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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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背景供用电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保障,如发生安全事故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企业供用电的安全性,加强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定本文档,建立安全供用电考核制度,以推进企业安全供用电管理。

考核内容基础管理1.安全供用电的保障措施是否得到落实;2.电力设备是否得到有效的巡视、维护和保养;3.电力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及时、完整、准确;4.电力设备的故障检修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并留存好相应的检修记录;5.供用电过程中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是否及时、有效。

作业管理1.电力设备运行中的作业,是否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护;2.电力设备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标准、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安全人员的指导、检查;3.是否存在越权操作;工作检查是否完成,并记录检查结果。

4.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应急管理1.是否建立了应急管理预案,并进行了演练;2.应急队伍的成员是否得到了必要的培训;3.电力设备故障发生后的应急指挥是否得当、快速有效。

安全意识1.是否建立了安全意识教育体系;2.是否对员工进行过安全意识的培训;3.是否建立健全了员工的安全意识考核体系;4.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否得到了提高。

考核方法现场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中设置的考核内容,检查企业安全供用电管理情况,记录并评分。

调查问卷对企业员工进行调查问卷,了解员工对企业安全供用电管理的认知度、重视程度等,根据问卷结果进行评分。

企业报告企业协助编制《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中所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料,并向考核人员出具相关考核材料。

考核分值企业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总分为100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分: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基础管理30分作业管理30分应急管理20分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安全意识20分考核结果处理优秀总分80分及以上,同时所有考核项目得分都不低于80分。

合格总分70-79分,同时所有考核项目得分都不低于60分。

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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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标准:
1.供电设备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
2.供电线路及电缆铺设整齐、牢固、无暴露线缆;
3.供用电设备有防火、防爆措施,符合现场条件要求;
4.用电设备与周围环境保持安全距离;
5.用电设备有完善的接地系统;
6.应急电源设备完好可用;
7.用电设备有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并有相应的记录;
8.供用电设备有完善的电气防护措施,如断路器、漏电保护器等;
9.供用电设备有明显的标识,方便识别和操作;
10.员工有必要的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考核办法:
1.定期抽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2.检查供用电设备的防火、防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用电设备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
4.检验供用电设备的接地系统是否有效;
5.检查应急电源设备的完好程度和可用性;
6.审查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计划及记录;
7.测试供用电设备的电气防护措施是否有效;
8.检查供用电设备是否有明显的标识;
9.组织员工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其知识掌握情况;
10.收集员工的用电安全培训记录。

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目标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将围绕以下目标展开:1. 确保供用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2. 提高供用电设备的使用效率,优化能耗管理;3. 改善供用电管理的工作流程,提升管理的透明度和效能。

二、考核内容1. 供用电设备的维护管理:(1)定期维护:对供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紧急维修:及时响应设备故障,进行紧急维修,降低故障对用电系统的影响;(3)备品备件管理:合理备齐必要的备品备件,确保维修及时、有效。

2. 用电安全管理:(1)安全隐患排查:定期进行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2)安全措施落实:确保安全标识、安全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等措施得到有效执行;(3)用电事故处理:对发生的用电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3. 能耗管理:(1)能耗监测:建立能耗监测体系,追踪用电情况和能耗趋势;(2)能效改进:通过优化设备和工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3)能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推动用电节能工作的持续改进。

4. 供用电管理流程:(1)制度建设:完善供用电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责任、流程和权限;(2)信息化建设:推动供用电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3)培训与考核:加强对供用电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进行考核,提升管理能力。

三、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根据考核目标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如设备故障率、事故处理情况、能源消耗指标等。

2. 考核周期:按季度或年度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的及时性和周期性。

3. 考核评价:依据考核指标,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评价,以分数或等级的形式呈现。

4. 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激励和约束供用电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考核责任1. 上级单位:负责对下级单位的供用电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2. 下级单位:负责按照上级单位的考核要求,开展供用电管理工作,并接受考核评价。

