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加剧和人们对健康生活的追求,燃煤锅炉污染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
燃煤锅炉排放的废气和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
因此,燃煤锅炉治理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治理目标1. 降低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环保标准;2. 提高燃煤锅炉燃烧效率,实现能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3. 保障公众健康,改善环境质量。
三、治理措施1. 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老旧、低效的燃煤锅炉,推动清洁能源的替代,如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等。
鼓励企业采用高效节能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减少煤炭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2. 燃烧技术改进引进先进的燃烧技术,优化燃烧过程,提高燃烧效率,减少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
使用先进的锅炉燃烧器,控制燃烧参数,实现全燃烧和无烟燃烧。
3. 排放控制技术采用湿式烟囱脱硫、脱硝技术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
安装电除尘设备和颗粒物捕集装置,减少颗粒物的排放。
4. 监测与管理建立完善的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监测体系,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监管管理。
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检测,检查锅炉运行和排放情况,确保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5. 法规与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加大对燃煤锅炉污染治理的支持力度。
对采取有效措施改造锅炉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
四、预期效果1. 燃煤锅炉污染排放大幅降低,达到环保标准;2. 燃煤锅炉燃烧效率提高,能源消耗减少;3.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4. 公众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五、实施步骤1. 制定具体可行的燃煤锅炉治理方案,并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2. 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排放情况调查和监测,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3. 加强燃煤锅炉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排放控制技术;4. 强化对燃煤锅炉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加大对非法排放行为的处罚力度;5. 定期评估治理效果,不断优化治理方案,提高治理效率。
燃煤整治实施方案

燃煤整治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燃煤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仍然较大。
然而,燃煤的高污染性和环境压力日益加大,已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国提出了燃煤整治实施方案,以减少燃煤污染排放,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燃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加强燃煤污染治理1. 提高燃煤电厂和工业企业的环保标准,加大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治理力度,推动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
2. 鼓励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设备,提高燃煤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3. 加强对小型燃煤锅炉的治理,推广清洁取暖技术,减少散烧煤对环境的影响。
二、推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1. 加快发展风电、光伏、水电等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减少对煤炭的依赖。
2. 推动燃煤电厂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新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三、加强燃煤资源管理1. 严格控制燃煤开采总量,推动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燃煤对环境的影响。
2. 加强燃煤运输和储存环节的管理,降低燃煤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四、加强政策法规的支持1. 完善燃煤环保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燃煤环境监测体系,加大对燃煤污染的处罚力度,推动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责任。
2. 加大对清洁能源发展的财政和税收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清洁能源项目。
五、加强宣传和教育1. 加强燃煤污染治理和清洁能源发展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燃煤整治工作。
2. 加强环保科普教育,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培养环保意识和绿色生活方式。
总结:燃煤整治实施方案是我国环保工作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燃煤污染治理、推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加强燃煤资源管理、加强政策法规的支持、加强宣传和教育等措施的综合推进,才能实现燃煤整治的目标,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实施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实施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燃煤锅炉作为一种常见的供热设备,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
然而,燃煤锅炉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我国提出了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环保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大众普及燃煤锅炉整治的重要性,引导人们自觉支持和配合政府的环保工作。
其次,政府应加大对燃煤锅炉整治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加大对环保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的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居民采取更加环保、清洁的供热方式,推动燃煤锅炉的淘汰和更新。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另外,企业和居民作为燃煤锅炉的使用者,也应当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自觉配合整治工作。
企业应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排放的环保达标。
居民则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的环保政策,主动采取节能减排的生活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实施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良好效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城市能够呈现出更加蓝天白云的美丽景象,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加清新的空气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最新)

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为治理我县大气环境,切实减轻煤烟型污染,积极推进高原绿色县城创建,全面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和“煤改气”工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现就我县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针对全县现有使用的1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改造工程,全部采取天然气作为燃烧原料。
