26%,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各市工作推进情况各市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
除大同市、晋中市外,其他各市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晋城市、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朔州、吕梁、晋中、长治等市住建局分别印发文件,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发展目标,明确必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范围,划分各部门职责分工,出台激励奖励措施等,极大促进了当地装配式建筑发展。
(二)产业基地发展情况各市积极培育生产、设计、施工等企业,新增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13家,总量达到46家。
全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达到24家,产能约3680万平方米,比2020年翻一番。
各市积极与山西建投集团对接,联合推进产业基地建设。
临汾园区已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长治园区签订了《投资协议书》,阳泉园区已完成投资条件谈判,大同园区正在进行沟通。
目前,全省11个设区城市均有产业基地,实现百公里范围内产业基地全覆盖,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体系全覆盖,满足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部分基地还辐射服务周边的北京、陕西、河北等地。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装配式建筑,又称预制混凝土结构建筑,是一种将建筑构件在工厂内进行制作和加工,然后运至施工现场进行组装的建筑方式。
与传统施工相比,装配式建筑具有施工速度快、质量可靠、节能环保等优势。
为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以下是一个最新的实施方案。
1.政策引导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装配式建筑,例如提供土地优惠政策、补贴和奖励制度等。
此外,政府还可以要求在公共工程中使用装配式建筑,以推动其发展。
2.增加装配式建筑工厂鼓励和支持建立更多的装配式建筑工厂,提高整体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
工厂应当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
此外,工厂还应与设计院、科研机构等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研发。
3.建立产业标准和认证体系制定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明确各种构件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要求。
同样,建立装配式建筑认证体系,鼓励企业进行认证,以提高消费者对于装配式建筑的信任度。
4.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加强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政府可以设立装配式建筑师资培训学院或班级,为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提供系统的培训课程。
此外,企业也应该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5.推广装配式建筑的成功案例通过宣传和推广装配式建筑的成功案例,提高公众对于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和接受度。
可以举办装配式建筑展览、论坛等活动,向公众介绍装配式建筑的优势和实际应用情况。
6.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建筑业企业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方式,为其提供优先的设计、施工和供应机会。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链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形成完善的市场生态系统。
7.加强装配式建筑与传统建筑之间的衔接鼓励传统建筑施工企业与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合作,提高装配式建筑的应用水平。
可以通过培训和技术指导,帮助传统施工队伍逐步转变为装配式建筑的施工队伍。
8.进行科研和技术创新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科研和技术创新力度。
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合作研发,提高装配式建筑的节能环保性能、抗震性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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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各省市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汇总北京(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天津(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至2020年,新建的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中新生态城商品住宅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达到100%;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石家庄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年起,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高新区、正定县(含正定新区)新建建筑面积1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
秦皇岛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邢台市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年1月1日起,新批准的住宅小区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单体建筑达到30%。
安徽省亳州市亳州市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到2018年底,力争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面积60万平方米。
滁州市滁州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力争2018年滁城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开工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2018年开工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六安市六安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年末,全市10%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比例达到30%。
池州市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到2018年底,力争产业化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
福建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0万平方米。
福州市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泉州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年,全市落实装配式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要落实5万平方米以上,新出让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项目设定装配式建筑面积要达到20%以上。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年起,政府投资(含PPP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并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市政工程、公共设施、轨道交通、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比例达到50%以上。
贵州省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10月1日起,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不少于建筑规模30%的建筑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目标:到2018年底,综合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
玉林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玉林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18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5%以上。
南宁市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各县要结合实际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2018年完成新开工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年起,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30%,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面积。
开封市关于印发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意见(试行)的通知年起,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
焦作市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年,全市建成1个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培育扶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轻钢结构集成房屋及整体厨卫等构配件生产基地,形成一批优势企业,注重人才培养,基本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技术支撑、政策激励、社会监督、产业联动的工作机制。
湖北省荆门(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关于印发荆门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18年底,荆门三环线内及漳河新区爱飞客镇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城区达到10%以上。
襄阳市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年全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
荆州市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年起,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
湘西自治州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18年底,全州住宅产业化项目占政府投资项目的40%以上,占保障性住房不低于50%。
永州市永州市推进住宅产业化实施意见至2018年为住宅产业化推广期,力争产业化住房占政府投资住房项目比例的50%以上、占商品房开发的20%以上,住宅产业化示范项目至少达到2个以上。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18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17%。
吉林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到2018年,全省建成5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优势企业;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
长春市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年,落实4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
江苏省盐城市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新建装配式建筑的预制装配率达到45%以上,新建成品房比例达到25%以上。
江西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目标:2018年,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30%。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关于推进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力争到2018年末,全市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产量达到100万平方米青海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年起,西宁市、海东市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建筑项目招拍挂土地的比例不少于10%,每年增长不低于3%,新建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和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建筑工程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山西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太原市、大同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2018年达到15%以上。
阳泉市关于阳泉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到2018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
山东省济南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的通知到2018年底,全市采用住宅产业化技术建设的项目面积占新建项目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
泰安市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年应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建造的工程项目占新建工程项目比例达到10%。
潍坊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到2018年,全市装配式住宅面积达到新建住宅面积的20%以上,市区新建住宅全装修面积达到建设总面积的50%以上。
济宁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自2018年起所有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实行全装修,其中整体卫浴、厨房等装配式建筑装修比例达到30%以上。
烟台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纳入“十三五”开工计划的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自2018年起,要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
陕西省铜川市铜川市加快建筑装配产业化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新区、耀州区及市级各园区作为我市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地区,2018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
西安市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培育、支持和发展3个以上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累计完成1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成功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
四川省内江市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年1月1日起,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间为准,政府投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或立体停车库、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等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全面应用PC结构或钢结构,住宅全装修2018年达到50%。
成都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设工程发展的意见到2018年,全市房建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市政工程桥梁项目除必须现浇的部分外,全部实现预制装配化。
浙江省宁波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到2018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
温州市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试行)争取2018年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当年开工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并逐年增加,每年增加的比例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