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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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供用电系统安全运行,防范和减少供用电事故,提高供电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二、考核指标1. 电网运行指标(1)电网安全指标考核项:电网供电可靠性、电网故障率、电网事故数等。

考核方法:结合电网故障维修记录、电网事故统计,计算得出指标结果;考核标准:供电可靠性大于98%;故障率小于1.5‰;事故数不超过3起。

(2)供电可靠率指标考核项:供电可靠率、供电停电事件次数、供电停电时间等。

考核方法:结合停电统计数据,计算得出指标结果;考核标准:供电可靠率大于99.5%;停电事件次数小于10次/年;停电时间不超过50小时/年。

2. 安全生产指标(1)安全管理指标考核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程度、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设施情况等。

考核方法:安全管理制度审核、安全培训记录、安全设施巡检报告等;考核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全员参加过安全培训,安全生产设施完善。

(2)安全事故指标考核项:生产事故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数、安全管理违规次数等。

考核方法:安全事故记录、责任事故调查报告、违规行为整改情况;考核标准:生产事故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数为零,违规行为不超过3次。

3. 用电质量指标(1)电能质量指标考核项:电能质量、电压波动、电压闪变、谐波含量等。

考核方法:电能质量监测仪记录、现场检测;考核标准: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电压波动小于5%;电压闪变小于0.5;谐波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2)用户满意度指标考核项:用户投诉数量、用户满意度调查结果等。

考核方法:用户投诉记录、用户满意度调查问卷;考核标准:用户投诉数量不超过5次/月,用户满意度调查结果达到85%以上。

三、考核方法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周期为12个月。

2. 考核方式(1)数据采集由供用电部门负责向相关部门收集各项指标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2)数据分析由考评专员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编制考核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确保供用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制定以下的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供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包括供用电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处理情况、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等。

2.供用电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包括供电可靠性、供电稳定性、电能质量等。

3.供用电系统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供用电系统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检修计划和执行情况,系统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相关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4.供用电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包括供用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对应急情况的处理能力、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

二、考核方法
1.定期检查和抽查:由部门组织人员对供用电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定设备运行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2.事故分析和调查:对发生的供用电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

3.绩效评估:根据供用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电能质量等指标,对供用电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4.安全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供用电人员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供用电管理单位和人员素质的重要依据,评级结果将被用于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的实施。

2.考核结果优秀的供用电管理人员将受到表彰和奖励,鼓励其做出更大贡献。

3.考核结果差的供用电管理人员将被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以上是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的基本内容,通过有效的考核和管理,可以提高供用电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供电的可靠性和质量。

安全用电及节约用电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用电及节约用电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用电及节约考核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公司节能减排精神,实现我矿又好、又快的发展,加强用电安全及节能工作,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提高我矿的经济效益,实现安全节约型矿井,我矿成立了用电安全及节能环保办公室,负责全矿的电力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从用电安全、节约用电部分考核。

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并配合机电工作管理人员。

加强对安全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任务和责任,把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及个人,组织开展管理工作。

一、用电安全节能管理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对各相关用户单位进行考核。

各单位工作管理人员为指定责任人。

二、管理目标1、实现人人知电,人人安全用电!2、实现专业人员会电,处处节约用电3、完成安全用电与节约用电考核指标。

三、管理人员职责1、办公室负责全矿平安全用电工作,各单位工作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用电工作;各单位工作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办公室,对生活、机房等安全用电单位进行使用计量,按指标进行考核,实现安全用电管理的“精细化”。

2、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资料。

定期进行安全用电的使用情况分析,为我矿最大限度降低用电事故和成本,提供合理的分析依据。

合理调整矿井电力的使用方式及分配情况,达到安全运行、经济运行、节约用能的根本目的。

3、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

收集和传播节能信息,总结、交流节能经验,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4、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月度、年度计划指标,并进行考核、评比,促进合理安全用电。

5、推广新技术、新保险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测评工作。

6、编制企业安全用电与节能用电的近期、年度和长远规划,制定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7、根据实际及时制定、修改本单位各用户的评比指标。

