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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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甲方(预售人):乙方(预购人):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尤溪县的商品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合同备案号为:。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售人和乙方预购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二、甲方未按照本约定与乙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乙方可以单方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

三、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乙方同意,甲方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甲方(预售人):乙方(预购人):法人代表:年月日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甲方(预抵押权人):乙方(预抵押人):乙方购买坐落于尤溪县的商品房,该商品房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证明为。

现乙方以该商品房为抵押物向甲方贷款元。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抵押权人和乙方预抵押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商品房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甲方(预抵押权人):乙方(预抵押人):法人代表:年月日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甲方(预抵押权人):乙方(预抵押人):乙方购买坐落于尤溪县的商品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合同备案号为:。

现乙方以该商品房为抵押物向甲方贷款元。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抵押权人和乙方预抵押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商品房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申请程序及收件

预告登记申请程序及收件

预告登记申请程序及收件申请登记程序: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申请前置工作:测量与权籍调查(宗地和房屋)、建立楼盘表、数据入库(预测在预售许可证办理后、实测在首次登记前)、楼房图纸、房产预测绘报告、房产出具的压占被动迁户房产证全部注销名单证明、土地使用证注销。

注意事项:(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收件1.提交登记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婚姻证明包含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核原件,收复印件)(3)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审核确认书(预告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收件1.提交登记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婚姻证明包含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金融许可证等。

(核原件,收复印件)(3)抵押合同;借款合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审核确认书(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已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项目在预售后申请办理预告、预抵押登记的,应出示单套解押证明。

预售的住宅,宗地已有,幢占地面积测绘,预售的楼盘信息用预测数据,单元号就可以编制了。

关于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问题

关于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问题

抵 押贷 款法 律关 系 中的真 正主 体 。 预购 商 品房贷 款 抵押 的客 体是抵 押人 和抵 押权 人 ,权利 义 务共 同指 向抵 押标 的物 即
预购 商 品房 ,此 处 的预 购 商品房 是预 购人 与预售 人 房地 产 开发企 业签 订 的商 品房预 售 合 同所指 向的特 定 商 品房 。
期规 定 的房 价款 后 , 由贷 款银 行代其 支付 其余 的购 房款 , 所购 商 品房抵 押给 贷 款银行 作 将 为偿还 贷款 履行 担保 的行 为 。 了便于 分析 , 为 本文 所指 预购 商 品房贷款 抵押特 指 未办理 预 购 商 品房预 告 登记 的预购 商 品房贷款 抵押 。 行 , 押 人为 预购 人 , 抵 抵押 权人 为贷 款
房地产行政管理
关于预购商品 房贷款 抵押问 题
颜 文俊 广东 深天 成律 师事 务所
目前, 我国各地房屋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办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主要是根据 《 城市 房 地 产抵 押 管理 法》 3条 规 定进 行操 作 , 第 即预购 商 品 房贷 款抵 押 , 指购 房 人在 支付 首 是
银 行 。 实务 操作 中 , 屋登 记机 构和金 融机 构一 般在 办理 预购 商 品房 贷款 抵押 时都要 求 在 房 房 地产 开发 企业进 行 阶段 性担 保 。 据此 , 部分观 点认 为抵 押 的主 体 为预购人 、 款银 行 、 有 贷 预 售人 三方 , 是物保 、 这 人保 两个 法律 关系 的混 同 , 是对预 购 商 品房抵 押贷 款 主体 的误解 , 预 售 人 即使 提供 了阶段 性 的担保 , 只 是 以第 三 人 的身 份提 供 人 保 , 不 是预 购商 品房 也 而
有 一种 观 点认为 , 预购 商 品房贷款 抵押 属于 担保 物权 下 的一般 抵 押权 , 即预购 人与 贷 款 银行 签订 抵 押合 同后 , 向预 购 商 品房 所在 地 的房 屋 登记 机 构 ( 房产 管 理部 门) 办理 抵 押 登 记后 , 就属 于具 有物 权效 力 的抵押 登记 。理 由是根 据 《 同法》 思 自治的基 本 原理 , 合 意 一 般情 况下 不违 反法 律禁 止性 规定 的 , 当尊 重 当事人 意思 自治 的结果 。 应 即抵押 合 同在不 违

民法典预告登记讲解

民法典预告登记讲解

民法典预告登记讲解
民法典预告登记是指将房屋等不动产的买卖、转让等行为在交易之前进行登记的制度,旨在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欺诈和误解。

预告登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可以在交易之前告知第三者相关权利状况,确保交易安全、顺利完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可以通过登记来取得,这就要求在进行不动产转让交易前,必须进行预告登记,以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

