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六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尊敬的青岛西海岸新区市民朋友:大家好!青岛市人民政府上报农业部认定,青岛市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西海岸新区作为创建成员单位之一,全面启动了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是食品安全最前端、最基础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常抓不懈,现提出在全区范围内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全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为了让广大市民买的放心、吃的安心,增进人民平安健康福祉的一件大事,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大工程。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意义重大: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通过创建使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和绿色生产技术,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确保“菜篮子”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较高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
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完善。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镇街(管区)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对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高度重视,重点实施了五大举措:一是完善区、镇街(管区)、村“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严格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二是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和农业生产主体责任。
要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义务,进行诚信生产和经营。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由功能区实施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由功能区实施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03•【字号】青西新管字〔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调整由功能区实施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各大功能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应放尽放、放无可放”原则,凡功能区有需求且有能力承接的区级经济管理权限,西海岸新区管委、黄岛区政府实施精准定向赋权。
在充分征求各功能区用权需求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调整16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由部分功能区实施。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与相关功能区共同做好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工作,于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委托协议的签订、业务培训指导、规范办理流程等工作。
委托协议一式五份,委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受委托单位分别留存后,按时报送管委办公室(职转办)、区司法局备案。
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功能区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权责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行使依据、实施层级及权限、对应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等。
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确保放得准、接得住、管得好。
三、各功能区对本次调整承接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已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权责清单,以功能区管理机构的名义公布,同步在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将公布文件报工委编办、管委办公室和区司法局备案。
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因法律、法规、规章等调整导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或者国务院、省、市、管委区政府决定对权责事项予以调整的,各功能区要及时调整、公布、备案。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氢能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氢能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0.10•【字号】青政办字〔2023〕60号•【施行日期】2023.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氢能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字〔2023〕60号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青岛市氢能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0月10日青岛市氢能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为加快推进氢能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氢能产业园区,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培育产业集聚园区。
规划建设青岛市氢能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鼓励全市氢能产业链上下游项目向园区集聚,由市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出资1亿元用于支持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科研创新孵化器等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二、强化园区用地保障。
合理划定园区范围,充分预留发展空间。
积极推荐园区内重大产业项目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对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的,优先保障用地指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三、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入驻园区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重大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
对年度实际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含)且年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30%,累计给予企业最高1200万元的研发专项补贴;对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的研发机构,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30%,累计给予研发机构最高1200万元的研发专项补贴。
(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支持园区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共性技术供给。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0.08•【字号】青政办字〔2024〕35号•【施行日期】2024.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3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0月8日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抢抓低空空域改革、密集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加快形成低空经济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建设引领,统筹产业发展和低空安全,大力培育低空市场,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战略支撑。
到2026年,低空经济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发展规模不断壮大,服务保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打造立足山东半岛、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低空经济示范区。
——产业发展提质增量。
拓展多机型总装制造能力,积极引进电动、氢动力、混合动力等新能源低空飞行器整机制造及示范运营项目,全市低空经济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培育引进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等龙头项目5个以上,孵化低空经济企业30家以上,打造10个低空重点领域特色集群。
——示范应用加快拓展。
拓展低空公共服务应用场景,打造海洋特色示范场景,构建满足多种需求的低空智能物流网络及城市空中交通网络。
低空飞行(不含微轻小型无人机)突破4万架次,开通5条以上区域无人机物流航线,4条以上景区旅游航线,2条以上短途运输航线,打造10个低空经济商业化飞行典型场景。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2022年)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4•【字号】青政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发〔2022〕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修订后的《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2年2月24日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我市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维护全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 2适用范围本预案是青岛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等内容,指导全市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 3工作原则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科技支撑、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
1 4事件分类分级1 4 1突发事件分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海上溢油事故、渔业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0.11•【字号】青政办字〔2024〕39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3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0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收支范围第四章预算编制和批复第五章预算执行与调整第六章决算第七章绩效管理与监督第八章附则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等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市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财政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以下简称预算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绩效管理、监督等事项。
