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心理辅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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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小学团体心理辅导管理制度

明珠小学团体心理辅导管理制度

明珠小学团体心理辅导管理制度明珠世纪小学团训室管理制度一、团体心理指导者守则1、组成团体之前,指导者应实施甄选,以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

2、领导团体时,应明确告诉团体成员有关团体的性质、目的、过程、使用的技巧,预期效果及团体原则,以协助当事人自由决定是否参与。

3、尊重团体成员的人格完整是团体指导者的主要责任。

领导团体时,应采取一切必要及适当的安全措施。

4、指导者不要为自我表现,选用具危险或超越自己知能和经验的技术或活动,以免造成团体成员身心的伤害。

倘若为了成员的利益,需要采用某种具挑战性的技术或活动时,应先熟悉该项技术或活动之操作技巧,事先做好适当的安全措施。

5、领导团体时,应会同成员制定团体行为原则,以规范成员的行为。

以免造成对团体生活的不利影响或对成员身心的伤害。

6、指导者应具有适当的领导团体的专业知能和经验。

7、领导开放性或非结构性团体,或以促进自我成长及自我了解为目的之团体时,宜采取协同领导,以保证安全。

并应特别注意成员的素质及性格,慎重选择,以避免因某些成员消极或破坏性的行为影响团体咨询效果。

8、指导者应尊重团体成员参与或退出团体活动的权利,不得强制成员参与或继续参与他不愿参加的活动,以免造成团体成员身心的伤害。

9、指导者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经常提示成员保密的伦理责任。

并预告成员重视自己的隐私以及表露个人内心隐密的限度。

10、若需要将团体活动过程录音或录像时,指导者应先告诉成员录制的目的及用途,征得成员的同意,并严守保密原则。

11、为实验目的而实施团体咨询时,研究者应预先声明研究的性质、目的、过程、技术与活动、研究结果资料的运用,及安全措施等以让受试者自由决定是否参与。

二、团体心理咨询团员守则1、参加团体心理咨询的团员应遵循自愿原则。

2、团员参加团体心理咨询的目的应是探索、解决或治疗自身存在的心理方面的困惑、问题或者障碍,怀着猎奇心理或者恶意破坏的团员应避免进入团体心理咨询,以免给其他团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团体辅导室规章制度

团体辅导室规章制度

团体辅导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团体辅导室的管理,确保辅导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团体辅导室是为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情感支持和团体活动的场所,所有在校学生均可使用。

第三条团体辅导室的管理机构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具体负责团体辅导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四条团体辅导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团体辅导室时,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第六条团体辅导室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心理辅导和团体活动的专业知识,维护团体辅导室的秩序和安全。

第七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中不得从事任何有害于他人和团体辅导室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中发现任何问题或有需要帮助的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第九条团体辅导室中严禁吸烟、酗酒、赌博和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条未经许可,学生不得私自带入动物或危险品进入团体辅导室。

第十一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中应保持安静,不得打扰他人正常学习和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中不得私自摆放和使用易燃物品。

第十三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中不得涂鸦或损坏设施和物品。

第十四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中应爱护公共环境,保持卫生。

离开时应及时清理个人物品。

第十五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中应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第十六条团体辅导室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劝导和处罚。

第十七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团体辅导室的规章制度,不得有不听从管理、拒绝接受指导的行为。

第十八条学生有权提出对团体辅导室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学校将认真考虑并及时改进。

第二章团体辅导室的管理第十九条团体辅导室工作人员应保证团体辅导室的正常运营,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二十条团体辅导室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团体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学生入场登记和管理,保障团体辅导室的使用秩序。

第二十二条团体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对学生的心理和情感进行适当的引导和支持,确保团体辅导室的辅导效果。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精选6篇)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精选6篇)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精选6篇)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篇1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七、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

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

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的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篇2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主要对象是帮助解决某些有心理障碍的学生,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使其具备健康的心理从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创造和谐校园。

一、心理咨询室位置:基于心理咨询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要求,心理咨询室不宜设在学校办公中心或人员来往频繁的地方,但又要方便学生进出,宜设在比较偏僻的地方。

在学校领导的精心安排下,我校心理咨询室设于三楼。

方便学生进出且相对较为安静隐秘,通风采光效果较好。

二、心理咨询室的管理:(一)心理咨询室采用预约制度,来访者应在预约时间段内提前通过电话或到心理咨询室与咨询老师预约咨询时间,以保障咨询工作有序进行。

心理团训室规章制度

心理团训室规章制度

心理团训室规章制度第一条:目的和原则心理团训室是心理团队进行团体心理训练和心理辅导的场所,旨在提升团队成员的心理健康素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为了保证心理团训室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第二条:管理机构心理团训室由心理团队的负责人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负责人员的考勤管理、心理训练的安排、心理辅导的实施等工作。

第三条:进出规定1.团队成员必须按照团队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训练和辅导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2.进入心理团训室时,需要出示个人身份证明并签到登记,离开时需签退。

