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防止外力破坏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力线路防止外力破坏安全管理规定范本1. 引言本电力线路防止外力破坏安全管理规定范本旨在确保电力线路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减少因外力破坏而带来的安全风险。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电力线路设施的建设、运维和管理。
2. 安全责任2.1 电力线路设施建设和运维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
2.2 电力线路设施建设和运维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培训,确保所有使用人员对安全管理规定的理解和遵守。
3. 外力破坏风险评估3.1 电力线路设施建设和运维单位应当进行外力破坏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外力破坏形式和程度,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3.2 外力破坏风险评估应当覆盖电力线路设施各个环节,包括线路杆塔、绝缘子、导线等,评估结果应当记录并及时更新。
4. 外力破坏防护设施4.1 电力线路设施建设和运维单位应当按照外力破坏风险评估的结果,在必要的部位设置防护设施,确保线路设施的完整和稳定。
4.2 防护设施应当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具有足够的抗外力破坏能力,并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良好的状态。
5. 日常巡检和维护5.1 电力线路设施建设和运维单位应当制定日常巡检和维护计划,并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5.2 巡检和维护人员应当对线路设施的外力破坏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6. 外力破坏事件应急处理6.1 电力线路设施建设和运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外力破坏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外力破坏事件。
6.2 外力破坏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应当包括预警机制、紧急处置措施和事后评估,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外力破坏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 监督和检查7.1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线路设施建设和运维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7.2 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和追责。
8. 教育和培训8.1 电力线路设施建设和运维单位应当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线路安全管理行为,保障供电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三条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线路安全相关工作,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线路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员工执行,不得有擅自变动或废止制度条款的行为。
第二章线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档案,记录线路检测、维护、事故处理等相关情况,保证线路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及时、准确。
第六条供电公司应对线路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线路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巡检制度,定期巡检线路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第八条供电公司应组织员工参加线路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线路安全管理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供电公司应定期组织线路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线路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奖惩机制,奖励安全表现突出的员工,对违反线路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
第三章线路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条供电公司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线路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线路安全事故和问题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供电公司应配备专业线路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线路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检查制度,确保线路设备运行安全稳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线路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线路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供电公司应加强线路安全宣传教育,推广线路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线路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识别线路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线路安全管理监督第十七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监督制度,定期对线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供电线路规章制度

供电线路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电线路的管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供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供电线路的管理和运行,涉及供电线路建设、维护、检修、巡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供电线路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供电”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确保供电线路安全运行。
第四条供电线路的管理责任由供电部门全体人员共同承担,各级主管领导应当加强对供电线路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供电线路管理规定,造成供电线路的损坏和事故,否则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供电线路建设第六条供电线路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线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供电线路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八条供电线路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工艺要求进行,不得违规施工,严禁私自更改设计方案。
第九条供电线路的安装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要经过严格的检测和验收。
第十条供电线路建设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供电线路维护第十一条供电线路的维护工作要定期进行,保证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供电线路的检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检修过程中必须断开电源,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供电线路的维修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进行维修,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
第十四条供电线路设备有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修处理,不得迟延。
第四章供电线路巡视第十五条供电线路的巡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线路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供电线路巡视应按照规定路线和频次进行,不得擅自调整巡视路线和频次。
第十七条供电线路的巡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巡视操作规程,不得疏忽职守,确保巡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章供电线路安全防护第十八条供电线路的安全防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力线路班组管理规章制度

电力线路班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线路班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力线路班组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包括班组长、班组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电力线路班组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听从上级安排,认真执行工作任务,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第四条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管理工作,班组员应当服从班组长的指挥和管理。
第五条电力线路班组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电力线路班组应当认真学习电力线路相关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不断完善自身能力。
第七条电力线路班组应当加强团队合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为安全生产和工作进程努力。
第八条电力线路班组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第二章班组管理第九条班组长应当有效组织班组人员,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条班组长应当监督班组成员的工作进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班组成员应当服从班组长的指挥和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班组成员应当积极配合班组长的工作,共同营造团队合作的氛围。
第十三条班组长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班组的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四条电力线路班组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班组成员应当密切关注工作环境,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加以处理。
第十六条班组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及时奖惩。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七条电力线路班组应当认真执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班组成员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班组成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作业规程。
第二十条班组应当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
第二十一条班组应当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响应,有效处理突发情况。
第二十二条班组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电力线路防止外力破坏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防止外力破坏安全管理规定电力线路的安全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外力破坏和保护人身安全。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电力线路防止外力破坏的管理规定:
1. 线路建设规划:在规划线路建设时,要选择合适的线路走向和位置,避免建设在易受外力破坏的区域,如山体滑坡、洪水沿线等。
2. 路线标识牌设置:在线路附近设置合适的路线标识牌,通知人们避开线路,警示外来人员远离线路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3. 安全警示标识:在线路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如高压提示牌、禁止靠近提示牌等,提醒人们禁止靠近、攀爬线路。
4. 管理培训:对线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电力线路的特点和危险性,学习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提高线路的维护和管理能力。
5. 定期巡检维护:定期巡视线路,及时发现并排除线路存在的隐患,保证线路的正常运行。
6. 增加线路防护设施:对于易受外力破坏的线路段,可以增加相应的防护设施,如护栏、立柱、电缆隧道等,防止外力直接撞击线路。
7. 消除潜在危险因素:如悬挂在线路上的物体、建筑物、树木等,及时消除或做好上挂防护,以防线路受到损坏。
8. 加强安全监测:建立线路安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线路的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外力破坏。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电力线路防止外力破坏的安全管理规定,通过全面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预防线路遭受外力破坏,保障线路运行的安全性。
电力行业线路管理规定