确保完成县区内无大中型燃煤锅炉的目标,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0%以上,努力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对县城范围内位置处于全县集中供热范围或天然气管道服务范围内的在用1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天燃气锅炉改造。
改造方式由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或个人)自行选择,可纳入县城集中供暖范围内统一供暖,也可自行投资改造为天然气锅炉。
(二)用于小区采暖、住房采暖、办公采暖、工程锅炉以及经营性淋浴和洗浴等的1吨以上燃煤锅炉,均纳入本次改造范围内。
淋浴或洗浴经营户也可选择使用电力X装置。
(三)1吨以下小锅炉以及茶水炉、X炉等小型装置,不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内。
(四)属于拆迁范围,即将进行拆迁,不进行改造。
(五)X镇等所处位置不在全县集中供热范围或天然气管道服务范围的燃煤锅炉,待纳入集中供热范围或天然气管道服务范围后再进行改造。
(六)按照我县统筹规划,X镇将于X年年底完成天然气管网铺设工作,X镇内燃煤锅炉需在X年年内全部完成“煤改气”改造工程。
(七)燃煤锅炉进行“煤改气”改造时,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锅炉生产安装单位进行装配,不得自行安装无资质的“黑锅炉”,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八)全县范围内禁止新建各类燃煤锅炉。
X镇、X镇地区可安装天然气锅炉,X镇、X镇等地区可待天然气管网铺设工作完成后安装燃气锅炉,目前可以向已有燃煤锅炉的单位协商集中供热或采用太阳能、电力供热等方式处理供热问题。
三、实施步骤我县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分为四个步骤开展。
(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8月1日—9月31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对全县范围内在用燃煤锅炉调查摸底成册,掌握燃煤锅炉分布、型号、吨位、以及是否在集中供暖范围内等情况,为顺利开展“煤改气”工程奠定基础。
全区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煤炭作为传统的能源,一直以来都是我区的主要能源之一、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燃煤锅炉对环境的污染和健康的威胁日益凸显。
为了实现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全区决定推行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工作,将燃煤锅炉替换为清洁能源锅炉,以提高空气质量和人民生活的品质。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实现全区所有燃煤锅炉“煤改气”的治理工作,使全区燃煤锅炉完全淘汰。
2.任务:a.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和时间表。
b.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燃煤锅炉的普查和登记,确定替换计划。
c.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对“煤改气”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d.为居民提供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居民主动参与“煤改气”工作。
e.加大对煤改气项目的投入,确保替换工作的顺利进行。
f.建立煤改气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具体措施1.制定推进计划和时间表: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城市规划和能源消费情况,制定每个区域的“煤改气”推进计划和时间表,确保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燃煤锅炉普查和登记: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全区的燃煤锅炉进行普查和登记,以确定需要替换的燃煤锅炉的数量和类型。
3.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居民宣传“煤改气”的意义和好处,提高居民对“煤改气”的认知和支持度。
4.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制定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措施,为居民提供锅炉替换的补贴和优惠,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煤改气”工作。
5.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煤改气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控制。
6.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建立煤改气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组织架构和分工1.组织架构:成立煤改气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治理工作的实施。
2.分工:a.煤改气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实施方案(最新)

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燃煤锅炉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的通知》(x〔x〕147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x〔x〕1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时间、精力,对县城建成区燃煤锅炉实施淘汰整治,使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x年底,全面淘汰县城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的61台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新能源等用能改造。
同时,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快发展热电联产,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三、工作任务(一)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
一是完成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和棚户区房屋征收改造范围内20蒸吨/小时以下的16台燃煤小锅炉;二是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能拆尽拆,切实推进燃煤锅炉淘汰进度。
责任领导:xx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二)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有用热刚性需求并具备条件的分散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新能源等用能改造。
责任领导:xx牵头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住建局、供电公司(三)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
x年10月底前,完成x县城区热电联产供热项目(三期)建设,同时,通过新增集中供热管网,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切实推进供热站提效改造,增强集中供热能力,加大供热管网辐射范围,加快供热管网建设进度,有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责任领导:xx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德渊市政公司配合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四、工作步骤建成区热电联产项目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和棚户区房屋征收改造范围内16台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集中管网未覆盖区域内的45台燃煤锅炉,已拆除13台,剩余32台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分为集中整治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锅炉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加强锅炉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目标1. 2023年底前,全市燃煤锅炉淘汰率达到80%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率达到90%以上。
2. 2024年底前,全市锅炉污染物排放量较整治前下降30%以上。
3. 2025年底前,全市锅炉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三、整治范围1.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燃油锅炉等。
2. 新建、改建、扩建锅炉项目。
四、整治措施(一)燃煤锅炉淘汰1. 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逐步淘汰。
2. 对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 对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m³。
2. 对未实施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责令限期整改。
