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中心负责人对本中心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中心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安全(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确保员工在安全环境下工作。
2. 消防安全(1)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 交通安全(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2)车辆进出中心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4. 财务安全(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安全培训。
(2)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3)加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被盗。
5. 电力安全(1)加强电力设施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3)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中心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本部门安全检查。
2. 安全检查应包括人员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财务安全、电力安全等方面。
3.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采取临时措施,并上报中心负责人。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居民处理各类业务办理事项,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宣传等服务。
第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加强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职能部门等。
第七条中心主任是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决策,必要时可以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中心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工作,负责分管相应的职能部门,处理日常事务和应急情况。
第九条职能部门包括业务办理部门、信息咨询部门、政策宣传部门等,各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内容。
第十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备情况,适时调整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设置。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协助居民办理各类业务办理事项,提供便民服务;(二)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回答居民咨询;(三)收集和反馈居民的意见建议,为居民提供参与和监督的机会;(四)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效益。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如下:(一)接待居民:居民前来办理业务或咨询事项,由接待员进行接待,并登记相关信息;(二)业务办理:根据居民的要求和需求,由业务办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工作办理;(三)咨询解答:居民有关业务办理和政策宣传方面的问题,由信息咨询部门进行解答;(四)政策宣传:主动向居民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及时反映居民的要求和意见;(五)意见反馈: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落实;(六)工作总结: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工作流程。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1.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心的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心管理问题。
2.设立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协助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
3.成立多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中心的各项工作,包括政务服务、社区服务、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4.建立健全中心内部的沟通机制,确保各个岗位之间的沟通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2.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服务员、志愿者等,负责组织社区活动、解决市民困难,提供社区服务。
3.人员管理岗位: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与职责相匹配。
4.财务管理岗位: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编制等。
5.督导评估岗位:负责对中心的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确保中心的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三、工作流程1.开展市民需求调研,了解市民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方式。
2.规范窗口服务流程,制定详细的办事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服务过程规范化、高效化。
3.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确保中心服务时间覆盖市民的需求,并保证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荷合理。
5.组织各类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服务质量管理1.建立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中心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建立市民满意度调查机制,了解市民对中心服务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3.加强市民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市民的问题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建立激励机制,对出色完成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以上是一份针对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和落实,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满足市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各种行政、公共事务等服务的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具体服务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责任主体是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人员和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质量管理要求:1. 提供便利、高效、规范的服务,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
2. 维护服务场所的秩序和整洁,保证安全和环境卫生。
3. 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确保信息保密和数据安全。
4. 建立健全的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意见。
5. 定期开展服务评估和改进,提升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第二章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行政办事指导和咨询服务。
2. 受理居民的各项证件、申请和登记等业务。
3. 提供居民身份认证和证明。
4. 开展社区宣传教育活动。
5. 协助处理居民的投诉和纠纷。
6. 组织开展各类便民服务活动。
第三章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置管理岗位,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保证服务的顺畅进行。
第四章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应符合以下标准:1. 规定办事人员的工作时间和服务窗口,提供合理的服务时间段。
2. 制定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各项事项的受理和处理程序。
3. 提供便民服务手册和宣传材料,让居民了解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
4. 建立办事预约和排队系统,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5. 设置服务反馈渠道,及时收集用户反馈和意见,并进行处理和回复。
第五章管理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所在单位或部门应对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定期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和奖惩。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时间:1.1 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包括午休时间。
1.2 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6:00,每天下午2:00至3:00为例行会议时间。
二、工作职责:2.1 提供高质量的便民服务,解答市民的疑问和需求。
2.2 协助市民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如居民证办理、社保查询等。
2.3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4 维护并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三、工作纪律:3.1 工作人员需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对市民要有耐心和友好态度。
3.2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事务,如上网、玩手机等。
3.3 工作人员需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3.4 严禁工作人员泄露市民的个人信息,保护市民隐私。
四、工作考核:4.1 工作人员将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
4.2 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和加薪的依据。
4.3 若工作人员在考核中表现不佳,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改进。
五、工作待遇:5.1 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5.2 工作人员的加班费、津贴等待遇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支付。
5.3 工作人员享有法定的休假和福利待遇。
六、违纪处分:6.1 若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2 违纪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和开除等。
6.3 工作人员可根据相关规定对违纪处分提出申诉。
以上就是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范本,旨在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效果和质量,确保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二)一、岗位职责:1. 进行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的受理、审核和办理;2. 提供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办理和咨询服务;3. 提供社保、医保、救助等相关政策的咨询和办理;4. 解答市民就医、教育、就业等生活服务的咨询,并提供相应的帮助;5. 同步更新和发布政府相关政策、新闻等信息;6. 协助处理政府窗口事务,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文(4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文[便民服务中心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民满意度而设立的服务机构。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体系,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职责和权益1. 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缴费、申请办证、投诉处理等。
2.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要求居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身份和办理相关业务。
3.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拒绝处理非法、违规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业务。
4.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要求居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队、预约或者提供必要的资料。
