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典型事故案例通报
安全生产月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有哪些

安全生产月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有哪些每年的安全生产月都是为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而设立的。
然而,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仍有一些典型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了惨痛的教训。
案例一:某建筑施工现场坍塌事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某城市的一处大型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了严重的坍塌事故。
当时,工人们正在进行高层建筑的混凝土浇筑作业。
由于支撑结构设计不合理,加上施工过程中的违规操作,导致部分支撑结构无法承受混凝土的重量,最终引发了大面积的坍塌。
事故发生时,现场有多名工人被困。
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工作,但由于坍塌面积较大,救援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经过数小时的紧张救援,最终有部分工人被成功救出,但仍有一些工人不幸遇难。
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建筑施工行业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案例二:某化工厂爆炸事故在安全生产月中,一家化工厂发生了剧烈的爆炸事故。
初步调查显示,事故原因是由于化工原料储存不当,加上高温天气的影响,导致化工原料发生了自燃,并引发了爆炸。
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力不仅摧毁了工厂的部分设施,还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附近居民被紧急疏散,许多人受到了惊吓。
幸运的是,由于疏散及时,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这起事故提醒我们,化工厂等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加强对原材料的储存和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要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案例三: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某煤矿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
据了解,该煤矿在开采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测和通风制度,导致瓦斯积聚。
当工人进行作业时,产生的火花引发了瓦斯爆炸。
事故发生后,煤矿立即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但由于爆炸威力较大,井下情况复杂,救援工作进展缓慢。
经过艰苦的努力,最终救出了部分被困矿工,但仍有不少矿工失去了生命。
这起煤矿事故再次凸显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瓦斯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
1. 中国江苏徐州:2007年12月14日,徐州市泰山区富营镇涝洼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人死亡、22人受伤。
这是中国一次重大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也是继2005年矿难后的又一次惨剧。
2. 法国巴黎:2019年4月15日,巴黎圣母院发生大火,造成巴黎圣母院塔尖和穹顶坍塌,导致塔尖和斗拱严重损坏。
这是法国历史上一次极为严重的文化遗产火灾,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
3. 中国浙江宁波:2010年7月28日,宁波市北仑区中国石化分公司发生毒气泄漏事故,导致死亡或受伤的工人达286人。
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工业毒气泄漏事故之一。
4. 印度孟买:2013年6月27日,位于孟买市一座多层建筑发生坍塌事故,造成至少75人死亡。
这是孟买历史上最为严重的建筑坍塌事故之一,引发了对建筑安全的广泛关注。
5. 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2018年2月14日,马萨诸塞州立大学公园高中发生校园枪击案,造成17人死亡、多人受伤。
这是美国历史上一次极为惨痛的校园枪击事件,引发了全国范围内对枪支管控的讨论。
工程事故案例27例