本办法所称预算单位,是指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级部门(单位)。
本办法所称预算企业,是指预算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类企业(即一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其中,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是指党政机关所属实施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坚持全面覆盖、独立完整、统筹兼顾、收支平衡、讲求绩效原则,并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按规定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19•【字号】青政字〔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19日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新形势下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主要形态,日益成为新常态下引领区域经济增长和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引擎。
为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全市15个攻势,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争取到2022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数量、规模、质量、效益同步提升,基本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协同推进有力、产业特色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的发展新格局。
空间更加集中。
争取省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达到15家以上,新认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30家左右,同时引导各区(市)、经济功能区培育储备一批重点服务业集聚区。
产业更加集聚。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占比75%以上,市级及以上集聚区产业集聚度全部达到70%以上,平均营业收入和税收分别达到10000元/平方米和600元/平方米以上,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比较完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特色服务业集群。
资源更加集合。
加快土地、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各类资源要素耦合提升,推动服务业改革创新政策在集聚区先行先试。
新培育省级以上服务业创新中心10个左右,服务业领域产业领军人才、省级以上专业人才20人左右。
服务更加集成。
新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20个以上,打造集高效政务服务、高端技术服务、高品质生活服务、高标准公共服务于一体的服务体系。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0月15日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下大力气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一、力促工业企稳回升(一)加强市、区(市)联动,对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走访服务。
建立完善大型骨干工业企业运行监测系统,建立150户双向联系对接服务企业跟踪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二)全面及时落实“个转企”“小升规”等系列扶持政策,对标深圳研究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三)争取总部型工业企业支持青岛当地企业发展。
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将外地生产线迁回本地生产。
支持总部企业吸引外地配套企业来青落户。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四)建立激发企业家创意创新机制,鼓励有扩能增产计划的工业企业制定发展方案,在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上给予倾斜保障,支持重点企业扩大本地生产规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五)落实《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推进化工园区扩大面积认定和重点监控点申报,承接高端化工项目落地。
青岛开发区领导分工
张大勇 -中共青岛市委常委、中共青岛市委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黄岛区委)书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主任。
主持工委(区委)全面工作,主持管委全面工作,分管干部、人民武装、党校以及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工作。
孙恒勤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黄岛区委)副书记、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区长、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张大勇同志主持管委日常工作,分管监察、人事、财政、审计、外经外贸、外事、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工作。
曹峰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黄岛区委)副书记、中共青岛市纪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黄岛区纪委)书记。
、负责党建、群团、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持纪工委(区纪委)工作,分管信访、机关建设、农村、双拥、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科协、计生协会、慈善分会、红十字会工作,协助张大勇同志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工作。
于东明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黄岛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
主持工委(区委)政法委工作,分管平安建设工作。
张建刚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黄岛区委)常委、青岛市黄岛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孙恒勤同志主持区政府日常工作,分管政府法制、公安、国家安全、发展改革、统计、港口建设、安全生产、地震、应急管理、打击走私工作,联系海关、商检、边防检查等口岸各联检系统工作。
车贵正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黄岛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负责区人民武装部及民兵工作。
庄贵相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黄岛区委)常委、区统战部部长。
主持工委(区委)统战部工作,分管统一战线、对台、侨务和工商联工作。
刘鲁强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黄岛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主持工委(区委)统战部工作,分管统一战线、对台、侨务和工商联工作。
郭继山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主持中德生态园日常工作,分管中德生态园招商局、中德生态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工作。
青岛西海岸新区资料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请示》(鲁政呈〔2013〕2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
青岛西海岸新区位于胶州湾西岸,包括青岛市黄岛区全部行政区域,其中陆域面积约209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
青岛西海岸新区区位条件、科技人才、海洋资源、产业基础、政策环境等综合优势明显,具备推进陆海统筹、城乡一体、军民融合发展的独特条件。
要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服务于青岛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和国际化城市的发展定位,把建设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全面实施海洋战略、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为促进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发展、建设海洋强国发挥积极作用。
二、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
要认真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要执行国家统一财税政策,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抓紧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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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青西新管任〔2019〕1号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赵英民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1月17日决定任免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任命:
赵英民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发展和改革局(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园区统筹办公室)局长(主任);
—1—
于瑞泳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谢龙目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王延军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余红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长;
王军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局长;
丰彦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
李巍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局长;
曲艳阳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海洋发展局局长;
孙晓辉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商务局局长;
徐玉洁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局长;
薛立群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薛英俊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胡英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
孙博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孟庆波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殷宝勇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信访局局长。
免去:
唐晓城的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2—
上述干部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除上述干部外,因机构改革更名、撤销的部门,原任部门正职干部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2019年2月27日印发
—3—。