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
中级经济法大纲2023

中级经济法大纲2023摘要:一、前言二、经济法基本理论1.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2.经济法的作用与价值三、经济法主体1.经济法主体的分类2.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四、经济法客体1.经济法客体的范围2.经济法客体的保护五、经济法法律关系1.经济法法律关系的要素2.经济法法律关系的种类六、经济法法律责任1.经济法责任的概念与特征2.经济法责任的种类与承担方式七、经济法立法与实施1.经济法立法的原则与程序2.经济法实施的方式与保障八、我国经济法体系与改革1.我国经济法体系的现状与发展2.我国经济法改革的路径与方向九、结论正文:【前言】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中级经济法大纲2023,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主体、客体、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立法与实施以及我国经济法体系与改革等方面进行阐述。
【经济法基本理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市场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具有社会性、利益性、政策性和综合性等特征,其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社会公平和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等方面。
【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等。
国家在经济法中享有主权,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在经济法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济法客体】经济法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权益。
物是指经济法所调整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物品;行为是指在经济法主体之间产生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活动;权益是指在经济法调整范围内,主体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经济法法律关系】经济法法律关系包括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交易关系和市场主体内部的经营管理关系等。
这些关系由经济法法律规范所调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体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法律责任】经济法法律责任是指在经济法调整范围内,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022年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八章)

2022年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八章)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订立方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二)掌握合同的生效、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三)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抗辩权的行使、保全办法(四)掌握合同担保的主要方式,包罗包管、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掌握合同的变动、合同的转让(六)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七)掌握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八)掌握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合同(九)熟悉格式条款、违约责任的免除(十)熟悉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十一)了解合同的概念和分类、合同法的概念(十二)了解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考试内容]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动、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律制度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罗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答;(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转载!请·注明*中华#*会计网校三、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其提供的格式条款中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或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 条、第53 条规定的情形时,该格式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中级经济法提纲

中级经济法提纲摘要:1.经济法概述2.经济主体及其法律关系3.经济合同法4.公司法5.知识产权法6.反垄断法7.税法正文:一、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一切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各个方面的经济关系,如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
经济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经济秩序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二、经济主体及其法律关系经济主体是指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具有独立法律地位、拥有一定经济权益和承担相应经济义务的参与者。
主要包括国家、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经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合同法律关系、公司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等。
三、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是调整经济主体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过程中,各方主体应遵循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公司法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解散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其合法合规经营对于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公司法主要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类型的公司组织。
五、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者和使用者的法律规范。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法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创新、促进科技和文化发展。
六、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规范。
反垄断法主要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协议等行为进行规制,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七、税法税法是规定税收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税法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各类税收法规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总之,中级经济法作为一门涉及经济领域多方面法律规范的学科,对于培养具备良好法律素养的经济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

2024年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单项选择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报道并公布年度报告的法定截⽌⽇期为每年的()。
A. 6⽉30⽇B. 4⽉30⽇C. 5⽉31⽇D. 3⽉31⽇答案:B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A. 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B. 对发⾏公司债券作出决议C.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D.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答案:D甲⾏政机关拟采购⼀批设备,该批设备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甲⾏政机关可以选择的政府采购⽅式是()。
A. 询价B. 单⼀来源采购C. 邀请招标D. 竞争性谈判答案:C根据《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项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A. 交通运输服务B. 餐饮服务C. 邮政服务D. 现代服务答案:B(注:在我国,餐饮服务通常缴纳营业税或已改为增值税中的⽣活服务类,但此处理解为⾮典型增根据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积⾦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定公积⾦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不得少于转增前企业注册资本的25%B. 公积⾦可以⽤于扩⼤企业⽣产经营C. 公积⾦分为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D. 资本公积⾦可以⽤于弥补企业的亏损答案:D⼆、多项选择题发⾏⼈因欺诈发⾏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特定主体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赔付。
该特定主体有()。
A. 发⾏⼈的控股股东B. 相关的证券公司C. 发⾏⼈的实际控制⼈D. 发⾏⼈的监事答案:A、B、C解析:根据规定,发⾏⼈因欺诈发⾏、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违法⾏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赔付。
下列意思表示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A. 甲公司在报纸上发布的拍卖公告B. ⼄公司向客户寄送价⽬表C. 丙公司发布的招标说明书D. 商业⼴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答案:A、B、C解析: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招募说明书、商业⼴告和宣传(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除外)、寄送的价⽬表等为要约邀请。
2024年中级《经济法》大纲变动解析