工程事故案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例汇总(共27例)目录事故案例一: (2)事故案例二: (3)事故案例三: (3)事故案例四: (4)事故案例五: (6)事故案例六: (7)事故案例七: (7)事故案例八: (8)事故案例九: (10)事故案例十: (11)事故案例十一: (12)事故案例十二: (13)事故案例十三: (13)事故案例十四: (14)事故案例十五: (14)事故案例十六: (15)事故案例十七: (15)事故案例十八: (16)事故案例十九: (16)事故案例二十: (17)事故案例二十一: (17)事故案例二十二: (18)事故案例二十三: (18)事故案例二十四: (19)事故案例二十五: (19)事故案例二十六: (20)事故案例二十七: (21)事故案例一:中铁七局“1.12”梁体和支撑体系垮塌一般事故2017年1月12日20时50分,在省市,由中铁七局公司承建的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NYLDJSG-2标段,专业分包单位市万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既有沙口路立交桥B 匝道边跨6#-7#墩梁体进行人工机械切割、汽车吊逐节吊移方法拆除,在第1~8节拆除完毕、第9节刚吊至地面时,剩余第10~14节约10米长梁体和支撑体系突然垮塌,致使从棚架门洞下方通过的1名路人死亡、梁体上方作业人员1人重伤、5人轻伤,构成生产安全一般事故。
股份公司对中铁七局予以严厉通报批评,并处以经济处罚200万元。
事故案例二:中铁隧道集团“2.10”一般事故2017年2月10日22时40分,由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在剧场站至广场站右线盾构区间贯通后,采用长套筒法进行盾构机接收过程中,作业人员按程序泄压完成进行钢套筒端盖拆除作业,在拆解到最后预留的4组螺栓时,连接套筒端盖突然与套筒断开,套筒有大量流塑性软泥涌出,导致现场作业人员1人被软泥掩埋、1人被套筒端盖挤压在边墙上死亡,构成生产安全一般事故。
安全事故追责案例

安全事故追责案例一、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安全事故呢。
在天津港发生的这个事故,爆炸威力巨大。
瑞海公司在危险品仓库的管理方面存在着大量的问题。
从货物的储存来看,他们违规储存了多种危险化学品,而且没有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来摆放这些危险物品呀。
这就像是在火药桶旁边又放了很多易燃物一样危险。
在安全管理措施方面,公司的安全制度几乎形同虚设。
员工的安全培训也不到位,很多员工并不清楚这些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呢。
事故发生后,众多官员被追责。
从企业的管理人员到相关的监管部门人员,都因为在这起事故中的失职行为而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在安全管理方面绝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呀。
二、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这起事故也很让人痛心呢。
响水的这个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从生产设施来看,很多设备老化且缺乏有效的维护。
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可能在设备更新和维护上投入不足,这就像一辆破车还在高速行驶,随时都可能出问题。
安全监管环节也有漏洞。
当地的监管部门没有做到严格的监督检查,对于企业的违规生产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
事故发生后,大批的人员被问责。
从企业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到地方的监管官员,都要为这起事故承担责任。
这表明在化工等高危行业,安全责任必须层层落实,每个环节都不能放松呀。
三、煤矿安全事故追责案例煤矿行业也是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哦。
有些煤矿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不按照安全规程操作。
例如在通风方面,如果通风不畅,井下就会积聚大量的瓦斯气体,这是非常危险的。
可是有的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减少通风设备的运行时间或者使用低质量的通风设备。
矿工的安全培训也很关键。
在一些事故煤矿中,矿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不知道在危险情况下如何自救。
这就反映出企业在安全培训上的不到位。
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矿长等管理人员肯定会被追责。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案例一:某化工厂爆炸事故事故经过: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老化,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化学反应失控,引发爆炸。
事故造成多名工人受伤,部分厂房损毁。
事故原因:设备老化,操作失误,安全管理不到位。
案例二:某煤矿瓦斯泄漏事故事故经过:某煤矿在开采过程中,由于瓦斯抽放系统故障,导致瓦斯泄漏。
当班工人未按照规定进行通风排气,最终引发爆炸。
事故造成多名工人死亡,部分矿井损毁。
事故原因:瓦斯抽放系统故障,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识淡薄。
案例三:某建筑工地坍塌事故事故经过:某建筑工地在进行高层建筑施工时,由于地基处理不当,导致部分建筑坍塌。