(一)通用部分1、全体职工必须树立安全为主,电力平稳、节约意识,优先使用安全节能开型产品、设备。

2024年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三篇)

2024年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三篇)

2024年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1.1 目的为加强矿井安全供用电管理,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合理用电、节约能源,更好地为矿区生产服务,使我矿用电规范化、正规化,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矿各供、用电单位;凡从事电气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电气操作、维修和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

2 职责2.1 装备动力科是主要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2.1.1 负责全矿井上、下总的供用电设计。

2.1.2 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用电设备安装的检查。

2.1.3 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用电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2.1.4 负责全矿供用电的春检、秋检和日常维护计划的组织、监督工作。

2.1.5 负责全矿各类供用电图纸资料的校核、绘制、收集、整理。

2.1.6 负责全矿电气开关继电保护整定的技术管理职责,要对各级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上、下级保护配合有效,避免出现越级顶闸和大面积停电事故。

2.2 机电队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等变配电硐室;地面各车间、主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矿灯房、主通风机等机房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3 运输队负责地面生产系统及井下各辅助运输系统设备的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4 各采掘区队负责各自工作面高低压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5 共性责任:2.5.1 对所辖范围内的用电设备负荷定时统计和检查并按月上报装备动力科。

2.5.2 配合装备动力科完成辖区内用电设备的各种试验和设备大、中修及继电保护整定工作。

2.5.3 依据装备动力科下达的检修计划,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用电设备的检修。

2.5.4 井下多家共用一个供电系统时,由装备动力科按负荷情况指定有负荷较大的区队进行管理维护和检修。

2.5.5 个别及特殊情况下由装备动力科指定单位进行维护和检修。

2.5.6 负责对各自区域内使用的电气开关的整定工作。

3 管理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各区队必须有一名副队长主管本队的供用电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谁使用、谁管理、谁负安全责任”的原则,管好、用好供电设备、设施及线路。

2023年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2023年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2023年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一、背景介绍安全供用电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和安全性,加强对供电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制定2023年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

二、考核目标1. 加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2. 确保电力供应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3. 提高电力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4. 加强对供电企业的监管和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考核内容1. 供电可靠性考核考核指标:a) 供电可靠性指标:供电可靠性指数、平均停电时间、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等;b) 供电事故处理能力:供电事故处理响应时间、事故处理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等;c) 供电网络规模和扩展能力:供电网络的覆盖范围和电网扩展计划的推进情况等。

2. 电力供需平衡考核考核指标:a) 供电能力与用电需求的匹配度:供电能力是否满足用电需求;b) 负荷侧管理能力:企业对负荷侧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c) 非技术损耗控制:非技术损耗的控制水平。

3. 电力质量考核考核指标:a) 电力质量指标:电压稳定性、频率稳定性、谐波和电磁干扰等指标;b) 供电可靠性与电力质量的关系:供电可靠性与电力质量相关指标的比较。

4. 电力安全管理考核考核指标:a) 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b)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供电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c) 事故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四、考核方法1. 定期抽查:由相关部门组织对供电企业进行定期抽查,检查考核指标的达标情况,对不合格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2. 绩效评估:采用绩效评估体系对供电企业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3. 口头报告:供电企业需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电力供应情况的口头报告;4. 客户满意度调查:抽样调查用户对供电企业服务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公布:将考核结果公布于相关媒体或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2. 优秀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供电企业给予奖励,包括财政对其给予经济奖励或税收优惠等;3. 不合格惩罚: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供电企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责令整改、暂停资质、取消执照等;4. 帮扶指导:对考核结果不理想但具有改进潜力的供电企业,可以给予政府指导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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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3922(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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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目的为加强矿井安全供用电管理,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合理用电、节约能源,更好地为矿区生产服务,使我矿用电规范化、正规化,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矿各供、用电单位;凡从事电气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电气操作、维修和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

2 职责2.1 装备动力科是主要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2.1.1 负责全矿井上、下总的供用电设计。