预告登记包括房屋预告登记、土地预告登记等,其中房屋预告登记最为常见。

房屋预告登记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必须在交易之前完成登记程序,这样可以让交易双方更加清楚地了解所购买的房屋的权益状况,避免出现争议或误解。

如果发现所购房屋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问题,交易方就可以在交易完成前及时调整或取消交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预告登记还具有优先权的作用,当不同双方对同一不动产提出要求时,先完成登记的一方可以得到优先考虑。

总之,民法典预告登记是为了保护房产买卖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一项制度,可以有效避免交易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浅析抵押权预告登记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抵押权预告登记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抵押权预告登记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及其对策一、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概念和性质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通过这个法条可以了解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具体指的是基于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建立的请求权申请的预告登记,主要是为了实现抵押权人的合同目的以保障将来取得该预购商品房的房屋抵押权[1]。

在房地产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已经是非常普遍的存在但是我国法律法规对其只是简单的提及,而对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具体要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样一来在实践中有关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问题就很多。

二、完善抵押权预告登记制度的必要性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抵押权预告登记制度经常出现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物权法中对预告登记做出了规定和明确了在建工程办理预告登记享有抵押权,实践中预售商品房遇到抵押权预告登记问题,由于法律法规对其的规定有很多空缺和规定模糊不清,解决办法只是参照物权法关于预告登记的相关规定和一些有关的条例和办法来解决,所以基于以上的情况,为了减少司法实践的冲突和更好地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对抵押权预告登记制度进行完善和构建是非常有必要的。

再者,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由于期房还没有取得产权证明就不能办理正式的抵押登记而只能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所以抵押权预告登记在预售商品房过程中是很常见的,而由此产生的纠纷在实际生活中非常之多,当购房人拖欠银行贷款时由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效力尚未明确,银行想要追回贷款是有一定困难的。

基于此现状,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有序性和保障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有必要完善和构建抵押权预告登记制度。

三、加强抵押权预告登记制度的建设(一)加强上位法的立法完善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没有对抵押权预告登记作出规定,只是用条例和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其作出了规定。

商品房预售中抵押预告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商品房预售中抵押预告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商品房预售中抵押预告登记是房地产交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前,出卖人为了融资或其他目的,将预售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并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告登记的一种登记行为。

抵押预告登记的存在,对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商品房预售中抵押预告登记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前需要深入探讨的课题。

一、商品房预售中抵押预告登记存在的问题1. 抵押预告登记信息不透明在现实中,许多商品房预售项目抵押预告登记的相关信息并不透明,购房者往往很难了解到房屋是否存在抵押预告登记,以及抵押预告登记的具体情况。

这给购房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也影响了购房者的购房决策。

2. 抵押预告登记与购房者利益的冲突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存在利用抵押预告登记获取不良资金的情况,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商品房预售的相关规定,也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

购房者在遇到房屋抵押预告登记问题时,往往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抵押预告登记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过多的抵押预告登记可能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波动,一方面会影响购房者的购房信心,另一方面也会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解决商品房预售中抵押预告登记存在的问题的方法1.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信息公开制度,将抵押预告登记的相关信息如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向社会公开,以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

2. 加强监管力度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抵押预告登记行为合法合规。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增加违规成本。

3. 增加法律法规的约束力相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商品房预售中抵押预告登记的规范和程序。

对于违规行为,要依法给予严厉惩处。

4. 强化购房者权益保护要建立健全购房者权益保护机制,对于存在抵押预告登记问题的商品房,购房者应当拥有维权的渠道和权利。

双预及双预转现业务申请操作细则(试行)

双预及双预转现业务申请操作细则(试行)

双预及双预转现业务申请操作细则(试行)一、双预业务是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单独或合并办理的情形;双预转现业务是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单独或合并办理的情形。

二、申请办理双预及双预转现业务,以网上申请为主,现场申请为辅。

三、双预业务面签是指因按揭贷款预购商品房,申请人(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抵押合同》时一并在申请书、询问笔录、预告登记约定书上签字盖章,并由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行为。

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面签手续,购房人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并办理;办理预抵押面签手续,银行(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与购房人签订《抵押合同》时一并办理,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并办理。

双预业务面签后,双预转现业务与双预业务共用同一套申请书。

四、办理双预业务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办理程序(一)申请材料: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合并申请书、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合并申请书(新版)、面签结果照片;2.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3. 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4. 当事人关于办理预告登记的约定(新版);5. 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6. 无预查封证明。