事故造成多名工人被埋压,部分建筑物损毁。
事故原因:地基处理不当,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素质不高。
案例四:某医院火灾事故事故经过:某医院在急诊科抢救过程中,由于设备老化,电线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
火灾迅速被消防部门扑灭,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设备老化,电线短路,安全管理不到位。
这些案例表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人为因素、设备因素、管理因素等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因此,为了减少和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落实,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意识;2.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3. 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 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5. 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奋斗!。
近年影响较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搜集)

近年来较大影响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资料编制:lhjlyby2012年11月目录鞍钢铸钢厂喷爆事故 (1)宝钢梅山钢铁煤气中毒事故 (3)河北克尔化工爆炸事故 (5)济钢石门铁矿坠罐事故 (7)韶关钢铁爆炸事故 (9)武汉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19人丧生 (11)温州工厂发生爆燃,13人死亡 (13)广西河池化工厂爆炸事故 (15)陕西工地宿舍发生火灾,13人死亡 (16)兰州石化分公司“1•7”爆炸火灾事故 (18)山东新泰化工“11.19”重大爆燃事故 (22)广西广维集团“8.26”爆炸事故 (25)金属抛光粉尘爆炸事故统计 (28)鞍钢铸钢厂喷爆事故事故现场示意图一、事故经过:2012年2月20日,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的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以下简称铸钢厂)开始生产水电下环(毛重95吨,采用两罐合浇的方法在砂型中浇注)。
砂型制作完成后,23时30分开始进行钢水浇注,23时36分左右,在第二罐钢水浇注即将结束时发生砂型型腔喷爆,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6人重伤)。
铸钢厂现有职工1340人,主要设备有75吨、150吨、300吨真空浇注地坑各一座,移动式混砂机7座,15吨/时砂处理再生系统两套,年产铸钢件7万吨。
二、事故原因分析: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称,事故系型腔内部或底部残余水分过高,钢水进入型腔后,残余水分受热,短时间内迅速膨胀,造成砂型型腔喷爆。
导致多人遇难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多“钢包”同时灌注钢水,二是采用的地坑式车间。
一般一个“钢包”需配备两名工作人员,钢水溢出后,他们很难逃离。
三、启示及教训1、应完善熔融金属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要严格检测原砂含水量,确保达到工艺要求;采用地坑造型时,要了解地坑造型部位的水位,以防浇注时高温金属液体遇潮发生爆炸;要安排好排气孔道,使铸型底部的气体能顺利排出型外;3、要定期对熔融金属罐(包)进行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并在确认烘干后方可使用。
宝钢梅山钢铁煤气中毒事故一、事故经过:23日上午宝钢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加压站转炉煤气柜在改造大修过程中发生的煤气中毒事故,目前已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伤者病情基本稳定。
工程事故案例27例

工程事故案例汇总(共27例)目录事故案例一: (2)事故案例二: (2)事故案例三: (3)事故案例四: (3)事故案例五: (5)事故案例六: (6)事故案例七: (7)事故案例八: (7)事故案例九: (9)事故案例十: (10)事故案例十一: (11)事故案例十二: (12)事故案例十三: (13)事故案例十四: (13)事故案例十五: (14)事故案例十六: (14)事故案例十七: (15)事故案例十八: (15)事故案例十九: (16)事故案例二十: (16)事故案例二十一: (17)事故案例二十二: (17)事故案例二十三: (18)事故案例二十四: (18)事故案例二十五: (19)事故案例二十六: (20)事故案例二十七: (20)事故案例一:中铁七局“1.12”梁体和支撑体系垮塌一般事故2017年1月12日20时50分,在省市,由中铁七局公司承建的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NYLDJSG-2标段,专业分包单位市万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既有沙口路立交桥B匝道边跨6#-7#墩梁体进行人工机械切割、汽车吊逐节吊移法拆除,在第1~8节拆除完毕、第9节刚吊至地面时,剩余第10~14节约10米长梁体和支撑体系突然垮塌,致使从棚架门洞下通过的1名路人死亡、梁体上作业人员1人重伤、5人轻伤,构成生产安全一般事故。