2.1.2 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用电设备安装的检查。

2.1.3 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用电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2.1.4 负责全矿供用电的春检、秋检和日常维护计划的组织、监督工作。

2.1.5 负责全矿各类供用电图纸资料的校核、绘制、收集、整理。

2.1.6 负责全矿电气开关继电保护整定的技术管理职责,要对各级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上、下级保护配合有效,避免出现越级顶闸和大面积停电事故。

2.2 机电队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等变配电硐室;地面各车间、主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矿灯房、主通风机等机房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3 运输队负责地面生产系统及井下各辅助运输系统设备的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4 各采掘区队负责各自工作面高低压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5 共性责任:2.5.1 对所辖范围内的用电设备负荷定时统计和检查并按月上报装备动力科。

2.5.2 配合装备动力科完成辖区内用电设备的各种试验和设备大、中修及继电保护整定工作。

2.5.3 依据装备动力科下达的检修计划,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用电设备的检修。

2.5.4 井下多家共用一个供电系统时,由装备动力科按负荷情况指定有负荷较大的区队进行管理维护和检修。

2.5.5 个别及特殊情况下由装备动力科指定单位进行维护和检修。

2.5.6 负责对各自区域内使用的电气开关的整定工作。

3 管理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各区队必须有一名副队长主管本队的供用电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谁使用、谁管理、谁负安全责任”的原则,管好、用好供电设备、设施及线路。

3.1.2 矿井供用电业务全部归由矿装备动力科管理,包含供用电的接电、甩电、移交、增减负荷、变换用电设备位置等。

3.1.3 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1.4 用电线路严格执行“四分开”制度,即保安线路与生产线路分开;生产线路与辅助生产线路分开;辅助生产线路与生活线路分开;生活线路与转供电线路分开。

3.1.5 所有供用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本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1.6 电气设备、设施、线路的检修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封地线、挂停电牌的规定。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该设备的上级电源;检修高压防爆开关时,必须把开关芯小车拉出,以防触电;检修低压防爆开关在打开转盖时,不准解除闭锁进行停送电或做其它带电工作。

3.1.7 电缆线路要有明显的标志牌,要标明型号、规格、电压等级、长度、使用地点等。

3.1.8 高压开关柜必须安装“五防闭锁”装置。

3.1.9 所有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在额定负荷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3.1.10 单位要加强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设施、线路的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3.1.11 井上、下10KV变电所的供电运行方式,各单位严禁随意改动,确因某种原因需变动时,必须由装备动力科同意后方可改动。

紧急情况下,装备动力科可通过电话下达命令。

3.1.12 任何单位未经装备动力科批准,不得私自增加设备的双回路供电。

3.1.13 如果需在地面35KV变电所停(送)电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装备动力科安排机电队办理相关手续,由专职变电工持停送电操作票执行停送电任务,其他单位无权直接到机电队办理停(送)电手续。

3.2 停送电管理3.2.1 停送电联系人必须由工班长以上人员担任。

3.2.2 停送电作业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无证人员不得操作;变电所停送电必须由变电工执行停送电工作,无证人员与用电单位不得操作。

3.2.3 停送电工作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送电时必须由停送电联系人亲自联系,严禁委托他人送电。

3.2.4 在同一时段对相同设备、线路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单位必须各自办理停送电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借用他人停电时间进行检修或故障处理。

3.2.5 停送电操作高压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高压手套并穿绝缘胶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2.6 无人看管的变配点进行停送电操作时,操作必须由变配电管理单位的配电工操作,停电单位要设专人看管;3.2.7 所有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本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2.8 地面停送电3.2.8.1 高压停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一式贰份,一份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停送电联系人收执;另一份由变电所值班人员收执,按值移交。