(三)生物质锅炉治理1. 对生物质锅炉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提高燃烧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
2. 对生物质锅炉排放污染物实施在线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四)燃油锅炉治理1. 逐步淘汰燃油锅炉,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替代。
2. 对无法淘汰的燃油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五)新建、改建、扩建锅炉项目1. 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2. 新建、改建、扩建锅炉项目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锅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
(二)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执法监管。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3月)1. 制定本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措施等。
企业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企业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对于企业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也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有效减少燃煤锅炉排放的污染物,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的整治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档旨在提出一套完善的企业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以期达到环保治理的目标。
一、整治方案的背景与意义燃煤锅炉作为企业生产中常用的能源设备,其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因此,对燃煤锅炉进行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是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的迫切需要。
二、整治方案的原则和目标1. 原则:科学、严谨、可行、可持续2. 目标:减少燃煤锅炉排放的污染物,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三、整治方案的具体措施1. 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
2. 燃料替代:逐步替代高污染的燃煤为清洁能源,如天然气、生物质能等。
3. 管理监控:建立完善的燃煤锅炉管理和监控体系,加强对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和追踪。
4. 法规政策:依法加强燃煤锅炉的环保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整治方案的实施步骤1. 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
2. 技术改造:选定合适的技术改造方案,进行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
3. 燃料替代:逐步推进燃料替代工作,确保清洁能源的供应和稳定使用。
4. 管理监控:建立监测系统,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法规政策:加强对环保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五、整治方案的效果评估1. 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少情况。
2. 空气质量的改善情况。
3. 公众健康状况的改善情况。
六、整治方案的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政府加大对企业整治的资金支持。
2. 技术保障:引导企业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
3. 法律保障:建立健全的环保法规体系,严格执法,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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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减轻市区煤烟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X 市X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原则,进一步深化全市煤烟尘污染治理,扩大“煤改气”治理范围,确保在X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247.89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工作任务,其中市区完成38.49蒸吨、三县完成209.4蒸吨以上“煤改气”治理任务。
(一)县区政府负责完成辖区内的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任务。
其中:X区27.6蒸吨(其中“煤改气”27蒸吨,“煤改电”0.6蒸吨),X区8.35蒸吨,X区2.54蒸吨,X县32.9蒸吨,X县156蒸吨,X县20.5蒸吨。
(具体治理名录见附件1)
(二)治理对象主要为市区禁煤区和三县建成区及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所有燃煤锅炉及居民分户燃煤火炉。
包括工业企业使用的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单位(含家属楼院)使用的采暖锅炉、家属楼院使用的小煤炉和各类洗浴、茶浴炉等。
根据本年度天然气管网铺设实际情况,各地区要及时调整“煤改气”治理单位,力争在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全面消除燃煤锅炉。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实行分工协作
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协调和督导相关地区和部门落实各自治理责任;市民宗委配合县区政府协调推动宗教场所的“煤改气”治理工作;市经信委配合县区政府、环保部门做好企业“煤改气”的治理工作,同时要加强销售煤炭品质的管控;市财政局积极筹措并及时保障“煤改气”治理补助资金需要;市城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治理工作需要和行业管理职责,配合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煤改气”治理和联合执法工作;X中油燃气公司和三县燃气公司要做好“煤改气”相应准备工作,加强施工力量,按时保质实施治理工程。
同时,组织实施“煤改气”的管网配套及三方协调供气等工作;县区政府为辖区“煤改气”治理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所有单位的“煤改气”治理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共同参与配合,明确各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推进机制,确保治理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治理措施,营造工作氛围
1.已下达治理任务中的行政事业单位未向中油燃气公司递交申请和签订施工合同的,县区政府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落实治理任务;已下达治理任务中的企业、服务行业未向中油燃气公司递交申请和签订施工合同的,各县区政府要对燃煤锅炉实施查封,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已下达治理任务中的贫困小区、家属院和宗教寺院未向中油燃气公司递交申请和签订施工合同的,各县区政府、市
民宗部门应切实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必要时对其燃煤设施进行查封,促其加快治理进度。
2.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治理意义和进展,并加大对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的曝光力度。
3.发挥片区网格监管员的监督作用,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配合“煤改气”治理;对发现的煤烟尘污染现象及时向辖区政府和环保部门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推进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治理补助资金
1.“煤改气”治理补助只针对“煤改气”改造基本部分的费用,主要包含天然气工程建设费(开口费、支线管网均摊费、工程建设费、设计费)、锅炉本体及辅助设施购置费用。
若治理单位改造发生锅炉房建设、内部供热管线改造、循环泵购置、第三方接气协调、天然气特种施工、个人使用的壁挂锅炉等费用,则不列入治理补助范畴,应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自筹解决,分户采暖主要补助天然气接口费和辅助设施购置费,具体补助标准按每户3000元予以补助。
2.“煤改气”治理补助根据改造单位不同性质分类制定补助标准,原则上向贫困小区、破产企业、宗教寺院和驻军部队倾斜。
3.市级财政全额安排驻军部队“煤改气”治理的补助资金,并按1:1的比例安排县区“煤改气”治理补助资金。
县区政府必须按照市与区、县1:1的比例安排相应的治理补助资金,用于辖区范围内的“煤改气”治理补助,并确保治理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