3.严禁携带影响训练和辅导进行的物品,如手机、吸烟工具等。

第四条:行为准则1.团队成员在心理团训室内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2.尊重他人,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方式,不得有侮辱、挑衅、暴力行为。

3.遵守心理团训室的课程安排和纪律规定,积极参与训练和辅导活动。

第五条:设备使用1.设备使用前需接受专门培训,并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2.设备使用后需及时清理、维护并妥善保管,保持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

3.使用设备期间如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使用。

第六条:安全保障1.心理团训室应当保持干净整洁,设备使用安全,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2.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团队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纪律处分1.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如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停止参与训练和辅导活动等。

2.严重违纪者将被取消在心理团训室的资格,并向团队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处理。

第八条:其他规定1.心理团训室的规章制度需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与团队发展和实际情况相适应。

2.团队成员有权向管理人员提出有关心理团训室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心理团辅室规章制度

心理团辅室规章制度

心理团辅室规章制度一、团辅室概述心理团体辅导室是用于进行心理团体辅导的特定场所,是心理辅导师与团体成员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教育、心理治疗的重要场所。

团辅室的制度规范是为了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效的心理辅导环境,确保心理团体辅导的质量和效果。

二、团辅室管理1. 团辅室的使用(1)在开展心理团体辅导活动时,心理辅导师应提前预约团辅室使用时间,确保团辅室能够及时准备。

(2)每次使用团辅室前,心理辅导师应对团辅室进行检查,确保设备齐全、环境整洁。

(3)团辅室的使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小时,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需提前告知相关负责人。

2. 团辅室的环境(1)团辅室的环境应保持整洁、安静。

团辅室内应提供舒适的座椅、合适的照明等。

(2)团辅室内不得设置吸烟区,禁止吸烟、饮酒等不良行为。

(3)团辅室内不得摆放损坏或有危险的物品,不得留下易燃易爆物品。

3. 团辅室的设备(1)团辅室应配备必要的心理辅导用具,如画板、心理测试工具等。

(2)团辅室内应配备急救箱,以备不时之需。

(3)团辅室内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如有损坏需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团体成员行为规范1. 尊重他人(1)团体成员在团辅室内应尊重心理辅导师和其他团体成员,不得恶语相向、侮辱他人。

(2)团体成员在团辅室内应积极互动,分享心情、经验,避免过分保守或孤僻。

2. 保持机密(1)团体成员在团辅室内所言所语应保持机密,不得泄露他人的隐私。

(2)心理辅导师在团辅室内应对团体成员的言论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3. 遵守规定(1)团体成员在团辅室内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喧哗、擅自改动设备等。

(2)团体成员在团辅室内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影响心理辅导的设备。

四、团辅室安全管理1. 突发情况处理(1)如遇突发情况(如火灾、地震等),心理辅导师应及时指挥团体成员疏散,并确保安全。

(2)如有团体成员情绪激动或出现不良反应,心理辅导师应及时进行处理。

2. 紧急救援(1)团辅室内应配备急救箱,并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工作。

学校团体辅导室规章制度

学校团体辅导室规章制度

学校团体辅导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团体辅导室的管理和秩序,提高团体辅导工作的效率,保障师生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团体辅导室是为了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和生活中的困难,提供情感支持和人际关系支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而设立的场所。

第三条团体辅导室主要针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辅导,对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做到公平、公正、保密和高效。

第四条团体辅导室的管理遵循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五条团体辅导室负责人为学校指定的专职心理辅导老师,负责团体辅导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团体辅导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6:00,具体时间由团体辅导室管理人员根据需求安排。

第七条团体辅导室为学生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对于特殊情况需额外收费的,应事先告知学生。

第八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接受心理辅导服务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干扰他人正常辅导。

第二章团体辅导室的管理第九条团体辅导室实行预约制度,学生需要提前在团体辅导室网站或电话预约心理辅导服务,避免人员拥挤和浪费时间。

第十条到团体辅导室接受心理辅导服务的学生,需出示有效的学生证件,经过登记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团体辅导室负责人有权根据学生的心理问题情况,安排心理辅导老师进行相应辅导。

第十二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接受心理辅导服务期间,不得录音、摄像或通过其他方式将辅导过程传播出去。

第十三条团体辅导室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对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进行保护,不得随意泄露。

第十四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接受心理辅导服务时,应服从辅导老师的管理和指导,不得有侮辱、打骂、威胁等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需要在团体辅导室规定的时间内结束辅导服务,不得擅自延长时间,以免影响其他学生的辅导。

第十六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接受心理辅导服务时,不得携带任何违法物品和危险物品,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行为。

第十七条学生在团体辅导室接受心理辅导服务时,不得进行恶作剧、玩耍、打闹等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小学团体辅导室管理制度

小学团体辅导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团体辅导室的管理,提高辅导室的使用效率,确保团体辅导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团体辅导室管理小组,负责辅导室的管理工作。

2. 管理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三、辅导室的功能与任务1. 功能:团体辅导室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 任务:(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2)组织团体辅导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3)为有心理困扰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