1.整体变化:2024年中级《经济法》大纲整体变动较大,主要结合新修订的公司法,调整了大纲相关内容。
并调整了部分知识点的能力要求、大纲体例与结构,大纲内容按知识点列示,并调整完善了相关文字表述2024年中级《经济法》大纲变动解析。
2.实质性变动:实质性变动章节主要集中在公司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
公司法律制度的内容预计会结合新修订的公司法进行全面调整;证券法部分大纲层级部分知识点从掌握降为熟悉,预计对应的参考法规按最新政策更新。
其他章节无实质性变化。
3.学习建议:建议考生先学习预计变动不大的章节,删除部分暂时不要学习,具体变化情况待到教材下发后再详细分析了解学习。
以下为考试大纲具体变化,供感兴趣的同学参考:。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经济法考试大纲1. 课程介绍经济法是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的一门重要科目,涉及到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
本科目旨在通过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规,培养会计师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方式处理经济问题的能力。
2. 考试大纲概述2.1 考试目标:通过考察学员对经济法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评估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能力。
2.2 考试形式:笔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案例分析题。
2.3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的基本概念、法条解读和实际案例分析等。
2.4 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根据具体考试要求而定。
3. 考试重点及知识点3.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3.1.1 经济法的定义及其与其他法律科目的关系3.1.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特点3.2 经济法的相关法律法规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3.2.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3.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3 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3.3.1 合同纠纷及其解决途径3.3.2 担保责任与风险防范3.3.3 企业破产程序与风险管理3.3.4 公司治理与法律合规4. 学习方法与应试技巧4.1 学习方法4.1.1 系统学习法:按照教材和大纲的内容顺序进行学习,建立知识框架。
4.1.2 教材导读法:在学习过程中注重阅读教材的导读部分,掌握重点和难点。
4.1.3 习题练习法:通过做大量的习题来提高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4.2 应试技巧4.2.1 重点关注:根据考试大纲,重点掌握涉及的法律概念、原则和法规。
4.2.2 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
4.2.3 注意归纳总结:在学习过程中,注意总结归纳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和规律。
4.2.4 制定复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和复习时间,确保全面复习各个知识点。
5. 考试备考建议5.1 提前规划:根据考试时间和个人时间安排,提前规划学习和复习计划。
202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

202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
以下是中级经济师考试的一般大纲。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可能会因国家和考试机构而有所 不同,因此建议您查阅相关的官方资料和考试指南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1. 宏观经济学 - 宏观经济学基本概念和原理 - 国民经济核算 - 经济增长与发展 - 通货膨胀与货币政策 - 国际收支与汇率
202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
2. 微观经济学 - 微观经济学基本概念和原理 - 市场供求与价格决定 - 市场结构与垄断竞争 - 生产与成本理论 -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 3. 产业经济学 - 产业结构与产业发展 - 产业组织与市场竞争 - 产业政策与产业升级
202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
- 企业行为与市场效率 4. 财政与税收 - 财政政策与财政管理 - 税收理论与实践 - 政府支出与收入 - 财政改革与可持续发展 5. 金融与货币 - 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 - 货币供应与货币政策 - 利率与汇率
202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
- 银行业务与金融监管
6.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 国际经济合作与全球化 - 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 - 国际金融与汇率风险管理
7. 经济法规与经济伦理 - 经济法规与市场秩序
202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
-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 -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 经济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大纲