(二)办理程序:1. 填写申请书、面签。

银行(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并办理预抵押面签手续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核验购房人身份信息,同时填写预告及预抵押合并登记申请书(含询问笔录、预告登记约定书等)、签名盖章,监督购房人在申请书、预告登记约定书上签名,并将购房人面签情况拍照留存,具备技术条件的,应当采用人脸识别方式记录面签结果。

购房人面签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申请书、预告登记约定书提交给银行签名盖章。

房屋预告登记流程

房屋预告登记流程

房屋预告登记流程预告登记是⼀种准物权的⾏为,是为了防⽌开发商任意处分不动产,给⾃⼰带来损失,预告登记的效⼒只有三个有,需要到房管部门申请。

那么,房屋预告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预告登记流程(1)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在预售后有履⾏的能⼒,具体说来需要具备已交付全部⼟地使⽤权出让⾦,取得⼟地使⽤权证书。

持有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开发建设的资⾦达到⼯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进度和竣⼯交付⽇期这四个条件后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

(2)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

在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另⾏书⾯约定房屋预告登记。

⽆论如何,双⽅约定是进⾏预告登记的前提。

(3)申请预告登记。

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续后,买房⼈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可以单⽅申请预告登记。

(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5)预购⼈单⽅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与预购⼈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6)设定在建⼯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份证明;(3)抵押合同原件;(4)主债权合同原件;(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6)当事⼈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7)已设定在建⼯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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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指南
一、金融机构申请人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程序
登陆交易权属系统—>网上填写业务信息—>在线打印申请书—>携相关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
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1、网上填写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信息
金融机构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点击首页业务办理中的“权属登记申请”窗口,凭用户名、密码、加密钥匙进入系统,在“交易管理”模块中填写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信息。

提示:如尚未在交易权属系统进行用户注册,详见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首页,业务办理指南--用户注册中“交易权属管理系统用户注册办事须知”
2、网上打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金融机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申请表》、《询问笔录》。

3、携带相关材料至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金融机构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个人申办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

二、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介绍
第一步:在“交易管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草拟”
页签,点击页面右下方“新增”按钮,系统弹出搜索界面,如下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预告登记证明号、抵押人名称和抵押人证件号信息,然后点击“搜索”。

系统会自动根据所填写的预告登记证明号、抵押人信息与交易系统中此预告登记证明号对应的预售合同预购人匹配,如果不一致或交易系统中不存在此预告登记证明号,系统会提示“该预告登记证明号不存在或无效”,操作中止。

如果一致则页面如下:
第二步:在弹出后界面填写以下信息:
一、业务信息:
1、上报组织:选择受理本次预告登记业务的登记部门名称。

如在海
淀区办理,则选择“海淀区建设委员会”。

2、业务流程:选择“一级办理”
3、业务细类: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选择
4、共有方式:根据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中共有方式自动生成,无需选择。

5、担保范围、抵押合同签订日期、债务履行起始日期、债务履行终止日期: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填写
6、借款金额: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填写。

注意系统中的计价单位为“万元”
注意:1、没有填写抵押合同号的,系统则自动生成一个抵押合同号。

2、不用填写抵押权人信息,系统自动取出操作人员所属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权人。

二、填写代理人信息,如要填写抵押权人代理人信息,则点击页签下方“加行”,在抵押权人栏填写“2”后点击确定,如下图:
填写相关代理人信息
三、选择是否是“预告人”。

提示:预告人——选择“是”,表示是预告登记的申请人;选择“否”,表示不是预告登记的申请人。

在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中,双方均是预告人。

填写完所有信息后,点击“保存”
第三步:预览申请表输出信息
点上图右上方的“下一步:申请表”或直接点左侧页签“申请表”,预览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申请表。

如下图:
第四步:提交
核对填写信息及查看申请书输出信息无误后,提交此条信息。

如下图:
购房人和金融机构银行分别在申请表中签字或盖章,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第五步:点击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选中要提交的业务点击“详细”,核对相关信息
核对无误后在线打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申请表》、《询问笔录》
注意:打印申请书效果是所见即所得的,如果发现有的信息显示不完整,请调整相应表格的行高或宽度,使之显示完整后再打印。

如果此时发现信息有误,可以选中它点页面右下方的“回退”,
将其回退到草拟步骤修改。

注意事项
1、草拟完成后,核实内容准确性。

2、所有业务都只能在草拟中修改,业务处于其他阶段
的需要回退到草拟后,再进行修改。

3、申请书必须在申请阶段打印。

4、申请阶段完成后,需要再次提交,之后登记部门才
能受理业务。

5、提交后的记录可在反馈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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