3.2.8.2 高压停电地点在地面35KV变电所内的,工作票必须由以下人员签发:动力科长、机电副总、机电矿长。

3.2.8.3 停电单位要提前1天将停电工作票送到矿机电队,由机电队内部进行安排。

若停电影响外单位,动力科能源管理员要及时协调和通知受影响单位。

3.2.8.4 地面低压停电时,若影响范围只限于本单位的,工作票由机电队队长签发;若影响到外单位或生产、生活用电时,必须由装备动力科科长签发执行;3.2.8.5 停电时,停送电联系人要持工作票到停电地点,变电工审核无误后,按工作票要求执行。

停电后变电工要在工作票上签字,填写停电时间,并通知停送电联系人。

3.2.8.6 检修完毕,停送电联系人要在现场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准备送电。

送电时,停电单位的停送电联系人要持工作票到停电点,配电工收到工作票确认无误后按操作规程送电,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

3.2.8.7 工作结束后,停送电联系人要将一份有变电工签字的工作票交回装备动力科能源管理员处保存,保存期限一年。

3.2.9 井下停送电3.2.9.1 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及高压配电点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3.2.9.2 本单位停送电不影响风机和其它单位用电时,可直接在装备动力科办理工作票,如果涉及停风及其他单位停电的,必须按要求办理“停电报告”。

(附件一) 3.2.9.3 两个及以上单位在同一时段对相同设备、线路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单位必须各自办理停送电手续,各单位停送电联系人持各自“停电报告”按要求停送电,分别挂停电牌,工作结束后共同送电。

3.2.9.4 停电时,停送电联系人要持“停电报告”到停电地点,变电工或专职电工审核无误后,按执行要求执行。

3.2.9.5 检修完毕,停送电联系人要在现场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告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准备送电。

送电时,停电单位的停送电联系人要持工作票到停电点,配电工收到工作票确认无误后按操作规程送电,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

3.2.10 故障状态下的停送电3.2.10.1 装备动力科组织编制《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3.2.10.2 因供电系统故障,矿井出现大面积停电时,调度室和装备动力科要严格按《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2.10.3 供电故障越级到35KV变电所时,装备动力科要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协调将电送出,再由相关单位根据情况查清原因分级送电,有故障的线路严禁送电。

3.2.10.4 供电系统(不论高、低压)发生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可以立即停电,同时要及时向调度室及本部门值班干部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3.2.10.5 35KV变电所、中央变电所事故跳闸后,值班变电工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及影响单位,并严格按照《供电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3.2.10.6 井下各配电点馈电开关事故停电时,应先将手柄拉至停电位置,闭锁开关手柄,派专入看管馈电开关,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除停电者本人外,严禁任何人送电;故障处理完毕确认无误后,由停电者本人解除闭锁进行合闸送电;3.2.10.7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停电工作票,但必须有记录。

事故单位抢修工作开始前必须采取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3.2.11 各供、用电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的技术工作。

3.2.12 矿区安全供用电管理办法与上级规程有抵触时,以上级规程为准。

3.3 跳闸管理3.3.1 凡越级造成变电所跳闸的线路及设备故障,均按电气事故处理。

由矿动力科组织进行事故讨论,落实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3.3.2 发生越级跳闸事故后,由矿动力科组织进行故障排查,查清故障点,明确故障性质,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矿调度室。

3.3.3 跳闸处理3.3.3.1 发生过流保护(过流III段)跳闸,如果查明非馈出线路原因,可以将电试送至下一级进线开关的电源侧,试送次数不超过三次。

3.3.3.2 发生短路保护(过流I段)跳闸,必须查明原因后,方可送电。

3.4 继电保护整定3.4.1 井下高低压电网的整定计算及校验要严格按《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执行。

3.4.2 装备动力科每季度绘制一次全矿供电系统图。

图中应注明电气设备使用地点、型号、容量、电缆规格及长度、二相最小短路值和整定值。

3.4.3 装备动力科负责全矿10KV开关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工作,其它电气开关的整定工作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3.4.4 各区队应根据负荷变化情况,及时的进行继电保护定值计算,计算结果要先经区队初审,报装备动力科会审后,经矿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批准方可生效。

3.4.5 保护装置必须按正式定值单整定后才允许投入运行,非正式的定值单,只能作为装置调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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