(4)为教师提供心理培训和专业支持。

四、辅导室管理制度1. 时间安排(1)辅导室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

(2)团体辅导活动时间由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 使用申请(1)教师、学生或家长需要使用辅导室,需提前向管理小组提出申请。

(2)管理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给予预约。

3. 使用规定(1)使用辅导室时,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爱护辅导室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3)保持辅导室卫生,离开时需整理好场地。

(4)使用辅导室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 资料管理(1)辅导室内的资料、书籍、试卷等需分类存放,便于查找。

(2)教师、学生或家长借阅资料,需登记姓名、日期等信息。

(3)资料借阅后,需按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 咨询服务(1)心理咨询师需定期在辅导室值班,为有心理困扰的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2)心理咨询师需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3)学生如需咨询,需提前预约,按照预约时间进行咨询。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辅导室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团体辅导活动的教师、学生或家长,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辅导室管理制度,损坏设施设备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3. 对在辅导室值班期间,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心理咨询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团体心理辅导室制度及职责

团体心理辅导室制度及职责

团体心理辅导室制度及职责如下:
制度:
1.团体心理辅导室应具备适宜的物理环境,包括适当的空间、适宜的温度和湿度、良好的通风和采光等。

2.团体心理辅导室应建立设备管理及使用制度,包括设备的采购、使用、维修和保养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团体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的注册、考核和奖惩等,以确保学生的正常学习和活动。

4.团体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理等,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团体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卫生、设施卫生和食品卫生等,以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职责: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团体心理辅导室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心理健康讲座、个体和团体心理辅导等,以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

2.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团体心理辅导室应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包括个体和团体的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和心理治疗等,以满足学生的心理需求。

3.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团体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成绩、行为习惯等,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和发展需求。

4.协调校内资源:团体心理辅导室应积极协调校内资源,包括教师、家长和社会资源等,以共同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5.开展研究工作:团体心理辅导室应开展研究工作,包括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教学方法的研究等,以促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和改进。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及职责可能因学校或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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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心理辅导管理制度
一、团体心理指导者守则
1、组成团体之前,指导者应实施甄选,以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

2、领导团体时,应明确告诉团体成员有关团体的性质、目的、过程、使用的技巧,预期效果及团体原则等,以协助当事人自由决定是否参与。

3、尊重团体成员的人格完整是团体指导者的主要责任。

领导团体时,应采取一切必要及适当的安全措施。

4、指导者不要为自我表现,选用具危险或超越自己知能和经验的技术或活动,以免造成团体成员身心的伤害。

倘若为了成员的利益,需要采用某种具挑战性的技术或活动时,应先熟悉该项技术或活动之操作技巧,事先做好适当的安全措施。

5、领导团体时,应会同成员制定团体行为原则,以规范成员的行为。

以免造成对团体生活的不利影响或对成员身心的伤害。

6、指导者应具有适当的领导团体的专业知能和经验。

7、领导开放性或非结构性团体,或以促进自我成长及自我了解为目的之团体时,宜采取协同领导,以保证安全。

并应特别注意成员的素质及性格,慎重选择,以避免因某些成员消极或破坏性的行为影响团体咨询效果。

8、指导者应尊重团体成员参与或退出团体活动的权利,不得强制成员参与或继续参与他不愿参加的活动,以免造成团体成员身心的伤害。

9、指导者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经常提示成员保密的伦理责任。

并预告成员重视自己的隐私以及表露个人内心隐密的限度。

10、若需要将团体活动过程录音或录像时,指导者应先告诉成员录制的目的及用途,征得成员的同意,并严守保密原则。

11、为实验目的而实施团体咨询时,研究者应预先声明研究的性质、目的、过程、技术与活动、研究结果资料的运用,及安全措施等以让受试者自由决定是否参与。

二、团体心理咨询团员守则
1、参加团体心理咨询的团员应遵循自愿原则。

2、团员参加团体心理咨询的目的应是探索、解决或治疗自身存在的心理方面的困惑、问题或者障碍,怀着猎奇心理或者恶意破坏的团员应避免进入团体心理咨询,以免给其他团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团员参加团体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对其他的团员或者指导者有不宜公开发表的意见和建议,应私下与指导者沟通,寻找恰当解决途径,而不宜在团体心理咨询过程中故意破坏团体氛围,或者伤害攻击其他团员。

4、团员参加团体心理咨询应严守保密原则,在团体心理咨询中所获取的关于其他团员的信息不宜在团体心理咨询以外使用这些信息。

5、团员在团体心理咨询中获取的关于咨询内容的录音或者录像,未经指导者和其他团员许可不得随意进行公开发表或用作商业用途。

6、团体心理咨询结束以后,团员如感到在团体心理咨询中受到其他团员或者指导者的伤害或者忽视,不得在咨询结束以后进行报复或有其他伤害团员的行为,而应与指导者取得联系,由指导者对团员的状况作出评估,以决定是否对该团员进行个体心理辅导或者进行转介。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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