股份公司对中铁七局予以厉通报批评,并处以经济处罚200万元。
事故案例二:中铁隧道集团“2.10”一般事故2017年2月10日22时40分,由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在剧场站至广场站右线盾构区间贯通后,采用长套筒法进行盾构机接收过程中,作业人员按程序泄压完成进行钢套筒端盖拆除作业,在拆解到最后预留的4组螺栓时,连接套筒端盖突然与套筒断开,套筒有大量流塑性软泥涌出,导致现场作业人员1人被软泥掩埋、1人被套筒端盖挤压在边墙上死亡,构成生产安全一般事故。
股份公司对事故责任单位中铁隧道局给予厉通报批评,并处以经济处罚300万元。
工程事故案例27例

工程事故案例汇总(共27例)目录事故案例一: (2)事故案例二: (2)事故案例三: (3)事故案例四: (3)事故案例五: (5)事故案例六: (6)事故案例七: (7)事故案例八: (7)事故案例九: (9)事故案例十: (10)事故案例十一: (11)事故案例十二: (12)事故案例十三: (13)事故案例十四: (13)事故案例十五: (14)事故案例十六: (14)事故案例十七: (15)事故案例十八: (15)事故案例十九: (16)事故案例二十: (16)事故案例二十一: (17)事故案例二十二: (17)事故案例二十三: (18)事故案例二十四: (18)事故案例二十五: (19)事故案例二十六: (20)事故案例二十七: (20)事故案例一:中铁七局“1.12”梁体和支撑体系垮塌一般事故2017年1月12日20时50分,在省市,由中铁七局公司承建的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NYLDJSG-2标段,专业分包单位市万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既有沙口路立交桥B匝道边跨6#-7#墩梁体进行人工机械切割、汽车吊逐节吊移法拆除,在第1~8节拆除完毕、第9节刚吊至地面时,剩余第10~14节约10米长梁体和支撑体系突然垮塌,致使从棚架门洞下通过的1名路人死亡、梁体上作业人员1人重伤、5人轻伤,构成生产安全一般事故。
股份公司对中铁七局予以厉通报批评,并处以经济处罚200万元。
事故案例二:中铁隧道集团“2.10”一般事故2017年2月10日22时40分,由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在剧场站至广场站右线盾构区间贯通后,采用长套筒法进行盾构机接收过程中,作业人员按程序泄压完成进行钢套筒端盖拆除作业,在拆解到最后预留的4组螺栓时,连接套筒端盖突然与套筒断开,套筒有大量流塑性软泥涌出,导致现场作业人员1人被软泥掩埋、1人被套筒端盖挤压在边墙上死亡,构成生产安全一般事故。
股份公司对事故责任单位中铁隧道局给予厉通报批评,并处以经济处罚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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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给予100万元的行政罚款。
三、“5.19”火工品爆炸事故
2012年5月19日上午8时30分,中铁三局五、雷管和施 工人员的农用车在ZK55+621处(距掌子面约50米)发生爆炸。隧道内共 有24人,其中20人死亡,4人生还(1人重伤、1人轻伤)。
事故直接原因是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突遇强对流天气,起重机作 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操作,夹轨钳未能夹紧轨道,导致起重机在风力作 用下沿轨道加速运行50米后,脱轨倾覆。
事故间接原 因是制梁场安全 管理混乱,没有 对起重机安装及 使用过程进行有 效安全监督;劳 务公司、施工方 指派无证人员操 作、安装起重机 等。
设置,还是灭火 器材配置、临时 消防设施设置等 方面,都严重违 反了国家《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消 防安全技术规范》 的规定要求。
2012年10月10日5时30分,在陕西省周至县境内由中铁十八局施 工的引汉济渭水利工程6标项目部民工宿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 死亡,24人受伤,事故仍在调查处理中。
经初步分析,火灾系违规使用烧水器所致。 起火建筑为一幢3 层彩钢板房,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有173张床位,二、三楼只有一 条通道。无论是从每层的建筑面积、材料防火性能、安全疏散通道
管理方面原因有: 1、施工单位在销售方 未提供设计图纸的情况下 购买多次周转使用的旧模,
对安全质量隐患未作评估,检查验收程序不合规,无依据。 2、高墩身施工无专项方案;模板组装就位后,技术验收无设计依
据,模板连接、加固、支撑体系施做、高空作业防护复查不认真;墩
身作业平台与加固桁梁未分 离;转序验收不严格,现场 技术、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事故直接原因是工程车辆停放未按规定采取防溜逸措施和长轨施工未设 置安全防护。