5.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要求居民对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并根据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改进。
三、义务和要求1.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和流程,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确保提供的服务是准确、及时、高效的,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做好服务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提供的服务可以追溯和查证。
4.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得泄露居民的个人信息。
5.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
四、工作流程1. 居民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按照先来后到、依次排队的原则进行办理。
2.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接待居民并核实其身份和业务需求。
3.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准确、及时地办理居民的业务,并提供必要的说明和帮助。
4.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相关业务记录和归档工作。
5.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处理投诉和索赔事宜,并向居民解释相关规定和处理结果。
五、评价和奖惩措施1. 居民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在线方式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2.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对居民的评价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改进。
3. 便民服务中心根据评价结果,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达标的员工给予警告、处罚或者辞退的处理。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的便民服务,便于群众办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密工作内容,维护便民服务中心的形象。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大家了解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并依法执行。
章节二:组织结构第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结构由镇政府审批设立,中心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工作。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下设多个部门,包括咨询部、办事部、投诉部等。
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人员配置由中心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值班制度,保证正常工作时间内有工作人员值班,对来访者提供信息咨询、办事指导等服务。
第七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来访者的咨询、办事、投诉等情况进行登记记录,方便日后的查询和统计。
章节三:工作职责第八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提供各类政务服务信息的咨询和查询。
2. 协助解答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等问题,指导来访者办理相关业务。
3. 接收并处理来访者的投诉和意见,妥善解决各类问题。
4. 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如提供表格、办理证件等。
5. 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进一步完善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为来访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第十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便民服务的方式和渠道,并接受来访者的监督和建议。
章节四:工作要求第十一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能够熟练运用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能够解答来访者的咨询,处理来访者的投诉。
第十二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保密性,不得向来访者索取、接受任何物品、礼金等。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标题: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和功能1. 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是为市民提供各类便民服务,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2.1 提供各类证件办理服务,如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2.2 提供政务查询服务,如社保查询、缴费查询、交通违章查询等;2.3 提供办事指导服务,如办理各种手续的流程、所需材料等;2.4 提供民生服务,如药品配送、快递代收等;2.5 提供咨询和投诉受理服务,及时解答市民咨询,接受市民投诉,协调解决问题。
三、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和人员1.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管理机构,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政府相关部门指定。
3.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具体运营工作。
四、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1.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咨询台,由工作人员接待市民咨询,了解需求并提供相应信息。
2. 便民服务中心在接到市民办理业务的申请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和办理。
3. 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流程:3.1 验证身份和需求;3.2 提供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3.3 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4 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告知办理结果;3.5 如有需要,提供售后服务和咨询。
五、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规范1.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提倡文明办公、礼貌待客。
2. 工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业务流程和规定,并及时更新相关业务知识。
3. 工作人员应主动关注市民需求,及时引导和解答市民咨询。
4. 工作人员应保护市民个人信息和隐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5. 工作人员应及时受理市民投诉,高效处理投诉问题。
6. 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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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镇政府统一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面部识别系统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100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
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
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2、中心每月定期召开各窗口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例会,交流中心运行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部署下阶段中心工作。
(四)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办理所咨询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要求。
2、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咨询事项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其他窗口去咨询。
3、窗口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窗口受理范围内的事项时,应当将当事人指点到应承办的窗口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当事人推出本窗口了事。
4、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5、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被服务对象;
6、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被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7、窗口工作人员应把办理事项的相关法律依据文件等置放于窗口,方便当事人查阅。
8、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1、凡第一个遇到来中心办事的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即为服务中心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向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3、首问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
料;对不属于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4、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主动联系承办人以确定办理要求及预约办理时间,并提供具体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
5、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准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6、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和内部告诫;对屡教不改,严重损害中心形象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1、凡进入服务服务中心事项,都应告知明确的办结时间。
2、窗口对受理承办的事项必须向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明确办理时限等,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3、各窗口在规定办理时限,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
对外明确承诺了办结时限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4、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必须向服务对象作出说明。
若超过办理时限,又无特殊理由且未事先说明的,视作当事人的申诉处理。
5、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七)实行投诉制度☆☆☆
1、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反映工作人员及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2、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电话为☆☆☆。
涉及重大事项的投拆,应采用书面形式。
3、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予答复。
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4、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八)AB岗位制度☆☆☆
1、中心实行AB岗位工作制度☆☆☆,A岗为服务窗口干部,B岗为服务窗口负责人;
2、各窗口工作日内由A岗在窗口服务,A岗离岗时,B岗必须及时补岗;同一镇直部门窗口,因特殊情况需离岗的,至少有一人在窗口值班服务,确保中心工作正常运行。
(九)信息交流制度☆☆☆
1、各窗口要做好办理事项的记录统计和立卷归档工作,每月7日前各村代理员向中心报送办件记录,10日前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进行收集整理并上报;
2、中心每月利用协调例会进行工作信息交流,各窗口每月向市主管局及时报送工作和信息情况。
(十)考评奖惩制度☆☆☆
1、中心每年评选“党员服务明星”和“优质服务明星”各一名,给与表彰,评选“最差服务窗口”一个,通报批评,并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实行限期整改,部门调整人员,另派人员;
2、评选大会由镇党委组织,镇村全体干部和同等比例的党员、群众代表参加;
3、工作人员日常考核按照《☆☆☆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本《管理制度☆☆☆☆☆☆》自2018年8月1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