电力行业线路管理规定一、概述电力行业线路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电力线路安全、稳定地运行,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生产和生活用电需要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程、标准与规范。
本文将从线路巡检、维护、故障处理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
二、线路巡检1. 巡线频率线路巡检应根据不同电压等级和线路长度,制定不同的巡检频率。
一般而言,大电压等级和长线路的巡检频率应更高,以确保线路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2. 巡线方式巡线方式可以采取人工巡线或无人机巡线等,根据线路的复杂程度和工况选择巡线方式。
同时,应制定巡线路线图,确保全面覆盖线路。
3. 巡检要点在巡线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 检查高压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是否有绝缘损坏现象;- 检查电线塔基础是否牢固,对中间杆或绝缘子敷设是否存在松动、断裂等情况;- 检查线路周边环境是否存在树木倒伏、破坏线路隐患等;- 检查绝缘子的破损情况,是否需要进行更换;- 检查接地装置的情况是否完好。
三、线路维护1. 清扫和植被管理对于线路周边的杂草、树木等植被要进行定期的清扫和修剪,确保线路的畅通,减少外界因素对线路的影响。
2. 设备维护定期对线路上的绝缘子、导线等设备进行检修、清洗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防腐防锈对于金属设备,应采取防腐、防锈措施,延长其使用寿命。
4. 线路标志合理设置线路标志牌,以便工作人员和巡线人员能够清晰地辨别线路的各个部分。
四、故障处理1. 故障排查及时发现并排查线路故障,避免故障进一步发展,影响供电质量。
2. 故障维修针对不同的线路故障,制定相应的维修方案,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修复线路。
3. 事故报告对于线路故障导致的事故,应及时进行报告、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五、安全培训和宣传为了提高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对线路管理规定的知晓和遵守程度,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总之,电力行业线路管理规定对于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和提高供电质量至关重要。
电力线路管理制度(5篇)

电力线路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基本建设正常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移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____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____米时除外。
3.严禁各种车辆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10.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11.电缆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
12.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13.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或电缆上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电缆,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14.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
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15.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机电办审批后执行。
16.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机电办审批。
供用电线路管理规定(4篇)

供用电线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线路的管理,保障供电安全,维护正常供电秩序,依法对电线路进行管理。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电线路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线路的管理要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电线路的管理应当经过专门的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第五条电线路的管理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电线路的设计第六条电线路的设计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
第七条电线路的设计应考虑供电能力、线路走向、电缆规格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
第八条电线路的设计要注重环境保护,防治线路破坏和污染。
第九条电线路的设计要进行理论计算和工程实践,确保电力传输的高效和安全。
第三章电线路的施工第十条电线路的施工要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线路规格和走向。
第十一条电线路的施工要使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保证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电线路的施工要按照相应的施工工艺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电线路的施工要遵守相关环保规定,保护周边的自然环境。
第十四条电线路的施工要进行相应的安全防护和交通管制,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第四章电线路的运行第十五条电线路的运行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电线路的运行要加强对电力负荷的监测和调控,保证供电稳定。
第十七条电线路的运行要及时处理线路故障,保证故障恢复时间短。
第十八条电线路的运行要加强对电线路的保护,防止恶劣天气和外力因素对线路的影响。
第五章电线路的维护第十九条电线路的维护要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维护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电线路的维护要注意线路设备的磨损和老化情况,及时更换或维修设备。
第二十一条电线路的维护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清理设备周边的杂物。
第六章电线路的检验第二十二条电线路的检验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线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电线路的检验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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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电力线路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基本建设正常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移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
3.严禁各种车辆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10.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11.电缆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
12.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13.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或电缆上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电缆,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14.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
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15.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机电办审批后执行。
16.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机电办审批。
17.以上规定矿属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按章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及罚款,罚款由线路运行单位开出清单向违章单位转帐或现金支付,不准拒付。
18.外单位在本矿作业时,发生损坏情况,线路运行单位向委托作业单位转帐或现金索赔或罚款,并由委托单位负责结算。
备注:
1.适用范围:本规定对高压电力线路和高压电缆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矿及矿属施工单位。
2.管辖范围:所有来自供电局变电所的35KV和10kV高压线路及电缆由机电设备办负责管理与维护,并负责矿与电业局的电费结算工作。
其他电力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