股份公司按照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对中铁六局集团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分别给予降职处分;总经理因新任职务不满三个月,在事故中负间 接责任,从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分管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和物资管理 工作的副总经理给予行政降职处分;负责施工生产、主管内蒙古在建项目, 具体分工负责包满铁路项目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对“8.13”事故发生负有 直接领导责任,股份公司接受其引咎辞职的处分请求。
3、混凝土浇筑过程检查 观测不认真,针对旧模板使 用的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
中铁隧道股份公司(隧 道局)总工程师、副总工程 师兼工程部长、股份公司党 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 集团公司(公司)的董事长、 总经理、党委书记、分管项 目副总经理、分管安质副总 经理,分别受到行政处分和 经济处罚。
五、“10.10”重大火灾事故
中铁六局对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副 总经理3人分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车辆引导员高玉林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铁道部停止中铁六局4个月
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施工投 标资格;给予中铁六局包满项目 经理、行使副经理、安全副经理、 安质部长、调车领车员,内蒙古 沁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包满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清除 出铁路建设市场处罚,永远不得 从事铁路建设工作。
四、“5.21”桥墩爆模事故
2012年5月21日0时 50分,中铁隧道股份有 限公司承建京福铁路客 专闽赣段六标北平大桥 6#墩,在砼浇筑至16米 高度时(浇筑砼40m³), 发生爆模事故,造成3人 死亡,1人重伤。
6#墩使用的模板为 购置相邻单位的旧模板 (其进场前已在其他桥 梁工地施工了6个墩身), 进入本桥梁工地是第一 次组装使用。
事故直接原因是 模板组装作业未按设 计使用说明进行。
现场提前拆除6号墩身已 浇筑完成达到支撑强度的 第一节段12米范围的下部 模板,转序检查在未满足 设计要求情况下即验收。 由于上部节段浇筑混凝土 数量快速增长,下部模板 水平方向受压、胀模、最 下方模板圆弧端部开裂、 混凝土瞬时大量涌出,导 致模板移位、失稳。
事故间接原因有施工单位违法将爆破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爆破资质 的个体承包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对分包队伍实行全过程 管控,属于严令禁止的“大包” 和典型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行为;作业队
伍在施工中严 重违反相关作 业规程,雷管、 炸药和员工混 装,属于典型 的“违章作业” 行为。事故单 位放任违规违 章状态长期存 在,导致了事 故发生。
一、“8.19”门式起重机倾覆事故
2009年8月19日16 时40分,中交第三航 务工程局上海嘉定制 梁场,在使用10吨门 式起重机拆卸、吊运 铁路T型梁钢模板时, 突遇强对流天气,2名 操作司机未能进行正 确处置,致使门式起 重机被大风吹动、倾 覆,砸在地面待安装 的80吨门式起重机驾 驶室上,造成在其中避雨的80吨起重机安装人员4人死亡,3人受伤。 构成较大特种设备责任事故。
事故中负有 主要责任的现场 劳务负责人和2
名龙门吊操作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对1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做出了行政
记过、警告、撤职和罚款等处理。
二、“8.13”铁路道砟车溜逸事故
2010年8月13日 10时30分,由中铁 六局呼和浩特铁路 建设有限公司施工 的新建铁路包头至 满都拉铁路工程, 停放在朝鲁图站2道 (2.8‰坡道)的10 辆道砟专用车发生 溜逸,约11时10分, 溜逸至新建百灵庙 站DK26+420处发生 脱轨并倾覆,道砟 车溜逸过程中分别 与DK17+500处线路作业人员和DK 26+420处电气化作业人员碰撞,造成11人 死亡、3人受伤。构成重大责任伤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国资委主任王勇、副主任黄淑和 等领导做出了重要批示,
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进一 步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交 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对 “5.19”事故的查处实行 挂牌督办。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 接原因是施工单位违规混 装雷管、炸药和人员,驾 驶员操作不当,车辆刮蹭 电力设施触电,导致炸药 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