一、考试性质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是中级会计师职称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核考生对经济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会计职业的规范化发展。
二、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科目为《经济法》。
三、考试大纲内容第一章总论1. 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2. 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3. 经济仲裁与诉讼制度及诉讼时效4. 经济法的体系5. 经济法的主体6. 法律行为特征、分类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1.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2. 公司的登记管理3.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4.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6.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7. 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和公司利润分配8.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9.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10.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11. 股东诉讼12.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13. 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及公司法人财产权14. 公司债券的种类15.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1.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2.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1. 证券法律制度2. 保险法律制度3. 票据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1.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2. 合同的订立3. 合同的效力4. 合同的履行5. 合同的担保6.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7.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8. 违约责任9. 主要合同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1. 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2. 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5.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发票管理6.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制度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1. 企业所得税概述2.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5.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发票管理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1. 票据法2. 专利法3. 商标法4. 反不正当竞争法5. 会计法6. 证券法7. 税收征收管理法8. 外汇管理条例9. 仲裁法10. 民事诉讼法四、考试形式与评分标准1. 考试形式:笔试2. 评分标准:根据考试大纲要求,对考生掌握的经济法律知识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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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个体。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对于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
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
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具有其特殊性,各类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是不尽相同的。
(一)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的差异性
(二)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特殊性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三、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是公司的设立人依照《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提交法定登记事项文件,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活动。
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一、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即在广义上包括一切有法律意义和法律属性的行为,具有法律行为的一般属性。
二、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基本分类
各类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可以在总体上分为两大类,即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
三、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其他分类
第四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
一、公司及其种类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作不同的分类,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规定
二、公司法及其性质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在调整公司组织关系的同时,也对与公司组织活动有关的行为加以调整。
(九)熟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十)熟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十一)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十二)熟悉股东诉讼
(十三)熟悉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十四)了解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及公司法人财产权
(十五)了解公司债券的种类 (十六)了解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在市场规制法领域,由于规制主体的责任一般是可以特定化的,因而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追究其责任。但在宏观调控法领域,由于调控主体的行为往往被认为属于抽象行为等原因,要追究其责任比较困难。
五、赔偿性责任与惩罚性责任
经济法主体可能承担的赔偿性责任,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家赔偿;另一类是超额赔偿。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超额赔偿的主体是市场主体。
三、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
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
一、登记管辖
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登记机关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管辖制度。
二、登记事项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作出不同的分类。
二、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与特殊性
(一)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并不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简单相加,而是有其独立性。
(二)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
三、经济法责任的具体类型
1.按照承责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责任分为调控和规制主体的责任,以及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责任。
2.按照追究责任的目的,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3.依据责任的性质,还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或称为财产性责任和非财产性责任。
四、不同主体的责任差异与司法救济
由于经济法主体的身份和地位、行为目标和宗旨有别,各自的法律待遇、享有权利或权力的法律依据不同,相应的义务各异,因而所需承担的违法责任也不同。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界定
经济法主体的职权与权利、职责与义务,分别规定在具体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中,并且与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存在着直接的对应关系。
二、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
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可以总称为“调制权”,分为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两大类。
三、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
贯彻法定原则、依法调控和规制,不滥用或超越调制权、不得弃权等等,核心是依法调控和规制。
四、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
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基本权利。其权利可以统称为“市场对策权”。
五、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义务
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义务;依法竞争的义务。
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是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规定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经济法责任的分类
一、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的体系是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由于经济法主要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因而经济法体系也包括两大部分,即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二、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部门规章 (五)地方性法规
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
最新《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经济法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二)熟悉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主体的界定和分类
(三)了解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经济法主要内容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二)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三)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四)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五)掌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六)掌握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七)掌握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和公司利润分配 (八)熟悉公司的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